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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时间是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就我所知的小小世界裏,某些人正在关心的是,今年的圣婴现象,可能会让地球出现的历史高温,而地球是不是会毁灭?
但我想,绝大多数的人更在乎的应该是,看过「铁达尼号」几遍?为了杰克沉入海底而哭过几次?还有,就算是英文单字会的不多,那一首「My Heart Will Go On」也一定会唱两三句。
不过,这不是我所关心的,这一切全?部?都?不?是?我现在最应该关心的。
我现在最关心的是,如果现在的我选择继续呆站在这个角落,等待奇迹降临,今天早自习的数学期末试势必完蛋;但是如果我选择张开眼睛,赶赴学校的考试,也许我一辈子都会因为记不起这首歌到底是怎样哼的,而让我对未来的人生愤世嫉俗。
十七岁这年的夏天早就开始,我站在东部这个正在没落的小镇裏头,还算繁荣的街道上,朝著「瀚阳高中」的方向,停下脚步,穿著汗水湿透了的学校校服,扛著塞暴课本的背包。高二的日子开始倒数,距离大学联考还剩下三百八十六天,距离参考书试题全部完成还剩下五千四百六十九页,但是距离未来,到底还有多远?
今天天气晴,微微的凉风吹过了我的额头,干了汗,擦肩而过的路人有没有哪几个认识我的,也许都在低头嘲笑我现在的愚蠢行经。不过我始终保持微笑,充满耐心,充满信心,期待那一首我忘了怎麼哼唱的歌曲,也许在某一秒钟会真的在我的耳畔唤起记忆。
所以我持续微笑地等待著,而我想那个微笑,绝对是让我看起来加倍愚蠢的主因,之一。
在这一群路人甲乙丙当中,我也只是其中之一,不会有谁特别记得我的。
但是,就像大多数的人一样,这辈子,我只希望被某个人记住就够。
而我的名字,叫做——。
「康正行!」
康正行。
「康?正?行!」
对,康正行,健康的康,正义的正,行星的行。
「康……正……行……!」
等等,我皱了皱眉。
没有听错,这个熟悉的声音。
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就被这个家伙从後脑勺狠狠一击,我失去重心往前扑倒。
他是故意的。
没错,这个叫我名字的声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除了他,不会有其他人用如此既幼稚又暴力的方式,试图让我意识到他的存在。
我在瓷砖道上,眯著眼抬起头,太阳刺眼的光线勾勒出他的身形轮廓,背光的黑色身影,他微微地扯起了笑,伸出左手拉起了倒坐在地上的我,他的手掌心上有著篮球练习生出的茧,热热的,湿湿的。
「你中暑了喔?」他反复地把手心贴上我的额头,然後再试试自己的,不过我真的很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中暑跟感冒之间的差别?
「没有。」我把他的手拨开。
「我载你去保健室。」
「我没有中暑。」
「保健室可以吹冷气。」
我想他是一个永远抓不到重点的人。
「上车。」
上车。
他硬是拉著我坐上他的「Spyder」,y,Spyder,这辆他骑了好几年的捷安特越野。
「Spyder」这个名字是来自於一九五零年代出产的保时捷五五零跑车,代表美国最叛逆的男人「詹姆士?狄恩」,他在一九五五年过世的那场车祸所开的车款(是他跟我借走的那本「詹姆士?狄恩传记」裏看到的,我想那是他阅读过除了漫画书之外,唯一一本课外读物。)而他所骑的这辆「Spyder」的把手,是他在一九九七年的那个暑假,在他一个人举办的「脚踏车环岛旅行三十天」中撞歪的。
他叫做馀守恒,守护的守,恒星的恒。
从一九九一年认识他以後,我就开始相信,原来地球上,真的住著从别的什麼奇怪星球来的外星人。
第二章「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 ,二零零五。
馀守恒
我起了个早,真的很早的那种。
今天是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不是一个多麼特别的日子。
我起了个早,连预定的闹钟都还没响,我再重复一次「我起了个早。」,原因是在我高中毕业来到台北读大学之後,我从来没有在这个时间清醒过。
淩晨四点四十八分,天都还没翻起鱼肚白,只是偶尔听见几声窗外送早报的呼啸而过。
今天本来要补拍几场戏的,但是我跟导演请了假。
打开电视机,重播了不知道几次的新闻裏,占满了纷乱嘈杂的政治版面,不过其中夹杂的其中一项新闻,吸引了我的目光。就是王菲,她宣布了决定享受居家生活,暂退歌坛,这个举动引发了歌迷们激烈的反应。
她说过,如果她有一天不唱歌了,请大家忘了她。
我敢赌定她的复出之路,绝对会比我们想像中的还要遥远。
不知道为什麼,我突然感觉到愤怒,一个选择离开的人,凭什麼还可以自私地要求别人忘了自己?
今天的天气看起来阴阴的,带点忧郁的那种。
这个夏天才刚准备要开始,我却有种错觉,以为它早就已经结束了。
我把冰箱裏的咖啡粉倒了几匙到咖啡机裏,才想到忘了摆上咖啡滤纸,花了点时间清洗,然後重新开始。走进浴室裏转开浴缸的水龙头,然後走回卧室,在床边,趴下,双手扶地,做了几次伏地挺身,有一些喘,不过我再多做了几次。
九八,九九,一百。
起身,深呼吸,脱下背心,把汗抹去,想走到浴室泡个澡,沿路顺道脱去短裤甩在门口,打开门,裏头已经布满水蒸气,我关起水龙头,站在洗手台前抹开镜子上的薄雾。
左下巴上的疤一直都没有好,本来留著为了遮掩的胡渣却有些长了。
不知道为什麼,我想试著微笑,嘴角却只是皱著。
踩进了浴缸,温热的感觉从脚底到大腿直冲大脑,这样好,清醒多了。
我坐在裏头,手扶在两侧,闭上眼,深呼吸,潜进水裏。
水裏,水裏有无限的蓝。
好久好久没有游泳了。
有那一秒钟,我想起某个夏天,不过那也是很久以前了,在一片湛蓝的海水裏头,还是游泳池水裏?算了。那时侯,我为了紧紧抓住什麼,费劲一切心力地往前游著。
像是害怕自己失去了什麼。
只是,我真的忘了到底是什麼。
我唯一记得的,只是那时候的在水中的感觉,就像现在这样温暖。滑出水面,我站起身,抓了架上的毛巾随意擦干了身体,然後围在下半身。
窗外的阳光洒了进来,我想还有一点时间,於是转到厨房裏头,已经飘散著咖啡香味,我倒了一杯,烫口。
楞著站在料理台前,远远地,电视那头传来了一首熟悉的歌曲旋律,不过我真的忘了是哪首,我闭上眼,试著仔细听。
「馀守恒。」
是不是有个人喊了我的名字?
「馀守恒。」
我转身,那个人就坐在餐桌旁,对我微微笑著,穿著成套合身的黑色西装,一样纤细匀称,他没什麼改变,一点都没有,一样的阴沉,我们从国小五年纪就认识,国中,高中,我们同班了整整八年,就像是命中注定一定得当朋友一样。
我想起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
算了,那也是很久以前了。
「你胖了。」他熟悉的眼神像是相当仔细地扫过我全身,对我说。
我笑了,对,我胖了,一点。
「太久没打篮球了?」
「是你太久没来看我打篮球吧。」我反驳。
「我看腻了。」
他才说完,看了看手表,接著站起身。
「你还剩下二十四分钟三十五秒,可以穿好你的衣服。」
然後他礼貌地让开了走道,让我通过。
我擦肩经过他的身边,走进房间,打开衣柜,拎出昨天才买的那套西装,摊在床尾。
我看了他一眼,他很自然地把头偏开,我扯下围著的毛巾,落地窗外的光线透过,我的影子长长地拉著,贴著他的背。
「我们多久没见了?」我问。
「很久了。」
「五年八个月零八天。」才一说完,他自己就笑了。
我低下头把裤子穿上,还好,没有想像中的贴身。
「康正行。」我随口喊了他。
「干嘛?」
「你多久没回东部?」
「那天之後这是唯一一次。」
我也是。
「一定要回去吗?」
「换好衣服了吗?」他说。
我们两个沉默了许久,好像我们之间的距离无限延伸,连贴近的对话都开始有了回音。
在他之後,我拎著一袋行李,走出门,锁上,往地下室停车场的电梯来了,我突然想到,忘了把餐桌上的那张讣闻带著。
第三章「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 ,一九九八。
康正行
操场上已经传来的拍打篮球的乓乓声响,相较於教室裏窒息闷热的气息,显得有些过於生气,热闹了原本凝止的整座校园。
数学期末考试结束钟声还没响起,已经有几个同学心浮气躁匆匆交了卷。抬头张望了一会,我低了头把答案擦了又写,写了又擦,焦急的汗水滴落在试卷上,湿了一片。
看了看手表,时间一分一秒正在我的脑袋裏滴答滴答作响著。
就差这一题,我一定可以记起,这一题,到底是从哪本参考书裏出现过一模一样的题型,一模一样的公式,一模一样的逻辑。
就?差?这?一?题。
我一定得冷静,细心,再看一遍题目避免太过大意,专注,深呼吸,千万不可以被旁座同学转笔的迷惑战术扰乱,冷静,但是冷静这个技巧我刚刚试过了,所以「破解数学之迷」下一招是……,糟糕,我分心了。
突然,不知道从哪个方向丢来一张揉起的纸条,我楞了一下,感受到莫名的心虚,我马上捡起,把它紧紧握在手心。
等等,这该不会是?
干得好,虽然不知道是哪个同学传过来的,不过我想这就是友情的真谛,在好朋友深陷危难的时候一定立刻出手,那团纸条仿佛发出神圣的光辉。
只是现在的我没有太多馀的时间,可以感谢这个即时相救的神秘人物X,下课钟声就快响起,时间的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