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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可以的。
母鸡“咯咯”的叫声打断了她的思绪。摇了摇头,甩开头脑中一闪而逝的消极念头,柳玉瑾打起精神走了出去。这么消极避世的想法可不是她的一贯作风。不拼搏一下,怎么能够证明自己也可以在这异世之中生活得风生水起呢?
柳玉瑾走到院子里,这才发现,她上午在集市中买回来的母鸡,竟然又下了一个鸡蛋出来。柳玉瑾将这个还温热的鸡蛋捡起来,放在手心里摆弄着,心里又回想起前几天她做出来的西红柿炒鸡蛋的美味。现在她已经买到了西红柿的种子,想来明天就能结出果实来。
西红柿炒鸡蛋的酸甜的味道仿佛就回味在她的嘴巴里,让她觉得都有些饿了。摸了摸下巴,确定自己没用因为馋嘴而流出口水来,柳玉瑾蹦蹦跳跳地在院子边上蹲了下来,将木板都用意念召唤到自己的身边,然后按照白天林婶教给她的做法,开始搭建鸡窝了。她一边做着,一边想着以后大概就有数不清的鸡肉鸡蛋可以吃了。想着以这两种原料做出来的美味食物,柳玉瑾不禁嘿嘿地傻笑了起来。
果然有了人教就是不一样,这次的鸡窝很容易就搭好了。柳玉瑾站起来,用手摇了摇木板做成的鸡窝。很好,没有摇动,说明这鸡窝很是结实。柳玉瑾站起来转了一圈儿,发现没有干草可以铺一下鸡窝,只好走到田地里,折了一些苹果树的树枝下来。一想到这些树枝上可能还能长出不少鲜甜的苹果,她就忍不住觉得可惜了。
回到小楼里,柳玉瑾将打下来的稻米分装在几个袋子中。她想到了一个主意,在下次去集市上的时候,去粮铺里卖掉一些稻米。就在粮铺旁边的小胡同里,她将木袋子拿出来,拖到粮铺里,这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反正这段时间他们会经常去集市上的,每次换回一些铜钱,再去那家种子店卖掉一些种子,这样就可以将今天买种子和母鸡的钱补回来,也省得林婶会追问。
柳玉瑾做好了这些打算之后,回到了小楼里她的卧室之中。今天发现了空间里并不是靠时间的流逝来加速动植物的生长周期的这件事让她的心里松了一口气。现在想想,刚才担心容貌的自己,还真是有些好笑。
这个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好像又来了。空间里的植物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柳玉瑾苦恼地想着。她只是个高中生,重生之前还没有上过大学,所以知识水平有限。她不知道自己的有生之年还能不能搞清楚这个问题了。好奇心害死猫啊!
她又想到了堆放在一楼大厅和二楼储藏室的那些农产品。它们完全无视了时间的流逝,一直保持了刚摘下来的新鲜的样子。那又是为什么呢?好像在这个神奇的空间里,是不用遵守着时间流逝的规律一样。
柳玉瑾想得头都有些痛了。她干脆从空间里出来,回到床上,很快地,进入了深沉的睡眠之中。
第三十三章 美餐
第二天清晨,柳玉瑾就被院子里的鸡叫吵醒了。林婶还没有起来,柳玉瑾看到她的眼睛下方有两块淡淡的青色大概是昨天晚上做手套到很晚了。柳玉瑾悄悄地从她的身上跨过去,尽量注意着自己不发出声音。她轻轻地掩上门,去了厨房,打算为他们三个人做点早饭。
看着单调的原材料,柳玉瑾觉得自己头都大了。不是她舍不得拿出自己空间里的好吃的,实在是空间的秘密不能暴露,而贸然拿出来的话,只会让林婶起疑进而担心柳玉瑾的安危的。
权衡再三,柳玉瑾只好拿出了一些用意念搓好的玉米粒,放在了林婶家的米袋子里。她也不敢多放,生怕林婶会发现异常。然后又拿出了一些玉米粒直接放在锅子里,清洗好了之后,柳玉瑾在锅子里放上了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水,开始煮粥。
菜是简单的酱油拌白萝卜。柳玉瑾用的也是自己的空间里种出来的萝卜。细细切好的萝卜丝看起来晶莹剔透,配上淡绿色的葱丝,就算是只有一些酱油作为调味品,清爽的萝卜的香味还是让柳玉瑾的精神为之一振,早起的慵懒感一扫而光。
要是能把黄瓜也拿出来做菜就好了。柳玉瑾想起了以前妈妈做的拍黄瓜,那种清新的味道仿佛就在鼻尖萦绕着。
早饭一定要吃好,这是以前妈妈给她定下的规矩。无论妈妈平时的工作多忙多累,早上也一定会早早地起来给她做上一顿丰盛而又富有营养的早餐,然后坐在她的旁边,陪着她一起吃下去。
看了看眼前的菜,柳玉瑾对自己的手艺更加有信心了。空间里的菜本来就比外面的美味很多,再加上她的厨艺天赋,加上她有一大堆现代的菜谱,相信过不了多久,她就能练出点名堂来,为厨娘的道路做好准备。
锅里的玉米粥散发出浓郁的香甜味道,撩拨着柳玉瑾的味蕾。她拿出一个干净的勺子,盛了一点锅里的粥,吹了吹,放到了嘴里。
香甜的玉米香味瞬间充满了口腔,就像是一瞬间回到了空气清新的空间里一样,全身上下的毛孔都仿佛沐浴在这香甜的味道之中。柳玉瑾闭上了眼睛细细品味着粥的味道,觉得这简直是她重生到这个时代之后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
柳玉瑾将灶台里的火熄掉,便走到房间里,打算叫林婶起来吃饭。林婶已经醒来了,正坐在桌子前查看着昨天晚上缝好的手套,眼睛里还有没退下去的血丝。柳玉瑾看着她手里的一大摞手套,心疼得要命。她上去帮林婶捏着肩膀,嘴里说道:“林婶,今天晚上就别弄到这么晚了。你看你的眼睛,这么熬下去,身体会挺不住的。”
林婶享受着她的按摩,舒服地仰起了头。她闭着眼睛,嘴角露出一朵大大的微笑,道:“我没事。倒是你,这么早就起来做饭,也不多睡一会儿。做了什么?闻起来好香啊!”
柳玉瑾道:“我煮了玉米粥,林婶你快来尝尝吧,我觉得很好吃呢!”说着,她开始收拾桌子上留下来的布头和针线等杂物。林婶将做完的手套收好,又拿出一会儿需要的布料等物,就去厨房端饭菜了。
三人收拾好了之后开始吃早饭。才尝了一口粥,林婶就对这碗粥赞不绝口了。玉米熬得粘稠爽滑,入口即化的感觉让林婶和林俊彦二人的勺子好像受到魔力的召唤一样,一勺接一勺地将这粥盛到口中。拌萝卜丝也受到了二人的交口称赞。林婶道:“玉瑾,这萝卜丝里你除了酱油之外还放了什么调料么?这实在是太好吃了!”
林俊彦也在旁边深以为然地点头。他已经抛弃了读书人的文雅,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填着饭菜,根本腾不出空来说话。
受到了林婶的表扬,柳玉瑾有些不好意思。她扭捏地道:“就只有酱油啦……大概是这个萝卜的味道比较好。我妈妈……我娘以前教过我做这道菜,将萝卜在开水里过一下的话,会去掉萝卜本身的辣味,又不会让萝卜变得绵软没有嚼头,还是会非常爽脆的。要是家里有香油就好了,点上几滴芝麻油,那种香味才是真正的好。再加上一些胡萝卜丝和黄瓜丝,颜色好看又好吃,这才是一道好菜,色香味俱全的佳品。”
林婶一边吃着爽脆的萝卜丝,一边赞叹道:“玉瑾,我猜你娘一定是一个娴熟温柔的人,她能教会你做这么好吃的菜,一定是一个称职的娘亲。”
柳玉瑾听到林婶夸她的妈妈,更加的开心了。她道:“嗯,是啊,我娘她真的很好。”
她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怀念的神色没有逃过林俊彦的眼睛,但是让林俊彦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她的眼睛里还有哀伤。他一直以为她只是忘记了家在哪里,不过他也没有深究,只是低下头,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带她回到她的家。就算她一直也没想起家在哪里,那就尽量给她家一样的感觉。
吃完了饭,柳玉瑾收拾好了桌子,回到了房间里。林婶正拿着昨天的成果给林俊彦看。大概一共有七八双手套的成品。林婶说,照这样的速度做下去,大概再有个两三天,他们就可以再去一趟集市了。
林俊彦和柳玉瑾心疼林婶熬夜做手套的辛苦,对她说,可以晚一些去集市上,让她注意身体,不要那么辛苦。林婶由于常年弯着腰做针线活,就连天黑之后也要就着那盏不太明亮的小油灯熬夜干活,以至于眼睛不太好,还经常咳嗽,不知是不是经常弯腰压迫到了肺部。她的肩和背也有些问题,经常痛得直不起腰来。林俊彦心疼母亲的辛劳,一直想给她找个大夫好好看看,可林婶嫌找大夫看病费钱,所以一直挺着。
柳玉瑾将林婶的样子看在眼里,也很心疼她。她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人,知道“生病就去看医生”的重要性,所以也一直想攒钱带林婶去看病。
第三十四章 做好准备
加班加点地又赶了三天,到了第四天的晚上,林婶一共做出了四十双手套。她真的是累坏了,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眼睛下方还有熬夜造成的黑眼圈,显得青黑一片,十分疲惫的样子。
柳玉瑾的空间里也产出了很多的农作物和种子。她思来想去,决定换一家稍小一些的店铺将种子卖掉。虽然一开始买种子的那家店铺很大,老板也很好,可是如果这么快就回去卖种子,老板一定会起疑心的,还是小心些的好。就算卖不了预想中的那些钱,可是也不错。
小心使得万年船,这个道理,柳玉瑾是知道的。她虽然年纪不大,可是经历过的事并不算少。再加上现代人所特有的早熟,使她比起这个世界的女孩子,在心智上,成熟了一大截。
柳玉瑾上次赶集时买到的母鸡已经下了十个蛋,此时正趴在柳玉瑾给它搭好的鸡窝里孵小鸡。柳玉瑾这几天旁敲侧击地问了下林婶,从她的口中得知,母鸡孵小鸡要整整二十一天,而这二十一天的期限之内,母鸡是不会下蛋的。
农村里的人为了让母鸡不浪费时间孵小鸡,而是一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