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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杂货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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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弄一身淤青回来,叶妈十有八九直接抄起小木棍先揍一顿,长长记性再说其他的。
  叶妈也是大忙人,安顿好闺女之后,就去菜地摘菜做饭了,等饭做好之后,叶灵灵还在睡,她下午实在是累惨了。
  当叶灵灵被拍醒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坐上桌了。
  叶玲玲睁开眼睛,看向叶妈,开口叫道
  “妈妈!”
  这两个字,喊的非常清楚,让人一听,就清楚是在叫什么。为了这两个字,叶灵灵练习了一下午,她一直在练妈妈爸爸哥哥三个词。
  叶妈听到叶灵灵的叫声后,果然非常惊喜,一个下午没见,闺女说话就变得这么清楚,看来,她担心孩子将来长大了,脑子太笨,嫁不出去,是白费劲了。
  现在看来,闺女像她,学东西学得非常快,脑袋聪明,跟她小时候一样机灵。
  叶妈抱着叶灵灵去找孩子他爸,找到叶爸,她笑眯眯地说“灵灵,叫爸爸”
  叶灵灵立即喊道“爸爸”爸爸这个词她上午也反复练习过。
  叶爸爸立即开心的回应到“唉,没想到亲亲现在都会喊爸了,这孩子虽然开窍开的迟,但是学话学的快呀,这一点像俺啊……俺小时候也是这样,不管学啥玩意都学得快,亲亲这方面随了俺。”
  叶妈白了叶爸一眼,闺女分明是随她,看看闺女这小脸蛋,再看看这眼睛,还有鼻子,都跟她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她妈都说她从小美到大,她小时候长得特别可爱,谁见了都喜欢,长大了也是十里八村头一份,虽然后来没嫁到镇上去,可她这婚后的日子,谁见了,不羡慕?婆婆慈爱,丈夫贴心,儿子孝顺,现在闺女也开窍了,人还机灵,那些嫁到镇上的还没她的日子舒心呢。
  看看她们家,七间大房子,虽然只是茅草房;
  看看她们家的菜园子,全村头一份,菜蔬可劲吃,不怕不够吃;
  再看看她婆婆,谁家婆婆有她们家的好,婆婆虽然偶尔凶了一点,但是就为着她全心全意疼孩子的心,叶妈这一辈子都会恭恭敬敬的孝顺她。
  叶爸被叶妈瞪了一眼也不生气,叶爸是个好脾气的好好先生,当然这个好脾气也是相对而言,他对他媳妇是从来没有红过脸,不像村里有些男人三五天的一顿打媳妇骂媳妇,叶妈李兰是叶爸当初费尽心机娶来的,媳妇当初明明有很多更好的选择,可是偏偏选择了他,虽然他事后方知,他媳妇就是个好颜色的,当初选中他,是因为他脸长的好,感谢爹妈给了张好脸,不然他可娶不到可心的媳妇儿。
  他媳妇李兰,在他的眼中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媳妇,人美心善,孝顺长辈,做饭特别好吃,比老娘的手艺强多了,自从吃了媳妇做的饭,他是再也吃不下老娘做的饭菜了,感谢岳父岳母把媳妇教的这么好,他一定好好孝顺岳父岳母,以往家里穷的叮当响,想表孝心,也是有心无力,现在家中得了几匹布,得多扯些布料给岳父岳母还有小舅子小姨子他们做几身衣裳。


第17章 搬出去
  叶爸大名叶有田,一股浓浓的农夫山泉的味道。
  叶有田当年说亲的时候,才17岁,李兰年纪更小才16岁。
  不过他们本地人,都是这样的年纪成家的,他们16,17岁的年纪刚刚好,要是等到18以后20来岁那就有点迟了,好人家都被订走了,剩下不上档次的,要不长的不好,要不家里穷的揭不开锅,这才20来岁还没成家。
  两家订下亲事后,就可以当成亲戚往来了,农村人重名声,即定了亲,那是铁板上钉钉,轻易不会改变,敢悔婚,唾沫星子淹不死他。
  当年中秋节
  叶奶奶给儿子准备了一包点心,让他送去岳家,而叶有田不满意,觉得一包点心,完全不能表示他的心意,于是他在去岳父岳母家的半路上,撸起裤腿,下河摸鱼去了………
  后来叶有田左手提着从河里刚捉来的一条鲫鱼,右手一包点心,就兴冲冲地赶到岳父岳母家,原本送礼应该是早上10:00之前,然后翁婿二人聊聊天,在吃午饭之前,赶紧走人,这年头家家都穷,没什么好东西招待客人,所以一般不留客。
  其实早上叶有田出门的时候,叶奶奶都教过他,告诉他中午赶紧回家吃饭,不许留在岳家吃饭,给人家的家庭加重负担,惹得人家不喜欢,到时候亲事上在有波折。
  可是早上叶有田天没亮出门,结果半道上下河摸鱼,耽搁了不小时间,所以到岳家的时候,都快12点正中午了,正好是吃午饭时间,你说人家能不留他吃饭吗,所以在岳家热情的邀请下,愣头青叶有田留在岳父家吃了一顿午饭。
  把叶有田送出门之后,叶有田岳父李善的脸,立马就拉了下来,他觉得老叶家这娃不行,一点都不懂人情世故,也不懂看人脸色,人家中秋节送礼,哪个不是穿戴的干干净净的,早早地送到岳父家,可老叶家的叶有田,一直到太阳升得老高,都快到晌午了,才登门,看看他身上穿的衣服,裤腿上都是泥点子,他不要求孩子穿的多体面,起码要干干净净的,这都做不到,老李家的脸,都被这个女婿丢光了。
  再说,叶小二叶有田来迟了,不但一句道歉也没有,而且他们家开口留他吃饭,不过是客气话,他都听不懂,还当真了,真的留下来吃饭,这女婿第一次上门吃饭,他们李家也是要脸的,也不能把人往外推,还得用好饭菜招待着。
  孩子他妈把家里惟一一块腌肉给切了,做成一盘荤菜,这菜上桌后,懂点事的都不会伸筷子,因为农户家里没什么好东西待客,像猪肉已经是家里的贵重物品了,一般都是用来装门面的,就是再馋也不能吃,往往肉端上桌有几块,端下去数量上是一样的。
  叶有田第一次上门,就把岳父家用来装门面的猪肉给吃了,难怪人家不满了。
  作为人生第一次登门拜访岳父岳母,叶有田无疑是不合格的,不过后来李兰嫁过来之后,一次夜聊中,把这事捅了出来。
  那时候叶小四都已经出生了,叶爸听叶妈这么说,那是撞天的叫屈,他那天天没亮就出门,只是山路难走,而且他又想多多的表表心意,所以才在半路上看到,小河里有鱼,二话不说,跳河里逮鱼,后来好不容易才逮了一条大鱼,这送的不是普通的鱼,是他的一片真心。
  逮到鱼之后,他尽量把身上收拾干净,然后急急忙忙的往岳父家赶去,他怕迟了,在路上是一路小跑,好不容易赶在午饭前送到,送到之后,他原本想赶紧回家的,他也没想留在岳家吃饭,可是岳父岳母还有小舅子他们实在是太热情了,拉着他的手不让他离开,非要他留下来吃饭,他一个人哪能拉得过人家一家子,最后实在扛不住岳家的热情,才答应留下来吃午饭。
  叶妈提起这个话题的时候,已经有四个儿子了,底气足,腰板直,所以她啥都敢说,听叶爸这边的解释,点点头,说“算你有理,那你干啥把俺家那几块肉给吃了,爸妈当时可生气了,觉得你这个女婿不懂人情。”
  叶爸觉得自己快要冤死了,哪里是他馋肉,分明是岳父岳母催着他吃的,一个劲的催'吃呀,不要客气,夹肉吃',他第一次上门,哪里敢扛着岳父岳母的话,再说话说回来,岳父岳母家的猪肉不知道泡在盐水里多久了,他吃到最里,没啥肉味,全是咸味,咸得发苦,他吃了第一口之后,死活不愿意吃第二口,可岳父岳母一个劲地给他夹肉,他能怎么办,他也很委屈呀。
  叶妈听叶爸这么说快要笑死了,她笑着说道“活该,谁让你吃的,俺家的肉都是用来装逼装门面的,俺们都知道,这肉咸的发苦,俺们从来不吃这个肉”
  叶妈嫁过来之后,没过多久就发现,叶爸虽然排行是老二,但是在家里却是最受父母宠爱。
  一般百姓爱幺儿,要不也是最重视长子,排行中间的孩子,往往是最容易被父母忽视的,可老叶家,叶老大跟叶小三都没有叶老二受父母宠爱。
  叶爸自小就因为长得俊,人又机灵讨喜,最得父母宠爱,叶大哥为人憨厚老实,叶三又是个性格有的别扭娃,这两人都不如叶老二讨人喜欢。
  叶大哥为人憨厚,不会说甜言蜜语哄父母开心,叶三自己觉得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所有人都要让着他,父母也要更加偏疼他,叶三性格说好听点是比较自我,说的难听的话就是非常自私,这样的小孩自然不讨叶家两老的欢心。
  反倒是叶老二,自小长得俊,嘴巴甜会哄人,又孝顺,人也勤快,这样的娃,做父母的能不喜欢吗?
  如今叶老二夫妻二人下面算上捡来的娃,他们家已经有七个娃了。
  想到年轻时候的事,自己都觉得好笑。
  叶灵灵躺在上,闭着眼睛装睡,结果耳朵里被塞了一把狗粮………
  真是看不出成熟稳重的叶爸,居然还有这种黑历史,还有叶灵灵对未见面的姥爷很感兴趣,很想再看看他们是怎么热情的待客的,不知道他们现在再上门的话,姥姥和姥爷会不会再一次的端上来一盘咸的发苦猪肉。
  叶爸“小兰,妈送那么多布料,俺们也得表表心意”
  叶妈“俺打算给公公婆婆做两身衣裳,你看成不?”
  叶爸“成,怎么不成,小兰再给岳父岳母也做两身吧,要是赶不及,就裁布送过去。”
  叶妈“那就等中秋的时候,一起送过去”
  关灯。
  ………………………………………………………………
  昨天晚上,叶灵灵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不过她被叶家夫妻二人喂了一肚子狗粮,狗粮吃多了,长大了妥妥会变成'单身狗'。
  作为一名又幼生期的单身狗,叶灵灵下定决心要想办法离开,再也不要跟父母大人一起睡了,万一哪天,小夫妻把持不住,她又要受到10;000点伤害,或者是因为太过污,而被河蟹大神给和谐掉,那可就太冤枉了。
  如果她现在想要一个人睡一间房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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