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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港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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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进来时他已坐在主座,站起来,满脸堆笑,隔着茶几向我伸出大手,连声表示欢迎。我注意到他还是去年那身行头,只不过披着大衣,皮帽没系带子,护耳向两边软软耷拉着。
      
       我略显生硬地和他握了握手。引我进来的小S悄悄退去,顺手带上门,空荡荡的客厅只剩下我们俩。
      
       宾主落座。他神色有点尴尬,语调却够诚恳:「小三子说你想见我,很好,很好。我让她带话说,你永远都是我们家最受欢迎的客人,想必已经带到了。」见我点头首肯,又接着说:「这。。。。这事虽不得已发展到这一步,但感情这东西,该在它还是在。你和小三子不必说了,她一直很喜欢你;就说你我之间,也总有一份师生之情吧。。。。」
      
       「是。」见他略有滞涩,我立即接上茬:「您过去是我的老师,现在是我的老师,将来以至永远,都是我的老师。。。。」
      
       「哪里哪里,」他双手齐摆:「你年轻有为,前程远大。。。。」
      
       「不过,」我话锋一转,「所谓老师,无非是说为人师表,学习上如此,生活中也当如此。可在我和小S这事上,照做学生的看,您恐怕还真不能为人师表呢。」他脸色猛地沉下来:「这个。。。。我记得跟你说过,作为父亲,我不可能不为女儿的幸福着想。」
      
       「是吗?」我的口气变得尖刻:「您真的是为你女儿的幸福着想吗?别的不说,就说您给我父亲写信这件事,您似乎忘了,是您的女儿而不是您在跟我谈恋爱;如果她真想跟我断,应该是她自己给我写,为甚么要由您来写,而且是写给我父亲呢?她委托您了吗?假如没有,您就连对女儿最起码的尊重都谈不上,还谈甚么为她的幸福着想?」
      
       「你。。。。」他身子往后一仰,似乎要发作,却又克制住,重新往前凑过来。他语速本来就慢,这时就更慢了,「看来,你今天不是来和我谈话,而是来抬杠的?」
      
       「抬杠?您太客气了!」我在心里大叫一声,「说白了,我今天就是来讨还羞辱的!」那天在调解会上一见到小S,这想法就冒了出来;等到结束我提出要见她父亲时,则已下定了决心:您不是喜欢「替」女儿做主,或自己做主「替」掉女儿的意中人吗?您不是非但「替」女儿甩掉我,还绕开我,用我父亲来「替」那绕不开的难题吗?您不是擅长迂回突袭并自以为得计吗?那好,就让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动用一下您身上的「可替性」,请您「替」那些不懂得尊重儿女感情自主、婚姻自主权利的人,「替」那些只认得自己的意志,认不得他人(尤其是亲人)痛苦的人,并且同样经由被迂回突袭的方式,尝一尝被「替」的滋味吧。您已一再羞辱我,大违师道,那就请成全我一次「学」生之道吧。我料定面谈的请求不会被拒绝,一直在心里反复演练可能的局面和相应的对策,以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在我看来,关键在于要引他发火,那样他将自取其辱。看来时机快到了,我决定再刺激他一下。
      
       「听说老师以前很喜欢看戏,」我也故意把语速放慢,「那么,《马前泼水》想必是看过的喽。」
      
       其实这齣戏我也没看过,只不过偶尔听父辈谈及,略知梗概而已。剧中主人公朱买臣做官前被妻子刘氏及其父刘二公认定碌碌无为,竟至强索休书;做官后刘氏父女却又拦住他马头,死乞白赖要重续前缘。朱无奈之下,命刘氏取来一盆水泼于马前,称再续前缘不妨,只要她能把地上的水再收回盆中。说来剧中情节与眼前的局面并不那么贴切,但对我来说已不重要;我报复心切:若他熟悉此戏,从刘二公的形象中认出自己,且被「覆水难收」的警喻所伤。。。。
      
       居然让我歪打正着!他呼地站起身来,一把扯下皮帽子摔在茶几上,声色俱厉地大吼:「唐晓渡,我知道你很聪明,但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
      
       话音未落,只听得隔壁一阵响动,夹着低声呼喝。想必是小S和三个妹妹(或许还有她母亲)躲在那边偷听,耳闻父亲怒吼,以为我们要动手打架吧。
      
       我稳稳地坐着,直视他,声音足够平静也足够强硬:「我教训您甚么了,S老师?请您不要激动;要说激动,我比您更有权利激动!」
      
       后半句提醒他身为师长太失态了。他一楞,意识到这一点,拣回帽子,掸了掸,扣回汗气蒸腾的头上,喃喃道:「好,好,我不激动。。。。我不激动。。。。」坐下,直喘粗气。
      
       我盯着他那颤动的护耳看了几秒钟,自觉时机已经成熟,复仇的快意提前充满胸臆。
      
       「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您也该休息了。」我刻意让口气变得更加平静,「只剩一件事:这几年我和小S之间通过不少信,也互赠过书本之类的礼品,这些我想就根据各自意愿处理吧,退来退去没多大意思。但,有一件东西我今天必须带回去。」
      
       老S扬了扬眉毛:「甚么?」
      
       「那盆水仙。」我一字一顿。
      
       正如我所预期的,他的脸顿时胀成了猪肝色!那盆水仙是一个多月前他母亲,也就是小S的祖母去世时我送来的。水仙既能寄托哀思,又能表明自己的尊严,我想老S必能理会其中意味;索回这盆水仙,肯定会在情感上对他造成重大打击。
      
       现在他只有一个选择:赶紧结束这场噩梦。他剜了我一眼,摇晃着再次站起来,对隔壁喊了一嗓子:「小三子,把那盆水仙拿过来。」
      
       看到她端着花盆进来,满脸泪痕,两眼又红又肿,我百感交集,一时差点不能自己。我接过花盆,走到门口,又回过脸,像背台词一样,对她,对老S,同时也是对自己,说出蓄谋用来压轴的最后一句话:
      
       「这样一个家,是只适合养牡丹,而不适合养水仙的。」
      
       前后也就半个来小时,老S彷彿老了足足五岁。他不再出声,只举起右手,手背向外挥了挥,样子疲惫已极。
      
       跨出门外,突然四周一黑:那年头经常停电,难得的是这么凑巧,像是压哨球。待眼睛适应过来,首先显影出来的是河对岸的皑皑白雪,由近及远,渐趋模糊,衬着几丛黑乎乎的树林和低矮的房屋剪影;极目处又反卷回来,成为泛着灰白反光的天空。
      
       拐上大路,我停下脚步深呼吸,这才发现心里空落落的。忍不住回头,除了雪光下淡淡的路影和一只倏忽闪过的黑猫,我甚么都没看到。
      
       一九七七年五月,拖了整整一年半的合同工清退问题终得解决:集体转正。这样的好消息,合同工们却反应平平,至于我,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一九七七年下半年恢复高考,年底,我被南京大学中文系录243取。报到前一天专门回了一趟厂,说是和几个哥们儿道别,其实只为站在金工车间门口,远远瞥一眼小S。据她母亲后来对人说,她知道我被录取的消息后在家大哭三天,痛责其父,又过了七天终于松口,同意与「替」下我的王某结婚。此人肄业于扬州驾校,算大半个中专生,辗转插过队,替下我时正在县人民医院当司机。其时司机是吃得开的行业,老S看重的是他可为小S提供「幸福」的保障。据我所知,小S婚后一直波澜不惊,至今仍和王某带着一对儿女相守在一起。
      
       一九九○年厂里的铁哥们儿之一来京,一来二去说到小S。这位老兄六七届高中生,在当时我们这批合同工中年纪最大,也最有学识(至少他自己这样认为),性格深、细、怪,尤不喜理人,是个真正两眼朝天的主儿(于是只好去图书馆独当一面)。据他说,我在厂时,小S跟他连一句话都没说过,我走后却成了他的常客,直至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你说怪也不怪?」我一时无语,然后问是否曾经谈到过我。「不,她从不谈你。我也不谈。」这哥们儿坏笑着说。
      
       一九九一年秋应邀回母校参加五十周年校庆,在会场与老S窄道相逢。握手,装做甚么都没发生过。毕竟曾师生一场,而他十五年前给我上的最后一课让我受用终生 ——虽说最终打了个平手,但他还是暗中修理了我。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每当自命不凡的意识抬头,就有一根弦被嗡地敲响:狂甚么狂!别忘了,一个汽车司机就把能把你给「替」了!如今我早已成为公认的「好脾气」,很可能,如何保护好皮囊下仅存的几块傲骨,会成为我后半生最重要的事业。
      
       二○○六年初夏,母亲在一次通话中顺便说到老S去世的消息。我叹了口气,不知为甚么,心里却满是当年小S在雪地中深一脚浅一脚走向我的身影。


鹪鹩巢于这一枝

发布: 2009…3…06 09:18 | 作者: 宝嘉


       汉族, 北京市人, 一九六七年初中毕业, 去过农村, 当过工人、警察和律师。
      
     鹪鹩巢于深林, 不过一枝。
       ─— 《庄子。逍遥游》

      
       关于七十年代的记忆是一本未曾裁开页子的旧装书, 尘封在心的一隅, 一直不想打开, 不忍打开, 也不敢打开。
       
        一
      
       一九七○年春节过后, 我又一次来到兰州。
      
       兰州对我来说并不陌生。五岁时, 父母随着支援大西北的大军到兰州时我就跟着来了。我记忆中的跃进秧歌和锣鼓就是和兰州联系在一起的。九岁,即使父母是双职工、铁路局的干部, 也到了家无隔夜粮的地步, 于是我和哥哥被送回北京住在爷爷家。那是一九六○年。
      
       而这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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