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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虽然能保护嫌犯利益,但同时亦给嫌犯带来心理压力,要向他们套话就困难多了。”溪望皱了下眉头,“而且也不能以暴力或者恐吓等手段逼供,嫌犯会乖乖地坦白交代吗?”
安琪反问道:“我们都忙半天了,但罗杰到现在还没给他们录完口供,你不觉得奇怪吗?”
“的确不对劲,我们中午把所有人都问过一遍,花了也没一小时。你的同事就算问得再仔细,应该也早就问完了。”
“在法官裁定犯人有罪之前,我们只能将他们称为‘嫌犯’。嫌犯的权利跟守法的市民一样,原则上我们不能损害他们任何权益。我们可以做的事情就只有扣留他们48小时。”安琪扬了下眉,继续道,“所以我们只能跟嫌犯打心理战,先让他们感到焦虑、不耐烦,甚至是疲劳,然后再让他们坦白交代事实。”
溪望摇头道:“这种方法太没效率了,而且对老油条也不管用。”
“也不一定,你看,似乎已经起效了。”安琪指着屏幕中拍案而起的箫皖婷。
第十二章 闭门失窃
箫皖婷于会面室内,情绪激动地冲罗杰叫骂:“你们香港警察就这样对待孕妇吗?我都说多少遍了,我在房间里喂女儿吃饭,然后就到隔壁跟大家一起吃饭。我没看见谁走进主卧室,更不知道是谁把宝宝扔到街上!不管你再问多少次,我的答案还是一样。”
“箫女士,请你合作,先坐下再说。”罗杰一再安抚箫皖婷,待对方坐下来,又道,“这一切都是按照程序进行,我没有为难你的意思,这一点我的同事可以作证。”
坐在一旁的女警点头道:“箫女士,我们会保障你的一切合法权利,这一点请你放心。我们的确是按照程序办事,没有故意为难你。”
箫皖婷骂道:“你们蛇鼠一窝,说什么都可以。”
女警板着脸说:“箫女士,你不熟识香港法律,我们可以原谅你一次。但我有必要告诉你,你这句话有可能触犯诽谤罪。”
“我,我只是随口胡说而已。”箫皖婷一脸惶恐,怯弱地低下头。
“那我们就继续吧!”罗杰略为整理一下桌上的记录,继续询问,“你几点回房间喂女儿吃饭?”
“这个问题你至少问五次了,是12点。12点整!不差一分钟……”
在监控室通过屏幕看到这画面的溪望苦笑摇头,说:“这样问下去,就算问到明天也不会有进展。”
“这也没办法呀,每个人都会为保护自己而刻意隐瞒、甚至捏造事实。应付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断重复相同的问题。对方要是说的真话,不管问多少次答案都一样;如果是假话,问多了自然就会出现错漏。”安琪看了下手表又道,“我们先去饮杯咖啡吧!今晚可能要忙到很晚。”
两人刚走出监控室便听见小孩子的哭声,随即发现燕小晨在走廊上号哭,旁边有位女警正在安慰她,但她却没有理会对方。安琪上前问女警怎么回事,对方说晨晨的父母都在接受问话,她没看见父母就哭起来了。
溪望走到晨晨跟前,蹲下来跟她说:“你的屁股发光了,你没看见吗?”晨晨没有理他,继续号哭并说要找妈妈。他又道,“你不相信吗?我拿过来给你看。”说罢把手伸到对方背后,当他把手收回时,手中握住一个拳头大、浅绿色半透明的橡胶球,“你看,我把你的屁股拿出来了。”
“你骗人,都没有发光。”晨晨的哭声渐小,但仍在抽泣。
“我没骗你,你看……”溪望将橡胶球往地上一扔,球身触地后里面立刻发出斑斓的七彩闪光。
“哇!”晨晨惊呼一声,立刻跑去把正在地上回弹的橡胶球接住。
“喂喂喂,是我先看到的。”溪望又走到她身前蹲下。
“这是我的屁股呀!”晨晨把球藏到身后。
“要我给你也行,不过你要告诉我,中午吃饭的时候有看见特别的事吗?”
晨晨歪着脖子想了想,遂答道:“我看到几个影子呢……”
“你看见什么?说清楚一点。”安琪抓住晨晨的肩膀追问。
“我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晨晨被她吓得大哭。
溪望给安琪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先别着急,然后对晨晨说:“不想要回你的屁股吗?”晨晨使劲摇头,他又道,“那你就要把看见的事情告诉我才行哦!”
晨晨年仅四岁,表达能力相当差,溪望花了点时间才弄明白她的意思。根据她的讲述,在燕青羽接替妻子后,周芷珊大叫之前,她透过门缝,前后共看到四道人影闪过。以时间推断,第一道人影应该是离开房间的晶晶,第四道人影应该芷珊,而第二、三道人影极有可能是凶手进出主卧室时留下的。而青羽当时是背向房门喂女儿吃饭,应该没注意到有人影闪过。
在这时候能进出主卧室的人,就只有当时留在A室的仙蒂、阿珍及魏晨伊。而阿珍若要进入主卧室,必须经过客厅,肯定会被仙蒂看见。那么魏晨伊的嫌疑就最大了。之前魏晨伊曾说所有人都不喜欢周家,现在想来难免令人觉得有贼喊捉贼之嫌。
“安琪。”一名男警从监控室探头出来向安琪招手。
安琪快步走近,问对方有什么事。男警告知正接受问话的仙蒂,似乎怕影响到她的工作签证,正准备向警方交代之前没说的事情。
溪望跟安琪再次回到监控室,通过屏幕了解仙蒂接受问话的情况。仙蒂面露惶恐之色,不停询问警员会不会对她的工作签证有影响。警员说只要她跟警察合作,将所知道的事情如实地说出来,就不会对她的签证有任何影响。但做假口供或知情不报皆属违法,这必然会对签证产生影响,甚至会被驱逐出境。
仙蒂一副手足无措的模样,几经思量后,终于以那口不标准的粤语说:“是阿珍!阿珍和太太给婴儿洗澡后,太太叫她到隔壁吃饭。阿珍说想睡觉,不想吃饭。太太刚走,阿珍就走回主卧室,一分钟左右才出来。她平时对我很凶,又是太太表姐,我不敢得罪她。出事后她叫我不要说她进过主卧室,我就不敢跟你们说,你们不要赶我出境。”
溪望皱眉沉思,脑袋中全是魏晨伊那句话:阿珍整天做噩梦,老是怀疑是死在这房子里的冤魂缠着她。
一个深信鬼神之说的人,往往会在潜意识中自我塑造鬼神,甚至受到自己塑造的鬼神驱使或迫害。如果阿珍深信自己受李老太的冤魂困扰,就算做出一些别人无法理解的怪异行为也不稀奇。
这属于无相法则第三条。
因为有仙蒂的指证,所以阿珍需接受重点盘问。溪望本以为她肯定不会承认曾独自进入主卧室,可是在面对这个问题时,她只是稍微愣了一下,遂默默点头。
在会面室里的是安琪的重案组同事美雪及另一名男警。美雪向阿珍问道:“你独自进入主卧室将周晓雪的儿子扔下楼了?”
阿珍连忙摇头道:“没有,我进去没有碰婴儿一下。”
“那你进去做什么?”
“我……”阿珍迟疑片刻,又道,“我的手机遗留在里面,进去拿回来。我出来的时候,宝宝还安静地在床上睡觉,我真的没有将他扔下楼。”
“你的手机怎么会在主卧室?”美雪翻看口供后又道,“根据你之前的口供,你从外面回来就回自己房间睡觉,难道你没带手机出门?或许我该提醒你,如果有需要,警方可以向电讯公司索取你的通话记录。”
阿珍沉默半晌,遂答道:“其实我回来后,没有立刻回房间,而是到主卧室跟晶晶替宝宝洗澡,手机就是这时候遗留在里面的。”
“之前为什么撒谎,做假口供也是犯法的,警方有权对你提出起诉。”
“别告我,别告我……你要做什么都行,千万别告我。”阿珍惊惶地向对方求情。
美雪冷漠道:“希望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阿珍再度沉默,良久才做出解释:“我是拿探亲证来香港的,不能在香港工作。我不知道帮忙给宝宝洗澡算不算工作,听说你们在这方面执法很严格,我怕会对签证有影响,所以之前没敢说出来。”
“你有没有留意到,阿珍不停地拨额前的刘海?”在监控室观察的溪望向安琪问道。
“有看到。”安琪面露不解之色,“但有什么问题?”
溪望答道:“她很紧张,而且在撒谎。”
“不能单凭一个动作就断定别人撒谎呀!”
“不如我们赌一盘。”溪望故意挑衅。
安琪毫不示弱,立刻问道:“怎么赌?”
“如果阿珍撒谎了,你就请我吃菠萝油;如果没有,我请你吃糯米鸡。”
“你还记得我喜欢吃糯米鸡呀!”安琪心头一暖,遂问道,“要怎么证明阿珍有没有撒谎呢?”
“让你的同事跟她说,晨晨看见她的手机一直放在客厅,她自然会承认撒谎。”
“晨晨什么时候跟你说过这话?”安琪思索片刻,遂讶然道,“你想误导阿珍?不行!就算她真的是凶手,辩方律师也能抓住这一点推翻所有控罪。”
“我对香港的法律也略懂皮毛,转述别人的话属于‘传闻证供’,本身就是不可信的证据。而且晨晨跟我说过什么,就只有我跟她才知道,你觉得她会记得跟我说过什么吗?”溪望刻意忽略安琪刚才也在场这一事实,其实是向对方暗示如果出了问题,他会承担所有责任。
“我觉得你该去做律师。”安琪虽对此颇有微词,但还是照他的意思办了。
美雪戴着塞入式耳机,所以阿珍并不知道安琪跟她说话。她按照安琪的提示质问阿珍,阿珍连忙辩驳道:“晨晨她撒谎,我的手机放在房间里充电,她怎么可能看……”阿珍意识到自己失言,垂下头不再说话。
“你这句话我已经记下来了。”美雪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能从头再说一遍吗?就从你从外面回来开始……”
“噢耶!菠萝油,菠萝油。”溪望得意地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