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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好地方啊……”玉自熙笑容温柔,“大英雄没听见么?”
萧溶狐疑的瞅他:“你不会把他带走,扔哪个坑去练尸油了吧?”
“怎么会呢,”玉自熙表情受伤,“难道我看起来很会撒谎?”
“是啊,”萧溶毫不客气的点头,也不理会玉自熙,自走上前,低声唤:“叔叔,叔叔?”
那青年微微动了动,却仍昏迷未醒,玉自熙的掌力,不是他久经摧残的孱弱身体可以经受的。
萧溶想了想,又转头看看秦长歌,秦长歌对他缓缓摇头,意指此人来历不明,不宜收留。
萧溶叹气,伸手到怀里摸索,摸了个小小玉锁片出来,秦长歌目光一凝,有些担心这孩子不知轻重摸出皇宫信物,仔细一看不过是寻常富家孩子戴的长命锁,不过样式玉质都精致特别些,萧溶将那锁塞进青年手中,青年下意识的立即紧紧攥住。
踮起脚,萧溶在那青年耳边低声道:“叔叔,这个是我送给你的,我看你比那个娘娘腔顺眼,你好了以后记得要来找我,要是没钱来,拿这个去换钱也是可以的。”
那青年又动了动,却没有睁开眼,只是玉锁片依旧攥在手中。
玉自熙似笑非笑看着萧溶,对秦长歌道:“令郎很有趣。”
“谢王爷夸奖,”秦长歌笑吟吟答:“只是我在想,如果您继续在这里夸奖下去,您的脖子恐怕就不太有趣了。”
婉转一笑,玉自熙偏头看她一眼,目光媚色深深,却不再说话,自领了军士去了。
秦长歌立于原地,看着他艳丽的背影,若有所思微微皱眉,随即,温柔一笑。
第五十章 争骨
上林庵后院西厢房,是秦长歌母子居处。
本来公主的意思是要秦长歌住更为轩敞的东厢,被秦长歌拒绝了,她不过是个普通宫女身份,虽说跟公主进庵的都是从小随侍她的亲信,但也不能太过张扬,更重要的是,西厢靠着院墙,还有一处池塘和竹林,幽闭深翠,光影幢幢,极少有人履足此处,对秦长歌来说,最为合适不过。
竹林深处,有一处干涸的枯井,砌着白石的台面,四面长满荒草,秦长歌养了批鸽子,就放在竹林里,吃吃草籽,偶尔喂食。
清晨的阳光转过一扇玲珑窗扇,透过绛红的霞影纱微红淡淡,洒在一身月白轻衣的秦长歌身上,将她的霜白的颊,纤细的手指,和手中的纸笺都抹上一层温暖的色彩。
注目那纸笺半晌,秦长歌微喟道:“……玉自熙……武功高绝的蒙面白衣人……出手诡异的蒙面黑衣人……为了争我的遗骨大打出手?不知所踪……这都什么跟什么?叫他们查骨头下落,就给我这个?”
萧包子正捧着大碗喝粥,整个脑袋都埋在了粥碗里,闻言立刻抬头问:“什么,什么骨头?”
小鼻尖上犹挂几粒饭粒。
秦长歌漫不经心的道:“哦,肉骨头。”
“哈,”萧包子目光发亮,兴致勃勃,“说到肉骨头,这粥里是不是有放?鲜得来,郢都粥做得最好的四季春,好像都没这个鲜。”
“四季春能和这个比?”秦长歌懒洋洋,“这粥里瑶柱鲜贝,枸杞百合,珠米鸡丝,文火慢熬,本就是宫中贵人最爱的御膳--你经常去四季春喝粥?”
“是啊,祁衡叔叔爱喝粥,常带我去,”白嫩小脸上乌黑大眼睛转啊转,“不过我看他喝粥是假,看人是真。”
“嗯?”秦长歌放下纸笺,眯起双眼。
“四季春有个唱曲子的姑娘,长得很美,”萧包子笑嘻嘻,“衡叔叔一边喝粥一边看她,经常把粥喝到鼻子里去。”
“你不提醒他?”秦长歌微笑。
“他哪里听得见我说话?”萧包子一脸无奈,“有次他点了荷叶白果粥给我,那天那粥好像味道有点不对,我叫他帮我换他都没听见,后来才知道那粥里糖放错了,后来我回去告诉祁繁叔叔,他把衡叔叔臭骂一顿。”
他这里告状,超级护短的娘亲立刻自动忽略后面那两句话,笑得阴森森,道:“这小子带你出去,还敢这么不上心?”又默默笑了一阵,萧包子盯着他娘的笑容,缩了缩身子,却见他娘对他招手,“来,来。”
“干嘛?”
“下次你再和衡叔叔去四季春喝粥,你就去厨房,教厨子做一款粥,专门推荐给祁衡,就说喝了更加神采焕发与众不同,你衡叔叔一定会很高兴的。”
瞟一眼娘亲,萧包子笑得更加不怀好意,特纯真的道:“真的?好啊。”
“喏,先将羊肾、羊肉、枸杞子、粳米放锅内,加水适量,文火煮粥,待快煮时放入韭菜,再煮二三沸,就可以了,不过你不用告诉他这些,你就说这粥叫英姿焕发粥,越喝越玉树临风。”
“哦,”萧包子默念一遍,笑得贼忒兮兮,虽然他不知道这是什么粥,不过坏娘的主意一定是坏的,跟娘走,没错的。
“爱西梁,爱武功,爱娘亲”的三好幼儿萧溶萧公子,笑眯眯的背着粥方出去了,去看看那些娘交给他负责的鸽子。
秦长歌提笔写信。
“字呈祁先生繁足下:来信已阅,字字猪鸡,但见云雾,不见人踪,骈四俪六,重典靡赋,文辞华美,金缕玉衣,唯所寻之遗骨下落,千呼万唤,犹抱琵琶,君何其吝啬乃尔,君之凰盟,何其精锐乃尔,密报似商人议价,暗信如腐儒大赋,若睿懿身后有知,定当惊起黄泉,拊掌长叹:后继有人也。”
写完,搁笔,想着祁繁接到信气歪了鼻子的表情,秦长歌微微一笑,她并非无理取闹之人,今日这番讥刺,实是觉得祁繁能力当不止此,如何这般吞吞吐吐?
将信笺密封了,放出飞鸽,秦长歌一眼瞟见了竹林边立着文昌公主,正微微弯腰和萧溶说得开心,秦长歌缓缓过去,萧溶见她,立即举着手里东西扑了过来,欢叫道:“娘,公主姑姑给了我宝贝。”
淡淡看一眼公主,秦长歌弯身揽住儿子,微笑道:“傻子,叫错了,应该是公主姨妈,不过人前可不许这么叫。”
眼角瞟到文昌的衣袖微微一动,似是轻声叹了口气,却也温柔接道:“那便叫姨妈好了,姨妈给你的见面礼。”
看了那金色小弩一眼,秦长歌道:“溶儿,谢过公主姨妈没有?”
萧包子笑嘻嘻道:“谢谢姨妈。姨妈最美,姨妈最好。”
秦长歌早就猜到儿子见利忘义的墙头草性格,也懒得和他生气,只道:“学过没?”
萧溶得意道:“容叔叔教过我。”
“那去练练,不许打鸽子,不许对着人。”
萧溶喜滋滋的抱着小弩一边玩去,文昌看着他小小的背影,怅然微笑道:“阿玦小时候,也爱这些……”
秦长歌缓缓回身,直视她的眼睛:“这小弩,是萧玦的吧?”
“是啊……”犹自沉浸在回忆中的文昌痴痴应了,回过神来吓了一跳,连忙急急摆手:“不是……不是,不是,你别误会,阿玦不会知道……这是我收藏的阿玦小时候的玩物……”
见她着急,秦长歌倒笑了,和声道:“不必紧张,我不是那个意思,溶儿的身份,你就算告诉了萧玦,他也不会信,我的意思是,你何必?”
文昌镇定下来,黯然一叹道:“我见他父子相见不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相认,想着阿玦登基数年,溶儿之后未有一子长成,心里总不是滋味……”
勉强笑了笑,她又道:“你不让溶儿叫我姑姑,那就是不承认阿玦是你的夫君了,恕我冒昧问一句,对于阿玦,你怎生打算?”
“我素来行事,不轻枉,亦不轻纵,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谁也无权草菅人命,”秦长歌仰首,看天碧云清,飞雁迁南,神情悠远,语声亦悠悠:“所以无论萧玦嫌疑多大,在真相没有完全摸清之前,我都不会下杀手,而如果前世里,睿懿真的是为他所杀,那么,无论昔日怎生恩爱,无论他曾算是我的夫君曾誓言永结同心,我都不会再有一分怜悯犹疑之意————必杀之。”
第五十一章 金弩
最后三字平淡随意,漫不经心,然惟因漫然而更显其人心意早定之坚决,文昌只觉得这三个字似是三把刀般,戳得她浑身一颤,心生疼痛。
失神的喃喃道:“昔日恩爱,委地成尘,再见不识,相隔九重……命运何其不堪……”
“不堪?”秦长歌转身,微笑,“如果昔日恩爱,可以化为长乐宫惊天火海,如果昔日恩情,可以成为挖去我双眸的利刃,如果昔日情分,可以成为精绝的暗器机簧,那才叫真的不堪。”
“这红尘无论走上多少遭,从不是为了可以让凡人立地成佛。”低声微笑,秦长歌目光流转。
“不过是为了,偿尽恩怨而已。”
文昌并没有听见秦长歌最后两句话,她的目光,正出神的凝视着不远处的萧溶,那小子并没有立即拿着金弩学射,却很有好奇心的细细把玩。
秦长歌的目光,也自然而然的再次落在她原本没注意的金弩上。
那小弩极其精巧,乌木弩臂镶以金箔,弩郭纯金,轻巧便捷,华光灿烂,弩槽中的箭矢金羽白木,比寻常箭也小上许多,实在是兼具可爱与实用的上佳玩物。
不过,萧公子好像重视破坏更甚于玩乐,因为他努力万分的……在拆弩。
铁棍撬,石块敲,力气不够的手拆脚蹬,恨不得连牙齿也用上,满头大汗的对付那坚实的金弩。
这小子对武器似天分不浅,不多时,金弩已被他拆开,有些沉重难以掰合的部件,他以诸般丝毫不顾后果的手段,叮叮当当搞落了一地,蹲在地上,一一咕哝摆弄一阵,恍然道:“哦,这样啊!”
抬起头,得意洋洋道:“娘,公主姨妈,我知道了,这东西好简单的,就是将弦挂上这个”牙“(挂钩),然后扳动”悬刀“ (即扳机),弦脱离牙后,急速弹开,将箭槽里的箭弹飞就行了。”
想了想又道:“一次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