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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十万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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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凡虎紧皱着眉头,然后在三人的注视下慢慢拉起了绳子,海蝎子居然消失了,绳子头的火把也没有了,只余下齐整的绳子断口。
    “河魔!”智月抓紧张凡虎的手,她与众人一样看着安全归来的四人都欢喜不已,尤其是看到那些绚丽多彩的宝石、矿物,但是听到张凡虎与树枝四人说到最后海蝎子的突然消失,在看到那断裂的绳子头时,惊慌失措地说出了这两个字。
    “那是什么?”张凡虎觉得有什么重大谜底要出现了。
    “大河中的恶魔!我……就是为此而逃出来的。”智月惊慌又悲伤地低声说到。

第四十九章:北上天堂
    智力带着猎手们向着树林中走去,鳄鱼尾和他两人唾沫横飞地对众人说他们四人在洞中的情况,直唬得众人一愣一愣的。智灵看了张凡虎与智月一眼,拉着弟弟树枝的手走了。
    女祭司独自留下了,甚至把一直贴身的八个神仕也叫走了,表明了她只是一个观众,而且是很坚决的那种。。
    智月看了女祭司一眼,女祭司毫不示弱地瞪了回去,然后看到张凡虎看着她,脸一红,虽然很尴尬但是她还是低头坚决不走,好像要决定什么似的。
    “河魔是神——是族人们说的守护我们的最尊贵的神,它给我们带来一切乃至生命,我们族人的一切都离不开它。但是,我却不那么觉得,我就叫它河魔!”说道这儿智月态度很坚决,有一种不服输的倔强。
    “我不是被族人赶出来的,而是逃出来的。”智月抬起头看着张凡虎。
    “呵呵,无论你是逃出来的还是被赶出来的,你永远是我的爱人!这与那些无关。”女祭司偏头看向污浊的河水,似乎在故意忽略张凡虎的话,手指搅动着胸前的珠串。
    “河魔每年都要吃人!族人每年都要挑选八个女孩子祭献给河魔,当年我就是其中的一个,但是我……”
    “逃跑了?逃得好啊!嗯,你看,我对神树族的祭祀时什么态度?”张凡虎低声有些调笑语气地对智月说道,然后想到了什么,转头又对着女祭司说道:“哦,我对你的催眠术还是很崇拜的!你是真本事!嘿嘿。”
    “哼,你怎么知道?你以为你知道什么?”女祭司轻哼一声后低声说道。
    张凡虎一阵沉默后道:“虽然有的事情我知道不是我那时的科学认为的那样,甚至我那叛逆以至于有些疯狂的思想或许也不能触及这些事情的皮毛。但是,无论事情怎样,我也绝对不会赞同用鲜活的生命来做那些所谓的‘神事’!”说道后面,张凡虎一脸坚决:“即使事情不是我想象的这样!我有自己的底线。”
    这座小山除了“镇压”了一个巨大的古洞之外,山上的树林与周边的相比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另外,山上生长水果的树木也较少,张凡虎得知,那些果蝠向着东北方飞去了,当时那铺天盖地的果蝠冲出山洞时,把所有人都震惊了,然后对还在洞中的四人更为担心了。
    站在山顶上望远镜终于可以彻底发挥出那最远三十公里的超视距了,无论是在非洲南部的大草原还是卡拉哈拉沙漠,张凡虎使用望远镜都无法完全发挥出它最远视距。
    这片树林果然并不是很大,在向北不到十公里树林突然戛然而止,树林与沙漠形成一天很明显的对峙线,谁也无法征服谁;向西树林更短,只有五六公里,看来河水流入古洞中进入了地下河,而且远离地面,已经无法养育这些非耐旱的沙漠树木了。
    猎队回去了,张凡虎也不知这次外出是毫无收获还是收获颇丰:发现了本该与海蝎子一起造早灭绝的三叶虫,而且能确定两者之间关系紧密,它们与数亿年来的生命灭绝之间必定有什么紧密联系,甚至关系着整个地球的变迁、生命的进化、人类文明进程等重大问题。
    还有那在神鳄族留下巨大脚印的生物,它也是向北方逃跑的。在这两年中张凡虎也多处调查,但神鳄族中除去鳄鱼族长之外,其余族人均不知晓,但他与女祭司、天使族中那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一样对张凡虎紧闭秘密,张凡虎也放弃了从他们嘴中直接得出结论,但是他自己推测那生物会不会与三叶虫等生物有关系。
    智月说她曾经的族人聚居地也有很奇异的大型动物,那就是她部落心中的河神,即她口中的河魔。想到智月转述她族人口中的河神,张凡虎越想越吃惊——那也是一种早已灭绝的动物,而且地球人都知道的动物!
    平心静气!张凡虎与猎队回到了营地,一个半月之后就是角马群的北上大迁徙了。
    “哞~!”一群群的角马向这东北方前进,全新的神树族紧随其后。
    在雨季开始后的这三个月神树族发展得太快了,尤其是驯化野生动物方面,这方面又尤其以大羚羊为最。在雨季之后神树族东北方不远处完全变成了一副样子,水草风茂。张凡虎突然想起了,这赫然是现代南非、纳米比亚、博茨瓦纳三国交界处的大型大羚羊国家公园。
    这个公园上万平方公里,在其中自由生活的大羚羊不计其数,更何况是史前十万年这原始时代,大羚羊没有最大天敌人类的威胁,数量更是远远超过现代的公园内的。在雨季中,猎队并没有停歇,大肆捕捉大羚羊。雨季之后再慢慢驯养,雄性大羚羊有已经被驯服的雌性的吸引,野性消失得极快。
    两只大羚羊共同拉一辆大车,野牛也两头并排拉一辆稍小的车,原本也要拉车的角马被淘汰了,很多背上乘坐着猎手、男族人甚至女族人,因为张凡虎说了各凭本事获得角马。上百只角马居然有一半多被驯服,乖乖地当坐骑。
    角马速度并不是很快,但是它们的迁徙却像具有神奇的魔力:没走过的草地是鲜嫩一片,走过之后就是一片狼藉,嫩草全被吃光。留给竞争对手的是粗老的草,但是也很受某些动物的欢迎。
    喀拉哈里沙漠北部与东北部降雨较多,与南部和中部有着天壤之别,是热带干草原与热带稀树草原。这才是真正的非洲大草原,物种繁盛不下于非洲南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非洲南部很常见的长颈鹿、斑马、象、水牛、马羚、貂羚和黑斑羚等食草动物在东北部随处可见;肉食性动物狮子、猎豹、花豹、黑背胡狼、野犬、鬣狗也离不开它们的身影。
    另外还有一种较特殊的食肉动物——大耳狐,它也属于犬科动物,喜欢生活在比较干旱的开阔地区,再加上它们只是以昆虫、蜥蜴、啮齿类等小动物为食,尤其喜欢吃白蚁,所以半沙漠化的卡拉哈拉沙漠东北部是它理想的生活天堂。
    大耳狐连同尾巴一起算也才只有八十厘米长,体重只有不到十公斤。体毛为黄褐色,耳、腿和脸的一部分为黑色,一对大耳朵长达十五厘米,像雷达似的转动,极为机敏。它们生活习性与黑背虎狼很像,但它却是张凡虎首选的食肉动物训化对象。
    非洲疣猪有两种:普通疣猪和荒漠疣猪,普通疣猪分布最广,遍布除了热带雨林和北非沙漠以外整个非洲大陆,当初为了提炼陨铁的纯度,张凡虎发动整个神树族,砌的小型炼铁炉就是用的疣猪血和泥做粘合剂;荒漠疣猪顾名思义只生活在荒漠中,但是卡拉哈拉沙漠却没有,只有在埃塞俄比亚和索马里的荒漠地区才有。
    疣猪得名是因为面部雄性有四颗雌性有两颗獠牙,雄疣猪的上獠牙粗大,二十余厘米长的獠牙向上及向外急弯。猪搏斗一般用的是“排击”,即用它厚脸皮、硬头斜撞对手,疣猪的两颗弯曲的上獠牙就是这样的利器。另外,它那短而尖的下獠牙也不可小觑,可以当刀用,猎手有的不用燧石刀反而用的骨刀或牙刀,其中很大部分就是用的雄疣猪下獠牙。
    疣猪肉比角马、斑马等食草动物肉鲜美多了,繁殖快,每年可生产两次,平均每次七八只小猪,它们发育成长也很快,一年左右就可以长得和成体一样大。母猪一岁半就可以生儿育女了,公猪要到四岁以后。而且与黑背胡狼、大耳狐等动物一样,要么独居,要么雌雄夫妻成双生活。
    各种资料显示疣猪绝对是最佳的饲养动物,只当做肉食储备。但是它们巨大的攻击性和容易暴躁的生猛野性让张凡虎迟迟没机会,当初在巨型猴面包树聚居地因为多种原因一直没有实行,每次都被直接猎杀成为了食物,现在张凡虎想饲养。
    随着向东北方向前进越近角马迁徙的速度越来越慢,因为草原越来越繁盛了,生物也越来越多,角马已经到了一个天堂般的存在。
    神树族仿佛得到了新生,这是一片与生活了一年的沙漠南部完全不同的地方,也是与非洲南部大草原不一样的地方,这片大地就像是把整个非洲所有的地形种类全部完美地集中在一起,完全不是名义上的沙漠样子。
    所有人都知道,又是一个蜕变时刻到了。
    (非洲大陆最南端叫厄加勒斯角,而向西偏北一百四十七公里才是著名的好望角,有很多人甚至很多书本都认为非洲大陆的最南端是好望角。昨天看到由学校图书馆借的《世界地图集》,地图十分详尽,这才看到,今天百度“厄加勒斯角”才知道事实。“好望角”是百度过多次的,但是说得模糊不清,另外很多书本也误导了,当然,这也是资料做得不全,再次向读者道歉了。想了一下,前面关于好望角的“最南端”错误的章节太多了,所以给你们这些最忠实、坚定的读者说说就行了,不改前面了。
    再说一下斑鬣狗的种类划分问题,老歌承认在最前面几章犯了一个错误:说斑鬣狗属于犬科。百度原话“虽然斑鬣狗有一些像犬科,但它们其实是更为接近灵猫科。斑鬣狗属于猫型亚目,故较接近猫科而多于犬科。斑鬣狗是鬣狗科中现时最大型的成员。”我承认斑鬣狗属于单独的鬣狗科,但是那“属于灵猫科”还是让我心里有阴影:只要是人,一眼就能看到鬣狗的外形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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