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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虽然初次处理军事,但一切俱是井井有条,丝毫不乱,令宋智等暗暗心折,大叹能者无所不能。
就在这时,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却打乱了计较,旋即就是一个宋家家将进来,跪地禀告道:“隋朝大将卫冼已至岭下,带十万大军犯边!”
“该来的总是会来!诸位随我出阵!”
方明长笑一声,腰间悬挂名震天下的天刀,蓦然走出。
那种凛然不惧,仿佛神祗一般的力量与威严,顿时令原本心里惴惴的众人有了底气。
在神一般的宋缺带领之下,他们瞬间就有了战无不胜,百战百克的信心!
原本的宋缺便有着这样的人格魅力,更不用说现在的方明了。
几任皇帝下来,他的统御力如果有数值的话,恐怕都已经被点到了最高的满级。
……
卫冼身高七尺,眼眸如隼,天庭开阔,背负近乎八尺的纯钢长枪,整个人身上便有一种铁血百战的军人气质。
而他高挺的鼻梁,配合厚实而紧抿着的嘴唇,再加上若刀削斧凿的脸部线条,又给人以充满智慧的感觉。
这样的人,只是一眼便可知道乃是无双的大将之才。
可惜纵使是这样的卫冼,又带着十万大军,面对岭南也不由面泛难色。
“启禀大人,元帅府记室裴矩带三千兵前来汇合!”
这时候,一个传令兵进来,带来的消息却令卫冼眉头皱的更紧。
“裴矩?晋王的人?”
他摇了摇头,道:“有请!”
“裴矩见过总管大人!”
片刻之后,一个年青人掀开帅帐的帘幕而入,他身穿儒服,外披锦袍,身形高挺笔直,潇洒好看,两鬓如剑,带有一股无匹的俊美气质,实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只是在他的身上,又似乎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诡奇气场,令人不自觉便心生畏惧。
“哈哈……原来是裴记室来哩!”
卫冼哈哈大笑,爽朗而迎,之前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难得晋王如此关心某人,江南的高智慧、汪文进可平了?”
裴矩微微一笑,声音中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磁性与吸引力:“魔门已败,此二人不过残存余孽,跳梁小丑罢了,不足为虑!倒是总管这处,却是心腹大患呢!”
“岭南宋家!”
一提到这个,卫冼的脸上也是浮现出一层阴云:“岭南山高地险,又有瘴气之害,宋家势力广大,在岭南乃至南方都有着无可比拟的威慑与感召力……更何况,还有天刀宋缺此等人才在……”
“总管的消息已过时了!”
裴矩的脸上浮现出一丝阴柔的笑意:“据在下所知,宋缺早已登上宋家家主之位,更选练两万大军,只等总管前来!”
“什么?你如何能知晓?”
卫冼虎躯一震,旋即又望向裴矩,对方的眸子却深不可测,展露出无匹的实力与隐秘的情报渠道。
“我如何知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既然宋家家主已经换人,总管的很多计划,便得另行设法了……”
裴矩轻摇折扇,颇有些羽扇纶巾,指点天下的味道。
“你说……”
卫冼的脸色阴晴不定了一会儿,忽然道:“若我们趁着宋家易主,内乱之际,轻骑杀入岭南,如何?宋缺天刀虽利,军事上却从未闻着有什么建树!”
“若我是总管,必不会如此!”
裴矩却是摇了摇手上的折扇:“若总管你见过宋缺的刀法,便不会说这话了,因为他已经达至以兵法入刀的境界……这样的人,一法通万法,用起兵来也必然出神入化,奇正相得,极难对付……或许也是我等南渡以来所面对的最可怕敌手!”
第五百一十一章诈伤
“报!”
卫冼面露不信之色,一名信使却飞快进来,面色惊惶。
“何事?”
“我军前锋将领听闻宋家内乱,轻骑冒进,已中宋军埋伏,折损两千,狼狈逃回!”
那信使一颤,硬着头皮道。
“该死!”
卫冼气得一跺脚,整个帅帐都震了震:“余大成在哪里?本总管要将他千刀万剐,以治他不听军令、战前失利之罪!”
“余……余将军已经阵亡!”
卫冼深吸口气,却是诡异地平静下来,不管地上簌簌发抖的信使,看向裴矩,阴沉道:“你说得不错,此人确是我之大敌!”
“总管能知此,为时未晚也!”
裴矩俊美的脸庞上露出一丝智珠在握的笑容。
……
“大兄高明!”
山岭之上,宋智与方明俱都换了戎装,看着红色头巾,红色铠甲的宋家兵卒如猛虎下山般扑下,将进入包围的隋军吞噬。
宋智不由恭敬对方明道:“大兄所料丝毫不差,先泄漏宋家内乱之假情报,再命令前锋示敌以弱,那余大成果然轻敌冒进,进入我等埋伏!”
“这个自然!”
方明甲胄在身,名动武林的天刀悬挂在腰间,自然而然便多了一股英武之气,只听他侃侃而谈道:“隋军自渡江以来,破建康,俘后主,江南各城无不望风而降,从未经历过大战,兵将自然越来越骄,军纪更是不断败坏,将领争功之心日盛,正是我等利用之机!”
“只是可惜……”
他又忘了下方正在打扫战场的宋家兵卒一眼:“隋军实力雄厚,纵十次大败亦本钱过人,凛然无惧,我等却是一次都败不得!”
“当此之时,我等只有先得小胜,凝聚士卒之气,让新人成军,然后利用地利与敌人周旋,不断积累小胜为大胜,以战迫和,全此一役!”
“大兄高明!”
宋智心悦诚服地道。
也只有他这个方明的亲近兄弟才知道,宋缺虽然年少成名,武道过人,未曾领过一日之兵,却是天纵奇才,博通古今衰变,可称为中土有史以来,最高瞻远瞩的军事战略大家。
其用兵如神,在宋智看来亦是非常不可思议之事,而这也增加了他的信心。
“我等据岭而守,面对五倍大军,信心最为重要,因此不能一味守寨!趁着这次大胜,我将率领精骑,趁夜偷营!”
方明道:“这也是积累小胜为大胜的一种!”
“大兄,你为三军统率,怎能亲身犯险,还是由我去吧!”宋智大惊。
“这点我如何不知?只是夜战危险,我们不仅必须每次都全身而回,将自身损失降到最小,更是必须每次都有斩获,此任务太过艰巨,除了我之外无人能行!”
方明以手抚刀,悠然叹道。
古代夜战最为危险,夜里偷营更往往是被逼到绝路才不得不行的拼死之策。
皆因士卒夜晚极易走散,号令难行,甚至往往还未见到敌人便自行崩溃。
不要太高看古代士卒,实际上,他们因为肉食匮乏的原因,除了几支精兵之外,体能皆远远逊色于现代,而行军之时的号令传递更是如此。
现在,方明就是要用自己的望气异能,还有无上的威望为凭,给这些夜兵‘开挂’。
“还有……与四川蜀郡的贸易,也不要断掉,利用那边的利润,全力收购军用物资,特别是滇马与藏马!”
方明眸中精光一闪。
有着解晖的独尊堡作为枢纽,此时岭南与蜀地的贸易线已经被方明打通。
以蜀地特产与岭南的互相贸易,为宋家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利润,而有着天龙中大理经验的方明更是立即启动了茶马古道,开始全力以这些利润收购军需,特别是战马。
“世人皆以为北人善马,南人善舟,精锐骑兵乃是北人的专利,这次我便要令他们大吃一惊!”
方明冷冷一笑。
……
疏忽间,距离卫冼陈兵五岭已经过去了数月。
轰隆隆!
马蹄乍响,鲜艳的铠甲沾满敌人血迹,得胜的将士更是满载而归。
“大帅回来哩!”
营寨大门洞开,迎接方明的小队。
“哈哈!此次又烧了隋军的一个粮仓,偷袭了一处运粮队伍,真是痛快!”
骑士一个个桀骜悍勇,不在意地将马袋内血迹斑斑的首级抛下,营寨内的将士,望向方明的眼睛更是充满炙热,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神祗。
“大兄回来哩!”
宋智看着浑身毫发无伤,正在擦拭天刀的方明,脸上满是崇敬之色:“三月以来,大哥接连出击三十七次,每一次最多折损不过十余,却大有斩获,袭击隋军粮道二十余次,焚烧粮草十万担,斩获过五千!隋军无不闻风丧胆,我宋家将士,更是以加入突袭队为荣!”
他这话说得真心实意。
根据与宋缺一起的兵卒所说,宋缺在争战上往往有着一种可怕的灵觉,能远隔数十里就发现敌军,更是数次带他们逃离陷阱,久而久之下来,自然就被神化了。
“士气可用,这便很好!”
方明毫不怀疑,在他率领突袭队数十次大破隋军,更连逃陷阱之后,已经得了将士死力,就是让他们立即自刎也不会有任何犹豫。
一支百战百胜的军队,就是从这样战无不胜的过程中不断培养起来的。
只是他也谦虚得很,知道自己能做到这点,不过是过人的武功,与天眼望气术的配合罢了。
军气浩浩荡荡,直上云霄,只要他没瞎,那都可以看见。
有着这个犀利的法宝,隋军的一举一动,当然在数十里之外就难逃方明之眼。
也正因为如此,不论隋军将运粮队伍藏得多么严密,又或者绞尽脑汁,布置多么阴险的陷阱,在方明的眼里也就是个笑话。
“差不多了……”
方明却是依栏而望,忽然叹息一声。
“兄长也知道了?晋王杨广已经横扫江南,杀高智慧、汪文进败逃,不日彻底平定,即将亲带大军奔赴岭南!”
宋智脸上也是恨恨之色,“可惜……若再给我们数月时间,保管对面的九万隋军不攻自破!”
“不攻自破怎么可能?他们占据优势,最多是在粮草耗尽之前,先行撤退罢了,我们衔尾而击,也最多扩大个一两万的战果,于事无补!”
方明道:“现在隋军以重兵运粮,虽然消耗颇大,但偷袭也更加危险!不过……我们还有最后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宋智眼睛大亮,实在想不到在这种情况之下,自家智谋百出的兄长居然还有办法。
“对面虽然也是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