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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潘》最初是一部幻想剧,于1904年12月27日在伦敦公演,之后在大西洋两岸获得巨大成功,1911年作者詹姆斯·巴里将它改编成童话小说出版。从此,以彼得·潘故事为内容的连环画、纪念册、版画、邮票等风行欧美各国。自从《彼得·潘》被搬上银幕,每年圣诞节,西方各国都在电视上播放这个节目,作为献给孩子们的礼物。
为什么这个“永不长大的孩子”如此令人着迷呢?
在《大英百科全书·儿童文学》上有这样一段话:“英国人常常坦率地承认,每当他们告别童年时,内心总是怏怏不乐,这种奇特的民族性格常常使欧洲大陆上的邻国感到迷惑不解。”这段注解也许能帮助我们理解,连英国的大人们也对这部童话深深着迷的原因。
拒绝长大,渐渐成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的主题,它是“永恒童年”的象征。它并不是要抗拒自然的成长规律,而是对童年深情礼赞:这个阶段不是——象有些人理解的那样——为了长大而摆脱幼稚、愚昧的痛苦的成长阶段,它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乐章。孩子不是“不完善的大人”,而是让人间充满希望和幸福的天使。
让孩子们尽情享受属于他们的童年吧!
在英国文坛,巴里(1860…1937)是一位很有影响力的作家。他生前被授予爵士称号,并继托马斯·哈代之后担任了英国作家协会的会长。但他的性格中有不少“永远长不大”的东西。他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没有自己的孩子;他热衷于跟孩子们玩,特别是朋友戴维斯家的五个男孩,其中一个孩子的名字就是彼得,彼得·潘的故事就诞生于和他们一起玩的游戏中;在戴维斯夫妇因故去世后,他非正式地收养了这几个孩子,但成天和他们疯疯癫癫,与其说是一位父亲,不如说是一位大哥哥;他狂热的抽烟怪癖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健康,却因此写出了一部著名的荒诞剧《我的尼古丁女郎》……
你也许会认为巴里肯定有一个很完美的童年,其实不然。他出生在苏格兰奇瑞谬耳(Kirriemuir)一个平民家庭,父亲是纺织工,母亲是石匠的女儿,全家有11个孩子,他排行第9。由于父亲工作勤奋,母亲治家严谨,所以家境尚能温饱,孩子们在同龄人中都属优秀。母亲在闲暇时、孩子临睡前会给孩子们读书,她最喜欢读的就是斯蒂文森的探险故事。
可是就在巴里6岁那年,他的一位哥哥,也是妈妈最引以为豪的一个儿子在溜冰事故中遇难了。母亲伤痛欲绝,以后多年都没有能从这个打击中恢复过来。巴里,那个6岁的小男孩,想方设法让妈妈高兴起来,他穿上死去哥哥的衣服,坐在妈妈房间门口的台阶上,说笑话、唱歌、吹笛子,试图替代哥哥在妈妈心目中的地位。但一切于事无补。
许多年之后,当他为孩子们创造了一个永不长大的彼得时,也为彼得,也许也为自己,找到了永远的妈妈。
事情就这样周而复始,只要孩子们是快活的,天真的,没心没肺的。
童话(7)
长袜子皮皮VS。 骑鹅旅行记
在为孩子们创作的作家中,唯一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芙(1858…1940),她在1909年获奖,也是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此项殊荣的女作家。她的代表作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阿斯特丽德·林格伦(1907…2002),无疑是20世纪最受各国孩子喜爱的瑞典女作家,她获得的最高荣誉是1958年的安徒生儿童文学奖。她还曾于1950年获得以骑鹅旅行记的主人公命名的“尼尔斯·豪尔耶松儿童文学奖”。她的代表作是《长袜子皮皮》。
把这两位女作家的代表作放在一起比较是件很有趣的事情。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瑞典文篇名直译应为《尼尔斯·豪尔耶松周游瑞典的奇妙旅行》,书中故事情节比较简单,写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他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8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它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这是一部集文艺性、知识性、科学性于一身的巨著。当年,拉格洛芙受瑞典教育部之托,以写教科书的严肃态度来创作。为准备这部作品,她研究瑞典动植物的资料,爬山涉水到瑞典全国各地考察,调查各地风俗习惯,收集民间传说。她决心要写“一本关于瑞典的、适合孩子们在学校阅读的书……一本富有教益、严肃认真和没有一句假话的书”。
全书译成中文,洋洋洒洒约有四十余万字。语言是那种行文严谨的古典风格,而且为了把丰富的瑞典自然、历史、地理、文化知识融入到小说中,常常不得不拖缓了故事的节奏。如果读者缺乏耐心,还真有点儿难对付。
80年代初期,我国曾经引进过一部同名日本系列动画片,我们中的许多人是通过这部动画片而了解这部著名童话的。
《长袜子皮皮》讲的是一个外号叫长袜子皮皮的小女孩的故事。别看她只有9岁,她可是能把一匹马举过头顶的,而且她还独自一人住在村子里。她本来是有一个名字的:
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
记住了吗?算了,还是叫她“长袜子皮皮”吧。
长袜子皮皮名字怪,人也怪。这个小姑娘满脸雀斑,一头红发,两根编结得紧紧的辫子在头上左右伸开,晃动起来威风中还夹着一点调皮。她的穿着不落俗套,脚上的袜子一只是黑色的,另一只是褐色的,那双鞋的尺码是她脚的两倍。
看起来她的身世十分不幸。母亲早已不在,父亲远航未归,但长袜子皮皮相信:父亲在太平洋某岛上被一批食人生番推为国王。没有父母倒也自在,你看,在她玩得开心的时候没人会硬叫她上床睡觉;在她想吃点糖果的时候没人会硬叫她吃鱼肝油。孩子固然需要照顾和管教,但是为什么不能尊重他们的爱好呢?孤零零的长袜子皮皮倒不用为自己的衣食住行操心。她手头有不少金币,足以对付日常开销。她还有两个伙伴——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猴子和一匹叫“小老头”的马。不过最让人羡慕的还是皮皮拥有的唯一的家具。那是一个很大很大的柜子,有许多许多小抽屉。把一个一个抽屉拉出来,可以看到奇怪的鸟蛋、少见的贝壳和小石头、可爱的小盒子、漂亮的眼镜,还有一串珍珠项链,等等,等等。
长袜子皮皮经常与两位邻居小朋友托米、阿尼卡一起玩耍,不过和他们相比,长袜子皮皮太淘气、太缺少教养了。她有一次去参加咖啡茶会,竟然独自把那块为大家准备的大蛋糕吃光了。
有一天,皮皮一时兴起,也上了几天学。
女教师对她说,你知道吗,七加五等于十二,八加四也等于十二。这可惹火了皮皮。
“啊,我的小宝贝儿,这太不像话了,”皮皮说。“你刚刚说七加五等于十二,怎么又说八加四也等于十二。学校也得讲理呀。此外,如果你要是喜欢这些蠢事,你为什么不自己坐在一个角落里去算,让我们安安静静地玩拍人游戏?”
拍人游戏是皮皮作弄去抓她上孤儿院的警察时发明的一种游戏。
类似的有趣故事,在《长袜子皮皮》这部长篇童话中随处可见,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读来都会哈哈大笑。
长袜子皮皮的故事,起初是林格伦为7岁的女儿随口编出来的。恰好在她开始编这个故事的前一年,拉格洛芙去世了。
与她的前辈拉格洛芙成功塑造的尼尔斯不同,林格伦创造的这个长袜子皮皮,虽然聪明、善良、勇敢,但太不严肃、太缺乏教养、太没有规矩了!因此,在这部童话刚刚问世的时候,曾经遭到过各方面的非议,即使在今天,我们还是可以听到来自家长和教师的类似疑虑:这样一个顽皮孩子的故事,不会给孩子造成不良的影响吗?
《长袜子皮皮》于1945年出版,这是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世纪儿童的诞生。
当时关于瑞典儿童的教育问题的辩论正进行得如火如荼——以昔日的权威性教育为一方,以现代自由教育思想为另一方。早在20世纪30年代,人们就开始对童年教育感兴趣,并有新的儿童教育信号出现。很多人提出,对儿童进行严厉无条件服从的教育会使儿童产生压抑和自卑感。
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辩论也进行了好几年。林格伦认为,孩子们会知道,皮皮是一个特殊的儿童,她决不是普遍儿童的榜样。孩子们几乎立刻就接受了皮皮,大人们也逐渐接受了她。人们渐渐认同,皮皮这一形象是儿童被压抑着的最狂野的幻想的化身,体现了儿童的自主、力量、自由和快乐的梦想。与“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相比,长袜子皮皮走得更远,她是一个“不需要长大”的、完美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