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蛭姓庵掷斫猓运凇缎旅裰髦饕迓邸分邪延泄亍懊裰骰钡哪谌萆镜袅恕!�
在20世纪30年代末,中共中央曾进行新民主主义文化应该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的讨论。在1939年8月23日至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周恩来首先提出在文艺“民族化”、“大众化”之外,还应当特别提出“民主化”。张闻天立即表示:“文艺问题我们的方向是民族化、大众化,恩来同志提出民主化是对的。”1940年1月5日张闻天在陕甘宁边区文化界救亡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抗战以来中华民族的新文化运动与今后任务》的报告,就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文化是民族的、民主的、科学的、大众的。所谓“民主的,即反封建、反专制、反独裁、反压迫人民自由的思想习惯与制度,主张民主自由、民主政治、民主生活与民主作风的文化”。在1939年12月13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也曾提出“新文化用下面四大口号为好:民族化(包括旧形式),民主化(包括统一战线),科学化(包括各种科学),大众化(鲁迅提出的口号,我们需要的)”,并且提出应实行“彻底的民主主义”,认为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即彻底的民主主义文化”。但是,在他随后所写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却把“民主化”的内容删掉了,使新民主主义文化从四个方面的内容变成了“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三个方面。
毛泽东之所以做出这种修改,有的人很不理解,但有的学者指出,其原因就在于他认为只要多数人享有了权利,就是“民主”。所以,他认为有了“大众的”说法,就可以不要“民主的”说法。他这里说的“大众的”,并不是指全体民众,只是大部分民众的意思,即“全民族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农劳苦民众”注。,主要是工农兵,并不包括其他的阶级、阶层。其实,这是毛泽东对民主的一种误解,认为只要多数人享有了权利就是“民主”了,而没有把民主看作全体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他把有关民主化的内容删掉,更是不应该的。后来可能是毛泽东自己也觉得这样做不妥,所以在修改《新民主主义论》时,又在“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大众的”这句话的后面,加了“即是民主的”几个字。但我认为,即使加上了这句话,仍不如“民族的、民主的、科学的、大众的”提法更全面,更科学,因为“大众的”主要讲的是文化的服务对象和普及问题,与“民主的”含义是不一样的。而民主是五四运动的两面大旗之一,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只要科学,不要民主,确实是这部著作的一大缺陷。
民主有一个重要含义,即不仅尊重多数人的权利,还要尊重和保护少数人的权利。由于毛泽东认为多数人享有了民主权利就是民主,就忽视了少数人的权利,使他们的民主权利不能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应该享有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如果仍然认为多数人享有了民主权利就是民主,那就必然忽视少数人的民主权利,就不能实现全体公民的民主。
民主:目的还是手段?
民主是目的还是手段,是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有的认为民主是目的,有的认为民主是手段,莫衷一是。我认为,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不同的层面来理解。对于建立民主制度来说,它应该是目的。从民主属于上层建筑,要为经济基础服务这个层面来说,它又是手段。
对于民主是目的还是手段的问题,毛泽东都曾说过。在民主革命时期,他多次提出“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的专政目标,并把人民民主专政作为中国的根本的政治制度,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的政体。后来他又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民主。这都是把民主作为目的来说的。但是,他更多地是将民主看成手段和方法。他说:“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民主属于上层建筑,属于政治这个范畴。这就是说,归根结蒂,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他还说:“民主是一个方法,看用在谁人身上,看干什么事情。”
由于毛泽东更多地是把民主看作手段和方法,所以他在关于民主的论述中讲得最多的是民主态度、民主作风。1944年6月12日,他在答复中外记者西北参观团记者的问题时说:“民主必须是多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一切这些,都需要民主。”所谓军事民主,就是“在军官与士兵之间,军队与人民之间,各部分军队互相之间”,都应该“有一种民主生活、民主关系”;“党务民主,就是在政党的内部关系上与各党相互关系上,都应该是一种民主关系。在国际关系上,各国都应该是民主的国家,并发生民主的相互关系,我们希望外国及外国朋友以民主态度对待我们,我们也应该以民主态度对待外国及外国朋友”。这实际上说的是一种平等的民主关系。关于民主作风,毛泽东就讲得更多了。例如共产党员要“克服他们不愿和不惯同党外人士合作的狭隘性,提倡民主作风,遇事先和党外人士商量”;“要提倡民主作风,反对强迫命令”;“要讲民主,不要‘一言堂”’,“要搞民主作风,不能搞家长作风”,等等。
即使作为根本制度层面的人民民主专政和民主集中制,在毛泽东那里,也更多地是作为手段和方法来讲的。例如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毛泽东就指出对于人民内部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是民主的即说服的方法,而不是强迫的方法”。1950年6月,他在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第二次会议上再次指出:“人民民主专政有两个方法。对敌人说来是用专政的方法……对人民则与此相反,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向他们进行教育和说服的工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他再
次指出:“我们历来就主张,在人民民主专政下面,解决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关于民主集中制,他在1962年1月召开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曾反复强调:“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经验”;“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所以,“不论党内党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就是说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这就是说,民主集中制也是为了达到更好的集中的手段和方法。
由于毛泽东过多地强调民主是一种手段和方法,就减弱了民主的目标意义,降低了民主的地位,使它变得可有可无,从而忽视民主制度的建设。因为从理论上说,目的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易性,手段则具有多样性和可易性,如果将民主只是作为诸多手段和方法的一种,那就可以采用,也可以不用,可以改变,也可以抛弃,想用的时候就用,不想用的时候就不用。所以,毛泽东始终没有建立起一种真正的民主制度。他虽然多次说过新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比资产阶级民主更广泛得多的民主,并在宪法中对公民的民主权利做了一些规定,但广大的人民群众并不能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各级政府的领导人,也没有真正享受到宪法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制度:是民主制,还是“民主集中制”或集中制?
长期以来,民主集中制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根本的政治制度。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就指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此后,他就一直强调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并说:“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看起来是非常完善的。但是,这个理论和制度存在重大的缺陷,即它的实质在于集中,民主不过是达到更好的集中的手段。
其实,实行民主集中制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主张。他们认为在无产阶级政党内部,包括革命胜利之后所建立的社会,都应该实行民主制。后来列宁为了革命斗争的需要,提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建党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起初只提集中制)。十月革命后又把这种制度扩大为苏维埃国家体制的指导原则,甚至还把它列为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成为加入国际的各国共产党必须遵循的原则。按照列宁提出的民主集中制理论,重大问题虽然要由集体进行充分讨论,而且讨论自由,允许党内不同意见的发表,但其重点和目的都在于集中。中国共产党为了革命斗争的需要,从成立之初就接受了这个理论,并使它成为中国共产党以至全社会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在革命战争年代,实行高度的集中制是必须的。但在夺取全国政权以后,仍然实行这种制度,就没有必要了,只能妨碍民主的实行和进步。
由于民主集中制的实质在于集中,所以在这种制度下,民主是被虚化的,是没有保证的。因为既然是手段,就可以要,也可以不要,完全由领导人的意愿所决定。因而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结果,是全国的权力集中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共产党内,集中于各级党委;在各级党委中,集中于第一书记;最后,全国的大权都集中于毛泽东一个人手中。而人民甚至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民主权利,都少得可怜,所以毛泽东不得不一再发出“扩大民主”、“让人讲话”的号召,甚至把话说到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的严重程度。
过分的集中,必然导致个人的专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