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来了。还提亲呢!这书生敢情真的这么迂腐。我笑得喘不过气儿,扶着车厢好不容易坐稳身子,一边抹脸上笑出的眼泪,一边拍了安远兮一下:“得了安总管,我跟你开玩笑的,你不会真以为我想寻死吧?”
他脸色白了白:“刚才我……”
“那有什么?”我不在意地笑了笑,“安总管,在我家乡,可没男女授受不亲这规矩,男女亲吻是很平常的,你别放在心上。”
他的脸色由白转绿:“很平常?”
“对啊,何况我们又不是亲吻,只是不小心碰到一起。”我笑着坐出去看风景,“放心好了,我不会要你负责的。”
“你刚才说我不合礼数……”安远兮这木头看来是被吓倒了,我笑眯眯地转头看了他一眼,“我逗你玩呢。”
“你……”他又羞又气。我见了他的表情就忍不住想笑,“安总管,你别害怕,我真的不会要你负责……”
“谁要负责了?”他咬唇瞪我一眼,蓦地大声道:“你怎么可以拿这种事开玩笑?你这样的女人,才没有人敢要!”
呵!发火了?我笑起来,有些理亏地摸摸鼻子,罢了,把个呆子气得控制不住向老板发脾气,看来我是做得有点过了。我轻轻笑了笑,叹道:“没人要就没人要呗,反正我也没想过要嫁人。”说完,我爬进车厢,算了,不与他一般见识,偶再睡个美美的回笼觉。
中午,商队停在一座美丽的湖边休息、用餐。我看到那湛蓝的湖水,尖叫着冲到湖边去,脱了鞋,将足浸到沁凉的湖水中,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天有些阴,湖边的风里满是凉意,我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能享受着这样美好如斯的湖水,虽然岸边没有芦苇,可是蓝色的湖水已经足够让我的心安静下来。我闭上眼睛,听到风掠过的声音,脸上痒酥酥的,我拂下粘到脸上的东西,睁眼一看,原来是白色的薄公英种子。湖边的草地上满是薄公英,风吹着那些白色的小伞滚过蓝色的湖面,就像一只只柔软的小手,一次次轻抚过我强烈跳动着的滚烫滚烫的心。我把眼睛交给清冷的湖水,耳朵交给呢喃的风声,鼻子交给青草的芳香,原来心跳慢一点也没有关系,让自己什么都不想也不是浪费时间。我眯起眼,傻傻地笑起来。
耳边传来沉稳的脚步声,我转过头,迎上来人那双如湖水般美好的蓝眼睛:“枢密使大人?”我怔了怔,赶紧将脚从湖水里抽出来,急急忙忙地穿上鞋袜。男人走过来,看到我慌手慌脚地穿鞋,轻笑道:“看来是我打扰了叶老板。”
“没有的事,是草民失礼。”我站起来行礼。他摆摆手,毫不在意地随便往地上一坐,看我忐忑地站着,笑道:“叶老板,请坐。”
我坐下来,男人望着我,笑道:“叶老板刚刚看到这湖水,在想什么?”
我转头望向那蓝得透明的湖水,微微一笑:“我在想,我希望自己变成一条鱼,生在这湖里的一条鱼,如果我是一条鱼,我唯一的渴望就是沿着这湖水逆流而上,去寻找这水的源头,那应该是一泓很甜很甜的湖水。”
“哦?”男人轻轻地笑了,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他感兴趣地看着我:“这座湖名叫眼泪湖。”
“眼泪湖?”我歪着头,笑道:“很美的名字。”
“这座湖有个美丽的传说。”男人笑道,低沉的嗓音魅惑地道,“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美丽的曜月国姑娘,与族中的勇士相爱了。有一年,草原的泉眼被恶魔霸占了,湖水干涸,百姓民不聊生,姑娘的爱人离开她,去斩杀恶魔,却不幸被恶魔杀死。姑娘听到这个消息,流干了所有眼泪,她的眼泪化成了这座湖,解救了干渴的百生。姑娘自己则投进湖中,变成了一条鱼,她说,这湖水会指引他,找到她心爱的人。人们为也纪念她,将这座湖命名为眼泪湖。”
“那她找到她的爱人了吗?”我好奇地问道。
“只是一个传说,一定要有结局吗?”男人低低地笑起来。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大概是女人的通病吧,任何故事,都希望有一个美丽的结局。”
“看来你很喜欢这湖水。”男人微笑道。
“嗯。”我点点头,望着那片蓝得妖艳的湖水,笑道:“有人说蓝色是这个世上最宽容的颜色,因为这世上最大的两样东西,天空和海洋,都是蓝色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对蓝色有特别的好感,尤其当我看到我喜欢的水是这个颜色的时候,我就会对这片水格外的钟情。”
“你真是个有趣的女子。”男人望着我,湛蓝的眼瞳闪闪发光。我微微一怔,刚刚那番话只是随性而说,怎么一迎上他的蓝眼睛,倒感觉像是在拍他马屁似的,这男人不会把他的蓝眼睛与我那番话联系起来吧。
我尴尬地站起来,局促地道:“让枢密使大人见笑了,草民先回车厢了。”
跑回车厢,安远兮坐在车头拿着水囊喝水,见了我,脸色一沉,扭过脸不理我。我也不去讨没趣,从包袱里取出干粮自顾自地啃,一口下肚,才发觉肚子早就饿得发慌了。几口把干粮咽下去,我噎得说不出话,咳了两下,安远兮把手中的水囊递给我,还是扭着脸不说话。我接过水囊,几口水灌下肚去,才觉得舒服了些。见他还是板着一张扑克脸,我把水囊递给他,他沉默地接过。这人,不是要跟我一直别扭下去吧?不过,逗他还真是件挺开心的事,我眼珠儿一转,笑道:“安总管,这水囊你刚才喝过里面的水了吧?”
他不说话,半晌,心不甘情不愿地点了下头。我贼贼地一笑,道:“你喝过的水囊再给我喝,你知道在我家乡这叫什么吗?”
“叫什么?”他果然木头木脑地上勾了,我笑眯眯地跃坐上车头,钻进车厢,撩起车帘道:“这叫间接接吻。”
不看他骤然变得难看的表情,我哈哈大笑着垂了车帘,死书生,气死你气死你,没想到捉弄这书生是这么有趣的一件事,看来以后我路途上的日子不会寂寞了。哈哈!
——2006、10、24
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转载请保留!
[第二卷 沧都篇:第74章 星空]
安远兮跟我别扭了一天,到晚上扎营的时候,仍是不肯理睬我,我也不当回事儿。昨晚醉酒之后,没有机会看这草原的夜空,以前听到过草原的朋友说,到了草原上,一定要去看看草原的星空。今日好不容易盼到天黑,我提着马灯,钻出营帐,抬眼见满天的星星,兴奋起来,前世的夜空,星星是奢侈品,到了这个时空,似乎又没有一日得消停,让我能安安静静地看星星,而这草原上的星星,似乎比天曌国的星空,更加明亮和清晰。
我仰着脑袋往外走,不留神撞进一个人怀里,差点跌倒,被他稳稳地扶住,低沉的笑声传来:“当心。”
我抬眼看向来人,赶紧从他手里挣脱出来,有些尴尬:“枢密使大人。”
“叶老板在看什么?这么投入?”枢密使感兴趣地抬眼望了一下星空,笑道。他牵着一匹黑色的骏马,看来刚从外面逛了一圈儿回来。
“看星星。”我笑了笑,“草原上的星星,真美。”
“哦?”他低声笑道,“叶老板喜欢吗?”
“喜欢呀。”我笑起来,认真地道,“对于美好的事物,我一直抱着一种神圣景仰的态度。咏歌之不足,不如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他眯起眼,低低地笑起来:“如此,本使带叶老板去一个地方。”
说着,不由分说地拉过我,将我顺势一带,扶到马上,马儿不安地躁动了一下,我惊喘一声,紧紧抓住缰绳:“大人,我不会骑马。”
他的唇边浮出一个惬意的笑容:“我会。”说着,翻身跃上马来,从身后环住我的身子,抓起我的手,抖了抖缰绳,马儿转过头,立即“哒哒”地向营地外冲出去。
我全身僵硬地坐在马鞍上,被这男人雄壮的肌肉包围着,他的身子紧紧地贴着我的身子,温热的男性气息隔着衣料暖昧地撩拔我的神经。这男人要是脱光了,身材一定很壮!我的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脸莫名地烫了起来。男人握着我的手,驾马向草原上驰骋而去,我的手动了动,想把手从他手里抽出来,却被他捉得更紧,握着我的手甩了一下缰绳,“驾!”那马跑得更快了。
“大人带草民去哪里?”我被那马儿颠得有些想吐,抬头大声道。
“到了就知道了。”他似乎在笑,但风声在耳边呼啸,我听不太真切。策马急驰了一段路程,男人的马速放慢了,马儿渐渐地停下来。我抬眼打量此处,前边是一片白桦林,一条蜿蜒的小溪在草地上迤逦铺开,孱孱的溪水在明亮的月下闪着细碎的粼光。
“到了。”身后的男人轻声道,却不下马。我动了动身子,准备翻下马,却被他紧紧拥住,我吃了一惊,这才考虑起孤身一人和陌生男人相处的后果,心里顿时有点发毛:“大人……”
()好看的txt电子书
“你看上面。”他伸手往夜空一指,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我倒抽一口气,忍不住惊叹道:“好美!”
朔月的夜,没了灯光的干扰,没了污染的空气,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星星,撒在夜空里。我看到真的北斗七星,甚至看到了银河。我一直以为银河是一条带状的星星集中的区域,此刻才知道,原来能够被我们看到的银河是天上一条比较亮的带,有点像云的样子,组成银河的星星根本不可能被看到。
我痴迷地望着银河边上的三颗亮闪闪的小星星,不知道那是不是牛郎和他的两个孩子,那织女又在哪里?目光在天空中搜寻,没有找到织女,却看到东南方向那颗亮得发红的星星,惊喜地叫起来:“火星?”不知道马丁叔叔回去了没有?不知道是哪个充满想像力的人把这么多星星分成了星座?
“火星?”身后的男人语气里含了一丝好奇。我笑着转头看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