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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顿路与拉法叶路路口
“剩下的地点分别在上西区、西村、切尔西区和下东区。”
“但他也有可能到任何地方的夏普瑞超市买这些东西。”
“哦,他当然可以,莎克丝。他可能在到白原市偷车时,顺便买回这些东西,或者在去克里夫兰探望他老妈的时候。不过你要知道一点,当嫌疑犯觉得他们的计划天衣无缝的时候,就会懒得再去处处掩盖痕迹。最笨的——或者说最懒的——甚至会把还在冒烟的手枪往他们家屋后的垃圾车里一扔,就出去寻欢作乐了;稍微聪明一点的,会把枪装在水泥料桶里,丢进地狱门;更精明的,会悄悄溜进炼钢厂,把枪丢进五千度高温的熔炉里。不错,我们这位嫌疑犯是很精明,但他就像有史以来世界上所有的罪犯一样,也一定有他的局限。我敢打赌,他认为我们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去寻找他或他的藏身地,因为我们会全身心地投入到他刻意设计的线索上。显然他错了,这正是我们最终会找到他的原因。现在,让我们抓紧时间看看,能不能离他的巢穴再接近一点。梅尔。你在上一个受害人的衣服上,有没有什么发现?”
然而,潮水几乎把威廉?埃弗瑞特衣服上的所有东西都冲刷干净了。
“你说他们发生过打斗,莎克丝?嫌疑犯和那位埃弗瑞特先生?”
“也算不上什么打斗,埃弗瑞特只是抓住他的衬衫而已。”
莱姆咂了一下舌头。“我一定是太累了。刚才应该想到叫你刮刮他的指缝,虽然他泡在水里,但总还能……”
“在这里,”她说着,举起两个小塑料袋。
“你刮过了?”
她点点头。
“但为什么会有两个袋子?”
她先举高其中一个,然后又举起另一个。“左手,右手。”
梅尔?库柏大笑起来。“林肯,我看即使是你也想不到要把左右手分开装吧?真是一个好点子!”
莱姆咕哝说:“区分左右手,也许会有一点儿刑事鉴证价值吧。”
“哈哈,”库柏仍笑个不停。“莱姆这么说,表示他也觉得这个想法很漂亮,只是惭愧自己没有早点想到。”
库柏接过袋子检查。“里面有一些砖头碎屑。”
“排水管附近没有任何砖块。”莎克丝说。
“碎屑很小,上面还沾有什么东西,不过我看不出来。”
班克斯问:“有没有可能是来自牲畜场的坑道?那里不是有很多砖块吗?”
“全都拜我们这位安妮?奥克丽(AnneOakley;19世纪末的美国女神枪手,随马戏团巡回演出,生平事迹曾被拍成电影《飞燕金枪》。——译者)所赐。”莱姆脱口而出,又带点歉意地对莎克丝点点头。“不过,别忘了,在她拔出左轮手枪一通狂射之前,嫌疑犯早就离开了。”然后他皱起眉头,发现自己的身体绷得太紧了。“梅尔,我想用显微镜看看这些砖屑,你有办法吗?”
库柏过来检查了一下莱姆的电脑。“我想应该可以联上。”他先用一根缆线插入复合式显微镜的影像输出端口,另一端接上自己的电脑。然后,他打开那个大手提箱,翻找了半天,取出一根又粗又长的灰色缆线。“这是传输线。”他连接起两台电脑,把一些软件传到莱姆的康柏电脑上。五分钟后,莱姆就能在自己的屏幕上看到库柏在目镜中看到的东西了。
莱姆仔细审视着这些在屏幕上被放大到巨大的砖末,大声笑了出来:“他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看到附着在砖末上的那些白色的斑点了吗?”
“那是什么东西?”塞利托问。
“看上去像胶水。”库柏猜测。
“没错,来自清洁滚筒。真正小心的罪犯,会用这种东西把他们身上可能残留的痕迹清除干净。但是它也有反效果,就是或多或少会有一些粘剂从滚筒上脱落,粘在衣服上。所以我们可以断定,这些砖屑是来自于他藏身的巢穴。他身上一直沾有砖末,直到埃弗瑞特揪住他时,把它们嵌到自己的指甲缝里。”
“这些砖末能告诉我们什么线索呢?”莎克丝问。
“这些砖块很老,而且价格昂贵——便宜的砖块因为添加了填充物,很容易渗水。我猜他藏身的地方如果不是公共机构,就是哪个富人盖的房子,年头至少在一百年以上,说不定还要更老。”
“啊,又有新发现了。”库柏说:“又找到一块看起来很像手套碎片的东西。如果这副倒霉的手套继续崩碎下去的话,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能直接采集到他的指纹了。”
莱姆的屏幕闪动了一会儿后,上面出现一小块皮革碎片。“发现有趣的地方了吗?”库柏问。
“它不是红色的,”莱姆一边观察一边说:“和我们得到的其他碎片不同,是黑色的。拿去做微光谱仪检测。”
库柏立即着手进行检测。不久,他用手拍拍电脑屏幕,说:“是皮革没错,但染料不同。也许它沾上了别的颜料,要不就是褪色了。”
莱姆努力伸长脖子,想仔细看看屏幕上的那块碎片。突然,他发现自己不对劲了。有大麻烦了。
“喂,你没事吧?”莎克丝问。
莱姆没有回答。他的颈部和下巴开始剧烈地颤抖起来。一种类似恐慌的感觉,从他受伤的脊椎顶端发出,一直窜到头皮。接着,好像有谁触动了温度调节装置,他寒冷的感觉和身上的鸡皮疙瘩一下子全消失了,他开始冒汗,汗水从他的脸上涔涔流下,浑身瘙痒难耐。
“汤玛士!”他虚弱地说:“汤玛士,它又开始了。”
接着,他大口地喘着粗气,头部的剧痛沿着颅骨内壁四下发散,烧灼着他的脸。他紧咬牙关,摇晃头部,试图用各种方法中止这难以忍受的折磨,可是,没有一样管用。他觉得房间里的光线开始闪烁不定,痛苦是如此的剧烈,他本能的反应就是逃避它,用自己多年不动的双腿快快跑开,远远逃离这种痛楚。
“林肯!”塞利托吼道。
“看他的脸,”莎克丝惊叫:“红得发亮了!”
可是,他的手却像象牙一样惨白。他的身体,自第四脊椎骨这奇妙的纬度以下,全都变白了。莱姆的血液尽忠职守,拼命流向它们认为需要血液的地方,可它们得到的全是错误信息,因而一时间,全身的血液都涌向头部,撑涨脑部的毛细血管,让这些纤细微弱的血液通道随时面临爆裂的威胁。
状况在一步步恶化。莱姆意识到汤玛士冲了过来,扯开克林尼顿床的床单;他还恍惚地意识到莎克丝也走上前来,那双明亮的蓝眼睛眯成一道细缝,正关切地望着他。在陷入一片黑暗之前,他看到的最后一幕是那支游隼,在受到房间里突如其来的骚扰干乱后,展开双翼飞离窗台,飞入这座城市空荡荡的街道上方的炽热空气中。
第69节:他不在乎死
莱姆一昏过去,塞利托第一个抄起电话。“先打911叫救护车,”汤玛士说:“再拨那边那个按键,快速拨号。那是我们的脊椎神经医生彼特?泰勒的电话。”
塞利托照做了。
汤玛士大喊:“我需要有人帮忙,谁来?”
莎克丝离得最近。她点点头,上前一步。汤玛士架住已经失去知觉的莱姆的双臂,把他往床头拉高一点,然后扯开他的衬衫,露出苍白的胸膛,说:“其他没事的人都出去!”
塞利托、班克斯和库柏犹豫了一下,然后转身向门口走去。塞利托走在最后面,他反手把房门带上。
汤玛士拿起一个米黄色的方盒子,顶端有开关和刻度盘,一条电线从里面伸出来,连接到一个扁平的圆片上。汤玛士把这个圆片放在莱姆的胸口,用胶带固定住。
“横膈膜神经刺激器,可以帮助他保持呼吸。”他说着打开机器开关。
当汤玛士拿出血压计绑在莱姆像雪花石膏一样惨白的胳臂上时,莎克丝第一次注意到,莱姆的身体几乎没有皱纹。他已经是四十好几的人了,但身体还像二十五岁的年轻人。
“他的脸为什么这么红?看起来好像就要爆炸了。”
“他就是要爆炸了。”汤玛士就事论事地说。他从床边的桌子底下拖出一个医药箱,打开,然后又继续测量血压。“神经异常反射……都是今天的压力造成的,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压力。他一时无法适应。”
“他一直在说他好累。”
“我知道。是我不小心,没及早注意到。嘘……我得听一下。”他把听诊器戴到耳朵上,给血压计充气,然后慢慢放出。他眼睛盯着手表,两只手一动不动。“妈的,舒张压125,糟糕。”
天啊,莎克丝心想,他快要中风了。
汤玛士用头指指一个黑色的袋子。“把装降压药的瓶子找出来,然后打开一个注射筒。”在莎克丝翻找药品的时候,汤玛士揭开莱姆的睡衣,从床边抓起一根导尿管,撕开塑料包装,在导尿管的一端涂上凡士林润滑油,然后握住林肯苍白的阴茎,慢慢地把导尿管插进莱姆的尿道,手法干净利落。
莎克丝打开皮下注射器,说:“可是我不会打针。”
“我来。”他抬头看看她。“不过,你能不能……能不能过来做这个?我不想让导管扭曲打结。”
“当然,没问题。”
“你要戴上手套吗?”
她戴上手套,用左手小心地扶着莱姆的阴茎,右手提着导尿管。她已经有很长、很长时间没有摸过男人这个东西了。这里的皮肤很柔软,她不禁觉得奇怪——男人身体中心的这个部位,在大部分时间里竟然像丝绸一样柔细。
汤玛士熟练地将药物注射进莱姆体内。
“挺住,林肯……”
远方传来了救护车的警笛声。
“他们就快到了。”莎克丝望着窗外说。
“如果现在我们没有把他救醒,他们来了一样没办法。”
“药多久才会生效?”
汤玛士望着毫无反应的莱姆,说:“应该已经生效了。不过,因为剂量太高,他可能会休克一阵子。”他俯身翻开莱姆的眼皮,蓝色的眼珠呆滞、无神。
“情况不妙。”他又量了一次血压。“低压150。天啊。”
“这会有生命危险。”她说。
“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