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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在古罗马帝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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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箭术一样出色,只要罗马军团步兵稍微不留神,箭矢马上穿过空隙,刺进罗马步兵的眼睛,面部。

    阿庇斯从船上跳了下来,将盾牌横放在胸前,甚至盖住脸部,只露出一双眯着的眼睛,望着前方海滩上,已经血色如潮的战场。

    站在这个角度,前方是正在冲锋的罗马士兵,和倒在血泊中的战友,后边是高大而厚实的罗马战舰,巨石轰鸣伴随着箭矢划过身旁,身临其境的处在这样的场景中,阿庇斯不禁回想起穿越前自己在游戏里见到的画面,那款动作类游戏《罗马之子》,那个勇猛的主角单枪匹马,杀进野蛮人人堆里……

    但是自己毕竟不是在游戏里,也不是游戏里那个无敌变态的罗马之子,自己现在只是一个百夫长,一个真实场景里有血有肉的百夫长,像游戏里那个变态主角单枪匹马冲上去,恐怕下一秒自己就成肉酱了。阿庇斯不会脑子发热去做这个傻事,游戏是游戏,现实里,你一个人冲上去,不死也残废,敌人如此众多。

    “塞克拉斯,帮我集结所有人,我要做一次方阵推进!”

    混战中,阿庇斯对着不远处的塞克拉斯大喊着。这名罗马老兵是队中的老大,至少在阿庇斯到来之前是这样的,有任务交待他,基本不会出错。虽然塞克拉斯在战后对待战俘上,往往表现出异常的残忍和粗暴,但是这并不妨碍阿庇斯在战场上对他委以重任。流氓和地痞有时才是真正的屠夫,战场上不需要彬彬有礼的读书人,会指挥,会杀人即可。

    箭矢不断袭来,阿庇斯将身体下蹲,用盾牌防护着全身,寻找着可以突破的地方。

    很快,塞克拉斯便将部队集中了起来,拉在了一起。

    “听我命令,攻城队形!”

    野蛮人的箭雨还在不停的洒落,阿庇斯从后方跳出,抓过掌旗官手里的鹰旗,所有人的目光顿时停留在了鹰旗前进的方向上。

    这样的时刻,箭矢从身边划过,军团步兵的呐喊声,阿庇斯真希望有一首能让人心潮澎湃的战歌响起,激励军团步兵前进。但是在这个年代,在这里,显然没有。

    那么,只能自己嘶喊了。

    “攻城队形,前进。”

    混乱的海滩战场,阿庇斯一手握着鹰旗,一手握着短剑,扔掉盾牌,冲进了自己的团队里,很快,百人队将自己的百夫长保护了起来,几个军团老兵很快用盾牌将阿庇斯包裹了起来,阿庇斯在“龟甲阵”内吹着口哨。方阵开始缓慢前进。

    第十军团的鹰旗亮相,并且集结成方阵开始推进,顿时鼓舞了在场其他罗马士兵。

    “为了罗马!”

    第九军团的苏克拉斯也大喊了起来,很快,原本混乱不堪的战场上,开始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罗马方阵。

    “干得漂亮!”

    阿庇斯的出色指挥让甲板上的凯撒精神为之一振,原本以为将阿庇斯提升为第十军团的百夫长,只是让他有个名号,让军团更加卖命的打仗。但是看来,这个阿庇斯不仅拥有精神队长的作用,还有实战指挥的天赋。侦查骑兵,间谍,战地百夫长。有一刻,凯撒似乎又发现了一个不逊于安东尼和拉比埃努斯的可塑之才,关键是眼下这个阿庇斯才二十一岁!

    箭矢不断从头顶上方袭来,打在盾牌上,发出阵阵叮叮咚咚的响声。罗马老兵们习惯了这种声音和场面,他们面不改色的在阿庇斯的指挥下继续前进。

    很快,不列颠海岸上的部族野蛮人不再淡定了,几乎在同一时刻,所有不列颠部族战士放弃了弓箭袭击,举起斧头,长矛,朝罗马军团方阵冲了过来。

    阿庇斯站在“龟甲阵”内部,眼睛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正在冲锋的蛮族。

    他们和之前在高卢战场上看到蛮族战士的一样,几乎没有穿戴任何盔甲,浑身涂满颜料,手中拿着简陋的武器,咆哮着像一头头野兽,朝军团冲来……

79。登陆不列颠 2() 
“稳住!”

    阿庇斯大喊了起来,眼前是密密麻麻正在冲锋的蛮族战士,他们的呐喊声响彻整片海滩,身后,军团步兵们将盾牌整整齐齐的叠加起来,双方即将在这片血色海滩上,展开野蛮暴力的血腥厮杀。

    一百步,五十步,二十步,阿庇斯这次没有吹响标枪投射的指令,而是直接让方阵以龟甲阵的姿态迎战密如蝗虫的不列颠蛮族战士。

    下一秒,多如蝗虫的不列颠战士冲上了罗马军团的防线!

    在战斗最激烈的地带,不列颠人的武器甚至没有挥砍的空间,他们挤成一团,用于打猎用的长矛不断从上方刺杀着罗马军团的方阵,但是龟甲阵密集的盾牌组成了一道密不透风的盾墙,所有的攻击都停留在了盾墙外围,木制的长矛击打在罗马步兵的盾牌上,发出阵阵叮叮咚咚的敲击声。士兵们在盾墙内,躲避着野蛮人这种近乎于无脑的打击,等待着他们百夫长的命令。他们的短剑已经拔出,渴望着鲜血,渴望着将野蛮人的皮肤和内脏刺穿!

    终于,阿庇斯和其他百夫长吹响了进攻的口哨,一瞬间,锋利无比的罗马短剑从龟甲阵的缝隙里,以无比快速的动作刺出,就像在训练和战斗中无数次的演练那样,这些罗马老兵已经不是带有情感的战士,而是一部部麻木不仁,高效率的杀戮机器。

    罗马短剑毫无留情的刺出,伴随着野蛮人痛苦的嚎叫,一道道温热的鲜血洒在罗马军团步兵的脸上,盾墙上,但是鲜血的迸发,反倒没有令他们恐惧,而是加剧了他们嗜血的本性,每个人内心都潜藏着一头野兽,而战争,是激发这头野兽最好的工具。

    罗马方阵在海滩上以无比高效率的方式刺杀着成群成群的蛮族士兵,野蛮人的鲜血,内脏流满了军团脚下的土地。

    阿庇斯的口哨一张一合的吹动着,伴随着罗马老兵有节奏的杀戮,不列颠人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在这个野蛮而残酷的时代,战斗没有那么多华丽的招数和所谓的斗气,功夫。有的只是现实而野蛮的刺杀,铁质的短剑只要刺到身体的重要部位,再强大的战士也是一击毙命。

    在这里,只有鲜血与残酷,一个人的力量永远不可能对抗上千人,甚至上百人也不能,最强大的角斗士,狂战士,也只能对抗十几人,最多二三十人,便已是战神的存在,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吼,吼,吼。”

    军团开始推进,士兵们喊着整齐有力的口号,蛮族军队崩溃了,他们就像鸟兽般聚集在一起,啄食原本弱小的猎物,但是当他们发现自己啄食的是一头雄狮时,所有参与这场猎杀的动物们,便又疯狂的逃窜,逃回自己的领地。

    就像在这片海滩上袭击罗马军团的不列颠各部落,他们在统一作战之前,是各个不同的小部落,每个部落或许只派出几百人的部队参战,十数个部落聚集在一起,才有了成千上万的士兵,但是一旦战败,这些人几乎是毫无组织的。

    “保持阵型,停止追击!”

    海滩上,溃散的野蛮人激起了罗马士兵杀戮的**,然而,就在军团方阵即将散开的时候,凯撒发出了清晰的指令。就算士兵们对主帅的命令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是传讯兵的旗帜和鼓号手的号角还是清晰的告诉整片海滩上的罗马士兵,他们必须停止追击,因为他们的主帅不让军团出击了,前方就是森林……

    拉比埃努斯带着血淋淋的盔甲和武器走到了鹰旗大队的面前,亲自宣布军团停止追击。阿庇斯这时才发现,这个军团指挥官几乎每场战斗都亲力亲为,和士兵们战斗在最前线,古罗马人崇拜战神,服从那些勇武过人的将军,所以能够亲自上阵杀敌的将军,在士兵们心中的威望往往是很高的,只是阿庇斯不理解,这么高风险的行为,许多将军,统帅们竟然也愿意去做。

    ……

    “拉比埃努斯,我们就在这片海滩扎营,作为这次征服不列颠的大本营,记住,要将船只全部拉上岸,我可不想再像上一次那样,因为涨潮,损失了一半船只。”

    拉住军团以后,凯撒对拉比埃努斯严肃的说到。这是命令,严肃的命令,拉比埃努斯知道凯撒的顾虑,去年,军团就是因为没有将船只拉上海滩,只是抛锚在水底,导致夜里涨潮的时候,所有战舰,运输船因为潮水的缘由,重新漂浮起来,而失去控制,互相撞击,去年凯撒因此丧失了进攻不列颠内陆的机会。所以这一次,凯撒最重视的就是军舰,船只的处理。

    罗马军团是高效率的杀戮机器,同时也是高效率建筑工程队,马略改革将军团步兵训练成职业杀手以后,还将每个士兵都训练成优秀的建筑师,他们是多能手,仅仅一个晚上的时间,海滩边缘的树林被砍伐了一半,军团在当天夜里并没有休息,而是加紧赶工,试图在天亮的时候,建起一座筑起抵御不列颠人偷袭的临时要塞。

    没有完成防御工事之前,罗马士兵就算累死,也绝不会休息,这是用无数次血与泪的失败换来的军规。

    这样的夜里,阿庇斯当然也要和所有人一样,奋战在赶工的最前线,百夫长一边要指挥自己的手下搬运材料,建筑城防,一方面自己还要亲力亲为,事实上,这个军职是军队中最苦最累的职位,只不过鹰旗大队的百夫长相比于其他百夫长,拥有更高的地位和荣耀罢了,但是同时,想要贪污受贿,也变得更加困难了,因为上面就是凯撒直接盯着,谁敢在统帅眼皮底下贪污?

    不列颠的海风十分凉爽,在这个时代,海水是没有受一丝污染的,海风自然也是清凉无比,一轮明月挂在天边,夜色如此迷人。听着海浪拍打岸边的声音,阿庇斯再次想起了远在罗马的奥克塔维亚……

80。婚庆() 
奥克塔维亚和塞克图斯的婚礼在这年春天如期举行了,鲜花,掌声,华丽的车队和无数的财富没能让这位美貌的罗马少女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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