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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也不早了,大伙儿拿了礼物陆续散去,谢华香看了沈庭生一眼,低声说:“待会来我房里一下。”
恰好被还没走远的王卫青听到了,怪叫一声:“我听到了,听到了啊!”
被沈庭生一脚踹远了:“滚!”
“怎么了,有事吗?”沈庭生推门进来。
“嗯,把门关上。”谢华香随口说。
沈庭生的心狂跳起来,过年的这段时间虽然天天都能在一起,可是周围总是有别人,甚至连牵手这样的亲密举动都不敢有,难道她也跟自己一样,那份想要亲近的心情,压抑得实在是忍不住了?
虽然答应了谢家父母不会对她做出什么不妥当的事情,但是陷在热恋中的青年,互相之间本来就有着强烈的吸引力,哪怕不能做什么,只要能稍微靠近一点都是好的啊!
沈庭生立刻转身,把门紧紧地拴上,然后大跨步走到谢华香的面前,激动地说:“香香,我……”
话没说完,就被谢华香打断了,只见她变戏法般地从身后拿出一件黑色的羊绒衫:“当当当当,你的礼物,快试试看合身不?”
沈庭生楞了一下:“给我的?”
谢华香笑眯眯地说:“是呀,之前失望了吧,在失望之下又得到礼物,是不是特别惊喜?”
沈庭生接过羊绒衫,触感柔软,拿到手中立刻就能感受得到那份温暖,这个款式他见过,跟谢华香买给她爸妈的是一样的,可是他记得她当时分明说过,没有给他买的。
这个调皮的家伙。
“该不会是高兴傻了吧?”谢华香用手指头戳了戳他的肩膀,“赶紧的,试试呀!”
“哎!”沈庭生有些慌乱地答应着,心里像是有一匹小马在不停地扑腾,有股说不出来什么样的感情呼之欲出。
赶紧脱下身上的旧棉袄,谢华香看着他贴身穿着的补丁叠着补丁的破旧汗衫,心疼得不行:“县上的百货商店里有那种穿在里面的卫生衣,有机会我给你买两套换着穿。”
沈庭生连忙说:“不用买那个,那是要票的,你爸妈给你的票你别乱花,留着给自己买衣裳。这次的羊绒衫,你自己也没买吧?”
“我的衣裳多着呢,不差这一件的。”谢华香说着,帮忙沈庭生把羊绒衫给穿上了,至于要不要给他买卫生衣的问题,这是她自己的事,用不着征求他的意见。
通过这次回去,谢华香敏锐地感觉到了某种变化,比起往年,好像物质的供应更丰富了些,而且免票供应的东西也更多了,这都说明了旧时代正在逐渐过去,新时代很快就要带来,到时候只要有钱,就能买到想要的东西了,而钱这东西,目前看来他们应该是不会怎么缺的了。
沈庭生穿好羊绒衫,有点拘束地扯了扯衣摆:“怎么样?”
谢华香的尺码估计得很准,穿在他的身上大小刚刚好,肩宽腰细,很好地显示出他健美的身材,呃,就只是腿上的大棉裤碍眼了一点,不过不要紧,将来有钱了,换上轻薄软的羊绒裤,外面再穿上西装裤,那就很好看了。
谢华香绕着沈庭生转了一圈,一脸赞赏地说:“好看,真好看,我庭生哥怎么会这么好看呢!”说到这里,她都忍不住想要搂着人亲上一口了。
她是个随性的人,这么想着,也就这么做了,双手搂着沈庭生的脖子,踮起脚尖,在他的左边脸上“啪”地亲了一下,右边脸上又“啪”地亲了一下:“真是的,我这么喜欢你,怎么办呢!”
沈庭生心中那头蹦跶个不停的小马立刻就变成了万马奔腾,激烈的情绪呼啸而来,双手捧起谢华香的脸蛋:“我也喜欢你,喜欢的都快要死了。”
说完不管不顾地亲了下去,一手按着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按着她的腰,狠狠地用力往自己的身上按,似乎想要把她嵌入自己的体内方才甘心。她的身体是他的良药,只有靠近了在靠近,才能稍微安抚他全身每一个躁动的细胞。
爱人之间的亲吻,延续到地老天荒也不会厌倦。
假期结束,很快又投入到忙碌的劳动中,程立坤来找沈庭生,一起跟沈大队长聊了大半天,终于成功说服了大队长,于是大队长又找来三个生产队的队长,好好商量了一番重新修整水利工程的事。
这事刚提出来,社员们都不大乐意,去年辛辛苦苦地干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才完工了,现在你们拍一拍脑袋,又说要重修?说原来的有毛病,毛病在哪儿呢,他们看着都挺好的啊!
虽然大队长用权威强迫着大伙儿干也可以,反正都是干一天活拿一天工分的事,但这样的话,不是心甘情愿地干活,效率肯定是不高的,说不定还会偷工减料做出一些什么豆腐渣工程。
程立坤也是个不怕麻烦的,他自己弄了一块大木板,漆成了黑色,又趁晚上有时间的时候,去了一趟公社小学,准备找学校的老师要一些粉笔头,他打算让各个生产队分别召开社员大会,他在会上跟社员们解释清楚到底为什么要重修水利工程。
社员们听不懂,他就掰开了揉碎了仔细说,一次说不明白说两次,总要说到明白为止的,能多一个人支持这项重修工程就多一个人。
他倒也没觉得这是什么苦差事,也并不认为安吉大队的事跟他一个终究要离开的外乡人没什么关系,人生在世嘛,总要做一点有用的实事的。
只是没想到,在去公社小学的路上,居然会遇上沈大队长家的大丫。
第156章
自从程立坤从沈大队长家搬出来之后; 他跟大丫已经很少见面了,这次从家里回来,也只是远远地见过一次,他挎包里的那一条红纱巾,都还没来得及送出去呢!
这红纱巾当初买来的时候是鬼使神差的; 如今要不要送出去; 倒成了程立坤心中的一道大难题了; 送吧,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名义; 而且又怕引起别人的误会; 不送吧; 留在手里也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这当初怎么就买了呢?
大丫倒是落落大方:“程知青; 这么巧,你也去公社小学?”
“是啊; 我去找这里的老师要一点粉笔头,你呢?”
“我是去上夜校的。”大丫说; “公社给我们开了扫盲班; 我已经上了好几个月了,现在认识好多字了呢,报纸上的话一般都能看懂了。”
从去年开始,公社为了提高社员们的文化水平,尽量降低文盲率,特地在公社小学开设了扫盲班,教认字和一些普通的算数; 跟小学的课程差不多,本公社的社员,谁都可以来上课,只要事先过来报名就可以了。
沈大丫本来是没打算来学的,从小她妈就教育她,女孩子不需要认识字,只要会干家务能干农活,身体好能生养就是好姑娘了,别人家都抢着来求呢!
可是自从遇上程知青,芳心初动,又被无情地拒绝了之后,沈大丫开始对她妈的话产生了怀疑,她是继续做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姑娘,等着别人来挑,将来继续围着锅台孩子转,做一辈子的农村妇女呢,还是努力提高自己,将来遇上喜欢的人的时候,也有竞争的能力?
沈大丫犹豫了几天,又有一件事深深地刺激了她,一个她从小一起玩的好姐妹,因为去上夜校学习了文化知识,刚好遇上县城一个单位的食堂招工,招的是勤杂工,她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情去报名了,没想到居然给招上了,虽然只是个临时工,工资也比不上正式的职工高,而且勤杂工这个岗位比较辛苦,每天早上五点就要上班,晚上还得等到做完宵夜洗完碗才能走。
这对城里人来说可能是个苦差事,所以才能轮得到她,但对于一个农村姑娘来说,无异于鲤鱼跳出龙门了,就算工资不高,活儿也辛苦,但单位提供宿舍,不需要住在家里天天被她爹打,被她娘赶着做各种永远没完没了的家务,每个月还能按时拿钱,那姑娘美滋滋的,迫不及待地找沈大丫报喜,并且鼓励她也去学习,哪怕目前并没有遇上什么单位招工呢,只要先做好了准备,有机会的时候才能牢牢把握住啊!
沈大丫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极了。
于是也决定要去上夜校,她把这个决定跟她爹沈大队长说了,他爹是肯定赞成的,瞧瞧人家谢知青,还不是自己的亲生妹妹呢,小姑子而已,都舍得花大钱送去县城上中学,自己就这么一个姑娘,上个免费的夜校难道还不让上吗?
沈大丫她娘满心不情愿:“夜校有什么好上的,识字有什么用?可以当得穿了还是当得喝了?你当甩手掌柜去上夜校了,哦,一大家子的家务就留给我一个人干,你是想累死我啊?”
沈大丫急忙说:“不会的,我一收工回来就赶紧做家务,家里的饭归我做,会把自留地都打理好,猪也喂好,洗澡水也烧好,不会当甩手掌柜的。”
见女儿委屈的样子,沈大队长把自家婆娘大吼了一顿,骂她是不是生了个闺女就是用来当牛做马使的,她娘才不再说什么,心不甘情不愿地同意了她去上夜校这事。
自从上夜校以来,沈大丫觉得她的人生就掀开了一个新的篇章,虽然辛苦了很多,但每学习一点新的知识,都能让她感觉到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
给他们上课的知青们,不但会讲授课本上的知识,还会给他们讲大城市的生活,讲祖国山河的美丽,讲报纸上的时事新闻,讲历史的波澜壮阔,这一切都让沈大丫发现以前的自己实在是太浅薄,太孤陋寡闻了,原来姑娘家也并不是只能在家里做家务生孩子的,原来姑娘家也能够做出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
眼界开阔了之后,沈大丫整个人也变得更加开朗起来,什么程知青,现在对她来说一点儿也不重要了,她现在最希望的,是去寻找人生中属于她自己的意义。
因此在再次面对程立坤的时候,她的态度是落落大方的,反而是程立坤,显得有些不太自在,大概可能是挎包里的那条红纱巾给他的压力太大了吧。
“夜校?你现在在上夜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