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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不过四个字。重色轻友。在一起长大那么多年的交情居然还比不上一个才认识了半年的女人。不管怎么说那滋味都让人是实在不爽。
更加让人不爽的是掐着手指一算我悲哀地发现似乎只有我一个人才能体会到这种不爽。黎明那个感情白痴根本不会在意这些细节,晴子要是说到这件事也只会以愤愤地重复“哼唧司狼明明是君幸的”………………老天我的这些幼驯染们怎么都这么不靠谱。
在发现他们不靠谱的本质后我毅然悟了,丫的再跟这些白痴呆在一个城里没前途啊。于是我痛下决心做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
出城。
离开格拉斯海姆。
天一暗下来我爬下屋顶就跟晴子说了这件事。果不其然她也顶了一张惊悚的脸看着我:“你要出城?……怎么突然想这个?!”
我翻了个白眼,“早就跟你说过了好么。”
然后你的反应是很想揍我……亲爱的叫我怎么再跟你提哟。
“司狼他们知道吗?”从震惊中恢复过来,晴子慢慢拧起了形状姣好的眉,“…………你不会是在躲他们吧。”
摊手,“是他们要躲我吧。”
一边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一边心底有点不自然地发虚。其实我也不太清楚这次出城的打算根本上到底是为了什么。但人毕竟是种顺从于本能行事的生物,还没有把因由梳理清楚我就已经将计划朝晴子全盘托出了……唉还真是怎叫一个囧字了得哟。
“在离开之前,先去见一次大人吧。”晴子没有再继续在这方面上纠结下去,而是简单地提议。
她没有多说什么,但两人之间都清楚她到底是想要说些什么……我含糊地应了一声,“那是肯定。”
一边应着心里一边有些微微发痛——见过这次……大概就真的是永别了吧?
说到这里。我突然抬起头来,绕过晴子,直接朝楼下跑去。
“你去哪啊?”
晴子的声音远远地从后面追了上来。
“随便逛逛。”
我回过头应声道。
然后转身跑出北区。熟练地沿城绕了个大圈后抄小路转回。隐蔽技能全开,前往近郊——
直奔C街区。
……
“她怎么样?”
“很好。已经完全适应了人类的生活,周围的邻居都很喜欢她。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都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双叶呢?”
“很可爱。以前的双马尾剪掉了,现在是过肩的短发。眼睛很明亮,一看就知道是个个性温柔的女孩子。”
“是吗……”
夜色温柔得像是一支思乡的笛。荣勋靠在床头看着我,面部与颈部的水肿有了明显的好转,眼神一如以往般坚定而柔和:“辛苦你了。君幸。”
上帝之手已经拨去了大半日的时间。我站在荣勋的窗旁,眼睛眺望着格拉斯海姆与外面无异的夜空。就像是很多很多年之前,站在NEDE的灯幕大厦里隔着防弹玻璃朝外望的那样。明明就连心底也被黑暗所填满充实,却异常温暖。
荣勋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你什么时候走?”
“现在。”
“那么……”他的声音里微微染上了些许笑意,“还记得你名字的寓意吗?”
“请君幸福。”
“——这是最后我唯一想要对你说的话。”
……
我离开了格拉斯海姆。
奔跑在城市里的时候正是黎明前的黑暗,浓重的夜风仿佛某种沉重的羁绊一直裹着人的四肢。却随着奔跑的速度加快不断地被抛于身后。记忆里曾经这样奔跑过很多次,但没有一次目的是这么的鲜明而强烈——离开。离开。就仿佛有野兽在身后追逐。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
在NEDE里的时候,奔跑是为了杀人;在自由军团里的时候,奔跑是为了任务;前往C街区的时候,奔跑是为了荣勋……
那么现在呢?
I am here。我在这里。奔跑又是为了谁?
——是我自己吗?
——是为了我自己吗?
——离开。真的是为了我自己吗?
脚步突然顿下了。心上被如此沉重的感觉压迫着,我抬眼望向前方高耸坚硬的黑色城墙,无法再前进一步。
然而事到如今,又怎能回头呢?
再次重新开始奔跑时我加快了速度。顿时长发如同要脱离身体般向后飞扬飘起。从来没有试过那么剧烈的仿佛要超越自我极限的跑步方式。我觉得自己被巨大的风压与重力挤压着快要窒息。
有人说,人生只不过是一种奔跑的方式。
爬上格拉斯海姆墙头的时候我回头望了眼这座在喜悦与期望中诞生的城市。它安静着沉浸在天边徐徐诞生的黎明中。安稳而平静,带着些许婴儿般祥和的莹润光辉。就像是很久以前我守在城门高处扛着GPS意气风发地轰炸下一架又一架需要清剿人员乘坐的直升飞机时所看见的那样,凛凛的晨风里,它是那样的温柔而美好仿佛一个崭新的祝愿。
然而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如今狼狈逃离的是我。而能够将我留下来的人却正并不知情地在睡梦中迎接又一个朝阳升起的明天。
双腿微微发力。我松开手。跳下了熟悉的城墙墙头。
再见啦。格拉斯海姆。
再见。我的城市——
以及我过去那么多年来所能够获得的喜悦。
☆、间章11旅行
间章11旅行
我离开了格拉斯海姆。我离开了格拉斯海姆。我真的离开了格拉斯海姆……
“够啦!”天边一只巨大的彩色皮球飞过来弹在地上发出“砰”地一声巨响,“别总是在那边唠唠叨叨的拉弥亚,快过来帮忙演出要开始啦!”
“哦哦哦……”我从几个高高的砌在一起的大木箱上跳下来,一边应着一边跑过去。
人总是说要离开离开离开,但在离开后又总是止不住地会去想念想念想念。身边一切的一切也总是在提醒着这个事实:你已经离开了。但还会有记忆与切身的痕迹在告诉着你:纵然你离开了,它也毕竟在你生命中存在过——
以那样一种重要的方式。
这个真理是我在离开格拉斯海姆的第十天后才明白的。幸运所在,我在离开格拉斯海姆一定距离的时候就遇见了这个名为“拉斯特暗夜之舞”的流浪马戏团。团长名叫莉莉丝,是个皮鞭与长靴并存的美艳女人。在将抛橙子踩高跷走空绳等等等等除了魔术之外所有项目都轻松上手了一遍后她欣然同意我加入的请求,不过要求是以我当时身上所穿的那套衣服做为交换。
“我很喜欢你这件衣服的款式……”染着鲜红蔻丹的长指甲有一下没一下地勾着垂落于我肩头的发丝,团长大人表情是一贯的妩媚——有时我会想这大概也算是一种面瘫。
“而且不管从料子,裁剪,还是其它地方来看,它都脱离不了高级货的范畴——难道不是很神奇的吗?一个两手空空到需要进流浪马戏团打工的少女,居然会穿这种普通人一个月工资都买不起一件的名牌货?”
“……”
好吧我知道我是大意了。但又有什么办法呢?难道你叫我从格拉斯海姆里出来的时候一路裸…奔出去吗?我是不介意但是一定会被黎明以“有伤风化”的理由抓回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睁一只闭一只眼的绝对——
扯远了。总是那套衣服在莉莉丝团长那犀利而又很神奇地不会让人联想到威胁两个字的陈述中被我拿去换了一条看起来很精致实际上不管边角还是面料都很劣质的洋装蓬蓬裙。因为是演出服的缘故,所以它有着很夸张的暗黑蕾丝装饰与浓厚的哥特风格……没办法谁叫马戏团的名字是“拉斯特暗夜之舞”呢??要是是“弥赛亚光明之歌”的话我估计自己得穿修女装。
这也直接导致了马戏团休假期间大伙出门逛街时我总是最受瞩目那个。有时表演完还会有面带红晕的少年少女们拿着相机挤上前来“我今天在KFC/居酒屋/菊下楼/杂碎王/泰山红洲宴岁馆/……(省略各种有关于吃的地方)见到你了你真的很可爱很像洋娃娃呢能跟我一起照张相吗我会好好保存的”………………你们到底要怎么保存难道是要放在床头有空就对着撸一发吗!?
一旦产生了某种糟糕的想象自己就怎么也停不住了——于是我每每都只好找同团一个表演日本忍术的借来代表“狐”的面具遮挡住自己的脸以免面对镜头露出什么奇葩的表情成为人生污点千古奇谈。
“拉斯特暗夜之舞”流浪歌舞马戏团(我的天这名字真长好吗!?)一路走一路表演很快就来到了某个沿海的城市。大块大块的蓝白卵石铺出一个充满了中世纪风情的世界,路旁的房屋皆是与其和衬的罗曼风格,深蓝瓦片与灰白墙壁的配色映着海平面上徐徐升起的太阳蓬荜生辉。
顶着众路人诧异的目光我穿着那一身哥特风十足的黑色蕾丝蓬蓬裙趾高气扬地跑去买水果,然后再抱着一牛皮纸袋的红苹果跑回来继续作冷艳高贵状朝旅馆前进……旁边莉莉丝吐槽了:“拉弥亚,我怎么觉得你其实一直都过着很囧的日子呢。”
“那是你的错觉。”唔苹果看起来真好吃啊。
“我觉得这是真的……”团员A。
“绝对是真的吧。”团员B。
“拉弥亚每次找我要面具的时候表情都很奇怪呢。”“狐”面具的持有者。
“而且拉弥亚虽然表情很少但在吃饭的时候眼睛都会亮~那么一下。”团员C。
“所以说……”莉莉丝总结,“虽然总是一副冰山面瘫冷艳高贵的样子但其实拉弥亚你这个人很囧吧很囧吧真的很囧吧。”
我面无表情地盯着苹果声音平淡毫无波澜:“哎呀居然被你们发现了。到底是有多关注人家呀。死相。”
呼啦啦——
秋风吹过。散落一地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