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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此外,虽然“皮脆肉嫩”是烧鹅与烤鸭共享的美味标准,但是,除了左腿比较好吃(鹅之惯用腿,肉质爽滑),鹅背部分肉汁味较浓,脂肪分布均匀故不肥腻之外,剩下就是把烧鹅塞到嘴里了,烧鹅不像烤鸭,讲不出更多的故事。
不过,没文化就是没文化,即使勉强有了一点气息,没底蕴也还是没底蕴。烧鹅再好吃,也写不出一大本《全聚德史话》,更排不出献演三百六十场而不衰的北京人艺大戏《天下第一楼》。烤鸭可以当仁不让地成为国航头等舱的午餐,换了烧鹅试试,人家就会怀疑你这是乡镇企业的航空公司,就连飞机也是牟其中换来的。
只要好吃、“抵食”,文不文化的,广东人从不在乎。好吃如烧鹅,甚至在粤人自己的习俗里也是负面的文化符号。旧时珠江三角洲一带,新娘于新婚之夜凡落红者,回门之日,南方必吹吹打打送上大红|乳猪一头,反之,新娘固然不可退货,只是将|乳猪换了烧鹅。
然而,在主流的中国文化里面,“有文化”的却是一向是鹅而不是鸭。比如,鹅的俯仰曾经启迪了一带书法宗师,并且为汉字带来了“鹅黄”以及“千里送鹅毛”等等“文化”语汇。此等文化重任,鲜有委之以鸭子者。西风东渐之后,吾人亦相信鸭子的自我完善无非就是变成天鹅,而捕食天鹅则是法律和文化的双重禁忌。如果王羲之把他的那些鹅们杀来烧烤,距离焚琴煮鹤也就相去不远了。
谁把你的长发吃了
一个广州人在大年三十心满意足地把一团发菜塞进口中,沙尘暴就迫使一个正在户外的北京人一边讲话一边“呸呸”地吐出嘴里的沙土。这就是疯狂采集发菜和土地沙漠化之间的“蝴蝶效应”。
宁夏中部以及内蒙古西部,是发菜的主要产区;爱吃发菜的人群,却远在粤、港以及食风上深受粤菜影响的全世界各主要华人聚居地。不过,据说发菜成为餐桌上的美味乃始自唐代长安,故今天西安的高级菜馆里就有一道仿唐菜“镶金钱发菜”,以鸡脯茸和发菜为馅做成“鸡蛋”,蒸透后切成铜钱状,然后浇上鸡汤。发菜、猪肉馅的“恭喜发财饺”,则见之于著名的西安“饺子宴”。
尽管“发菜”在关中方言里的读音远较其粤语读音更为接近“发财”,不过,后者对于发菜的热情却明显偏高。在广东,发菜通常被作为一种吉利的年菜,可以从年三十直吃到正月十五。做法上,不是发菜炆猪手(音谐“发财就手”)就是“发菜蚝豉煲”(音谐“发财好市”)。这两样年菜,还是很好吃的,只是除了一些缥缈的藻腥之外,发菜本身还是得向猪手和蚝豉借味,咬起来也是稀稀松松,不觉有格外的快感,换成粉丝或别的东西,也许会更好吃。因此,发菜与其他因意义和稀有而被人类喜闻乐食的食物之间,本质上并没有太大差别。
内蒙古的植物学家温都苏教授告诉席慕蓉说,对发菜的大规模采集以及由西部而东南沿海的集约化发菜贸易,是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的。以“发财”的形、意观之,我相信第一次吃发菜的高潮本来应该更早地出现在第一批汉字简化方案出台之后。不过,发财是那时的政治禁忌,发菜一般只向港澳市场出口。今天,香港有不少卖发菜的店铺,招牌上也都乐于选用简体的“发”字。
年初一坚持吃发菜的人,有的发了,有的没有,也有的破了财,不过,为他们采集和经销发菜的,却统统都发了财。发菜的价格,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每斤三十元人民币暴涨至现在的五百元人民币(这里面还包括大量用染过墨汁的玉米穗冒充的假货)。这个巨大的涨幅,以宁夏、内蒙古一亿六千多万亩草原的沙漠化或半沙漠化为代价。政府已颁令禁绝发菜贸易,不过要把嘴管住并且管好的难度向来很大,因此我认为,既然发菜因其形、意而受欢迎,故欲使发菜彻底“歇菜”,行政法规之外,更有必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样从形、意入手而破之。也就是说,以头发的名义,让一部份读到以下引文的食发菜者先恶心起来: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里那个“像母猴替小猴子抓虱子一样,一根一根拔起死尸头上的长发”的老妪,虽然“以癞蛤蟆低喃般的声音”一再辩称这样做是想编了假发变卖,是为了生存下去不至饿死,不过,在那哀鸿遍野、到处饿死人的平安朝,在那个乌鸦绕梁争啄人尸的雨夜,你认为她在那个钢刀出鞘、决心要沦为盗贼的逼供者面前说出了全部的真相吗?
日本人也是吃发菜的,除了从中国进口之外,冲绳一带亦出产一种极为类似的东西,看上去也很像头发,而且更有光泽,名字更是文艺得不可思议,叫做“水云”……再想想从电视机里爬出来的贞子吧。
求诸野
形容某事的简单之极,广州人有时会说:“简直是易过食菜!”的确,这年头吃菜早就算不上什么了,根本就不值一提。不过,如果一定要把吃菜这件事变成一件值得一提的事不可,除非你吃的不是“家菜”,而是野菜。
在大大小小热爱赶时髦的餐馆的菜谱上,有越来越多的野菜正在陆续上榜,但看那些名目,野百合,蒲公英,千叶红,仙人掌……你不会误以为自己正在读着的是一些以乡村的四季花草为主题的俳句或是某一家花圃的售货清单吧,当然,很快你就会回过神来,原来这些东西和青菜萝卜番茄黄瓜一样,都是可以吃到肚子里去的菜,区别在于,后者“执政”了千年以上,前者目前则暂时“在野”。
人类对于绝大多数“在野”的东西都怀有极其相似的兴趣,野菜亦不例外。基本上,野菜的受到欢迎乃基于以下这三个理由:一、日趋严重的工业污染使人们对“家菜”失去信心,应该算是“礼失求诸野”在饮食上的体现;二、吃了几千年“家菜”,再吃也出不出什么新滋味和新花样来,换换口味,也是人之常情,情由可缘,“家菜”哪有野菜香?再怎么说,这也算是“千年之痒”。三、据说野菜有保健和治疗作用,尽管这种作用总是离不开防癌和美容这两大要项。
无论如何,越来越多的野菜在各地的荒山野地里被大量地发掘出来,与此同时,过去已经吃开的一些野菜则更是身价百倍。“折耳根”(又名鱼腥草)是川黔一带常见的一种家常野菜,十多年前我在贵州的时候经常在街边的地摊上吃,味道尤在,价钱却想不起来了,不过最多也就比稻草略贵一点。不过,据《华西都市报》不久前报道,在成都青石桥菜市场上,此物售十元一斤,与猪肉同价,而且每天一早即告罄。
日常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只要某事一旦上升为一种时髦的观念,情势就基本上无可逆转。吃野菜这事,看来也已经被罗致到了“崇尚自然,返朴归真”的门下,并且与“住在郊区”和“野外生存”紧紧地捆绑在一起,成为时尚的一种。对于北京超市里满坑满谷的“新菜特菜”,有顾客抱怨说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吃,问超市的售货员,也是一头雾水。依我看,撰写这则消息的记者与其说是在替顾客投诉,不如说是夸耀。
野菜狂潮当前,那些爱吃野生动物的人不知会不会觉得自己多少有点冤枉:为什么进食野生植物是时髦,是健康,是绿色,而进食野生动物者就成了过街老鼠,惨遭千夫所指呢?
即使这些“过街老鼠”自个儿并不这么觉着,我也会替他们抱打不平。就饮食行为而言,进食野菜和进食野生动物一样,都具有“食野味”的心理动机。站在生态保护的角度,吃野菜固然尚未能直接导致某一物种的灭绝,却有可能对生态造成更为严重的破坏。目前各地所开发野菜大多是以利用现有的野生资源为主,而市场上居高不下的野菜需求则已开始对个别地区的天然植被,尤其是生产沙葱、野韭、蕨类、百合、桔梗、苦菜、黄花、蘑菇等多种野菜的草场形成致命的威胁。此外,因有多种野菜的生长期较长,例如餐馆里常见的桔梗,其生长期长达三至五年,若不加限制地大举采伐,不仅资源很快会消耗殆尽,生态环境的前景更是岌岌可危。发菜曾经就是一种我们酷爱的典型的野菜,结果怎么样?大家心照。
在“绿色观念”的感召之下,还有一些城市居民已不再满足于在餐馆里吃、超市里买,甚至还举家出动,亲自到郊外的绿地去挖。据《齐鲁晚报》报道,二零零零春天,在济南市的大小公园里竟有人“拿着塑胶袋和小铁铲,在草坪里挖荠菜。据他们讲,这里的荠菜很‘鲜’,比在市场上买的味儿还‘正宗’”。另一则不幸的消息是:二零零零年七月,云南某地王姓村民因在野地里发现一种“长得像野菜的东西”,遂“摘了不少带回家中,拌上白面炸成面饼”。一小时后,吃过面饼的八人相继被毒翻在地,送到医院,才发现误将大麻做了野菜。
当然,为了捍卫我们所热爱的绿色生活和我们在口舌上的不懈的追求,已有一些研究机构对多种野菜品种进行了筛选和驯化,据称很快就可以有人工培植的“野菜”大量应市了。不过,我很怀疑此等“野菜”终究是骗不了精明的消费者的。例如,已经有不少“菌友”对那家餐馆卖的是真正的“野”山菌而哪家卖的又是人工培植的“假野山菌”了如指掌并且经此来指导他们的消费行为,因此,我悲观地认为人工培植的“野菜”的命运也将是一样,即使逃过了人民群众的法眼,终究也躲不过“法舌”的审判。毕竟,我们追求的就是一个“野”字。
只要有水有土,野地里一年四季都生长着野菜,而且从来都是如此。不过,为什么这些野菜中的一部分后来能够成为我们日常食用的“家菜”而其余的则仍然维持着自生自灭的“在野”地位呢?原因不出以下两点:一、这些菜不好吃或不可吃;二、这些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