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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少功文集 作者:韩少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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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话题是大众一种广义的“看”,因此常常指向这个世界最为宝贵的东西,比方说性,是个人生活最要遮盖的部分;比方说高层政治,是社会生活中最常遮盖的部分。很多作家和记者都深谙此理,动笔就往这两大热点使劲,即便重复即便粗劣,也永远会有热销的魔力。这也证明遮盖可以刺激对展露的追求,“欲盖弥彰”是之谓也。遮盖几乎是展露的一种变式,为观看提供更为恒久和强大的动力。人们的视野里越是多见警卫线、黑帘轿车、专用电梯、电视监视眼、保密文件等等,就越会有活跃的民间政治想象。

  有一次,我在餐桌上遇到一位奇人,是一个普通交通警察,听我的朋友高君提到河北省一位副省长,立刻指出名字记忆的错误。高君不服,与警察抬上杠了。警察仗着酒威一口气说出河北省全部省级以上官员的名字,让高君傻了眼。这还不算,警察又一口气说出中央很多高官的名字,还有他们的履历,他们的配偶和子女的诸多情况:比方说哪个部长的女婿在哪个军区当差,在什么时候翻过一次车;哪个书记的公子原来娶的是哪个市长的千金,在什么时候双双出了国。警察没有料到,碰巧高君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竟与他比试起来,居然历数中央更多高官的个人档案,你说得出总理的儿子是谁,我就可以说出省长的儿媳是谁;你说得出元帅得了什么病,我就可以说得出元帅吃的什么药。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们的调查研究与生计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业余爱好,是一种佐餐的口舌之乐,如此而已。 

 
鸡血酒
  太平墟的农民有很多仪规,比方许诺什么以后劈掉一节竹筒,就是起誓了;比方说宰一只猫摔在谁的门前,就是绝交了;比方说两人一同喝上血酒,就是结拜兄弟或者姊妹。这些仪规往往被刚到乡下的知青们觉得愚昧。

  独眼老木还是一个革命青年的时候,同小雁比着看谁更革命,一心想与贫下中农相结合,曾经到农民家里帮着办丧事,给亡人叩头,为亡人洗身,最后抬棺材上山入葬。这家的长子叫武妹子,因长一身黑皮,又被我们戏称为“刚果人”。他很感激老木的一份感情,佩服老木下水游得过河的本领,愿结拜为兄弟。老木满口答应,只是拒绝对方的一碗鸡血酒,说酒已经够了,夹点酸萝卜来下饭吧。

  他没有注意对方的脸色,第二天发现“刚果人”根本不理他,对方本来答应借给他鸟铳的,现在却说自己正好要用,态度冷若冰霜,好像完全成了个陌生人。后来老木才知道,喝血酒对于“刚果人”来说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是涉及到道德信誉和政治品质的一件大事:既是结拜却不喝血酒,那无异于虚情假意和言而无信。“刚果人”冷冷地纠正老木的称呼,说:“你莫叫兄弟,我们泥脚杆子攀不了高枝,你还是叫我武妹子好。”老木很着急,只好请人去给武妹子疏通,补喝了血酒一碗,补拜了天地,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以前的事算是不知不为过。

  据说武妹子还曾十分纳闷:“城里人不喝血酒喝什么?喝井水还是喝茶?总不会菩萨面前只放个屁吧?”鸡血酒真是神奇。武妹子放下酒碗时心满意足,立刻有了血腥刺鼻和酒气冲天的无比忠诚。“兄弟面前不说假,老婆面前不说真。”他拍着老木的肩膀宣布,他的家从此就是老木的家,他儿女可以任由老木打骂,他老婆么也可以由老木“那个那个”只要兄弟你不嫌弃。当然,他的朋友就是老木的朋友,老木的仇人就是他的仇人。有没有这样的仇人?他武妹子两眼紧紧盯住兄弟,一把杀猪刀劈进了桌沿,似乎就要出门动手以血还血。他是说到做到的,三年后,老木因卷入了一桩所谓投机倒把的经济案件而关进了县公安局,知青朋友们各奔生计顾不上探望,唯有武妹子还记得兄弟,在街上卖了一头猪,换了些钱给老木送去。

  我回城以后,没有听老木说起过武妹子或者“刚果人”,有一次听我说起这些名字,他怎么也记不起来了。武妹子是公社那个广播员吧?他一脸恍惚。在我的提醒之下,对鸡血酒这件事才依稀有点印象。他终于记起了当时宰鸡时的纷乱,血滴的鲜红,烈酒的刺鼻气味,还有拈香跪拜一类仪规以及木楼里野猪油灯蓝光闪烁的乡间夜景。 

 
仪式
  婴儿在学会语言以前,已经可以辨别和记忆物象,并且形成条件反射,比如他们渐渐明白奶瓶是个好东西,彩色气球也是个好东西。

  他们进入学校开始识字的时候,有经验的教师也总是借助挂图、模型、表演、游戏以及实地参观来促进教学,因为他们知道抽象的文字只有与具体的物象建立特定的联想关系,才能更好地为儿童们记住。

  看图识字,看图识义,这种儿童的学习规律也是人类各种仪式的内在法则。人们不能用一纸结婚证来证明婚姻,即使这一张纸已经完成了全部法律手续,但人们还是需要用热热闹闹的婚礼来冲击人们的各种感官,使结婚变成一件可以留下印象的事情,从而是他们心目中一件真正完成了的事情。人们也不满足于用几篇悼词来寄托哀思,即使这几篇话语已经表达了对亡人全部的景仰和追念,但人们还是需要用近乎过于复杂的葬礼来冲击人们的各种感官,使丧葬也变成一件可以留下印象的事情,从而是他们心目中一件真正完成了的事情。

  仪式就是一种造象活动,就是人们不满足于语言交流之时,用具象符号来申明意义或者从中解读意义。在漫长的生活实践历史上,人们就是用高耸入云的教堂、丰富多彩的圣像和壁画、优雅动听的颂曲和钟鸣、庄重素净的服饰和陈设,还有各种受洗或祈祷的繁复礼仪,把圣书上的宗教变成了活生生的宗教,也就是能够进入人们想象和情感的宗教。人们同样习惯于用易帜、换装、剪辫子一类外形变革来表现革命,差不多也就是实施革命;或者用声势浩大的阅兵和集会、惊天动地的礼炮和鼓号、肃穆宁静的广场和纪念碑,还有必不可少的国旗、国歌和国徽,把概念上的国家变成了活生生的国家,也就是能够进入人们想象和情感的国家历史学家们普遍认为,1789年法国在大革命时期首次采用国旗等等,是现代民族国家开始形成的标志,是现代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标志。我们差不多可以把当时的法国公民们看作是咬着指头的儿童,看作尚存儿童心理特征的人类,把他们对国旗、国歌和国徽的创造,看作是以象识“国”和识“族”的需要。

  只有从这个角度,我们也才能理解各种自残型的习俗:纹身、血书、割礼等等,这些仪式不过是要借助创伤痛感来强化感觉记忆,实现某些重大意义的阐释和宣达,常常用于一些重要时刻,比如入教之时,誓师之时,成人之时等等。我们也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更多地理解宗教,理解宗教中常见的一些轻度的自残,比如剃度、斋戒和长途仆拜等等。印度教、伊斯兰教的信徒在重大节日里还往往习惯于绝食,与中国人在节日里的大吃大喝形成了鲜明对比。由此产生的饥肠辘辘,当然是为了让节日的意义更为刻骨铭心。

  中国古人多认为身体受之父母,须小心爱护,为自己的世俗态度找到了根据,从来拒绝身体自残,当然也就会排斥宗教。但中国仍是个有深厚礼仪传统的国家,因此也可说是一个善于看图识义的大国,一个善于运用象符的大国。在这个国家,“宗教是政治化的,政治是伦理化的,伦理是艺术化的”(见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也就是礼文仪节化的。《(仪)礼》、《周礼》、《礼记》记录了人们应该如何站立,如何落座,如何坐车,如何穿衣,如何戴帽,如何吃饭,如何饮酒,如何祭祀,如何娶亲,如何敬老,如何慈幼,如何尊贤,如何卜占,如何见客,如何谢恩,如何朝君,如何扫地,如何奏乐等等一切行为成规,把所有社会关系都固定成相应的外在仪礼。比如子女每天晚上应为父母铺床安枕,早上则须向父母问候请安。又比如前面若有两人并坐或并立,你不得插身进去或从他们中间穿过。还比如青年人随长者接受馈赠,如果长者已经表示了感谢,后辈就万万不可再表示感谢,以免身份越位的无礼造次。当时很多知识分子提倡的“礼治”和“礼教”,就是借肋这些浩繁得实在让人惊讶的有形礼仪,实现政治管制和伦理教化。

  我们可以想象,那时候识字的人是很少的,那时候也还没有纸张和印刷的发明,文字只能载于竹帛,竹重而帛贵,流传极为困难。那个时候也没有现代国家所规定的普通话,大国之内方言繁多,言语沟通颇为不便,上古之书太多讹字、衍字、异体字以至版本杂乱难以顺读,其实也可视为各种方言分割的一种书面浮现。文字崇拜在那种情况下实在缺乏必要的技术条件。因此,那时候的“文明”更多地不是表现为文字,倒是只可能更接近汉字“文”的原义,即“纹”:纹彩,纹饰,相当于人为的美化技能,实现于各种造象活动之中。

  当“文”与“用”相对的时候,“文”是广义的形式;当“文”与“野”相对的时候,“文”是广义的礼乐。《左传》记孔子语:“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章太炎曾解释,这里的文不是指修辞润色,而是指行仪典以助言传(见《国故论衡》)。

  太炎先生坚定了我的想象:当时的“文”即“纹”,主要体现为诸多以象明义的仪式。

  《礼》称:“乐者,象成者也。”“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周礼》亦称:“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这种对音乐的重视,恐怕是中国古人的一大执政特色。虽然我们无法得到古代的录音资料,来充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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