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真的能全身而退吗?”
“有决心的话,当然可以的。”
“是吗。”问句却用了肯定的语气,她已无心追问,拇指用力按着额角,十分痛苦而疲惫的样子,“很晚了,耽误你太久了,抱歉,你先回去吧。”
高明权正要应,见她恍恍惚惚,怕是心中仍有阴影,于是说:“这样吧,你先去休息,我在这里等你睡着了再离开。”
似乎是猜中了她的心思,她淡淡吁一口气,点点头。
高明权安静地站在窗边,窗外夜色幽深,他的心绪却无法沉静。他想起很多次见到方若绮的情形,她眼里的淡漠疏离,她刻意隐藏起的灵气以及她时时刻刻的戒备和倔强,都无法令他不在意。她只是个艺人助理,平凡得不能再平凡,可是她单薄的身体和澄澈的眼眸里,又似乎蕴藏着大到不可估量的能量。
真正的她到底是怎样的?也许就是此刻脆弱到需要他陪伴的她。她毕竟只是个二十二岁的女孩,尚还拥有天真的权利,不该过早地为生活而苍老。
这一夜,方若绮睡得很沉很沉,做了一个又一个真真假假的梦。她不知道高明权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他走得那么安静,仿佛他的到来也只是方若绮的一个梦而已。
清晨的阳光渐渐绽放,整个城市在阳光中苏醒,那些飘渺的梦魇,终于随着黑夜远去。
作者有话要说:
☆、风住尘香
《威尼斯之恋》进入宣传阶段,方若绮随黎华辗转于各个城市。
他仍旧是那个八面玲珑的天王,对媒体优雅浅笑,回答问题却避重就轻。
他和徐心宁一起站在聚光灯下,一个英俊魅惑,一个娇美清冷,气质迥异,却意外地登对。他们始终对绯闻不闻不问,这样暧昧的态度反而令媒体更加津津乐道。
方若绮隔着熙攘的人群望着并肩而立的他们,脑海里总会晃过他们在夕阳下的叹息桥畔亲吻的画面。
爱若至深,又何以拒认?她想,对爱情,她终究是陌生的。
总是想起古芊菁,因为她们之间的事尚未尘埃落定,又或者最后一次见到她的夜晚,对方若绮来说到底是一段沉重得难以轻易忘却的记忆。
她从不曾忘记她来到这里的目的,现在似乎离她想要的越来越近,但心中的不安也因此而加倍。
******
关古威和范晓爱的恋情已是铁板钉钉,他们出双入对的照片被刊登在许多八卦报纸和杂志上,亦正如公司所料,反响良好。
方若绮从不向关古威提及此事。他们还是和从前一样偶尔短信联系,说些互相关心或者只是无关紧要的话。她不知道他们的恋情只是配合公司的炒作,还是确有其事,她只是觉得,他身边的女孩,理应是范晓爱那样明亮纯真的。
忙到昏天黑地的关古威没有时间再去民歌餐厅,方若绮便独自回去探望莫叔。
民歌餐厅在她的印象里从未像现在这样冷清过。没有驻唱歌手,舞台漆黑一片,老旧的钢琴伫立在角落里,光泽黯淡。
大概因为没有歌手驻唱的缘故,客人也没有平日多,只莫叔一个人就足够应付。
方若绮见到这样的情形,不禁心酸。
莫叔见了她,露出欣慰的笑容,将她拉到一旁嘘寒问暖。
“莫叔,要不要再去请一个驻唱歌手?阿威现在太忙了,总不能一直这样等着他有时间。”方若绮提议。
莫叔握着她的手轻轻地颤,微抿的唇间似乎有些难以启齿的话想要吐露。
似已有预感,却又不愿承认,方若绮喃喃自答:“没关系,就算不请,等阿威忙完最近的宣传一定会来的。”
“若绮,”莫叔苍老的声音里蕴着沉重的悲伤和无奈,“我已经决定结束这里,回乡下去了。”
“是吗,”方若绮仰起脸,天真的笑容将心中的凄然掩饰得了无痕迹,“那也好啊,这里的工作还是太辛苦了。”
可是对她视若己出的莫叔太了解她,她的逞强令他心疼。那么多年,她活得那么艰难,却越发倔强。那年她浑身是伤地跑到民歌餐厅,替她上药的莫筱筠哭得厉害,她却自始至终一声不吭;筱筠离开的时候,莫叔崩溃,她冷静地一手替她操办后事,将一切打点妥当。她看起来那么年轻那么脆弱,却似乎比谁都要坚强。
“孩子,”他叹息道,“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陪我一起回去。虽然你还那么年轻,还有美好的未来,但是这条路毕竟不好走,莫叔实在不想让你一个女孩子再受太多苦。”
他的话字字句句啃噬着她结痂的伤口,内心仿佛有鲜血汨汨流出,灼热而黏稠。她深深地责怪自己的软弱和自私,倘不是为了自己,莫叔又怎会独自坚持到现在。民歌餐厅里,处处都有莫筱筠的影子,她只偶尔回来,无处不在的回忆便压得她喘不过气,朝夕相对的莫叔又要如何自处。
她视他为亲人,却偏偏忽略了他的感受,她为此而难过,于是笑得更加用力:“不用担心我,我会很好的,而且阿威也会照顾我。有时间我们一定常来探望你。”
预料中的答案,莫叔点点头:“有什么事不要再自己一个人熬,莫叔随时欢迎你。后面的房间里还有些东西,你去看看要不要带回去吧。”
从方若绮搬出民歌餐厅起,就再也未回过她曾经住过的房间。意外地,房间里并未如她所想的铺满灰尘,依旧同她搬走的那日一样干净。莫叔一定经常来打扫,这令她愈加难过。房间没有窗户,沉闷潮湿的空气里氤氲着挥之不去的回忆。
她走的时候没有带走太多东西,除了随身的衣物,其他东西都还留在这里。小小的储物柜里放着泛了黄的书刊杂志,还有写满了的记事本,有的是她自己的,有的则是莫筱筠的。虽然筱筠和莫叔并不住在民歌餐厅,但她时常会整宿整宿地赖在方若绮狭小的房间里,与她聊些心事或者只是八卦,有时候一起挤在小床上看一场沉闷的电影,醒来的时候发现电视机仍然亮着,屏幕是一片触目惊心的蓝。
方若绮拿出放在储物柜最上层的小盒子,小心翼翼地打开。那里面放着些被她们视作珍宝的东西。方若绮生日的时候送给自己的黎华的CD,莫筱筠生日时他们一起去的游乐园的门票,还有——高明权给莫筱筠的留言和签名。
方若绮清晰地记得,那是莫筱筠第一次参加广告拍摄,演的不过是个与布景板无异的路人甲,但那支广告的男主角是她最喜欢的高明权,那一天,那个傻丫头比自己做了女主角还要高兴:“若绮若绮,快看,高明权给我签名了,他真人比我想象的还好呢,又帅,待人又温和……”
那时候,方若绮取笑她:“是啊是啊,她给你签个名你就高兴成这样,哪天你要是嫁给他了,岂不真是死而无憾了?”
“你说什么嘛,他怎么可能会看上我……不过我想,被他爱上的女孩子一定是最幸福的。我是不敢这样奢望,但如果有一天能和他合作,每天能在他身边,我就觉得很满足了。”
只是,莫筱筠没有等到那一天,就仓促地离去了。
留言写在那张只有几句话的广告台本背后:“致莫筱筠:只要坚定梦想,便会等到实现的那一日。高明权。”方若绮突然觉得可笑。她认识的莫筱筠从不是一个充满野心的人,她单纯而善良,相信身边的每一个人,总是以最简单的方式接受生活赋予她的一切。她在河边遇到王瑞恩,于是进了演艺圈;她喜欢高明权,于是想要静静地在他身边。她的梦想,只是这样单纯,而梦想的代价,却惨烈至此。
签了名的台本在方若绮的指间起了皱,那上面的墨迹有了时光的痕迹,但男人的字迹并未改变。他留给方若绮的字条上,亦是这样笔划清晰而认真的字体,落笔间有力,转折处平滑,收尾处细腻。他一直都是这样一个认真而温雅的男人,难怪莫筱筠会这样喜欢他。
方若绮将台本叠好放进包里,再也没有拿其他东西。即使带走,不过是存在的证据,而回忆,只在心底最深处。
出门的时候,她回望,孱弱的光线从外面照进房间,映亮斑驳的墙壁,黎华的海报工整地贴在墙上,他穿得若翩翩王子,嘴角带着一贯似笑非笑的弧度,琥珀色的眼眸深邃迷离,说不出地迷人。
她转身拉上门,向着光照进来的地方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时光未名
很多年后,方若绮相信,许多事确是命里注定,当下的每一步都是为既定的人生埋下伏线,于是回望过去,所有的事都变得有迹可循。
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黎华新专辑曲目的作词那一栏的刹那,方若绮的脑子嗡地一声炸开了。那天遗落在录音室里的记事本,原来是被黎华拿走了。她并不知道,在之前的专辑筹备会上,黎华是如何为它而坚持的。
黎天王的专辑向来是EAMI的头等大事,因此公司高层及金牌制作人均悉数到会。对于专辑的定位、曲风的选择,众人均无异议,却在第二主打歌的选择上产生了分歧。
“这个‘方若绮’有过什么作品?似乎没怎么听说过。”运营总监问道。
“我的助理,这是她到目前为止唯一的作品。”黎华如实相告。
“开什么玩笑!够资格做主打歌的必须是金牌词作人的作品,怎么可以随便用一个小助理写的东西!把它放进专辑里就已经相当勉强了。”
“那些资深词作人的作品的确有保障,但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