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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我们现在就挖。”兰儿将震惊的叶晓峰惊醒,叶晓峰点点头。他们已经在路上耽误了不少时间,动作要加快了。
兰儿的动作自然是熟练无比,叶晓峰又可以提醒他寻些细嫩新鲜的,很快那背篓里的绿色就渐渐多了起来。倒是叶晓峰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动作慢上不少,不过他倒也不刻意去比,而是在这片鲜少人至的林子里四处踅摸着。
前几日才下过一场春雨,白嫩的蘑菇一丛丛地在林中隆起,几棵倒塌腐朽的松木上还长有木耳,让叶晓峰惊喜不断。
光顾着挖去山蘑野菜的叶晓峰没注意到自己越走越深,甚至已经脱离了兰儿的视线范围。
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传入他的鼻端,叶晓峰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若是有什么野兽那就糟糕了,他现在的小身板,也就对付对付山鸡野兔的,哪怕碰上只山猫他都讨不得好来。
不过转念一想,这仅仅是林子边,能遇到什么野兽,估计这血腥味是山脚下的猎户们下的陷阱。虽然去偷人家的猎物不太好,但是去看看也好。
叶晓峰抄起根比较结实的树枝子,一边在草上敲打着一边前进。他刚刚走过的地方还好,此处的杂草已经高过了小腿,万一有蛇虫之类的,也好惊扰了去。
随着叶晓峰的深入,鼻端的血腥味越来越重,叶晓峰已经开始后悔了,这么重的血腥味得是流了多少血,这绝不会是个小型动物的。只是已经走到这里了,往回看已经看不到兰儿的身影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走。
叶晓峰光注意四处寻找有没有什么陷阱或者猎物的,却没注意到脚下。一脚踩下去软绵绵的,他差点尖叫出来。
强忍着那股头皮发麻的感觉,叶晓峰飞快地退了几步,他觉得若是能看到他自己的脸色,那一定是惨白的。
等了半晌也不见那边有什么动静,叶晓峰的胆子又重新大了起来。左右都来了,还不如看个仔细。
奓着胆子朝前走了几步,叶晓峰用手中的粗树枝朝着那地方捅了捅,果然那触感绝对不是土地。拨开杂草,叶晓峰整个人傻在了那里。
草丛里躺着一个男人,或者说是一个昏迷不醒的男人。
不管是原来的那个时空,还是现在的这个世界,他都没见过如此俊美的男人,虽然现在脸色惨白,双眼紧闭,甚至连嘴唇都失去了该有的血色。但是这些充其量只能在男人的俊美多上一丝让人心疼的柔弱,却无损那惊人的美貌。
叶晓峰虽然是男人,但是美人没人不喜欢看,他也不例外。手指忍不住去碰触男人脸颊,指尖轻触,那细致的让人嫉妒的皮肤让叶晓峰惊叹不已。
不过很快他就闻到了那扑面而来的血腥味,顺着往下看,男人腰间狭长的一道伤口,连白色的外衣都被鲜血晕染了一大片。他刚才光顾着看男人的容貌,竟然没看到这么明显的伤口。
手指轻轻分开破碎的衣衫,那血肉模糊的地方让人触目惊心。叶晓峰咬着嘴唇,觉得自己肚子也阵阵刺痛。从怀里掏出叶柄峰留给他的那瓶药粉,小心的倾洒在伤口处。血已经缓缓地止住,不过那伤口依然狰狞着。
叶晓峰心里有些可惜,这么长这么深的伤口,必然要留下疤痕啊,可是这么美的人,身上留下这么长的疤痕,实在是让他心里觉得有些不爽。
从衣摆下面撕下常常的一条布条,用随身带的清水洗洗干净,尽量拧干后拴在树枝上。
棉布很薄,没多一会儿就已经干透,叶晓峰将干净的布条仔细的包扎在男人的腰上。
男人看起来虽然纤细,但是份量却不轻,尤其是将人搬起用布条包扎的时候,他几乎用尽了全力。
满头大汗的叶晓峰全身脱力地扒在男人身上喘息着,额头已经沁出一层薄薄的汗珠。
不过他没看到的是,他那放在男人腰间的手上酝起一层淡淡的绿色,而男人腰间的伤口正肉眼可见的收拢着。
趴了一会儿,叶晓峰不但没觉得休息过来,反而觉得头晕眼花,更加的疲劳了。不过他怕压到了男人的伤口,赶紧爬了起来。看看男人已经包扎好的伤口并没有被鲜血浸透,才稍稍放下了心。
小心地将剩余的清水喂到男人嘴边,男人脸色已经好了不少,叶晓峰决定先出去找妹妹兰儿,再商量怎么处理。
叶晓峰转身离开,地上躺着的男人慢慢地睁开了眼,看看布条下已经收拢起来的伤口,若有所思地看着叶晓峰离去的方向。男人忍着疼痛慢慢起身,朝着林子深处走去,半晌后回来,在地上丢下两样东西再次离去。
兰儿早就割了半背篓的苋菜,抬头才发现自己哥哥早就不见了踪影。兰儿喊了几嗓子也不见有人回应,正焦急的时候看到叶晓峰背着个背篓从林子里面走出来,赶紧冲了上去。
“哥,你去哪里了啊,急死我了!”兰儿差点哭出来。叶晓峰虽然常陪着她出来采野菜,但是却从来没跟她来过这里,若是走散了,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兰儿兰儿,你跟我来。”叶晓峰急着回去,也顾不得解释,拉上兰儿的手就朝林子里走,路上简单的交代了几句。
“哥……”兰儿环视四周,“这哪里有人啊,更没有你说的美人啊!只有两只兔子……”
叶晓峰摸摸头,搞不清是怎么回事,可是看地上那被压倒一片的野草,也知道没有找错地方,唯一的可能,就是那个男人已经自行离去了。可是,若真是如此,他怎么离开的?刚刚还昏迷不醒的人,这么短的时间就能自行离开,这实在让人费解。更让他费尽的是,那片被压平的野草上,还丢着两只野兔。
叶晓峰又拉着兰儿四周找了找,还是一无所获。叶晓峰觉得头皮发麻,那男人不是兔子成精吧?可是那也不会现了原型后变成两只啊,这样想来,恐怕只有男人已经离开,并留下两只兔子报恩。
“算了算了,我们回去吧,时辰不早了。”叶晓峰摇摇头,他何必给别人操心。再次耽搁了这么久,他的背篓还空着一半呢。
作者有话要说: 爱妃们,踊跃起来啊……
7白萝卜骨头汤()
白萝卜骨头汤
兰儿的背篓已经装了大半了,叶晓峰的背篓却还空着大半,就算是装上了两只意外所得的野兔子,也还空着不少。
罐子里还有一些清水,兄妹两人分着喝下。此时已经时近中午,两人一路走来,又挖野菜,早就饥肠辘辘了。叶晓峰看了看决定今天就挖到这里,大不了以后常来就是了。
听到回去,兰儿有些小兴奋。她昨天晚上就听叶晓峰念叨这苋菜有多好吃,早上又吃了那样香甜的一顿饭,对叶晓峰的话已经深信不疑。
叶晓峰自然也看出兰儿对苋菜十分向往,不过他自己也是十分想吃,这回去的路,竟然感觉比来的时候快了一倍。
回去的时候,邻村的集市早就散了,叶晓峰问了问兰儿本村屠户家的位置,不过兰儿说他们本村并没有屠户,还是要去邻村才行。
他们兄妹去的比较晚,上好的猪肉早就卖完了,屠户怕失了主顾,还主动让了两文钱。不过叶晓峰倒是没有觉得这剩下的猪肉有什么不好,这个地方穷的很,肉根本不是顿顿都能吃到的东西。逢年过节的,能买上几斤就是过的十分不错的人家了。
平素若是有人买,都是挑着肥肉较多的地方买,那厚厚的肥肉越多,证明买到的肉越好。所以这地方肥膘肉倒是卖的最贵,其次是五花三层的猪肉。而那些精细的肉则没人愿意买,嫌弃太瘦。
叶晓峰则不然,这猪肉肥的自然好吃,瘦的其实也一样好吃,若是瘦的比肥的便宜的多,那自然还是买瘦肉好,要知道,在他生活的那个世界,瘦肉可是比肥肉贵的。
叶晓峰从怀里掏出叶柄峰留给他的小袋子,里面是一些铜板,虽然不多,但是买一斤猪肉还是没问题的。从钱袋里数出十八文钱,就要递过去,却发现肉案子上面堆着几块棒骨。这可是好东西,叶晓峰脑海里瞬间闪过无数美味佳肴。
“大叔,这骨头怎么卖?”叶晓峰指着旁边的骨头问屠户。
“骨头?”屠户看了一眼,“骨头不卖。”
“啊……”叶晓峰一阵失望。
“你若是要,就全拿走吧,我留着也没用。”屠户没注意叶晓峰的失望,接着说道。
“真的啊?”叶晓峰想不到竟然还有如此的大礼,这东西在他生活的地方,比肉也便宜不了几块。
“当然是真的,这玩意又不能吃,我一会儿还得扔出去呢。”屠户丝毫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什么问题。“不光这个,还有这些内脏,一点用处都没有,我一天杀几头猪,这些东西多的很,你若是要都给你。”
“谢谢大叔。”叶晓峰惊喜非常,“大叔若是不嫌弃,这只野兔子就送给大叔吃。”
“哎呦,这……”屠户虽然天天杀猪卖肉,家里要比别的靠天吃饭的农户富裕些,却也不是天天都吃肉的。眼看用这些他根本用不到的东西换来一只野兔,自然也是高兴不已。不过他还算是个厚道人,都已经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这……合适么?”
不为别的,这人人都知道无用的东西换下人家小孩子的野兔,若是一会儿人家大人找来,他这脸可没处放。
叶晓峰微微一笑,“大叔,这不是换的,这是我送您的,若是您愿意,以后这些东西都给我行不行?”
“真的?”要是这么说,这野兔子倒是能收。
“当然了,而且我还会给大叔钱,不会白要您的,不过这钱肯定不会跟肉一样多。”天天来拿,自然不是他们自己家能吃完的,叶晓峰想的长远,光靠种地吃饭,那只有饿死的份。俗话说的好,千算万算,不如埋锅做饭。若是能开个店面,有了活钱入账,这日子肯定会好过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