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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笑,良禽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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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安顿下来。
  见外边雨停,太阳洒出几丝金光,薛泽有意带她出去散散心。
  沈觅自然愿意。
  阿风驾着马车,从住处到城中繁华街道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刚下马车,沈觅便觉得有些饿了。
  薛泽带着她来到一处酒楼,临江而建,地段繁华,一下车便有伙计上前引路,薛泽给了块银子,要他找个位置好的包间。
  因着午饭时辰,酒楼里生意甚好,伙计将二人引到楼上一处包间内。
  从窗户往外看,正好看到街景。
  对面是家绣庄,绣庄旁是处银楼,银楼那边竟是香艳之处,几个花枝招展的女子甩着帕子在门前嬉笑,顺便调戏下路过的俊俏男子,还有三两个依着门框搔首弄姿。
  莺声燕语搭配着小贩们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格外热闹。
  听闻蜀地出美女,正看看有没有美人,被薛泽一个脑崩儿弹了回来,“菜要凉了,刚才谁说饿的?”
  沈觅回过头,发现不过赏了个景儿的功夫居然上齐了菜。
  山珍竹芽,随上荷叶卷,芙蓉大虾,雨后春笋,一道藕丝羹,还有两道甜点,食材就地而取,都是当季最时鲜的,好似还沾着绵绵雨水,不好吃都难。
  “你不光会做菜,点菜也蛮不错。”沈觅胃口大开,毫不吝啬的夸赞。
  薛泽不紧不慢的剥着一只芙蓉大虾,看她吃得欢,心情也随之愉悦,调侃道:“你颇为省心,不挑食。”
  沈觅反驳,“怎么说的像养—”
  还未说完,话被某人截了去,带着笑意,“一点不像小猪,你可爱多了”。
  沈觅瞪他,却瞪来一只剥好的大虾。
  芙蓉嫩叶裹着大虾,带着薛泽独有的味道,很是美味。
  沈觅细细品,薛泽慢慢剥,一盘大虾被沈觅吃了大半,还想吃却被薛泽拦住,“不可再吃,不然要腹胀了。”
  沈觅摸着饱饱的肚子,眼巴巴的看着满桌的菜,心中着实不甘。
  怎么眼大胃小呢?
  不是说心有多大路有多广?就该眼有多大胃有多大!
  啊不,是胃有多大眼有多大!
  见她眉间微蹙,模样逗人,薛泽很是开怀,“为夫近来过于忙碌,忽视了夫人的胃口,实在是为夫的不对,回去后定会反省。”
  若在平时,一听他说“夫人”“为夫”,沈觅定会脸红脖子粗的反驳,也不知今日是不是吃的太饱,脑袋反应不过来,居然点点头,咂咂嘴,十分认可他的话,“是该好好反省。”
  薛泽笑眼弯弯,柔柔的看着她:“好”。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喜欢淡淡的温馨,没有那么多的浪漫,没有那么多的惊喜,淡淡的温情细水长流。。。。。。记忆犹新的是,当年羡慕穿高跟鞋的女生,于是常年穿平底鞋的作者君买了一双十公分的透明高跟鞋,鞋很漂亮,脚很受罪,走不了路怎么办?于是。。。。。。我穿着男朋友的鞋回到了宿舍,男友一直光着脚走回去。
  再后来,把鞋子给我穿的男生光荣的晋级为我孩儿他爹。


☆、路见不平一声吼

  正起身要走; 街上忽然传来女子嘶声力竭的叫喊声,随后伴着几个男子粗嘎的吼声。
  沈觅好奇,难不成今日遇到强抢民女的戏码?探着身子往下瞧。
  只见一女子赤脚奔窜,身上的粗布衣褴褛不堪,发髻凌乱,撞的行人和小贩怨声一片; 后面不远处几个壮汉追赶着。
  似是知道自己逃跑无望; 女子喊声中透着恐惧和无望。
  那女子蓬头垢面; 模样看不清; 沈觅只觉得声音有些熟悉,似是哪里听过,一时竟想不起来。
  “温良; 这女子的声音似曾相识。”
  “那咱们去看看,有为夫在此; 夫人尽可行侠仗义。”
  见他打趣自己; 沈觅当然要配合。
  “我也是这么想的; 免得你疏了身手。”
  “夫人果然体贴为夫。”
  两人走出酒楼; 那女子已被几个壮汉围堵到江边,再退一步便是滚滚江水,围观的百姓指指点点; 你一言我一语,却没人站出来为那女子说句话。
  几个壮汉大概是地痞恶霸之流,不是省油的灯。
  眼看那女子一副被逼到绝地的模样,几个壮汉毫不在意; 嬉笑谩骂不止。
  虽然听不太懂那几个人讲的什么,可看神情也知道尽是浑话。
  沈觅很是愤怒!
  有某人在旁,愤怒的很有底气!
  沈觅下巴微抬,目光凌厉,指着恶霸,一副侠女从天而降的模样,“呔!尔等住手!光天化日之下欺辱弱女子,简直丧尽天良,猪狗不如!”
  一番侠肝义胆的话张口即出,感觉很不错,霸气!
  忽然觉得身边的薛泽有点不对劲,只见他又换上了当初用的面具,正捂着脸发抖。
  这厮居然在笑自己!
  似是觉察到沈觅的不满,薛泽透过指缝,轻声道:“夫人尽管向前,为夫垫后。”
  这才对嘛!
  此时一阵江风撩起女子脸上的乱发,略显清秀的侧面满是生无可恋。
  果真曾相识,竟是黄太守家的十一姑娘!
  几个壮汉见有人出声阻拦,一脸凶恶的看过来。
  “呦!这小姑娘可比那个好看多了,嗷—”
  余下的话被一粒石子挡在口中,汉子满脸痛楚,几颗牙混着血水吐在地上。
  黄莺也认出了沈觅,绝境之地遇见故人犹如见到了救命稻草,几步上前扑腾跪倒,哭喊道:“沈家小先生救我,救救我,月前我被卖入那见不得人的地方,几番被他们折磨,我宁死不从,若再被抓回去想必也活不了,求你救救我,我愿来世结草衔环报小先生的大恩。”
  几个壮汉见同伙被打掉了牙,知道有高手在附近,想上前又不敢,一个个捂着嘴观望四周,生怕自己的牙也掉地上。
  “不用怕,今日既然遇见便不会不管,”沈觅转头对那几个人道:“她的卖身契呢?赎人。”
  掉了牙的汉子疼得满头冒汗,捂着嘴“呜呜”了几声,沈觅没听懂,心想他们也是被人差事,身上不会有卖身契,便让黄莺领路,寻卖身的那间妓馆。
  妓馆并不远,在吃饭的酒楼斜对面。
  沈觅刚要领着黄莺进去,却被薛泽拦下,“阿觅稍等,这事交由我来办即可。”
  想想他进去更合适,便在外静候。
  不过一会儿功夫,薛泽领着黄莺走出来,身边还跟着一名女子,仔细一看,也是故人。
  在太守府被窦宪软禁时,夜间曾寻自己给十一姑娘诊病的那个婢女,当时觉得小婢女颇有几分忠肝义胆,冒着得罪大夫人的危险给主子寻大夫。后来黄太守一家抄家流放,想必主仆历经坎坷,流浪至此。
  二人摆脱困境,自是百般感激,随后薛泽安排阿风驾车将她们送到安全地界,还给了一笔银子,足够她们过好下半生。
  过了晌午,太阳偶尔探个头,瞄上几眼再躲到云层后边。
  两个人慢慢往回走,想到住处离此地好一段距离,沈觅问:“走回去?”
  薛泽轻笑:“嗯,如此你晚上才会饿。”
  “笑我午饭吃得多?”
  “怎会!怕你晚上没胃口而已。”
  想想也是,吃得那么饱,溜达溜达是好事。
  见沈觅不曾反驳,问道:“怎么不说话?可是担心黄莺主仆?”
  “帮她们出了囹圄,安排马车送到安全地方,又给安身立命的银子,可以了。”
  “我以为你会把她们留下来。”
  沈觅摇摇头,“每个人都有不得已,黄太守一家沦落,虽然很多事我不问也不知,但是我不想给你添麻烦,能扶她俩的那一把,刚刚你已经扶了。”
  薛泽浅笑,他的无奈,她明白。
  走了约一个时辰,尽是高高低低的山路,几乎看不见人烟,见她额上隐隐有汗珠,“可是累了?”
  沈觅想着累了也没用,总要走回去不是?应道:“不累,想来腹中已经有空余的地方,你可想想晚上吃什么了。”
  “可是,我有些累了。”
  嗯?
  他走路带风,脚不沾尘,连鞋帮子都是干净的,会累?
  看着某人对自己笑的那么贼,沈觅有些丈二摸不着头,“那咱们休息片刻再赶路?”
  薛泽笑意加深,摸摸她的头,手衔入口中打了个响哨。
  响哨在林中悠扬,惊起一群飞鸟。
  不过片刻,前方小路上出现一个白点,白点越来越大,直至近前。
  白马亲热的蹭着某人,显然是老相识。
  “薛温良!你又逗我!”
  薛泽拍拍马颈,指着沈觅对白马一本正经的道:“白马弟看好了,今后,这杏目圆睁的美人是你大嫂了。”
  “。。。。。。薛!温!良!”
  “为夫在!”
  嘴皮子说不过他,沈觅横起小拳头,薛泽围着白马转啊转,笑的腹痛不已,沈觅追了半天愣是摸不着半片衣角。
  眼看她跑的气喘吁吁,小脸上的汗珠晶莹透亮,薛泽停下脚步,转身拥美人入怀,“歇歇,看你汗透了,免得吹风。”
  他的怀抱很温暖,很安心,沈觅一点也不想动,连眼皮都不想挣开,静静的闻着他身上的味道。
  有点青草味,和着清晨的露珠,干净清爽,很是好闻。
  “温良,事情什么时候能结束?”
  “我也不知,总有那么一天会结束,等太子登基,窦家势微。”
  太子登基,窦家势微?
  “嗯,果然得等些日子。”
  “也不会太久,阿觅,你及笄,我们便定亲,等事情有了眉目,咱们便成婚,我会挣得军功,风风光光迎娶阿觅。”
  说到及笄,不过是眼前的事,待到腊月十二,沈觅便十六岁。
  汉朝女子十六岁及笄,正是□□,意味着可以嫁人了。
  “十六岁还太小,不着急。”在沈觅眼里,十六岁还是个半大孩子,是真的不着急。
  “嗯,小了些,再长长。”某人似是会错了意。
  沈觅脸红,“以后不准嫌我吃得多。”
  某人看天:“哪有嫌你吃的多,不过是剥虾剥的手疼。”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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