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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杀他,秋水她们那便危险了。”
见凌仙皱眉,凰九歌小心翼翼道:“主人,你是怪我擅作主张么?”(未完待续。。)
第两千六百六十七章 上苍之子
“我没有怪你,杀了就杀了吧。”
凌仙温和一笑,他本意是不杀小仙王,毕竟,此人是先天体,有成为仙王的潜力。
不过凰九歌说的对,小仙王无法无天,敢对安秋水动手,那就敢伤害他珍视的人。
此人不死,连凰九歌都有性命之危,更别说是林青衣,宫锁心等人了。
“主人不怪我就好。”凰九歌温柔一笑,道:“风波已经平息,主人安心修炼吧。”
“风波尚未平息。”
凌仙摇头,星眸流转仙光,如绝世天剑出鞘,纵横三千界,光寒九重天。
凰九歌微微一怔,顺着剑光看向后方,见一白衣男子现身,抬手风云起,崩碎绝世剑芒。
此人玉树临风,飘逸出尘,好似谪仙神王,风华绝代,无瑕无垢。
道则神光加身,异象仙韵绕体,风姿无双,高深莫测。
正是称凌仙为宿敌的神秘男子。
在他身后,两个貌美女子低眉垂首,一者负剑,一者抱琴。
凰九歌神情凝重,白衣男子虽无神威,但却如无垠星空,让她不寒而栗。
自她成神以来,只有一人让她颤栗,那便是活着的传说,凌仙。
“好歹也是故人,没必要一见面就动手吧。”白衣男子面带笑容,冷意内敛,杀气深藏。
“你我不是故人,而是敌人。”凌仙星眸深邃,他与白衣男子有两面之缘,不知此人来,也不知此人实力。
不过凌仙知道,他与白衣男子不死不休,注定只能有一人活着。
“准确的说,是宿敌。”
白衣男子笑了一下,道:“想不想知道,我为何说你是我的宿敌?”
“说。”
凌仙神情平静,随着不断前行,他的疑惑解开了大半,只剩下几个谜团,尚未解开。
白衣男子为何将他视为宿敌,便是其中之一。
“因为你身怀盘古之血,而我身怀鸿钧之血。”白衣男子淡淡一笑,语气轻柔,话语却惊天动地。
鸿钧天尊是古来最伟大的存在之一,也是最强大的存在之一,能与他媲美者,只有盘古天尊。
正如盘古天尊的真血,会随机出现在某个人族身上,鸿钧天尊的本源之血,也是如此。
身怀鸿钧天尊真血的人,又叫上苍之子,一是因为天道乃鸿钧所化,二是因为气运无人能及,
对于上苍之子而言,走三步得宝,跳悬崖得法,就像是一日三餐,再平常不过。
与上苍之子相比,修行顺风顺水,不见坎坷的小仙王,就跟倒了八辈子血霉似的。
除了气运无人能及,上苍之子的天资也无人能及,成道之下,根本不存在瓶颈。
对惊世天骄来说,都难如登天的极境,对上苍之子而言,不比突破一个小境界难多少。
更惊人的是,随着真血不断觉醒,上苍之子可以得到鸿钧天尊的无敌之法,甚至是心得感悟。
这等同于是拜鸿钧天尊为师,而且是绝不藏私,时刻悉心教导的师尊!
要知道,鸿钧天尊可是古来最强大的存在之一,就算是傲天仙王,也无法与其媲美。
得他悉心教导,就算是一头猪,也能成为盖世强者!
故而,不论哪个时代,只要上苍之子出世,再逆天的妖孽,也会黯然失色。
与上苍之子一比,继承盘古之血的人,便凄惨的多。
虽然天资悟性潜力,都不逊于上苍之子,但却身具上苍封印,多数人连踏上修行路都不行。
就拿凌仙来说,他别说是走三步得宝,跳悬崖得法,遇上九仙图之前,喝水不呛死都烧高香了。
要不是炼苍穹替他打破困神仙阵,他只能做一个凡人,说不定哪天,就会死于喝水呛死。
“鸿钧天尊的真血…”凰九歌震动,凝神以待,如临大敌。
放眼万古两界,唯有三种存在凌驾于五大至强种族之上,一是修成不朽魂、不灭体、不绝法。
二是身怀盘古之血,三是身怀鸿钧之血。
可以说,上苍之子堪称同阶最强,即便是五大至强种族,也无力与之抗衡。
凌仙也颇为震动。
他猜测过白衣男子的身份,比如真仙亲子,隐世家族的传人,但他从未想过,此人竟是传说中的上苍之子。
这个来,可比先天体更惊人。
“盘古天尊开天辟地,鸿钧天尊化身天道,最开始,他神智尚存,担心世间再出盘古天尊,夺走他至高无上的地位。”
“因此,他让自己的真血,随机出现在某一人身上,也封印身怀盘古真血之人。”
“后来,他失去神智,只能遵照规则行事,但根深蒂固的本能却不会改变。”
“故而,每当身怀盘古真血之人降生,天道都会视真血强弱,降下上苍封印。”
“上苍之子若能将其吞噬,便可成仙得道,甚至是踏足仙王境。”
“初见之时,你还没有打破最后一道封印,吞噬你的盘古真血,对我一点用也没有。”
“因此,我饶你一命。”
白衣男子嘴角含笑,看向凌仙的目光,就像在看动弹不得的猎物。
“难怪你会称我为宿敌。”
凌仙星眸眯起,明白为何他身具上苍封印,也明白为何无冤无仇,白衣男子却想杀他。
他已彻底觉醒盘古真血,杀了他,白衣男子定能成仙得道,甚至是成为仙王!
这是世间最大的诱惑,比成仙更让人疯狂,谁能不动心?
“明白了就受死吧,我苦等多年,终于等到你彻底觉醒盘古真血了。”白衣男子眸光火热,与想夺凌仙肉身的血族圣王别无两样。
对他而言,凌仙就是世间最诱人的道果,苦等百年,道果终于成熟,可以采摘。
“吞噬我的盘古真血,你可以成为仙王,若是我吞噬你的鸿钧真血,我也可以踏足仙王境。”
凌仙笑了,苦修六十年,仍是无法成为仙王,此刻,他终于看到了希望。
“大胆!”
剑姬厉喝,不屑道:“你算什么东西,也敢觊觎我主人的真血?”
“我主人乃是上苍之子,你连给他提鞋都不配。”琴姬轻蔑一笑,白衣男子给了她底气,让她不把凌仙放在眼里。
“找死!”
凰九歌怒了,她自知不是上苍之子的对手,但两个婢女,她一念即可杀之!
当下,她一念碎九天,剑姬与琴姬肉身粉碎,若非白衣男子出手,她们的灵魂都将破灭。
没有第三章了,整理思路。(未完待续。。)
第两千六百六十八章 宿命的对决
从剑姬呵斥凌仙,到凰九歌动怒,再到出手,只过了一息时间。
故而,上苍之子没有反应过来。
等他反应过来,剑姬与琴姬的肉身已经碎了,若非他及时出手,灵魂都得消散。
“好大的胆子。”
上苍之子面色难看,当着他的面,打碎剑姬与琴姬的肉身,无疑是让他颜面扫地。
当下,他一掌落下,万山镇世,崩碎八荒。
顿时,大道轰鸣,天崩地裂,凰九歌如坠冰窟。
不是她胆子小,而是上苍之子太过可怕,给她的感觉,就像是面对一尊不灭仙王,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你的对手是我。”凌仙神情平静,一指点出,崩碎万山。
轰!
万界震动,九天颤抖,两大无敌者强势对决,其威横扫诸天,其势崩碎尘寰。
剑姬与琴姬大惊失色,极速后退。
凰九歌也翩然后退。
余波太可怕了,即便她是天妖,是神灵,也无法平静视之。
“上苍之子,名不虚传。”凌仙星眸深邃,六十年前,他便没有了对手,如今,他更是强到极致。
上苍之子能与他平分秋色,可见,此人也是仙境无敌的存在,放眼万古两界,只有他能与此人争锋。
“你的血,我要定了。”上苍之子负手而立,神光纵横,道则开天,无敌风采照亮人间。
他自负狂妄,不可一世,但,他有狂的资本。
身为上苍之子,无论是天资还是悟性,或是气运,都是万古顶尖,无人可与其媲美。
不夸张的说,他含着金汤匙出生,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别说绝境,连一点风雨都不曾加身。
比起他,凌仙就凄惨太多了。
风雨坎坷是家常便饭,绝境也司空见惯,若不是他够强,早就魂飞魄散了。
“未必。”
凌仙淡淡瞥了上苍之子一眼,道:“侍女之争,你完败。”
闻言,上苍之子面色难看,无言以对。
剑姬与琴姬亦是如此。
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或是实力,她们都远远不及凰九歌,不是完败是什么?
“杀了你,她就是我的侍女。”
上苍之子冷冷看了凌仙一眼,鸿钧之血苏醒,一道至强仙影傲立,气吞九天六界。
下一瞬,大日焚天,古佛盘坐,九大仙骨依次浮现,道则无尽,仙光耀世。
正是九大圣体的无敌仙骨。
凰九歌震动,做梦也没有想到,除了鸿钧天尊的真血,白衣男子还身负九大圣体的独有仙骨。
凌仙也感到意外。
上苍之子与他平起平坐,从某方面来说,甚至是在他之上,他能觉醒九大圣体的独有仙骨,上苍之子自然也可以。
让他意外的是,上苍之子是怎么觉醒九大仙骨。
别人暂且不说,单说鱼寻真,她的本源之血,只有凌仙得到。
而没有本源之血,上苍之子怎么可能觉醒无道仙骨?
“九大圣体举世罕见,一世也未必出现一人。”
“万古以来,最多的一世,也不过是三四个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