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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论学者的使命》里,费希特同样表现了他的批判现实的启蒙主义立场。这位出身寒微、为真理而真理的学者,是从来都不对那种貌似强大而实则腐败和无知的政治势力抱取顺应态度的。就连喜欢黑格尔胜过喜欢费希特的恩斯特·布洛赫,也在他的《精神的乌托邦里》中公允地承认,“人们要在黑格尔那里寻找费希特言论里显示出来的那样明知险象丛生也唯独矛头向上的沉思,将白费力气”。费希特在揭露那种阻挡人类发展的蒙昧主义者的嘴脸时写道,“他用一种比上千人的声音还高的调门,用行动,向他的世界和后代震耳欲聋地呼吁:至少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我周围的人们不应当变得更聪明和更优秀,因为在他们粗暴的发展过程中,不管我怎么抵抗,至少还是会被拖着往前发展,而这正是我所痛恨的;我不愿变得更文明,我不愿变得更高尚;黑暗与撒谎是我天生的爱好,我愿使尽最后的力量,不使自己放弃这个爱好”。费希特在批评那些放弃学者使命的知识分子时写道,我们可以看到,“那些本来应当成为民族的教师和教养者的人们,怎样沦为甘愿自己败坏的奴隶,那些本来应当对自己的时代发出明智和严肃的声音的人们,怎样谨小慎微地听命于最专断的愚蠢和最专断的恶行所发出的声音;他们在他们的研究方向上提出的问题不是这是真实的吗?这会造成善良和高尚吗?人类是否会由此获得什么好处?而是我是否会由此得到什么好处?比如,得到多少金钱,或者得到哪个亲王的赏识。”费希特体现的这种真正学者的精神是极其宝贵的和感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曼弗莱德·布尔在十年前编了一本《欧洲文化遗产》,意大利著名学者安东·伽尔伽诺在给此书写的“导言”里论述了《论学者的使命》,并且就学者的现状发表了一段评论:“知识分子长期以来就以毫无所谓或违背职责的态度对待这项使命,他们把他们的职责从属于那些远离科学认识和人类生存的进步的实际利害关系;哲学的思考长期以来就陷入了死胡同,被置于战败的地位。虽然精确科学有引人注目的发展,工程技术有日益惊人的进步,但我们的时代浸透了一种非理性主义,这种非理性主义出现于各式各样的人物当中,而且是以不同的、有时完全矛盾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由此产生的结果是不断发展的非人化过程,老的和新的野蛮形态都固若金汤,保住了自己的地盘。”曼·布尔在后来谈到这篇“导言”时说,“伽尔伽诺是以极其现实的态度对待费希特的。他把费希特唤呼出来,仿佛把费希特当作医治现时代的疾病的代言人。”(《费希特哲学在当代的重要意义》)我个人觉得,费希特的这本书之所以在各国流传得那么广泛,尤其是在意大利竟然有12个译本,确实有伽尔伽诺所说的那种社会背景和现实效应。
第三,海涅在《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里把费希特比作拿破仑,梅林在《保卫马克思主义》里把他比作罗伯斯庇尔;前者着眼于他代表着一个伟大的、严酷的自我,在这个自我中,思想和行动是统一的,后者着眼于他是一位革命恐怖主义者,要求按照公意立法,强制那些不了解法律的人服从法律。对于这两种比喻,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评说。但有两点应该予以肯定。其一,像当今法国学者米歇尔·埃斯庞热介绍的,在拿破仑称帝以前,“费希特在法国被认为是德国哲学革命中以崇拜理性取代崇拜上帝、以民主共和取代专制独裁的罗伯斯庇尔。”(《费希特政治哲学在法国》)这个看法符合于《自然法权基础》,因为在这本书所讲的民主共和制度下,即在有限理性存在者的法治关系领域,居于支配地位的是按照公意制定的法律,人人都在法律面前平等,每个人的自由都不得超越法定的界限,侵犯他人的自由,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其二,在有限理性存在者的道德关系领域,人人都在真理面前平等,但根本不存在制裁思想的法律,不存在真理的判官,因为思想自由是人的不可转让的权利,社会成员正是为了让政府保护这种权利,才参加了制定和遵守宪法这种社会契约;并且正像在法权领域里有人与人之间的物品交换一样,在道德领域里也有人与人之间的文化交往,在这种交往中,每个人都把自己得到的教养自由地传播给别人,同时又从别人那里自由地获取别人得到的教养,这样,大家就都能够在文化方面获得平等的、充分的发展。因此,进行这种精神与精神的相互沟通同样是人的不可转让的权利。(《索回思想自由》)费希特把这种沟通比拟为隆冬时的一座火炉,凡愿意烤火的人都可围过来,不愿意的则可以离开,而坚决反对把这种自由的取予看作用糗填鸭,硬要把这种食品塞到对方的嘴里。所以,他在《论学者的使命》里谈到学者用道德手段影响社会,用研究成果贡献给其他阶层时写道,“学者不会受到诱惑,用强制手段,用体力去迫使人们接受他的信念,对这种愚蠢行径,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不屑一提。”因此,关于费希特把学者界定为人类导师的含义,我觉得他指的是用语言传播真理、用行动作出示范的学者,而不是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迫使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的那类“导师”。
刘 奔(《哲学研究》编辑部):
我想谈两点看法。第一,在当今时代,学者的使命仍然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而且是意义更加深刻的课题。费希特对这个课题的特殊关注和解答,不仅有历史的价值,而且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他按照自己特有的逻辑,从“自在的人的使命”开始,经过“社会的人的使命”推论出不同于其他阶层的学者阶层的特殊使命。他认为,学者阶层应该是“民族的教师和教养者”,是“应当对自己的时代发出明智和严肃的声音的人们”。学者应当成为他的时代道德最好的人,应当代表他的时代可能达到的道德发展的最高水平。
在他看来,把自己时代和后代的教化工作担当起来是学者本分和职责,学者的工作为各个世代的人们开辟道路,从学者的工作中产生出各民族的世界史。“高度注视人类一般的发展进程,并经常促进这种发展进程”,是学者的真正使命。”学者理应以对崇高和尊严的强烈感受,以完成自己使命的火般热忱,不怕任何艰险,传播一种大丈夫的思想方式。这种大丈夫至死忠于真理,为了捍卫真理,“他们将愉快地忍受大人物狡猾地隐蔽起来的仇恨、愚蠢人发出的无谓微笑和短见人耸肩表示怜悯的举动。”人类的使命在于促进文化的不断进步,使人类的一切天资和需求得到同等的发展,研究这种进步和同等发展是学者的光荣职责和使命。要完成这样的使命,不仅要言教,更要身教;要有奉献精神。学者的使命就是论证真理。作为学者,“我的生命和我的命运都微不足道;但我的生命的影响却无限伟大。我是真理的献身者;我为它服务;我必须为它承做一切,敢说敢作,忍受痛苦。”为真理而受到迫害,遭到仇视,为真理死于职守,“我这样做又有什么特别的呢?我所做的不是我完全应当做的吗?”
费希特是这些箴言的身体力行者。在我们这个时代,不乏这样的身体力行者。他们无愧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光荣称号。然而,在我们的周围,也不乏背道而驰者。某些把学术当成谋取私利之手段的趋炎附势者,出尔反尔的风派人物,卖身投靠于国际文化霸权的买办文人,色厉内荏、狐假虎威的学霸,巧言令色、厚颜无耻的文丐,他们的所作所为只能导致我们民族精神的堕落。
在这方面,费希特确实为学者的自我观照提供了一面镜子。真正的学者面对毁我文化长城的挑战和威胁,会勇于和善于挑起捍卫民族文化的重担。我们坚信,真心实意捍卫真理的学者,是懂得如何对待那些不学无术、卑躬屈膝、毫无节操、卖身求荣的伪学者的。
第二,唯物史观认为,思想政治观念,哲学、伦理等等观念,归根到底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生活实践的反映。人们千百次、亿万次地强调这个原理,重复这个原理,但人们往往只限于孤立地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范围内运用这个原理,很少有人从各民族之间的普遍交往的视角,从国际范围的思想流通的观点运用这个原理。这就使理论研究,特别是思想史、哲学史研究的视野受狭隘地域性、狭隘民族性的限制,导致对历史的随心所欲或牵强附会的解释。
马克思在历史观变革上的功绩之一,就是突破了这种狭隘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创造出全新的方法论:以相关的不同民族国家的交互作用和影响为坐标,揭示有关观念的实质。例如马克思对法国的平等、德国的自我意识与英国的经济变革实践产生的实际需要之间关系的分析,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范例。
马克思指出:“平等不过是德国人的公式‘自我=自我’译成法国语言即政治语言罢了。平等,作为共产主义的基础,是共产主义的政治的论据。这同德国人把人理解为普遍的自我意识,以此来论证共产主义,是一回事。不言而喻,异化的扬弃总是从作为统治力量的异化形式出发:在德国是自我意识,在法国由于政治的原因是平等,在英国是现实的、物质的、仅仅以自身来衡量自身的实际需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39页)
这里,马克思所谓“自我=自我”的德国人的公式、普遍的自我意识,在费希特那里,就是在他谈论“自在的人的使命”时反复强调的人的“自相一致”。这个观念同法国大革命衍生的“平等”观念的内在联系,可以从费希特坚决拥护法国大革命和猛烈抨击封建专制的政治热情中得到富有说服力的印证。马克思认为,德国古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