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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凤身心俱疲的抄起了筷子:“既然它能吃饭,以后就别给它买奶粉了。奶粉多贵啊,有钱得计划着花。爸可连着一个月没回家了,万一哪天他真跟着小狐狸精跑了,我没工作,你还不如我,妈的退休金也少,咱们可怎么办?到时候你还想养猴——儿子?恐怕你连自己的嘴都糊不住了。”
史高飞充耳不闻,不能理解地球人的烦恼。
史丹凤看了他这个德行,一颗心越发悬在了半空。和这弟弟是争论不出是非黑白的,她这弟弟可是经过官方认证的妄想症患者。
史丹凤没吃饱。饭菜全被史高飞拿去喂儿子了,以至于他们姐弟两个竟是不够吃。
她洗了碗筷,整理了冰箱,又拖了地板。悻悻的走去幼儿园门口骑上电动车,她回了家。到家之后面对着赵秀芬的盘问,她一时也不知从何说起,只讲自己上次是听错了,弟弟还是一个人过,家里并未多出下一代。
赵秀芬听了,十分失望,唉声叹气已经不足以抒发她沮丧的心情,于是她开始哐哐的打嗝,每一声都是气运丹田,发自肺腑,如同一口酸菜缸在翻江倒海的冒泡。史丹凤绝望的看着她妈的今天,宛如看到了自己的明天。
史丹凤心事重重的在家熬了整半个月。到了第十六天头上,她实在是放心不下史高飞,并且担心史高飞会被猴儿夜里吃掉,于是跨上她的坐骑又下乡了。
这回她光明正大的在院门外下了车。门铃刚响了没几声,史高飞便喜气洋洋的跑出来了:“姐!给我带吃的了吗?”
史丹凤看了他的喜色,不由得怀疑自己是皇上不急太监急,愁得毫无必要。推着电动车进了院,她还没来得及发话,就被史高飞抓住了手臂:“姐,你进来,我让你看一样好东西,你看了一定高兴。”
史丹凤实在是想不出弟弟会给自己什么惊喜。强打精神的跟着他进了客厅,她站在原地,连坐都懒得坐;史高飞则是松开她冲进卧室。不过几秒钟的工夫,卧室房门轰然而开,史高飞拦腰抱着无心冲进客厅,对着史丹凤高声笑道:“哈哈!姐,看哪!我儿子帅不帅?”
史丹凤把眼一瞪,手里的车钥匙当场落了地——猴儿没了,她看到了一个有模有样的青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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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高飞继续高声大笑:“姐,我儿子有名字的,你猜他叫什么?他叫无心?无是没有的无,心是人心的心,无心就是没心。可惜我不是他哥哥,我要是他哥哥,我就改名叫无肺。哈哈哈哈哈,你看我儿子多体贴,知道我初中没毕业,直接自己把名字想好了,省得我还得费心思。哈哈哈哈哈!”
在他连说带笑之时,无心已经溜出他的臂弯,双脚一起落了地。穿着史高飞的大短裤大T恤,他那还未最后定型的身体显出了几分少年气。一双阅人无数的黑眼珠子盯住了史丹凤,他看出对方是个美人,而且处在美的巅峰,是一枚果子熟透了,不知在接下来的哪一刻会过了季节。灵机一动的亮了眼睛,他踉跄着向前走了几步,然后张开双臂一扑:“姐。”
结结实实的,他扑进了史丹凤的怀里。史丹凤鼓溜溜软颤颤的胸脯贴上了他,他那还未收缩回去的大肚皮也老实不客气的顶向了她。史丹凤莫名其妙的被他搂了个密不透风,眼睛顺便看清了他一头刚刚破土而出的厚密黑发,以及耳根颈窝处留存的几根白毛。
史高飞撵了上来:“不对不对,她是我姐,你得叫她——姐,他该叫你姑姑还是大姨?”
史丹凤梦游似的看着弟弟:“应该叫姑姑吧?”
史高飞把无心从史丹凤身上扒了下来:“宝宝,听话,叫姑姑。”
无心心怀鬼胎,不肯认她做长辈,抿着嘴只是对她笑。装疯卖傻的机会不是常有的,他得把机会利用住了。和白琉璃猫头鹰搭伙过了四十年,现在他一想起那二位就要吐,岂止是审美疲劳,简直疲劳出了内伤。如今总算落回了人窝子里,单是守着个疯小子混吃混喝也不算有前途,要是能和面前的美人勾搭上,生活才叫有滋有味。
无心现在站得还不大稳,然而身残志坚,依靠着史高飞坚持微笑,左一摇右一晃,笑得摇曳生姿。史丹凤被他连看带笑,心里乱七八糟的直发毛。也许对于这个先是虫子中间是猴最后变人的东西,弟弟的那一套奇谈怪论都是真的,可如果都是真的,未免过于不可思议。应该把这个东西交给政府,让科学家好好研究研究,不过想想而已,不能真做。弟弟疼他疼得像眼珠子一样,管他是什么怪物,留下来能给弟弟作伴也是好的。也许弟弟心情一好,病情也能有所好转呢!
史丹凤浮想联翩,站在地上出了神。忽然身边起了声音,她低头一瞧,见无心给她搬了一只小圆凳:“姐,坐。”
史丹凤把嘴一咧,对着他“呵”了一声,是想笑而没笑出来。
无心开始献小殷勤,凳子面明明没有灰尘,可他偏要用手掌擦拭一遍,结果在干干净净的凳子面上留下了几根白毛。等到史丹凤坐稳当了,他又搬了个更矮的小塑料凳,自作主张的坐到了史丹凤身边。史高飞没想到他会骤然吃里扒外,连忙上前拉他:“宝宝,你怎么跟她好上了?走,爸爸带你回屋去!”
无心一晃肩膀,从他手里抽出了手臂。史高飞拽了个空,当即迁怒到了史丹凤身上:“姐,全怪你!你把我儿子教坏了!”
210、偶遇损友
史丹凤独自走在镇中心的火星大街上,大街两旁商铺林立,其中有一座大厦最为出众,乃镇里第一高级的百货大楼。百货大楼共有五层,楼内的服饰以落后北上广一个季度的速度,紧追慢赶的随着潮流变化。大楼的一楼面朝南北分别开了肯德基和麦当劳,另有许多花花绿绿的招牌入口,通往地下的超市和大电玩城。
史丹凤没有伴,只有一个妈和她朝夕相处。然而跟着赵秀芬出门实在太遭罪,自从史一彪不肯回家之后,赵秀芬就落下了打嗝的毛病,兴起之时不分场合,咕咕嘎嘎的说打就打。史丹凤随着这样一位有声有色的母亲上街,时常要羞臊的无地自容,所以宁愿独来独往。拎着一只飘飘摇摇的空布袋子进了地下超市,她在货架之前来回穿梭,想要给弟弟和弟弟的儿子各买几条内裤。无心一天一个模样的变化着,终于在前天彻底变成了人,而且个挺好看的人。既然成了人,就得穿戴成个人模样。不过他到底能不能算人呢?史丹凤也说不好。
几十分钟之后,她拎着布口袋重返地面。正要过马路去停车场取电动车,不料站在街边抬眼一瞧,她忽然看到了弟弟和无心——两人一高一矮的站在冷饮店的玻璃柜台外,正在等待小店员给他们制作蛋卷冰淇淋。一只冰淇淋从里向外递给史高飞,冰淇淋顶端甩出了个摇摇欲坠的尖。史高飞接过冰淇淋,先一舌头把尖舔去,然后转身拉起无心的一只手,小心翼翼的把冰淇淋塞进了他的手里。无心背对着史丹凤站立,从史丹凤的角度眺望他,只能看到他握着冰淇淋一低头,随即他昂首挺胸,一边鼓着腮帮子东张西望,一边用手指把冰淇淋的蛋卷尾巴摁进了嘴巴里。
史丹凤看得好生心痛——弟弟从土里刨出了个大吃货!
现在和弟弟见面无话可说的,她决定还先自行回家。
无心穿着史高飞的大短裤和大衬衫,在冷饮店前一口一支的吃冰淇淋。冷饮店内也有几张小桌子,食客们偷眼观瞧,见史高飞一手托着无心的后脑勺,一手捏着一张面巾纸,正在很细致的给他擦嘴;一个中学女生暗暗的摸出手机,瞄准他们偷拍了一张照片。
史高飞的眼里除了儿子之外,什么都没有;正喂儿子哄得愉快之时,忽有一只手拍上了他的肩膀。他回头一瞧,没看见人,视线向下一扫,他和来人打了照面。对方名二十岁上下的青年,头顶竖着一溜鸡冠子似的冲天红头发,两鬓的头皮却剃得发青,越发显得一张国字脸硕大无朋。又因为他脸大,所以修饰的余地也足,眉钉鼻环唇环一应俱全。仰头对着史高飞嘻嘻一笑,他虽然形象不羁,言谈倒客气:“飞哥,好长时间没看见你了,听说你搬到村里住去了?”
史高飞认出了他:“李光明。”
原来李光明乃他幼年时的邻居,少年时的学弟。此人初中辍学,横行于火星镇的中小学校,企图在校园之内发家致富。史一彪他的人生偶像,连带着他对史高飞也高看了一眼。虽然史高飞常年不说人话,但他坚持着维护住了二人的友谊,隔三差五的必定和史高飞见一面,顺便向对方借个三百五百的零花钱。自从史高飞进了村,李光明对他遍寻不着,导致手头十分拮据。如今终于又见了面,他喜气洋洋,恨不能当街载歌载舞:“你有新朋友了?怎么不给我介绍介绍?”
史高飞一本正经的把无心揽到了怀里:“光明,他不我的朋友,他我的儿子,已经六个月大了。等他满周岁了,我想给他摆桌酒庆祝一下,到时候请你一个,你要来哟!”
话音落下,他低头在无心的额头上亲了一下。无心麻木不仁的咀嚼着嘴里的蛋卷,又抬手舔了舔手指上的奶油。
李光明直了眼睛,感觉自己今天开了眼界:“哦……飞哥,我说你不找女朋友呢,原来……你说他你儿子?”
史高飞一点头:“对啊!”
李光明讪讪的笑:“好,好,你俩还挺有情趣。飞哥你说你真的,原来还总跟我装性冷淡,说你一辈子不找地球人,没想到其实你口味比谁都重。”
史高飞没听明白,微微低头看他:“什么意思?”
李光明退了一步:“没、没什么,我说你俩感情好。”
史高飞把无心搂到了身前,带着他左右的摇晃:“我们当然感情好。父子你知道吗?他我生的,我和他天下第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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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明一抖朋克头:“肯定的呀!”
李光明虽然名叫光明,其实一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