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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港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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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山人海,人们都把坚硬的泥巴、石块,投到那所谓的“强奸犯”的脸上身上。而不去投那也要枪毙的杀人犯和放火偷盗犯的人的脸上。

也就认认真真地,将他毙了。

几声枪响后,一切又归于风平浪静,和雨过天晴后一模一样。

待那河滩地上的人潮退去之后,我和几个同伴去枪毙人的现场找了看了。确实看到,沙地上有着一些血迹,就像一些粘稠的浑水,浸染了沙地上的沙土。也就有些惘然。有了对知青们的惊恐和敬而远之。因为,就此之前,在我们邻村的一个知青点里,有着一桩同样的事情,只是角色倒了过来。是个男的知青,强奸了村里一个女的孩子,十六七岁,她去地里割草,被知青骗到屋里生生奸了。事情的结果,是那女孩从知青点里哭着出来,就在村头投河自杀。而那男的知青,听说女孩死了,也就连夜逃出村庄,回了城里。女方父母,为此痛哭不止,葬了女儿,也曾上告政府,可政府并没有进城抓人。

更是没有,把那男的抓了判了。

那男的知青是强奸成的;且乡村女孩还已死去。人命关天,对那男的知青,却并未怎样有个说法。只是政府的干部陪着男的父母,从城里来到乡下,作赔了一些钱物。还有,世界上最为真城的一种啰嗦的道歉。然在半年之后,有了同类事情,犯人是着农民,虽为强奸未遂,人却猛地一下,轰然毙了。

那一天的黄昏时分,河滩上流动着夏天的闷热和潮润的水汽。我们那些半大的孩子,寂寞地站在做过刑场而热闹过后的河滩上的一湾空旷里,就在这湾空旷之中,我开始对这个世界有了一种更为复杂的困惑;对那些知青,也不再存有仰视和羡慕,而且还生出了一丝怨恨,深藏在了自己的内心。从此,记住了他们在村里的不劳而获和偷鸡摸狗;记住了他们在我们乡村和度假一样的生活。不太明白,我们乡村本就田少粮少,毛主席为何还要派这些城里的孩子,到这儿祸害乡村的人们。也就盼着他们赶快离开,回到他们家里,让城市乡村,彼此平静,相安无事。

也就在我不慎的一天,他们果然走了。

那个暑假,我去了洛阳舅舅领的一个建筑队里,搬砖提灰,做小工挣钱,以补家缺之用。可在署假之后,回到村里,也就轰然听说,知青们哗哗走了,就像听说了风吹云散一样。就像风吹必然云散一样,并不觉得,对他们走去有什么惊异。然在那天夜里,却总是想着知青们走了,村里又归了平静,还不如他们不走,总会有着事情的发生。

那一夜,我反复记起,有个姓黄的知青,女的,在我们家吃着派饭时候,母亲给她烙了一个葱花油饼,把那油饼十字切开,一分为四,而她却是惟一一个没有把那油饼吃完的人。

她吃了一半,还剩着一半。

她去吃饭时候,我依然在门外的石头上等她吃完离去。可等了不久,她就从我家推门出来,看看左右,径直朝我走来,什么也没多说,递给我一块纸包的油饼。原来,她在我家只吃了油饼的四分之一。知青走了,让我总是想着她的模样,和那一块四分之一的油饼。来日里下田干活,我抽空去了知青点的几间空屋,以为能找些什么,结果却是一片的狼藉空荡,如同风吹云散之后的一地柴草鸡毛。




直到今天,对于知青我都没有如许多的人们说的那样,感到是因为他们,把文明带进了乡村。是因为他们在乡村的出现,才使农村感受到了城市的文明和文化。于我最为突出的感受,就是城乡的不平等差距,因为他们的出现,证明了远远大于原有人们以为的存在,远远不只是一般的乡村对都市的向往与羡慕,还有他们来自娘胎里的对农民和乡村的一种鄙视。

原来,课本上说的四个现代化的建设,其间的农村现代化,其实只是一种美梦之想,如同一种天方的夜谭。知青们走了,他们让我隐约的明白,与其在土地上等待一种命运,远不如努力地逃离土地,去试着改变一下什么。也许,就在那些年里,也许是在我读二年级时,遇到的那个来之洛阳的女性同学,让我过早地萌生了逃离土地的欲念。只是因为知青们的到来,让那种子似的欲念,开始了一种莫明的膨胀。

我开始渴望,有一天真的离开土地,走进城里。如同急要从土地上逃走的贼样,我日日地瞪着双眼,盯着我面前每一天的日子。也就忽然在某一天里,从大姐的床头,拿到了一部长篇小说,书名是《分界线》。作者是张抗抗。今天,在三十几年之后,我已经无法回忆那部书的故事、情节,还有什么细节。但是,在书的封底上那贯常的内容提要里,却写着张抗抗是从杭州下乡到北大荒的知青,由于她写了这部小说,由于要她到哈尔滨出版社进行了修改,于是在这部小说出版之后,她就从北大荒留在了省会哈尔滨里。

这一提要的内容,当时让我猛地一惊:原来,写出这样一部书来,就可以让一个人逃离土地,可以让一个人到城里去的。也就那个时候,七五年前后,我萌动了写作的念头;种下了写一部长篇小说,到城里出版并调进城里的一种狂妄而野念的种子。

也就开始了偷偷地写作

也就在刚把一部名为《山乡血火》的革命长篇写下开头时候,我开始到几公里外宋朝的大理学家程颖、程颐的故里,去读了高中。在刚进高一的一个班里,有人偷偷指着我们的语文老师,说他姓任,不仅上过大学,而且还在家里写着比《红楼梦》更为伟大的一部小说。说《红楼梦》只有四卷,而他的小说,却要比“红楼”长出一卷。

我对我的老师,肃然而起敬。

在一次课上,老师讲着语文,提问我时,我答非所问,反宾为主,问老师说,你真的在家写着比《红梦楼》更长的小说?任老师没有答我。而是从口袋取出一个旱烟包来,在讲堂之上,他熟熟练练地撕下一个纸条,卷起了一个“炮筒儿”烟卷,点燃后吸着,脸上露出神密的笑容,说你们都看过《红楼梦》吗?如有机会,都应该看上一看。那个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红楼梦》一定就比《分界线》更为伟大;曹雪芹一定就比张抗抗和我们老师,有何过人之处。恰恰是后者和作品,让我觉得所谓的写作,并没有那么了不得的神秘和不可能的事情。



我开始了写作,并坚定日日地写着。

白天到几里外的高中读书,晚上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构思我的故事。星期天下地劳动,到了晚上就点上油灯,伏在一张陈旧而破损的抽屉桌上,写着我的关于阶级斗争和地主、富农、贫农,以及剥削与被剥削,反抗与被反抗,还有远离家乡之后,主人翁去找共产党的那部长篇故事。

写作成为我生活的秘密,使我感到在那青春的年代,我比别的同学和乡村的人们,都过得充实和多了一份理想,似乎在生活中比别人有着更多的一束遥挂在未来的光明。使我感到,正因为文学的存在,才有了我那时活着的意义。才有了我文学的昨天,今天,和可能是灰暗而艰涩的明天。

就是到了今天的景况,我的写作或好或坏,已经写有五百余万字的作品时,所有的记者见我都会千篇一律地问我世界上对你影响最大的作家是谁、作品是什么时,我都会认真地答到,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是张抗抗;影响我一生的作品,是张抗抗的《分界线》。

必须承认,我确实从心里对抗抗大姐,充满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感激之情。

岁月如同有用无用的书纸,日子是那书纸上有用无用的一些文字。就这么一页一页地掀着,仿佛我写的无意义的小说一样,到了我把那部长篇故事写到一百余页时,因为大姐的腰痛日益病重,因为家里,确实需要有人干活,有人去挣回一些维持油盐药物的钱来。在读高二其间,我读了一个学期,便辍学回家去了。那年我还不到十七岁,在家呆了数天,把我的被子、衣物,还有正在写作中的小说书稿,一整一捆,就到了几百里外的河南新乡,打工去了。

那是一段我人生中最为辛苦的岁月,每每提起,都会唏嘘掉泪。

我有一个叔叔,是我父亲的亲弟,他远离家乡,在新乡水泥厂里做着工人。因为他在新乡,也就首先介绍我大伯家的老二孩子,名叫书成的我的叔伯哥哥,在新乡火车站当着搬运工人,把从火车上卸下的煤或沙子,装进加长加高过的架子车上,运往三十多里外的水泥厂里;起早贪黑,一天一次,一次一吨,1000公斤,60多里路,能挣四到五元。因为哥哥在这干着,我也就到了这儿做了一个搬运工人。

我比哥哥个高一些,却是没有他那样对人生和搬运的耐力。每天天不亮时,我们弟兄就早早起床,拉着空车,快步地往三十里外的火车站去,每人装上一吨煤或沙子,然后再缓慢地如牛一样,拉着重车回来。在平路上,我们步履蹒跚,遇到了上坡,无论坡陡坡缓,我们都把一辆车子放在坡下路边,弟兄合拉一车,在那坡道上走着“S”形的路线,盘爬着自己的人生。送上一辆,回来休息一会,再合拉另外一辆。夏日时候,天如火烤,汗如雨注,好在那时,路边常有机井浇地,渴到难耐时候,我们就爬在路边田头,咕咕地狂饮一气,如牛如马,喝个痛快。到了午饭,我们就总是赶到某一机井口上,吃着四两一个、因为坚硬形长,被我们形容为 “杠子”的杠子馍馍。每次,喝着路边的生水,吃那杠子馍馍,我和我哥,都能一口气吃上两个,八两重量。

起初,我拉不动那上吨的煤车、沙车,吃不下那两个杠子馍馍,哥哥替我着急,除了每遇上坡,都要替我拉车以外,还要在路边吃馍时候,从他车把上吊的一个袋里,给我摸出一块乌黑的咸菜块儿。他咬下一口,有三分之一,自己吃着,把那三分之二黑乌的咸菜,递到我的手里,让我就着咸菜,就着路边河水,去吃那坚硬的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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