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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权个婉柔,还想凭着她,得到殷家的财势。”
狭长的眸子慧黠的冲胭脂眨:“所以,你该知道,婉柔,只是金婉秋的一个实现野心的工具,其实她是个没脑子没自我的孩子。”
这些话听在胭脂耳朵里是震惊的,但是转而她想,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说的,纵使是金家的野史,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不好意思,我没兴趣听。”
“婉柔,是你妹妹,难道你不应该感兴趣吗?”
那人把女主人刚端上的烤鹅,叉了一块递给胭脂。
胭脂没接,眼神冷冷的看着金黄色的烤鹅肉块儿。
这句话刺疼了她的心。
她其实不该坐这和这个陌生的奇葩的男人废话,不知道什么使然,她竟然进来坐了,或者真是因为,哪一张鉴定纸,知道了婉柔是自己的妹妹之后。
忽然多了一点对她的好奇和关注。
“你究竟想表达什么?”
“婉柔的人生已经废了,三观已毁,没有殷斐,她是个悲剧,但是,你不会。”
男人停下叉子,认真的看着胭脂,认真的看,俯头略向前:“把殷斐给婉柔,你可以考虑,我。”
“啊?”胭脂吃惊的低呼一声,脸色涨红:“你——简直,无耻。”
起身,风风火火的走出老房子,就像嗑瓜子磕到一个臭的一样,心里很不舒服。
这个金入正,竟然说出这种无耻的话,简直——算了,一个路人罢了。
胭脂一路小跑着,冲向车站,回巴黎的车刚开走,就差三分钟。
末班车啊。
心里懊悔的,和那个奇葩吃什么饭啊,听他什么胡言乱语的。
黄昏的微凉,一阵阵风,胭脂的心慢慢平静下来。
开始在路边找的士。
司机大多是黑人,令胭脂有点怕。
实在不行,就在桑利斯住一晚,明早再回巴黎。
找了旅馆,胭脂突然悲催的发现,自己的证件在巴黎的酒店并么有带出来。
从小旅馆里出来,急的就像热锅上的蚂蚁。
“我送你回去。”一辆车停下,金入正探出头。
胭脂没好气儿的撇了他一眼,站着没动,她还没想好下一步怎么办。
回去做的士,不放心,不回去,只有整夜的泡咖啡馆了,但是这种小城好像没有通宵营业的。
“桑利斯晚上的治安并不好,尤其是像你这样单身的,妙龄女郎。”
金入正不咸不淡的说,远处已经邮寄一个黑人在冲着胭脂吹口哨。
“至少我不吃人,就是义务帮助祖国同胞,上来吧。”金入正打开车门。
胭脂再一次听见不远处黑人的口哨和法语的脏话后,决定放弃和金入正的对峙,安全回到巴黎是最重要的。
车子,无声的开。
“你看电视剧吗?尤其是关于豪门的那种?”
金入正忽然莫名其妙的问。
“不看。”
胭脂望着车窗外,细心判断这条路来时有没有经过。
“我建议你没事看看。”
“呵,你挺无聊的。”
胭脂无力吐槽前面司机位置那人。真够无聊的,没事看大妈肥皂剧,还挺有心得的,一个男人,也是够了。
“知道我为什么自愿放弃金家的财产吗?谁天生都不是是金钱如粪土的圣人,是不是。”
车子经过Nonette河谷,男人点根烟,吐口眼圈:“看,大自然的风光多么美,所以,人,实在没必要为了聚拢更多的钱财把自己活的不像人。”
这句话,从金入正嘴里说出来,胭脂不禁多看了他一眼。
狗嘴里也难得一次吐出回象牙。
没有回应,金入正依然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好像认定了胭脂回保密或者,他不需要保密一样。
“知道,婉柔的游船出事,金妈妈和婉柔都几乎丧命的事吗?”
金入正从后视镜里看着胭脂的表情,这女人明显被自己的话吸引注意了。
嘴角泛出一丝微笑。
捕获女人就像捕获猎物,金入正十分有耐心,只是许多年来让他感兴趣的女人,太少。
后面的女人,今天初见,不知怎么,撩拨起他内心里,很乡愁的一面,那种家的归属感。
他很想对她说自己压抑已久的心思。
“要不是,机缘巧合,我发现,这件事,是有人,有意识安排的,我不会主动要求放弃继承权,你懂的。”
男人悠悠的说。
严重却是浑身一震:“什么?你说,是金婉秋?她?船上还有她亲妈啊。”
胭脂几乎不相信,随即冷笑:“呵呵,金入正,你可真会哗众取宠,因为金婉秋不喜欢你,你便编排她的瞎话。”
男人笑了,嘴角分明带着苦涩:“你可以不信。但是,金婉柔若不能攀上殷家这个靠山,对金婉秋来说就没有了,利用价值。你以为她真的会对一个毫无血缘的妹妹,要分享她家业的弃儿那么宠爱吗?”
“她知道?婉柔的身世?”这个金入正的每句话都像一个炸雷,她承认尽管不关心金家的事,但是,还是被炸到了。
豪门争产?
就像她母亲那样小的家业,还被何翠荣惦记害死,何况是金家商业帝国一般,如果金婉秋知道金婉柔不是亲妹妹,凭她那强烈的霸道极端的性格还真不好说。
“婉柔被金妈妈抱回来时,金婉秋已经十岁,国外的少女都早熟,你说她长大一些后不会怀疑吗。但是真正金婉秋是怎么知道的,我也不清楚。”
☆、247 男人颓败的看见,原来他们是一对儿
“婉柔被金妈妈抱回来时,金婉秋已经十岁,国外的少女都早熟,你说她长大一些后不会怀疑吗。但是真正金婉秋是怎么知道的,我也不清楚。”
胭脂听的毛骨悚然。
那么光鲜的豪门背面,原来也是——
闭眼,无话。
金入正后视镜里看见胭脂的神情,嘴唇动了几下,到底没再说话。
八十里的路程,半小时到了巴黎市区。
胭脂睁开眼:“谢了,我到了。可以路边停车吗?”
“你住哪?”
“额,我还是有权利保密的吧,金入正,我们不是朋友,你说呢。”
“不是朋友?”金入正勾唇,眼眸赫亮,又露出小虎牙:“我以为是了,在我和你推心置腹了之后。”
车子缓缓的滑行寻找停车道。
蓦地,车窗边闪过一个身影。
林可思?胭脂几乎喊出声来。怎么会那么巧?眼花吧?
“停车,马上停车好吗,我好像看见了熟人。”
“但是这里不能停车。”金入正伸头看窗外。
胭脂眼看着林可思的身影瞬间消失在华灯初上的人流里。
奇怪,他怎么会在,巴黎?
但是胭脂也不想让金入正知道自己的酒店,车子顺着凯旋门一直在慢慢的开,胭脂咬牙:无赖。金家人都是无赖。
他要是这样,那干脆就带他去圣米歇尔广场那里,那里地形自己熟悉,下车甩掉他简单些。
“金入正,怎么一直没有合适的停车地点吗?”
“没有。”他的声音还挺平静。
“好,我住在圣米歇尔广场。”
前座的男人抿唇一笑。
车子便向圣米歇尔广场的塞纳河边开去。窗外已经是一片霓虹。
就在塞纳河的桥头,车子终于停靠。
金入正望着后视镜里的女人浅笑:“知道你是不会欢迎我去喝杯茶的。所以,我不提这个要求。”
呵,算你识相。提了也是被狠狠拒绝。
胭脂麻利解开安全带下车,没有说一声再见,也没有回头看一眼车窗里那个失落的勾唇自嘲的面孔。
他有多落寞,只有他知道,一个流落异国他乡的不被欢迎的收养的孩子。
尽管这几年凭着奋斗,在法国的也渐渐有了生意,有了自己的小王国。但是尔虞我诈的生活令他厌恶。
他每年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旅游,去偏僻的地方,没开发的地方。
骨子里他有一种很深的怀旧清结。
如果他是十二个月被收养,他可能会快乐的乐不思蜀。但是他是十二岁,什么都能记得,什么都能懂,什么都能思考的年纪。
如果不是金妈妈一直一直那么慈祥,他也许早就回国寻找失落的乡愁和他熟悉的思念的语言。
胭脂慢慢走过喷水池,回头,见金入正的车子已经开走了。
放下心来。
走过灯光掩映的广场,对着一家小型艺术馆的橱窗发呆。
想起当年和殷斐在对面房子里的点点滴滴。
她已经好久没有来这里。
久到差不多四年。
花神咖啡馆还是那么生意红火,胭脂想它可能会一直火下去,随着法兰西这块土地的存在一直火下去,哪怕她们这一代人凋零了。
海明威不是也成为的百年前的记忆了吗。
“小姐,这花您买吗?”
一口不流利的法语,一个黑人男孩抱着一大束剑兰。
又忽然想起当年为了气殷斐而结识的大卫,在这里,他特意跑出去,抱了一大束剑兰。往事如梦。胭脂回头头。
“抱歉,不买。”
忽然不远处有人惊喜般低呼的跳过来:“哇!老天帮我!胭脂!”
林可思激动的奔过来不管不顾的抱住胭脂转了一圈。许久才平复下激动。
“你?怎么会是你?你来巴黎办事?”推开林可思,胭脂不敢置信。
他的脸上有有明显的淤青,和破痕。
“胭脂,来巴黎我就是为了找你。真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们一定是心有灵犀。”
“找我?为什么?”胭脂简直想说小岳岳的那句:太神奇了。
真是太神奇了,在巴黎,为了躲避金入正才来到圣米歇尔,竟然看见林可思?
那么刚才街边一晃看似熟悉的身影就是林可思无疑了。
“为什么?”林可思笑容灿烂,脸上的淤青丝毫没影响他的心情。
刚才因遇见的热情逐渐平静下来。
“先去喝杯咖啡,我告诉你为什么。”
说着林可思便拉着胭脂进了艺术馆旁的咖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