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失落-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卜提神父仍然满怀希望,整个春季都扑来扑去,忙忙碌碌,在这样的季节,每一朵花,每一种生物都在梳理打扮,向外释放着信息素。
  基恩和赛伊——她想着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以及他们关于圣诞节的争吵;真是丑陋,和过去对比尤显得糟糕。她记起她把头枕在他的脖子上,手臂和腿上下交叠着,腹部,手指,这里,那里,他们交缠着,几乎分不清彼此,有时她亲吻他,却发现其实吻的是自己。
  不到一个钟头,他们一路下坡进入植物稠密的热带,空气燠热,郁积在河面上,更多的蝴蝶、甲虫和蜻蜓在四周飞舞。“住在那里该多好啊!”赛伊指了指正对着沙滩的一座政府招待所,河边野草蔓延,提斯塔河狂野奔腾——
  他们又开始爬坡,两边松树林立,车头迎向苍穹,一阵阵细碎的金色雨点洒落。“花瓣雨,”卜提神父说,“这在西藏是吉兆,既下雨又出太阳。”他坐在救生圈上,透过破损的车窗,欣喜地看着阳光下的幼芽。
  他们下了车,旁边是大口嚼着果皮的奶牛,走过街道,不时有脏水泼上路面,市场里人和车挤成一团,女士们的骄矜不见了,一个个显得气急败坏。仿佛是怕这儿还不够乱,不够吵,一群猴子从铁皮屋顶上跑过,头顶上一阵哗啦啦的巨响。
  波特叔叔先离开了。他到大吉岭不是为还书,他要储备足够的酒好度过国内的动荡期。他已经买光了噶伦堡店里所有的朗姆酒,在这里再买几箱,就可以应对宵禁以及罢工和路障导致的酒供应中断。
  “不读书的家伙。”罗拉摇头说道。
  “他看连环漫画。”赛伊纠正她。他是《高卢奇兵》、《丁丁历险记》还有《信不信由你》的忠实读者,主要在厕所里看,除此之外的文学作品他就不加考虑了,尽管他在牛津学的是语言。因为他的教育背景,同时也因为他出身于勒克瑙的一家名门望族,女士们才容忍他。他以英国俚语称呼他父母为帕特和梅特。梅特在年轻的时候是著名的美人,有种芒果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哈希娜。“她是个轻佻女人,名声不好呢。”这是罗拉听某人说的,某人又听某人说的,说她的莎丽从肩膀上滑下来,上衣领口开得低,还有……她该玩的都玩了,能找的乐子都找了,后来嫁给一个叫阿方索的外交官(当然,这也是某种不凡的芒果的名字)。哈希娜和阿方索,他们买了两匹赛马以庆祝婚礼,成吉思汗和帖木儿,这两匹马曾上过《印度时报》的头版。因时运不济和年代变迁,家里开始败落了,梅特和帕特卖掉了马和伦敦大理石拱门那边的房子,他们终于同印度和解了,老鼠一般灰溜溜地进了一家修行所。他们绝妙的灵魂却落得如此惨淡的结局,他们的儿子拒绝接受。
  
失落 第三十一章(2)
“什么样的修行所?”罗拉和诺妮曾问过他。“他们的教义是什么?”
  “挨饿,剥夺睡眠,”波特叔叔哀愁地说,“再捐款。彻底挫败你的灵魂,这样你会嚎哭着寻求神的救赎。”他喜欢讲他们进入严格素食修行的故事——那时大蒜和洋葱都不能吃,因为会使血液升温——一只野猪在他的大蒜田里拱土觅食,他一枪把它打死,做成烤肉,那肉还带着野猪最后一餐的余香,他偷带了一块给他们。“梅特和帕特啊,他们舔得干干净净,一点都没剩。”
  他们一行说好了中午一起吃饭,波特叔叔口袋里揣着家族的财富到卖酒的店铺去了,其他人去图书馆。

()免费TXT小说下载
  金卡那图书馆里光线幽暗,好似太平间,陈旧的书籍散发着麝香一般甜腻的气息,浓烈得几乎让人不堪忍受。书的封面都已变形起皱,标题也磨损得看不清了;有的书已经五十年没人碰过,刚拿到手上就散了,干了的胶水簌簌落下,好像昆虫甲壳的碎片。页面上模刻着各种早已碎裂的蕨类植物的形状,白蚁在上面钻出许多小洞,看上去像是楼里的管道设计图。泛黄的纸张隐隐有股刺鼻的酸味,一不小心便消解成马赛克大小的碎片,在手指间轻得几乎没有感觉——飞蛾的翅膀,介于永生与尘土的边缘。
  赛伊无意中听到诺妮正和图书馆员谈论着《罪与罚》。“对于这部作品我半是敬畏,半是迷惑,”诺妮说,“我不理解这些基督徒关于忏悔和宽恕的想法……他们把罪恶的重负压到受害者的身上!既然罪行已无可挽回,凭什么人的原罪就能够消解呢?”
  这种制度其实是支持罪恶而非正义。你可以先干坏事,再说对不起,这样乐子也找了,还能恢复和无辜者同样的地位,而无辜者既要承担你犯下的罪恶,又得满怀痛苦地原谅你,一点好处都没有。当然,一旦认清这种安全网,你会更加没有负担地去犯罪:对不起,对不起,噢,非常、非常对不起。
  这些话张嘴就来,好像温柔的小鸟飞过。
  图书馆员是噶伦堡她们共用的那个医生的嫂子,她说:“我们印度教的体制要好得多。你得你应得的那份,做过的事总逃不掉。至少我们的神看起来更像神,不是吗?看看我们的皇帝皇后。不像这个神——耶稣——跟乞丐一个类型。”
  有那么一刻,他们的谈话被街上游行的声音吞没了。“他们喊些什么?”诺妮问道,“他们说的是尼泊尔语。”
  他们拥到窗口,一群男孩举着标语牌走过。
  “一定又是廓尔喀那些人。”
  “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
  “他们也不是要让别人听懂,只是噪音罢了。”罗拉说。
  “哈,是啊,他们不停地来来去去,不是这事就是那事……”图书馆员说,“只需要有几个堕落分子,由他们招徕些文盲,那些整天无所事事的废物……”
   
失落 第三十二章(1)
金卡那餐厅的一角,悬挂着一些鹿角和被蛾子蛀蚀的兽皮,法官和他唯一的朋友博斯之间的最后一次谈话幽灵一般萦回其间。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会面。也是法官最后一次将汽车开出卓奥友的大门。
  他们已经三十三年没见面了。
  博斯举起酒杯。“为旧日的时光,”他说,然后一饮而尽,“啊——母亲的|乳汁。”
  他带了一瓶大利斯可威士忌,不出所料,是他倡议了这次会面。那是赛伊到达噶伦堡的一个月前,他写信给法官说他住在金卡那。为什么法官会去呢?是出于无法将记忆沉睡的绝望?还是出于好奇?他对自己说,如果不去金卡那,博斯就会来卓奥友,所以他非去不可。“得承认,我们拥有世界上最美的山峰。”博斯说,“你有没有徒步走过桑达克弗山道?那个米其去过——记得他吗?那个傻乎乎的家伙?他穿了双新鞋,等走到营地,脚上都起泡了,他只能坐在山脚下,他妻子蜜淑——记得她吗?很活泼的?挺不错的女孩?她穿着夏威夷拖鞋一路跑到了山顶。”
  “记得萨博拉玛尼姆吗?老婆矮矮胖胖的,高四英尺,宽四英尺。他和英国秘书好上了,他自己是快活了,老婆不高兴了,把他从家里撵了出去,钱也都卷走了……他一旦没了钱,那个英国人立刻消失了。又找到其他鸡奸者了……”
  “记得我怎么带你去伦敦买外套的吗?还记得你穿的那件可怕的衣服吗?看上去真像个放牛娃?记得你老是把吉——利读成吉格利?记得吗?哈哈!”
  法官突然间恶向胆边生:这家伙怎么敢!他老远跑来就是为了抬高自己,贬低法官吗?树立过去的权威好景仰现在的自己?
  “记得格兰切斯特村吗?那里仍然往茶里加蜂蜜吗?”
  他和博斯在船上,远远地缩在一角以防身体碰到其他人,怕自己的棕色皮肤冒犯到别人。
  法官叫服务生,他们该点菜了,赶紧吃完,早早结束。他想到玛特还在等他。
  她会守在窗口,眼睛紧紧盯住大门,尾巴直直地垂在两腿间,她皱着眉头,身体因等待而紧绷着。
  他回到家,会捡起一根木棍。
  “我扔了?你接着?扔了?”他对她说。
  好好好好——她又蹦又跳,一刻再也等不及的样子。
  于是,他尽量不搭理博斯,但博斯一旦开始了,就有点神经质地越说越快,语调越来越急迫。
  他以前也是内务部的一员,他曾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获得和内务部白人员工同等的退休金,当然他们败诉了,博斯的锋芒渐失。


  博斯用他的奥利维蒂牌便携式打字机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法官拒绝参与这件事。那时法官已形成了他玩世不恭的态度,而博斯却一直保持着天真——哎,这可真是奇迹。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的儿子显然继承了这种天真,多年以后,法官听说他儿子和自己的雇主壳牌石油也打了场官司,同样也输掉了。他儿子理论道,时代不同了,规矩要变一变,可其实只是老规矩换了个说法。
  菜端上来了。博斯另起个话题。“我刚找了个新厨子,”他说,“那个谢鲁干了三十年死翘翘了。新来的没经过训练,所以工资便宜。我找了本菜谱大声读给他听,他用孟加拉语记下来。‘你看,’我跟他说,‘基本的就行,别玩花样。刚刚学会一种棕色酱和一种白色酱——把那该死的白酱倒在鱼肉上,把该死的棕色酱倒在羊肉上。’”
  但这话题他似乎也说不下去了。
  他恳求似的直接问法官:“我们是朋友,对不?”
  “是不是?我们是不是朋友?”
  “时过境迁了。”法官说,心里既困窘又憋闷得慌。
  “但过去的已成过去,也就无法改变了,不是吗?”
  “我认为确实变了。现在改变了过去。博斯,回首往事你一无所获。”
  法官知道自己不能再与博斯交流了。他不想装作他曾经是英国人的朋友(那些可怜的印度人将与白人的友谊珍视为荣耀。事后白人却说这友谊根本不存在!)。他也不想再陷入往事的泥淖中。他一直对过去保持彻底的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