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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潘金莲怎么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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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胜却婉拒:“女施主不必破费。贫道自有接受供养之处。”
  她大吃一惊,一抬头,只见公孙贼道那张骨骼清奇的脸上,浮起一丝悠远的笑容。
  “哪、哪里供养道长?”
  道人神秘一笑:“城西天长观。”
  她目瞪口呆。大魔导师这么快就“找到组织”了?不过也不奇怪。公孙胜祖籍蓟州,和眼下这个幽州城也就隔着半日路程。他“道行高深”,必定是享誉家乡。在小小幽州城里也能有人认他。
  人不可貌相。起码公孙胜给梁山军省下了一个人的口粮。
  公孙胜临走,却忽然又对她神秘一笑:“哦对了,韩世忠帐子里那枚铜钱……女施主若还需要,可以上天长观找贫道开光附魔。”
  潘小园:“……”
  看来公孙胜也知道他那锦囊被用在何处了。作弊铜钱商机无限,送给她的那枚“政和通宝”,算是一次“免费试用”。他方才那句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以后若再需要,就能找他大批量订货了。
  赶紧笑了笑,配合他装傻:“道长法力高深,奴家深受其惠。”
  公孙胜笑笑,摇摇手中拂尘,抚着肚皮,打了个饱嗝,慢慢走远了。
  只可惜豆制品数量不多,且不能长久保存。守城还好,一旦行军跋涉,总不能带在身上。万一捂成臭豆腐,这帮顽固南方人可要吐成一片了。
  所以光有大豆产品是不够的。潘小园将目光瞄向了粗粮。小米、豌豆、大豆、荞麦、乃至芋头山药,通通低价从百姓家中征集出来。都是地地道道的穷人食品,粗粝伤口,在市场上根本不受欢迎。
  大宋民间富庶,这些东西只有在饥荒年间才流行做主食。家境稍微过得去的人家,从来都是崇尚精白米面,饭里掺一点杂粮,立刻掉档次。
  但她自然知道,这些粗粮的营养价值比精米白面高得多了。行军时不方便做军粮,眼下驻扎城内,不拿来利用一番,简直浪费。
  可惜她低估了南人不吃北食的顽固程度。熬得香香的几锅杂粮芋头粥送过去,据说明教帐子里当场就有好几个吐的。
  没办法,只好转送去梁山军。谁知这些北方汉子看到小米粥,也一个个大惊失色:“怎的,城里断粮了?”
  军队中所食的粮食虽粗,那也不过是脱壳没脱干净的粗稻粗麦。就算被贪官污吏掺了麸糠,用心筛两遍,照样是香喷喷的粮食味儿。而在大伙心目中,轮到黍粟荞豆上阵,说明正常军粮已经吃光了。这可极是不妙之兆——下一步是不是就该人吃人了?
  还有的倒没那么悲观,只是纳闷:“腊八节早过了啊,嫂子你给俺们熬什么腊八粥?”
  腊八粥就是临到年关,把家里角角落落剩下的东西扫出来一锅煮,寓意是忆苦思甜——也不是什么日常饮食标配。这还是不接受。
  潘小园赶紧跑过去安抚:“别慌别急,咱们粮食还够,今天是……调整伙食,嗯,调整一下。”
  最后还是一些出身赤贫的小兵把杂粮粥分食了,淌着眼泪回忆:“嗯,是俺小时候饥荒年间的味儿。”
  潘小园无语凝噎。要改变大伙的饮食观念并非一日之功——是不是应该往里面加点糖?可这年头制糖业不发达,一斤蔗糖比一斤白米还贵。
  终于,武松看不下去她跑来跑去的推销她的杂粮粥,在她第二十次穿梭于炊事营和谷米场间的小巷时,悄悄拉过来,问一句:“六娘,你这个……新食谱,真的不比白米精面要差?”
  她连忙点头:“比白面精米还有营养呢!我特意搭配过!每人一日一升的口粮哪里够,把其中一半拿出来换杂粮,能换得三倍的量,那便成了每日两升,营养也不会差了。”
  说完坚定不移地看他一眼,表示说假话是小狗。顺便拍拍他肩膀衣裳,蹭掉自己手上的灰。
  武松还不满意,再问:“吃多了不会生病?”
  “当然不会,还……”
  还能防止心血管疾病,预防肥胖,帮助通便……这个打住不说。
  只是跟他强词夺理:“你瞧,饥年时大家都吃这些,吃了杂粮就饿不死,说明杂粮有救命的功效。”
  武松忍不住哈哈一笑。这番歪理鲁智深都不会信。也只有在他面前敢这么胡搅蛮缠。
  看四周没人,轻轻捋她一束垂下的鬓发,又问:“你还说,比寻常白粥白饭要管饱?”
  “那当然。”纤维素和蛋白质。
  可随即又苦了脸:“其实这些东西完全可以替代米面,可惜大家都不买账……我得想想别的办法……”
  武松笑了:“没关系。我小时候也没少吃这些。”
  她心中一酸一甜:“那……”
  “但不能只给大伙吃这些。虽然能入口,也能饱腹,但一顿顿的都让大伙想起饥荒断粮,不是动摇军心么?”
  她被一句点醒,这才恍然,有些不好意思:“你说的没错。”
  自己虽然也是平头百姓,但毕竟是县城出身,基本的生活条件都有保障,有生之年也没经历过饥年灾荒。可她却差点忘了,这世上还有许多人挣扎在温饱线下,对于饥饿的抵触深入骨髓——尤其是这些当兵的,大部分都是穷得没饭吃了,才投身为盗为匪的。
  不禁微感羞愧,轻轻咬着牙齿,“那……那怎么办……”
  武松忽然说:“我有个法子。你到伙房去,做给我试试。”


第245章 乳酪
  这是让她给他开小灶?潘小园发扬奉献精神; 二话没说,跟着武松就去了。
  说是伙房,也不过是几个草棚遮起来的土灶。几个伙夫正在筛面,空气里一片粉尘。
  武松顺手从草棚架子上摘下来一截硬邦邦的腌肉; 说:“这个是缴获的北人军粮,硬得没法啃,好几个兄弟已经把牙崩掉了。”
  潘小园不敢露出笑; 只怕显得幸灾乐祸。接过来,用手捏捏; 再掰掰,闻一闻; 几欲作呕:腥膻滑腻; 好像还是生的。
  对女真人的牙口佩服到了极致:“你确定,这东西是他们拿来吃的; 不是用来杀人的?”
  武松盯着那块硬肉; 垂涎的眼神一闪而过; 说道:“我在想,要是能把它给煮了……”
  ……
  一顿饭工夫过后,潘小园从锅里盛出一碗热腾腾的羹; 笑道:“二哥; 尝尝?”
  这是她、武松、还有炊事营几个伙伴智慧的结晶。先把硬邦邦腌肉尽可能剁碎拍散; 成为一小截一小截的硬肉块,再和粟米杂粮一起煮。腌肉本身自带盐分,一煮之下; 乱糟糟一锅杂粮粥,奇迹般地飘出肉香味来。
  闻讯而来的一帮围观者都咋舌不下。肉是稀罕食品,杂粮是荒年果腹的渣渣,把这两样合到一起,不是暴殄天物?
  潘小园小心翼翼舀一勺,率先尝一口。几十双眼睛盯着她脸上神情,仿佛都在问:“能吃不?”
  她说不好是什么味道。齿间是粗糙的触感,小腌肉块被煮散开来,却没一点油腻,舌尖顶着一抹奇怪的烟熏肉香,中和了菽粟带来的辛拉生硬的口感。
  “……”
  不能昧着良心说好吃,然而比她那原版的杂粮粥,的确适口了很多。
  武松见她不说话,接过剩下大半碗,一口气呼噜呼噜全喝了,对旁边的人笑道:“可以!好吃!你们都试试!”
  潘小园喜出望外:“真的?”
  武松撂下碗:“比我想的强。你让你手下的火头军尽管煮,先给我送,然后给卢员外、林教头、鲁和尚他们都送去。凡是有‘梁山好汉’名号的,一个也别落下。当今儿的晚饭。”
  潘小园睁大眼睛,愣愣的看他。这也太简单粗暴了吧。
  “他们要是……不喜欢吃呢?”
  武松大言不惭,“那就挨揍。”
  真是惜字如金。简洁明了四个字,预示了无数腥风血雨。
  她忍不住笑,轻轻掐一把他手腕,“这可是你说的!”
  武松却马上变得乖顺了,认认真真朝她确认一句:“你说,这些东西真的吃不死人吧?”
  她哭笑不得,合着这人自以为是冒着“生命危险”给她推广新产品呢?
  连哄带劝,温言软语的给他定心:“我还能害你么?都是地里长出来的东西,能出什么邪?那肉要是真有问题,能把北兵吃得那么凶猛?我看不仅死不了人,还能把人养得壮些呢。”
  武松点点头,没言语,却也没转身走。
  轻声问:“还有事吗?”
  两人身处加固过的城墙间壁里,一个不怎么热闹的小过道,外面忙忙碌碌的兵士离着八丈远。这会子忽然连喧闹声也静下来了。只觉得空旷城砖围着的只有他两人。
  武松低头。看那一张略带疲惫的脸蛋上不掩璀璨颜色,眨眼望着他,朴素的衣裙随风微展,不由得心中一动。想跟她说几句无关的闲话儿,却一时语塞,想不出该说什么好。
  两人都不闲,这一阵子除了商讨公事,少有独处的时刻。晚间各住各的男女营帐——主帅帐子里夜夜笙歌,成何体统,旁边的数万单身狗迟早要造反。不说别人,梁山扫黄大队长石秀大哥就肯定会非常的不高兴。他如今倒不敢对她真的有什么过分举动,但单凭一个白眼,足够让她哆嗦一下子,觉得自己成了历史的罪人。
  她知他是腼腆害臊。这青天白日的,小巷子两头通透,没扇门隔着,难保没人突然闯进来。
  低头一笑,捉住他一只粗糙的手,袖口轻轻往上一推。前几个月在忠义堂戴着镣铐一场大战,手腕伤得不成样子,尽管恢复速度惊人,此时也免不得留下些许斑驳,麦色的肌肤上,交错着浅红色的印子。
  问他:“还疼吗?”
  摇摇头。
  她飞快在那印子上吻了一吻,极低极低的声音说:“今晚老时间?”
  跟自己男人约个会,也得偷偷摸摸跟做贼似的。谁让如今这是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呢。
  说完自己也忍不住脸上一热,往上一瞧,见他眼中仍是风平浪静的,盯着那些被她吻过的伤疤,无意识点点头,似乎没理解她这个暗示。
  正当她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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