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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园福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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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有鬼!咬——”,一声惨叫,伴随着微弱的骨骼被咬断的脆响。

    地面上,还有人声鼎沸:“就是这里!挖!使劲挖!不要放走一个贼匪!”

    还有最不让二子欣喜的狗吠声,似乎,就要马上冲击到耳朵边上来了。

    他们赖以逃生的地道,窄小的无法扭身,现在,有“鬼”咬断了同伙的脚,也无法后退了……

    更让二子胆寒的是,原本紧跟在自己身后的同伴儿,正在被那只“鬼”拼命的往后拖拽,同伴的身子距离自己越来越远,一只手却抓住了自己的脚脖子,并且已经开始拽动的自己也在后退……

    “兄弟,对不起了!”

    二子当断则断,身子往下一缩,被拽住的一只脚猛地发力。

    “咔嚓”还是“咯嘣”?声音不详,却一定是头盖骨碎裂的微小动静。

    这还不算完,头盖骨碎掉的同伙儿,明显是要死翘翘的了,那只紧抓着二子脚踝的手,却还是死死的,不肯松开。

    后面的“鬼”,可不在意它的猎物还在喘气不曾,照旧往外拖拽那条腿,黑暗里,甚至能听到“呼哧呼哧”的喘息。

    隔着一具尸体,环境太逼仄,二子没办法去攻击那只“鬼”,只能继续用另一只脚去踹紧抓着他的脚踝的那只手。

    可是,人类的死亡是很严肃的一件事儿,临死前抓住的那点幻想是很可贵的,所以,想要让正在僵硬发冷的尸体松开手指,其实是妄想。

    如果,二子可以用刀,或者用铲,那一定会马上动手,斩去同伴儿的五根手指。

    可是,这有点儿天方夜谭,二子的那只自由的脚丫子,还没来得及学会执刀斩手的技能,何况还给它套着一只笨拙的老布鞋呢!

    前行,走不动,后退,不可能,二子全身的解数已经全部使出来了,很多很多的塇土,埋在了他的脸上和身上,他知道,那是在地面上往下挖掘的人,在行动。

    这一次,已经是穷途末路,没有逃走的可能了。

    “摸金校尉”们也是有铁的纪律的,每个人的牙齿里都装着一颗毒药丸,不成功,则成仁,这是主子的命令。

    可是,二子好不甘心,他想等待一下,看一眼是什么样的“恶鬼”,伤害了他的兄弟,破坏了他们的逃跑大计。

    “呵呵——呵呵——”,满脸满嘴满身都是泥土的二子,终于感觉到身子轻松了,善良的人们帮他挖走了身上的遮盖与阻挡,现在,他可以翘起身子来往后看看,到底是谁跟他作对了。

    ps:

    感谢aadg和lizzie110的打赏,感谢亲鼓励,寂寞摩拳擦掌,争取尽快双更。

 第四百四十三章 千总的美梦

    没错,那跟追魂的恶鬼似的,悄无声息的追踪进这条七拐八拐的逼仄地道的,是一只狗。

    此刻,这只狗也自觉可以功成身退了,大嘴撒开了那只臭脚丫子,一直匍匐着的身子也挺立了起来,脑袋急速的卜楞着,脊背也抖了几抖,想把身上头上的泥土抖个干净。

    悲催的“摸金校尉”二子,做梦都没想到,那般炉火纯青的挖洞技术,却夭折在一条狗的身上。

    只是多看了一眼而已,一口黑血喷出,半倾起身子的汉子,回归到泥土中去了……

    白承光忽然心头一紧,似曾相识的情景,再次上演了。

    媳妇猜测的没错,这两个掳掠采莲的贼匪,与起初在齐家庄附近挖掘墓穴的,和跑到祁阳县被包围的“掘墓贼”,的一伙儿的,死亡的手段,都是一样的决绝和恐怖。

    而且,完全可以再一次肯定,这些盗墓贼的身后,必然还隐藏着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隐藏着一个可以惊天的秘密。

    好在,采莲安全无恙的被搭救出来了,此刻,胡不语正在愤恨的狠踹泥土里的那只硕大的麻袋,小阿文正在搀扶着姐姐,姐弟两个腿边儿,还围着一只白毛大犬。

    “回去吧!你嫂子还等着呢!”白承光呼出一口浊气:“大家都辛苦了,回去的路上,不用心急,慢慢儿来,让狗队,也喘口气儿……”。

    是呢,这群狗狗,是今日的大功臣。

    原本,采莲很想像从前一样,抱起来疲累的“小白”的,可惜,人家现在已经拥有了“狗王”的地位,怎么可能娇滴滴的被一个小姑娘抱在怀里呢?

    更何况,您能抱得动吗?

    跟上来的帮手越来越多了,他们奔走相告。简直要把这些狗狗给说成神话一般的存在了,没赶得上亲眼目睹的人,只能咂巴着嘴遗憾不已。

    很多火把燃尽了,稀稀疏疏的火光,也照亮了返回的行程,认识的不认识的,见过面的没见过面得,这会儿也都成了朋友,尽管劳累不堪,却个个风采满面……

    张大山在仔细搜寻了一遭之后。已经在天空中留下一枚蓝色的信号弹靓影。告知远方的郡主。人已经救出来,可以放心了。

    “成功了?”卢千总在阿圆一声欢快的尖叫之后,还是难以置信的。

    “几百只土狗,真的可以帮的上忙?简直不可思议!”

    “这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不要总以为人类就一定比畜类强。更不要以为貌似尊贵的血统就一定比平民家的土狗高尚多少倍!任何一个阶层都有佼佼者,任何一个阶层都会培养出废物来,人如是,狗,亦如是!”

    阿圆心情放松,情绪忽然高涨,浑然忘记了身边还有一个陪着她煎熬的胡夫人存在,当场与卢千总辩论起来。

    “就好像是自恃血统高贵的男人,眼睛里就没有了别人的疾苦。不但对平民的性命无视,甚至对自己的妻子也可以冷淡相待,什么地位高了就一定得要三妻四妾姨娘成群,我呸!那些姨娘不跟你们是一样的人吗?不过是生为了女子,就可以任人作践?这样的人。还妄想自己的妻子可以支持他到处寻欢作乐,认为他是应该这样伤害家人的感情的,凭什么?就因为自认为自己不是一只土狗吗?还是自认为自己的能力就一定能超过土狗?”

    阿圆骂的过瘾,卢千总倒退几步,满脸尴尬。

    自己只不过是提了几句“土狗”的追踪能力而已,怎么就招的这女人指桑骂槐了这么一大顿呢?这到底是骂狗呢,还是在骂人在骂男人?

    怪不得白承光从来没往家里纳过一个妾,就连白老二富得流油了,也没有招惹过别的女人,归根究底,是家里有这个强势的郡主存在,估计,没事儿的时候,齐阿圆就会在家里展开一场类似的教育行动。

    卢千总黑着脸一肚子的揣摩猜测,却到底没敢反驳一句,原因无他,人家不但地位尊崇,现在还荣升成为封地的主人,自己这个小芝麻官儿,必须在后面跟风才行。

    胡夫人有心为卢千总遮遮脸儿,毕竟身后还有护卫和家丁呢。好不容易等到阿圆喘了口气儿,赶紧插上一句:“回去以后,我一定得跟不语他爹说,咱们朱阳县的狗立了大功,养狗的人家要有嘉奖。”

    这话说的在理儿,阿圆点头,就此放过了一场关于“土狗与男人”的宣讲:“我已经跟不语嘱咐过了,谁家的狗参加了行动,明天一定给赏钱,在关键时候卖了大力气的好狗,我们还要想办法保护起来,没准儿,以后……”。

    其实这只是阿圆的一个想法,还没来得及认真琢磨。

    卢千总那么傲慢的性子,现在也能屈能伸了,阿圆的话音未落,他已经产生了一个大胆的主意:“郡主,胡夫人,我们朱阳县确实应该把好狗豢养起来,让它们吃好喝好,等再有危险的时候,完全可以像今天这样……”。

    蠢驴!以为吃好喝好了,狗就能长本事有出息?

    阿圆翻翻白眼珠子:“千总,那不叫豢养,那叫训练行不行?嗅觉灵敏的好狗,通过有的放矢的训练,可以作为警——县衙机关执行任务的一种特殊工具,经过训练的狗完全可以胜任追踪与搜捕的任务,因为它们有灵活的嗅觉、听觉和视觉等感觉器官,有很强的凶猛性灵活性和奔跑能力等警用素质。这种犬,应该叫做‘警犬’,就是警戒之犬!”

    其实,华夏是个养狗历史十分悠久的国家,最早,多用于看家、狩猎、放牧,甚至食用。

    据传说,战国时期,华夏已经将狗用于作战了。这时出现了最早的警犬。《墨子。备穴》中记载道:“穴垒中各一狗,狗吠即有人也。”这是谈战国时流行的警犬穴道战法,亦即敌方攻城,常以地道从地下攻入城来,防守方则也在自己城内挖洞穴筑垒,探听敌人挖地道的动静。墨子所说有就是藏在地下穴垒中助守军听动静的警犬了。

    中国人真正用“警犬”一词,大约是在唐朝。唐杜佑的《通典》中说:“恐敌人夜间乘城而上,城中城外每三十步悬大灯于城半腹,置警犬于城上,吠之处需加备脂油火炬。”明确说明,用警犬配合大照明灯监视敌军。警犬吠叫处,再增加火把。“警犬”一词出现了千年以上,此即白纸黑字的古籍记录。

    但是,这些都是应用于军事防备的“警犬”,倚重的是犬类的听力。还从来没有过把犬类的追踪能力拿到县城的民事案件中的先例。

    阿圆一有机会就对着卢千总发难,那也仅仅是触及闺蜜的幸福生活的感慨之时,遇到正事儿,她能够很快郑重起来。

    此刻,发现卢千总确实对于训练“警犬”大感兴趣,并且貌似想要立刻着手,为朱阳县培训一批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犬类”,阿圆必须支持。

    “你要是真想把这事儿做好,那还就真的不能全指望本地的土狗,想办法出去搜罗点凶猛的品种还是必须的……”。

    这次轮到卢千总翻白眼珠子了,刚才郡主大人还信誓旦旦的宣讲“土狗”比血统尊贵的狗类有能耐呢!

    阿圆可不是小鸡肚肠的人,照旧侃侃而谈,把自己来自前世的那点子经验“竹筒倒豆子”,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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