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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声音细不可闻地说道:“学姐,你听说过‘秀色’吗?”
……
于修文刚刚打开门,就有些烦躁地伸手去扯自己脖颈上的领带,他一扬手,就将西装的外套丢在了沙发上。衣衫凌乱地往沙发上一靠,他抬起手臂挡住了眼睛,胸腔却还是有种挥之不去的窒闷和烦躁感。事实上,这些天以来他都处于这种莫名焦躁的状态下,无论如何都冷静不下来。
于修文知道是因为什么,但是他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居然栽得这么彻底,明明原本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靠近的,但是为什么现在变得进退维谷的人成了自己?而那个本该泥足深陷的人却无动于衷,甚至还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之下爱上了别人,让一切事情都超出了自己的掌控。
这种不受控制的感觉糟糕极了,让于修文连平日里的风度都维持不了。
就在于修文碾转反复坐卧不安之时,他塞在外套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于修文神情不耐地掏出手机,看到上面的来电显示之后却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于修文按下接听键,说道:“喂,舅舅,有什么事吗?”
“修文啊。”手机那头的声音清润如玉,温和带笑,那是一种浮躁的社会所缺乏的儒雅,“你上次给我的那个生辰八字是谁的?”
“舅舅你问这个干什么?”于修文拧着眉头,却还是实话实说地道,“是我看上的一个姑娘,想让舅舅帮我算算她的姻缘线,舅舅你别干多余的事,我为了找她的生辰八字花费了不少心思呢。如果她姻缘线不在我身上,能不能请爷爷把她的姻缘改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她就觉得很喜欢。”
“你当然会很喜欢。”手机里传来一声轻笑,“你阳气过重,本来就需要阴灵之力进行调和,多跟女孩子接触总不会错的,特别是这个姑娘——”
于修文听完,面色一喜:“她体质适合我?”
“不。”温润含笑的声音里透出一丝势在必得的强硬,“修文,这一位可不仅仅只是阴气强盛那么简单的啊。”
“我知道你手里一定有她身上的一些东西吧?头发之类的都好,将它带回来吧。”
“如果成功了,你想一直跟她在一起都不是什么难事了。”
……
林夕坐在柔软舒适的沙发上,眼神有些冷漠地看着昏倒在地上的少年,对方白皙清秀的脸蛋压在羊毛地摊上,模样狼狈,林夕却一点怜惜的心情都没有。在十分钟前,她跟着这位小学弟来到了他的“家”,一处装饰奢华的豪宅,还坐落在城市的黄金地段,足以让林夕明了这位学弟是何等的身家显贵。可惜林夕刚刚踏入这奢华的住所,她就毫不犹豫地辣手摧花,直接将高鸿敲晕了过去,任由对方趴在了地毯上。
林夕眼神漠然地扫视了整个大厅的装饰,这偌大的豪宅里只住了高鸿一个人。根据对方的说法,他跟父母分居很久了,他家族庞大,亲情寡淡,有大哥继承家族的事业,有二哥陪伴在父母身边讨巧卖乖,还有一大堆私生子私生女需要家里人操心烦扰。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从出生就注定了他这辈子除了啃父母给的老底以外什么都不用干不用奋斗,哥哥们也乐得少个竞争对手,每年固定将一笔巨款拨到他账户上就完全不理会他的生活了。
高鸿一个人住在这里,跟家里断了很久的联系,平时也没有好友来往。这处大宅也只会隔一段时间就拨电话给家政公司让人过来清扫,每次找的人不同,公司也不同,所以完全不用担心被人盯上而露出马脚。高鸿自己也已经办理了出国的手续,会伪装出自己出国环游世界的假象,他向林夕发誓自己就算失踪个两三年都不会有人察觉不对劲,她完全可以放心地接受他的“献 /身”。
以上,都是这位小学弟的原话。
说句实在话,林夕觉得有些森森地蛋疼,以前宋雯总是吐槽她桃花全部开在变态的身上的时候,她还会反驳几句都是巧合,但是谁知道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叶青那不能算是变态,顶多算是偏执;但是这位小学弟完完全全就是坏掉了啊,她真的没想到对方居然是这种类型的人。
华国有个词语叫做“秀色可餐”,用来形容一个人容貌美丽到几乎可以下饭,但是林夕万万没想到,这个词居然还能从字面意思上来剖析理解。
高鸿压根不在意她爱不爱他,用他的话来说,单方面的爱也足够了,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跟她的灵魂融合在一起,实现心灵的圆满。
在听到小学弟的解释时,林夕的三观是受到很大冲击的,但是她很快就冷静了下来,思考起解决的办法。
林夕自诩自己是个冷漠的人,一般来说,别人心理变态只要不影响到周围的人,那他爱怎么变态都是对方自己的事情,碍不着别人别人也没有资格去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不要随便去插手别人的人生,因为有些人的路只是不随大流而已,并不代表他们就是扭曲的、错误的。林夕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就像有些人天生喜欢同性,有些人天生喜欢单身,只要他们不伤害别人,林夕觉得自己都是能尊重他们的选择的。
但是林夕万万没想到,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高鸿学弟这样的人——带着奉献的心,请求别人吃了自己。
林夕觉得自己不能接受他的这份“爱”,但是好像又不能看着他作死下去。
不是她不尊重人,而是这种事情一旦开始,哪怕在最后关头反悔也是无法挽回的,为什么要将自己的一生抵押在这种虚无缥缈的“爱”的上面呢?
更让林夕觉得蛋疼的是,这位小学弟居然跟悲弥塔莎一样都是纯净的灵魂,虽然纯净却跟白纸一样随便都能涂上颜色,跟神父圣洁的灵魂又不太相似。
林夕忍不住叹了口气,心中暗想,人好好活着不行吗?如果感到空虚那就去寻找能填补空虚的东西,为什么非要选择这么极端的方式呢?
林夕的指尖燃起一缕深蓝色的魂火,轻柔地点在了小学弟的眉心。
火光照亮了她的脸,仿佛被夜色眷恋的容颜上没有多少表情,唯有一双眼睛,漫天的星子都沉进了眼底。
“以——林夕之名。”
“给予你灵魂的安宁。”
第九十二章 缚灵地宫(2)
在骨瓷小镇里,林夕的灵魂遭到了污染源的侵蚀,虽然保留了自我,却带来了一些影响,让林夕也不知道是好是坏。林夕的灵魂核心是深蓝色的魂火,能够焚烧罪孽的灵魂,也能够给予纯净灵魂永恒的安宁。但是她多出了另一个能力,就是莱娅的精神污染,只要她有这个意识,她完全可以污染别人的精神,让人丧失人性和理智,变得疯狂。虽然乍看之下是个挺有用的能力,但是林夕却有些不喜,这世上的疯子已经够多了,何必画蛇添足再来一笔?
但是这种能力如果控制得好,还是能派上一些用场的,比如说眼下这个场景。
林夕凝视着高鸿的灵魂,与其说是小学弟是个变态,倒不如说他莫名其妙地怀揣着太过伟大而充满献祭感的爱,他这种扭曲的行为是源于他对感情至美的理解,但是造成了最糟糕的结果。虽然说他表现出来的一切都很让一个正常人害怕,但是严格来说这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又不能算是污秽、或者有罪的。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魂火无法净化他这种“献祭”的思想。
林夕手指微微一动,一缕深黑色的烟雾缠绕上她的手指,她的双眼变成了璀璨的金黄色,从烟雾状的负面情绪中小心翼翼地挑选出了一丝灰色的气,将这缕气从无数污秽粘稠的负面情绪中分离了出来,动作轻柔地将自己的手指凑近了高鸿那一团白净的灵魂。
那是一种负面、却又是人类不得不拥有的情绪——自私。
只有爱自己的人,才会自私,才会想要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林夕实在无法再看着这些纯净的灵魂走上偏激的死路,极致的纯粹有的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人如果多爱自己一点,多想自己一点,就能看见更多更辽阔的世界,就会从中衍生出更多的欲望,在渴望之中生出求生的意识。
停止这种没有意义的牺牲吧,虽然不能给你一个像神父一样圣洁的灵魂,但是给你的灵魂增添一丝颜色,还是能做到的。
林夕这样想着,眼神极为平静地凝视着高鸿的灵魂,她看到那缕灵魂在微微的瑟缩之后乖巧地缠绕上她的指尖,一点点地将那缕灰色的气吞噬。伴随着灰气的消失,纯白的灵魂也一点点地变化着,颜色在浅灰和深黑之间不断过度,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死去,又像是什么东西在复苏。
林夕的手里燃烧起了魂火,那一团灵魂就蜷缩在她的掌心,在不断翻涌的火焰里逐渐凝固成一种温柔的天青色,像是水天一线般清透的青蓝,恬美宁静至极。一声低微的啜泣在林夕的耳边响起,又伴随着叹息而消失,林夕垂眸看着那一团带着无畏献祭的心情落入她掌心的灵魂,金色的眼瞳里是一种神明般淡漠的垂怜和悲悯。对于这种“无私的爱”,林夕只是弹了弹这缕灵魂的意识体,丢下一个字:“蠢。”
——爱是一种美好的感情,它应该让你变得更好更美丽,而不是让你变得支离破碎鲜血淋漓。
——一个人如果学不会爱自己,又要怎样才能让别人爱你?
林夕让这团灵魂回归自己的躯体,她自己也离开了高鸿的意识世界,准备回归自己的身体。林夕的灵魂本来就有些不稳定,长时间灵魂离体会导致驱壳越来越虚弱,在没有想出解决办法之前她是不打算舍弃自己的驱壳的,毕竟她对这个世界还有留恋。如果不是为了救人一命,她也没打算离魂。
林夕的灵魂伸出手要去触碰靠在沙发上沉眠的躯体,但是下一秒,一股强大的拉力袭来,硬生生让林夕的灵魂踉跄了好几步。
林夕:“……”什么鬼?
那股莫名其妙的拉力几乎是扯着林夕的灵魂走的,力道之大让林夕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