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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下午六点。”那会正好下工。
等狗剩和李长秀都离开,办事处后面的草垛突然走出个人,如果有人在这里,一定能认出来,他是梁启华。
第二天一大早,许安做好早饭就走了,现在农活重,大家都要比往常早一个小时上工,不然来不及。
王思婉在家养了好几个礼拜了,其实在刚回来没多久,她就发现,她的手臂似乎好得很快,才几天功夫而已,她试着转了转手,居然一点都不疼。
她猜测应该是空间里的泉水起的作用,她现在每天喝的水,都是空间里的泉水,而平时水缸里的水,她都会偷着空装一些空间里的水进去。
伤筋动骨一百天,可她这才几天呢,手就没事了。怕别人怀疑,她只能带着夹板吊着手,继续装残疾。
到了中午的时候,她拿着热好的饭送到地里。
农村里忙起来就是这样的,大家都像打仗一样,连休息时间都没有什么。
许安现在干的活是插秧,这个活不算太累,就是要一直弯着腰,尤其一天不止一亩地,是几十亩。虽然不止他一个人,但这工作量也是大得不行。
中午吃饭的时候,许安和队里其他人一块坐在田埂上,现在天气还算凉爽,可他们这群人衣服也都被汗湿了。
“我这腰啊,真的痛死了。”李长根坐在许安边上,伸手扶着自己腰龇牙咧嘴。
“我看你是晚上太拼命了吧?这腰能不痛吗?”有人打趣道。
李长根呸了一口,但脸上却是笑开了花,“就这么点事还需要我拼命,稍微用点力,我们家腊梅就受不了了。”
他两个月前就和张腊梅结婚了,村里人向来喜欢开这种荤玩笑,他也不觉得有啥,当下就反驳回去,反正说他啥都行,这腰可跟晚上那档子事没关系。
“你这可就瞎说了吧,我看你家腊梅每天在地里干活干得虎虎生风的,那劲儿可比你大多了。”有人故意逗他。
李长根面色不改,“我家腊梅就是有本事,咋的了?”
说话间,地里各个男人的媳妇、闺女都来送饭了。
王思婉也拎着一个布袋子,走了过来。
一路上,田埂边上的男人都忍不住看她,然后又嫉妒的看向许安。
还是许哥/安子有本事,居然能跟这么好看的知青成一对。
有人在王思婉的小细腰上扫了一圈,然后低声说道:“安子马上就要和王知青结婚了,你们看看王知青的小身板,也不知道受不受住安子。”
有人一拍他脑壳,“那说明咱安子有本事,我跟你小子说,这女人越受不住男人才会越喜欢这个男人,不然的话,人家还得说你不中用呢。”
这边的荤话先不提,那头的许安在看到王思婉过来后就赶紧站了起来,伸手把王思婉手里布袋子接了过去。
“累不累,早说这饭菜我早上一块做好就行了,你就热一下,也方便。”许安把布袋子打开,露出里面做的野菜馍馍和一碗小菜。
虽然只能用一只手,可王思婉觉得自己还有一只手呢,再加上切菜揉面这些其实用右手也能做,所以王思婉坚持不肯让许安一个人来干这些活。
其实连早餐,她都不是太想让他来做的,毕竟她从小接受的教育里面,就有君子远庖厨这一句,而在第六大队,除了知青点里的知青外,也基本都是女人做饭,只有许安,因为只有他一个人,才需要自己做饭。
虽然许安因为心疼自己不让自己做饭的行为,她很感动。可不代表她伤了手就要像个废人似的,什么事都不能干。
所以这中晚餐的活,她还是要了下来。
只是许安每次都要念叨几句,王思婉一开始还反驳一下,现在基本就装聋作哑,当没听到。
伸手接过王思婉递过来的筷子,许安塞了一个野菜馍馍到她手里,“你又当没听到。”
王思婉不理他,低头咬了一口,然后眼睛愉悦的眯了起来,这野菜馍馍里的野菜,其实是她从外面移到空间里去的,后来还长起了一小片,味道可比外面的野菜香太多了,又没有那么多野菜的干涩。许安也很喜欢吃,所以这几天她做了好几顿。空间里的野菜都薅完了。
吃完了一个野菜馍馍,王思婉伸手点了点许安结实的胳膊,“你累不累啊?”
许安吃饭依然豪放,两口一个下去,摇了摇头,“不累。”
他现在精力充沛的不行了,每天的力气都像使不完似的。就连晚上,梦到她的次数都变多了。
他将视线落在她偷偷窃喜的小脸上,眸中滑过一道暗光。
等许安吃完了,王思婉收拾好东西就离开了。
李长根凑到他身边,小声商量,“许哥,许哥,下次你媳妇儿给你送吃的,能不能分我一点啊?”
实在是太香了,他还特意看了眼,不就野菜馍馍和一碗炒青菜吗?怎么能香成这样呢?
香得他连自己媳妇送来蒸腊肉和大白馒头都吃不下去,一个劲的咽口水,就想尝尝他许哥这边的。
不过他家腊梅在旁边看着,他不敢。
这要是他许哥主动招呼他来尝尝,那就可以了。
许安瞥了这小子馋得都要流口水的脸,淡淡吐出两个字,“不行。”
李长根犹如晴天霹雳一般,“许哥,就一口。”他许哥之前还送给他一双鞋呢,怎么这会他许哥到底还喜不喜欢他了?
许安懒得理他,站起身走到旁边提起一撂秧苗,下了地。
留李长根一个人还坐在田埂边上想他许哥有了媳妇忘了兄弟。
回去的路上王思婉是和张腊梅一块走的,对于张腊梅,其实王思婉印象还挺好的,性子泼辣,人也不坏,像个小辣椒似的。再加上李长根和许安关系不错,所以王思婉跟张腊梅关系也没有太差。
张腊梅性子直,动作利索,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王思婉前面,说话的时候边上没人应,她回头一看,才发现王思婉落下了一点。
“思婉妹子,快点啊。”她笑嘻嘻的喊道。
等王思婉走到身边的时候,她又道:“思婉妹子,你走路的样子可真好看,我没文化,不知道怎么形容,就是好看。你说你长得好看也就算了,连走路的样子都比我们好看那么多。难怪安子喜欢你,就是我们家小姑子啊……”她闭了嘴,显然是意识到在王思婉面前说李长秀不合适。
王思婉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其实都一样的,我就是走得比你们慢点。”
作为贵女,她从小就有一个宫里出来的教养嬷嬷训练她走路的样子、吃饭的样子、还有站着的姿势。不仅如此,脸上的笑容、拿东西的动作,甚至是晚上睡觉的姿势,都是从小锻炼出来的。
可以跑,但也有跑的样子。教养嬷嬷说,最尊贵的贵女,应该时时刻刻都要保持自己高贵端方的仪态。后来,这些东西就融入了她的骨血,无论何时,处于何地,她不自觉的都会表现出自己最优雅端方的样子。
张腊梅确实觉得王思婉走路走得慢,所以听王思婉说因为走得慢所以样子好看的时候,她也没怀疑,只觉得真的如此。
俩人分开后,张腊梅就进了屋,瞥见李长秀关着的门,她心里冷哼一声。
作者有话要说: 啥也不说了,给大家拜个早年
第42章
其实她之前想和王思婉说; 难怪许安没看上李长秀的; 要是他他也看不上。不就是个有个队长爹嘛,真当自己是大小姐了?
在家里不做饭不洗碗不洗衣服; 每天还得她回来做饭伺候这个大小姐。你要是要是她送个饭啥的,也就不说什么了,这李长秀连饭都不送。吃完了饭筷子一摔,就进房睡觉去了。
偏偏这个家里没有一个人觉得不对的; 不是,她公公和李长根是男人,这男人确实不太注意这些。也就是她婆婆,心知肚明却还是纵着她闺女。
她眼睛瞥向自己的肚子; 哼,总归是个丫头,迟早要嫁出去的。
王思婉到了家里,先把碗筷都洗了,然后提着一个小篓子,准备到不远处的山边挖点笋子; 这会正是挖春笋的时候,家里还有几只风干的野兔,到时候和着春笋一块炒,加点辣椒,许安肯定喜欢。
已经有不少笋子冒头了,王思婉拿着一把小锄头,专门挑那种只冒出一点尖尖的笋子; 这种更嫩一些,入口涩味也会少很多。
挖出几颗之后,她想了想,又加快了速度多挖了几个,然后扔进空间里。正好空间里没有竹子,她种几颗笋子下去,没准能长出不少竹子,那笋的味道肯定比外面的好太多了。
挖完了笋后,她又开始找野菜,上次种了野菜之后,她就发现空间里的变化大了不少,她猜测可能是因为野菜不是空间自带的种子,所以对空间的影响会大一点。
只可惜空间里的种子太全了,她在这能看到的种子空间里几乎都有,这野菜都是误打误撞的。
春天各种野菜也冒出了头,王思婉沉浸在找野菜的乐趣中,压根就没发现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
李长秀睡完午觉,就去了大队办事处。
目前这里除了大队长副队长之外,就只有她这个会计兼记分员了。
其实在这种比较忙的季节,她是应该下地干活的,可今天比较特殊,她就找了个借口要在办事处算账,就没有下地。
其实她经常这样,大家也不知道她是真忙还是假忙,总归她是大队长的女儿,看在李大柱面子上也不会说她。
一下午她都在心神不宁,站起来无数次又咬着牙坐下。
最后她安慰自己,她也不想这样的,可王思婉太过分了,一天到晚勾搭男人,她喜欢了许安这么多年,许安就应该是她的,谁让王思婉跟她抢许安?这都是她自找的。
再加上这几个月,她爸她妈旁敲侧击的说有好几个比较好的男人,想让她结婚的心也越来越强烈。她必须把王思婉从许安身边弄开,不然的话,许安就不可能是她的。
想到这,她眼中划过一道阴狠的流光,镇定的坐了下来,开始等下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