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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品三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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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渊本来就是不善于用兵的,所以军中称他为白地将军。作督帅的尚且不应当亲自作战,何况是修补鹿角呢!”
夏侯渊人称“白地”,但又非常勇敢,所以可以称之为“勇敢的草包”。
标题: 23 刘表为何让荆州?(1)
内容: 据《三国志·先主传》裴注引《魏书》,刘表在病重时,曾经“托国于备”,说是“我儿不才,而诸将并零落(没有能力)。我死之后,卿便摄荆州。”刘备婉言推辞了。而《英雄记》却说:“表病,上备领荆州刺史。”“摄”和“领”都是兼管、代理的意思。但这两条记载,内容颇有分歧。《魏书》是说:“刘表在口头上要把荆州让给刘备,《英雄记》则说:刘表已经上书朝廷,推荐刘备领荆州刺史了。很显然,这后一种说法不可能是事实,我们姑且置而不论。我们需要讨论的是前一种说法:刘表真要把荆州让给刘备吗?
首先要搞清一个前提:真有这么一回事吗?易中天有一个设想,就是既然刘表的长子江夏太守刘琦回来探病,被蔡瑁,张允挡了驾,那就表明刘表临死前已经被控制了,刘备是见不到刘表的,怎么能听到刘表说出那样的话呢?但我以为:这推测是未必符合实际情况的。蔡瑁、张允可以利用诡计挡刘琦的驾,但他们再跋扈,也不会把刘表控制起来,不许别人探视的。而且刘表死前神志正常,如果他要召见刘备,蔡瑁、张允二人能抗命吗?易中天认为二刘在最后关头不可能见面,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另据《三国志·先主传》裴注引《汉魏春秋》,说刘备曾对人说过:“刘荆州临亡托我以遗孤。”可见说刘表在死前向刘备“托国”或“托孤”,还不是孤证呢!至于“托国”和“托孤”在性质上有区别,恐怕就是传闻异词了。所以,我们大体上可以肯定,这件事应该是有的。
但裴松之却认为:刘表夫妇平日偏爱刘琮,早已定下了舍嫡立庶之计,怎么会在临死前把荆州授与刘备呢?“此亦不然之言。”(《三国志·先主传》注)
易中天说:“我也认为靠不住。”(《品三国》182页)但他又说:“也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刘备说了假话。……第二种可能,是刘表确曾“托国”于刘备。但并非真心,而是试探。”(《品三国》183页)
这后一点,不仅是易中天,历来持此说者不在少数。
但究竟应该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我们不妨把视野开阔一下,从大的背景上来俯视一番。
在三国时代,临终前表示把政权让给别人的,时有所闻。
第一.    陶谦临死前,要把徐州让给刘备,说是“非刘备不能安此州也。”他死后,别驾麋竺等人便率州人迎接刘备做了徐州牧。(《三国志·先主传》)
第二.    孙策临死前,对张昭说:“若仲谋(孙权)不任事者,君便自取之。”(《三国志·张昭传》裴注引《吴历》)
第三.    刘备临死前,对诸葛亮说:“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三国志·诸葛亮传》)
以上三例,加刘表一例,共四例。三国魏、蜀、吴,除魏之外,吴、蜀都发生过这样的事;再加上徐、荆、兖三大州的诸侯;可见绝非个案,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分析起来,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陶谦让徐州,这是真让。当时徐州经过曹操的几次屠戮,已经残破不堪。陶谦有两个儿子:陶商和陶应,但《吴书》说他们“皆不仕”(《三国志·陶谦传》裴注引)。没有出仕的原因,或者因为年龄小,或者因为不成器。这时陶谦的想法应该是:曹操是不肯善罢甘休的,徐州官员和自己的儿子根本就抵抗不了,与其落个灭族绝嗣的下场,还不如把徐州这块烫手的山芋交给别人。在这种情况下,权力并不能给他们带来幸福与满足,只能给他们带来灾难,为什么不让呢?这是一个很现实的想法,是一个无可奈何的选择。所以让徐州绝不是卖关子,而是真心实意的。
兖州的情况也和这相似。初平二年(公元191),青州黄巾军百万人入兖州,兖州刺史刘岱战死,济北相鲍信与州吏万潜等共同迎接东郡太守曹操做了兖州牧。刘岱的儿子为什么不继承父业?兖州的官员为什么不觊觎这一把手的位置?道理很简单,兖州也是一块热山芋,人人都怕烫手,谁也不敢去拿,只有让给实力较强,不怕烫手的曹操了。
标题: 23 刘表为何让荆州?(2)
内容: 而其它的几种情况,却与此不同。
孙策,刘备临死时,他们的统治地区并没有发生危机。刘表临死前,虽然曹操正向荆州进兵,但他既已苦心孤诣地废嫡立庶、废长立少,安排少子刘琮做了接班人,绝无再把荆州让给别人的道理。但他们为什么在临死前说出这样的话?是试探?是激励?是对别人不放心?是在使用权术?是诡诈之言?看来都不是。如果说:刘表对刘备这样说,人们也许会认为有一些复杂的内涵,但张昭对孙策、诸葛亮对刘备却是忠诚的,孙策、刘备对他二人也是信任的,他们临死前卖这个关子,岂非大煞风景?岂非反而会引起被委托人的反感?那么,这究竟怎样解释呢?解释只能有一条:这是当时的风尚如此,是托孤、托国时所用的一种套话,是对被委托人一种绝对信任的表示,说你篡位我都支持,还有什么信不过你的呢?但既然是一种风尚性的套话,说者也只是说说而已,听者也只是听听而已,谁也不会当真,谁也不会琢磨其中有什么涵义。例如:按照我们当代人的习俗,客人告辞时,主人往往会说:“吃了饭再走吧!”这也是一种套话,主人并没有真留你吃饭的意思,你也不必当真。而在这种情况下,谁也不会觉得主人虚伪。为什么呢?套话嘛,大家都是习惯这么说的。又例如:在老年间(现在已经不同),家长把孩子托付给老师,往往要说:“请老师给我好好管教,该打就打,打死也没关系。”这也是一种套话,当然家长不会希望孩子真被打死;老师也知道:真把孩子打死了,家长是不会饶了自己的。但大家都是这么说说、这么听听的,谁也没有真当一回事儿。
聚讼千载的孙策、刘表和刘备的死前托孤之词,如果像这样淡然视之,也就不必再费什么笔墨来争论了。
标题: 24 刘玄德携民渡江辩析(1)
内容: 曹操进攻荆州,刘备率军向南撤走时,有很多人跟着刘备一同走。《三国志。先主传》说:“琮左右及荆州人多归先主。比到当阳,众十余万,辎重数千辆,日行十余里。……或谓先主曰:‘宜速行保江陵,今虽拥大众,披甲者少,若曹公兵至,何以拒之?’先主曰:‘夫济大事必以人为本,今人归吾,吾何忍弃去!’”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易中天觉得很困惑,说是“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很有一些人跟着刘备走了。”(《品三国》186页)那么,都是一些什么人呢?易中天先是说:“当地许多士人、百姓、包括刘琮的部下都跟着南撤。”(《品三国》185页)后来又说:“此时古风尚存,士人和官员迁移必是拖家带口举族而行的,因此人数极多。”(《品三国》186页)前面还谈到百姓,后面只强调士人和官员“拖家带口举族而行”,又把百姓淡化了。其实这十多万人中,大部分是携家带口的老百姓——战争难民。上引之《先主传》明明说“琮左右及荆州人多归先主”。“琮左右”就是易中天所说的“士人和官员”及其家属;那么,“荆州人”呢?应该大部分是老百姓了。易中天为什么不愿意承认多数是老百姓呢?那是因为:在易书中,曹操被定位为“可爱的奸雄”,如果说老百姓并不“爱”他,一听说他来了,就舍家抛业、扶老携幼地跟随刘备去逃难,似乎有损曹操那“可爱”的形象。因而他不愿意对此事深究,用“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就把事情掩盖过去了。但他还是不放心,又站在曹操的立场上做了欲盖弥彰的解释说:
“襄阳地方有那么多人跟着刘备走,也未必是因为在他们眼里刘备是好人曹操是坏人,更未必是要跟着刘备打江山,不让曹操得手。吕思勉先生说得好,”老百姓只要饱食暖衣、安居乐业,谁来管你们争天夺地的事情?”(《品三国》186页)
他引吕思勉的话,是否断章取义?他自己心里明白。
易中天虽然淡化了老百姓的存在,但他知道这事终究是绕不过去的。于是又说:
“有人说襄阳士民追随刘备,是害怕曹操屠城,这也是不确的。没错,曹操是干过屠城的事。兴平元年(公元194),曹操征徐州,‘所过多所残戮’。这事影响极其恶劣,荀彧就批评了曹操,曹操后来也接受了教训,我们以后还要再说。反正,自徐州事件后,曹操已经明白屠城这种野蛮行径并不利于自己一统天下的事业,何况刘琮已经不战而降,有什么必要滥杀无辜呢?曹操还没有蠢到这个地步。”(《品三国》186页)
看,易中天以曹操的辩护律师的身份出庭了。但他的辩护词,本院经过研究之后,还是未予采信。为什么呢?
第一.    易中天不得不承认曹操干过屠城的事。证据呢,是曹操征徐州,“所过多所残戮”。这资料引自《三国志·武帝纪》,因为是曹操的本传,所以对他的屠城之事避重就轻,轻描淡写,用“所过多所残戮”六个字一带而过。而《三国志·陶谦传》则说:“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后汉书·陶谦传》则说杀死男女数十万人于泗水,数字可能有所夸大,反正人数是不少的。《曹瞒传》则说:“鸡犬亦尽,墟邑无复行人。”他的罪行令人发指,岂是“所过多所残戮”六个字所能概括的?
第二.    所谓荀彧批评了曹操,曹操接受了教训,与事实不符。我们反复查阅了《三国志》有关各纪传,并没有发现荀彧批评曹操的记载。只是在《荀彧传》里提到:陶谦死后,曹操要先取徐州,后定吕布。荀彧不同意,认为徐州不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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