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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世纪末回顾‘宋案’与‘二次革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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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史上第一个特务机关

  如果‘特务’是民国政府里一种特殊‘建制’的话,应夔丞实在是这行的老祖宗。暗探和秘密警察这类东西,在中国历史里,远在春秋战国时即有记载。近至明末的东厂,和雍正皇帝的血滴子,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但是把这些古老的东方封建残余现代化,转型成二十世纪俄国的KGB、德国的盖世太保,和美国的FBI和CIA,那却是从袁世凯这个简陋的特务班子开始的。从应桂馨到戴笠,到康生,精益求精,愈来愈可怕;他们的转型,也是有其阶段性的。所以我们要注意‘现代化’(modernization)这个东西的属性是中立的;它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不是凡现代化的东西都是好的。

  根据从应夔丞家中所搜获的,颇有系统的材料加以分析和组合,我们所知道他这个小特务机关的形成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在应夔丞有意投靠北京袁党,来做国民党的反间工作,袁党亦有意利用他时,洪述祖乃被派南下作应的直接领导。洪在政府中的地位虽只是内务部的一个秘书,但他却是袁世凯六姨太的近亲。袁共纳有妻妾十五人之多,正式以合法妾侍住在袁家的共有九人;这时从于夫人到五姨太都已年老色衰,不足伴寝,五姨太因长于家务,这时专管袁的日常生活;而六姨太则尚在轮流恃寝之末,还算未完全失宠,枕畔床头,仍可以替她弟兄拉点裙带关系。所以洪述祖夸口说他可以晋见‘极峰’,或许也有几分真实性,他确是有所谓‘通天’底特权的。而洪在那个传统社会里是一种下流的宵小,则是可以肯定不移的了;替主子干杀人绑票、贪赃纳贿、拉皮条、找女人,是一种‘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的狗腿子的工作。像袁世凯那种传统士大夫阶级出身的人,‘大太太’的弟兄伙,一般都有相当自尊之心,都不可能替他做这种下流勾当;可是对‘姨太太’的弟兄伙,那往往(注意往往二字)就是他们的专业了。这是中国传统社会里所特有的一种社会行为(social behavior);它不是外国人,或转型后期的,世纪末华裔中青年知识分子,所能轻易了解的了。不过关于洪述祖与袁之第六妾的关系,笔者一直存疑;袁之第六妾姓叶,与袁生有二子三女,并不姓洪。但袁与洪的关系似甚亲密,非比寻常;洪为叶之近亲,为叶作些金钱外务,则极有可能也,当续寻之。

  人类的意识是受他底同时代的社会观念支配的。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如果千年不变,那这叫社会里的社会成员(social being)的集体意识和观念,也就千年不变;因此在这种社会里,凡事愈‘老牌’愈好。政治上最老的,也是好的模式,就是夏、商、周‘三代’了。人类的社会道德,也是愈老愈好,所以才有所谓‘人心不古’这一类的成语。相反的,一个社会如果‘十年一变’,像我们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社会,则年龄相差十年的人,就要发生‘代沟’(generation gaps)了。因此今日老年的中国知识分子,读到上述那个社会现象,可能都会会心的莞尔一笑。中青年,或早岁有外国心理背景的中国高级知识分子,就不大容易理解了。

  袁党那时要利用应夔丞的第一步安排,便是撤销黎元洪对应的通缉,借口便是应自愿帮助政府,解散那与黑道帮会有密切勾结的共进会;应自封为该会的‘会长’。第二步则是利用江苏都督程德全,替他安排一个‘江苏驻沪巡查长’的位置,以为应作秘密活动的掩护(coverjob)。巡查长的公开职务便是‘侦察匪情,报告政府,听候处置’;换言之,巡查长只是一个侦探长,本身没有指挥警察捕匪的权力,他这项冠冕堂皇的公开职务,是程德全安排的:程是个依违于袁、孙之间的老官僚,他显然知道,‘侦察匪情’这项职务中,‘匪’究竟指的是谁?他夹在袁、孙之间做官,只有两面磕头,才能自保。

  根据应的文件,我们知道他这个小特务机关是由北京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应的顶头上司便是洪述祖;并由洪经手,国务院每月秘密拨款二千元作经常费。他们不但在新闻界收买一个叫做‘民强’的刊物(杂志?),专门替袁党宣传,以与国民党报刊相对抗,他们并且遍访或捏造孙、黄、宋等个人的‘劣迹’(如男女关系或骗诈贪污等等)编写成书,在日本印刷十万套,运回国内流传,以作人身攻击,中伤孙、黄、宋等人的人格;诬蔑他们的声誉……,至于他们怎样忽然从这些低级的宣传工作、情报工作,走上了暗杀之途,那显然是受宋教仁在民国二年初春,所作的一系列反政府的激烈讲演的影响了。

  宋教仁那一系列对政府过激的批评,曾受到北京‘某要人’不具名的反驳。袁世凯当然也会颇为不悦,而形之于颜色(皱皱眉头),这一来当然就被‘善于观察人主颜色’的内侍们看到了,他们就要‘承旨’办案了。在有意或无意之间,袁姐丈可能也留有杀宋的‘话柄’,据此洪述祖就电嘱应夔丞‘写几篇激烈的文章’;如此则应氏不但可以得到多至三十万元的酬劳,并且还可能有‘勋位’可拿,勋章可佩呢。这样应就去寻找刺客了;最后就找到了一个失业军人武士英,干出一记窝囊的刺宋案来。

  【笔者附注:根据洪、应之间的密电,洪许应的经济报酬,出自‘公债票’。民初中国政府所发的公债票是当时国际股票市场上最抢手的股票,原因是军阀政府为急于取得债款,债票都以最大的折扣,尽快出售;等到公债到期时,由于有海关或路矿等企业作担保,还本时都按票面价值加利息计算,所以‘爱国的’购债人,利莫大焉。洪述祖为应夔丞安排所购三百余万元公债票的‘折扣’便是六六%,其利可知,所以洪盼能得若干‘分润’。见上引洪、应密电】

  以上是笔者个人根据数十年来对‘宋案’探索的兴趣,和阅读数十万字一手档案,和二手报导,以及对当年遗老不断的访问,所写下的‘半张纸’的宋案案情。自信虽不中,亦不远也。当然历史上有名的政治疑案,都是写不完的。甚至最大的案子也言人人殊,无定案之可言。笔者旅美半世纪,就看到甘乃迪总统,和马丁路德。金牧师的被刺案,以及足球明星辛普森杀妻案,和最近的柯林顿总统的绯闻案,至今,可能永远,也不能定案。不但案不能定也;史家执笔亦各是其是,读史者也各非其所非也。执简以书之,以备一家之言云。【有关宋案的出版品,如台北的党史会出版的‘革命文献’第二册即所载甚详。关于最近出版品,读者可参阅上引‘北洋军阀’(1912…1928),卷二,页六四 ─一四五‘刺杀宋教仁案’】

  国民党对宋案议论不定

  上节已言之,宋案发生时,中山正在日本访问。三月二十一日孙公得报,乃中止访问,立刻回国,于三月二十五日返抵上海。当晚便在黄兴寓所开国民党高级干部会议,以商讨对策。在众人极度悲愤的情绪之下,中山便力主起兵讨袁。但是与会高干,除戴天仇(季陶)一人随声附和之外,其余多力主用法律方法解决。黄兴尤其主张慎重。因此党中乃逐渐形成孙、黄两派,反袁之目的相同,而手段互异。中山主动武,并说‘若有两师兵力,当亲率问罪’云云。但是国民党那时连两师军队也没有。纵有,亦绝非袁之对手。袁此时兵多将广,哪是两师军队就可打得倒的呢?国民党此时虽号称拥有皖、赣、粤三省地盘,然中山用武的号召一出,三省都督柏文蔚、李烈钧、胡汉民立有回电,皆以绝无实力可以宣布独立,反抗中央。中山还有个想法,是亲自去东京向日本乞援,联日倒袁。这着更是屎棋。日本那时对华正虎视眈眈,欲乘虚而入没个借口,来了个吴三桂岂不正好?国民党那时要联日倒袁,就自弃于全国人民了。

  黄兴主张法律解决,虽也未必能立竿见影,但那毕竟是解决暗杀凶案的正当途径。国民党那时究竟还是国会之内的绝对多数。袁氏投鼠忌器,背个全国皆知的杀人主使犯的恶名,至少他还不敢对全国第一大政党动武,加以毁灭。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正如后来的林彪,他如能学会周恩来的本领,和他三五年稀泥,等到伟大领袖蒙主恩召之时,你不就可以安安稳稳的‘接班’了吗?何必小不忍而乱大谋哉?

  不幸的是中山也是个造反成性、认为造反有理之人。他和杨衢云于一八九五年,密谋在广州起义时,就曾主张‘四处放火’虚张声势。后来在镇南关起义时(一九○七),中山亦曾亲上前线,亲手开炮。其后孙大总统被陈炯明叛兵赶上永丰军舰(即后来的中山舰)时,他要向广州市区发炮反击叛军,炮手不愿误伤舢区平民,婉拒发炮,孙公大怒,乃亲自拉线开炮,还击叛军。孙公那时在炮火中作战之勇猛,后来竟吓得在一旁发抖的蒋夫人陈洁如女士小便失禁。所以中山先生的个性,并不是我们平时国父长,国父短那副谦谦君子的形象呢。本质上他老人家也是一条‘砍掉头,碗大疤’的梁山好汉呢。他也是个列宁式的英雄。为着革命倒袁,啥鸟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

  因此在这‘二次革命’时期,国民党和战两派并没有一致的政策,黄兴等主张法律解决,曾由江苏都督程德全向国会要求组织‘特别法庭’,公审宋案,却为司法总长许世英所驳回,许认为不向地方法院起诉,而另组法庭,是干涉司法独立。可叹的是,在宋氏生前大力推动之下,为组织‘政党内阁’,这时北京的国务员,自赵秉钧总理而下,当然包括许氏,都是国民党的党员。党员对宋案都各有不同的意见,当然也就授入以柄,让袁总统也有更多的借口了。

  至于中山的动武一派,那就更是小儿科了。他们没有大兵可调、地盘可据,却在武汉市内搞一些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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