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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婚标准,背诵全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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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必了。”几个男生的目光全都收了回去。
  白黎不以为意,早就习惯这样的待遇了。这几个男生肯定是上星区(第一至第三星区)的孩子,在他们眼里,第八到第十区的人不仅仅意味着穷,也等同于落后,没有基因筛选技术,生下来的孩子存在劣质基因的可能性极高。
  劣等基因,等于笨,等于进化不完全,等于没有资格繁衍后代,等于下等人。
  智人和猩猩有什么话题聊呢?
  遂一路无话。
  接驳车停泊在宿舍区,女生宿舍在前,白黎下了车,找到了自己的宿舍位置后就刷卡进门。
  地表的宿舍楼大概有十层,不过像她这样的贫困生,肯定是住地底下,而且是最底下最偏僻的那个房间。
  这也就算了,宿舍楼真是不管哪个时代都很破。白黎越往下走,地底的腐烂霉味儿就越重,灯泡散发着惨白的光,活像是走进太平间。
  她打了个寒战,给自己洗脑:我是高贵的斯莱特林。
  绕了十分钟,她终于在一个走廊的尽头发现了一条小路,钻进去一看,好么,果然她的宿舍在杂物间背后的角落里,隐蔽性和密室有得一拼。
  艰难地推开门,感应灯自动亮起,露出了宿舍的真容。
  八平米,一个老旧的睡眠舱,一张桌子,一个柜子,一间一平米的卫生间,淋浴的莲蓬头就在马桶上面,洗澡时得把马桶折叠起来。
  白黎惊喜:“居然是单人间!”
  单人间,清净,自在,没人抢厕所,没人打呼噜,她感动得都要哭了,马上撸起袖子打扫卫生。而且宿舍有家务机器人全天候劳作,没有堆积多少灰尘,只消简单拾掇下就能入住。
  白黎做惯了活儿,三下五除二整理妥当,洗了手就喜滋滋地点开智脑给赵元辰发消息:'我到宿舍了'
  然后满心期待地等着他回复。
  一分钟过去了,没回。
  肯定是在忙正事。
  三分钟过去了,没回。
  说不定在开会,不能开小差。
  五分钟过去了,还是没回。
  可能、应该、许是遇到了重要的事。
  十分钟过去了……白黎默默叉掉了屏幕:“算了。”
  又不是什么要紧的人,不回她很正常,国家大事面前,回条信息是多么得微不足道。
  她还是先在学院里转悠下,认认路吧。
  *
  赵元辰没有及时回复白黎,是事出有因。
  今天下午,朱少将联系了他,告诉了他一件事——朱莎逃婚另有隐情。
  “殿下,这事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如若方便,请您拨冗来寒舍一趟,莎莎想亲自与你解释。”
  赵元辰对这个转折很意外,思索再三,答应了对方的请求,约在下午三点于朱家别院见面。
  白黎发消息来的时候,他刚刚见到自己逃婚的未婚妻,比起婚前最后一次见面,她好像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原本始终红润的脸色略显苍白,似乎吃了点苦头,手臂上贴着纱布,隐约散着药味,改变最大的是一双眼睛,本来一眼就能看到底,如今也多了些许波澜。
  赵元辰打量着她,微微笑了笑:“你有话想和我说?”
  “嗯。”朱莎应了声,哀求地看着朱少将,“爸,我想和殿下单独说会儿话。”
  朱少将想想,同意了,叮嘱道:“你好好和殿下认个错,把事情解释清楚,知道吗?”
  朱莎点了点头。
  朱少将又和赵元辰赔罪:“劳动殿下跑一趟,莎莎被我宠坏了,有什么冒犯之处,恳请您多多包涵。”
  “无妨。”赵元辰微微颔首,算是应了下来。
  朱少将这才忧心忡忡地离开了房间。
  谈话的花厅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灿烂的阳光从落地窗里照射进来,于实木地板上落下斑驳的光影。
  朱莎定了定神,打起了十二分精神——赵元辰这个目标,是她攻略的男主中难度最高的一个。他是帝国培养的继承人,城府极深,手段过人,虽然是言情小说的男主角,但智商自始至终就没有下过线,非常难糊弄。
  要在他面前把原主逃婚的举动圆过去,绝对是个考验。她穿过来好几天,好不容易才想到了一个办法,能不能把好感度刷上去,今天的谈话至关重要。
  “我想问问殿下,这件东西,你眼熟吗?”她把放在一旁的紫色笔记本递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去,白黎就会开始接触机甲了,而女配也回来了,你方唱罢我登场,贼热闹!
  感觉这篇文里我好喜欢玩套路啊,一个“一手好牌被打烂,心有不甘,找人完成自己的心愿”的白富美,和一个“拿了典型灰姑娘草根女主的剧本但自己不知道”的贫民窟少女……搞事的心熊熊燃起~~~


第21章 逃婚的真相
  赵元辰接过笔记本,略略一翻,沉吟问:“这和你离开的事有关吗?”
  “对。”朱莎模仿着原主的语气,执着地问,“殿下眼熟吗?”
  赵元辰平静地笑了笑:“我不太记得了。”
  这个答案在朱莎的预备选项之中,她马上红了眼睛,一字一顿地问:“真的不记得了?”
  “是的。”赵元辰合上本子,静静地注视着她,“你问这个做什么?”
  问这个做什么?朱莎心里冷笑,为原主感到不值。要知道,追根究底,逃婚的源头,就在这本笔记本上——很多年前,少女时代的朱莎趁着暑假,在身为当世大儒的外公家里学习古地球文化,这个紫色的笔记本是地球时代的古董,被外公赠予她学习使用。
  她非常珍惜,每天学习时都用来做笔记,很快写满了大半本。可是有一天,她因急事匆忙离开,不小心把笔记本遗落在了外公家的藏书阁里,次日拿回来后,却发现里面写错的地方被人纠正了。
  端正的字迹写在她的笔记旁边,寥寥数语,却显出对古地球文化的精通。她心中不服,特地查阅了资料,结果发现对方是对的,她错了。
  她不甘心,灵机一动,寻了几个自认为特别难的问题记下,再一次“遗落”了笔记本。
  第二天,错误的地方又被人改回来了。
  这下她是真的好奇了起来,想知道是谁这么厉害,可能是出于少女的直觉,她觉得写出那笔字的人不会是个女孩子。
  她猜对了。
  那天,她故技重施,把本子落在原地,人却躲在窗户下面,想要揪出这个神秘兮兮的家伙来。
  等啊等,一直等到了黄昏,天色变暗,红日西斜,她躲得双腿酸软,才看见有个人影从侧门进来,依稀是个少年。
  她的心高高悬起,铅灌似的腿失去了知觉,竟然不觉得难受了,只有视线牢牢追随着他,看他把带来的书放回了书架上,而后又拿了几本新书。待路过书桌时,他停下脚步看了会儿。
  霎时间,心跳到了喉咙口。
  他拿起桌上的钢笔,低头在本子上写了几段话。
  窗户的角度看不清长相,却见身形清瘦颀长,裸露在衬衫外的手修长好看。朱莎顿时耳朵发烫,面颊火辣,想也不想就提起裙子,想进门里逮他个正着。
  谁料事情太巧,母亲来寻她:“莎莎,你躲在窗下干什么?”
  她惊得跳起来,面红耳赤,支支吾吾地找了个借口:“我耳环掉了,在找呢。”
  “掉了就掉了吧。”母亲没有起疑,“我们该回去了。”
  她口中敷衍着:“等等,我马上就来。”说着,忍不住朝藏书阁里望了眼。
  他不见了。
  朱莎恍然若失。
  而后,遗落的本子里再也没有了别人的字迹。
  若是年岁再小些,指不定夏天结束了,也就会把这个小插曲忘到脑后。可那时的朱莎十四五岁,堪堪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不过惊鸿一瞥,却念念不忘。
  想象他的眉眼,想象他低头写字的样子,想象他的一切……就好像是萨尔茨堡的树枝,在她的幻想中结出了晶莹的钻石。
  这是她的初恋,虽然无疾而终。
  很多年后,她见到了太子殿下,同意成为了他的妻子,故事本该这么结束,或者说开始。可是,结婚前几天,她一直以来的追求者,外交部长的儿子戴睿恪,送了她一本笔记本。
  紫色绸缎封面,与当年她所用的一模一样。
  她大为震动,问他:“为什么送我这个?”
  他说:“我以前见过你用这么一本古董笔记,以为你喜欢。”
  她问:“你什么时候见过我用这个?”古地球时候的笔记本是纯粹的纸张,写完即无,那个夏天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用过了。
  “大概是七八年前吧。”他笑了笑。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却在灯火阑珊处。她流下眼泪来:“所以,是你对不对?”
  “什么?”他意外。
  “是你给我写了批注?是你对不对?”她揪住他的衣袖,“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戴睿恪没有说话,许久,问道:“是又怎么样呢?你马上要嫁给太子殿下了。”
  朱莎知晓这是一个冲动的决定,但她无所畏惧:“那就带我走。”
  这就是逃婚的始末。
  朱莎为了心心念念的初恋情人,宁可抛弃太子妃的身份地位,逃婚而走。但她不知道,戴睿恪不是他,他冒认了那个人,只是为了得到她。
  在笔记本上留下批注的人,是赵元辰。
  这个谜题一直到故事的最后才被轻描淡写地揭开,朱莎因为这个误会失去了一切,白黎因为这个误会上演了一出灰姑娘的麻雀变凤凰。
  为了成全女主,牺牲了女配的幸福。得知真相的女配心有不甘,宁愿舍弃自己的灵魂,也想得偿所愿,所以,有了替她完成心愿的攻略者。
  现在的“朱莎”不是朱莎,可是为原主不值,原主的爱情不过只是一场笑话,成全了白黎,毁灭了自己。
  而现在,赵元辰说他不记得了。
  幸好她回来的时间点还很早,赵元辰应该还没有喜欢上白黎,她仍有机会替原主完成心愿——成为太子妃,与喜欢的人happy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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