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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喝稀饭从来都喜欢喝水,这点倒是跟九方长渊吃主食的时候只吃面不吃米一样有些相似之处。
这却委实是因为九方长渊的出生之地了,那边地处北方,比大周朝和游牧民族的边境还要更加的靠北。那里只有小麦而没有水稻,所以吃面已经是浸淫在骨子里的习惯,改不过来的,九方长渊根本没吃过米饭,就算是以慕玖越身份出现在人前的时候,也是不吃米,连那种最寻常的糯米团子做的的小点心都没吃过。
不过这一点,楚云裳不知道,但也能猜出个大概,他一定是北方人。
听说北方人往往都很疼媳妇——
诶,等等,她想到哪里去了。
九方是北方人,北方人疼媳妇,这和她有什么关系?
她又不是他媳妇。
嗯,还是回归正题。
所以,这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他们两人一个明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吃食营养一定要均衡才好;另一个则根本就是医者,也清楚营养均衡对人体的好处。
可偏生都是一样的挑食,简直了。
楚云裳眯着眼睛看对面的人,眼光犀利得几乎能将他的身体都给灼出两个洞来。
于是这一碗面,九方长渊吃得很是迅速,因为对面女人的眼光实在是太*裸,饶是他镇定如斯,也是有些承受不住。
很快,难得一改往常的贵族姿态,他右手本来就是在包扎着的,拿筷子就有些困难,为防楚云裳发现什么端倪,他动作飞快饿狼投胎一样将一整碗面风卷残云的吃完,然后擦了嘴,还小心翼翼的装模作样净了手,以免让水沾上纱布。
接着蓝月蓝香过来将碗筷都收拾了,再灌满一壶刚烧开的水,挑了挑旁边灯火的灯芯,就又退下了。
偌大的院落立时陷入了短暂的安静之中。
楚云裳往后靠了靠。
身后的梧桐树干早被丫鬟们清理过,也没生什么虫子,靠在上面不用担心衣服会被蹭脏,也不用担心会有虫子爬到身上。她懒洋洋的靠着,坐在那里消食,见对面的人还是一脸“我是乖孩子我很听话”的样子,冷笑一声。
“说吧,找我什么事?”
九方长渊嗫喏着开口:“我,我是来负荆请罪的。”
负荆请罪?
楚云裳闻言看了看他的背后。
半根荆条都没有,以为她眼瞎?
因为她目光太直白,九方长渊抬手摸了摸鼻子:“我来得急,忘记带荆条了。”
楚云裳冷嗤一声。
她信他的话才有鬼了。
然后九方长渊压低了声音道:“我是怕你在春日宴上出什么事才过去的,我原本不打算去的,只是你去了,我才准备去的,那什么,你师叔也是同意我过去的,我才……”
他越说声音越小。
然后真的跟个犯了错误正在接受长辈教训的小孩子一样,再说不下去了,老老实实低着头,等待着对面人的发难。
楚云裳双手抱胸,冷眼睨着他:“说啊,怎么不继续说了?我正洗耳恭听,你别这样吊人胃口。”
九方长渊抿抿唇角:“裳儿,别这样,我知道错了。”
楚云裳陡然眯眼:“你喊我什么?”
“……楚七小姐,别这样。”他从顺如流的改口,态度看似十分诚恳,“我知道错了。”
她再冷哼一声,没有再计较他刚刚的称呼问题,却似乎是要将这几日来一直都没能在他面前发出的冷哼给一股脑的表现出来一样。
楚云裳觉着,对面这男人,绝对是自己的克星。
这辈子就算遇见的再不听话的病人,也都没这个男人让她更感到棘手。
说真的,如果他老老实实听从医嘱,按时服药好生休养,再进行适时的锻炼,他的体弱血虚之症虽然不能一蹴而就的立即治好,但慢慢调养,至多也不过半年就能好。
半年后,绝逼是一条好汉。
可看看他都干了些什么?
别以为她不知道,他今儿肯定又吐血了。
果然,楚云裳冷眼瞧着他,突兀道:“你是不是又吐血了?”
九方长渊一怔,不敢隐瞒,乖乖点头。
她冷笑:“我就知道。”然后恨铁不成钢般的道,“真是吐死你也活该。一天吐一回,你以为你血很多,吐吐更健康?”
他立即想起自己在敏城跟她初见时她说的话,便小声的反驳:“你之前不是说,吐着吐着就习惯了。”
楚云裳:“……”
她瞪着他。
恶狠狠的瞪着。
恨不得能用眼神把他戳死一样的瞪着。
这人怎么这样,认错不改就算了,居然还敢跟她这个主治医师顶嘴?
楚云裳觉得这家伙真的没救了,她实在是没那个气量能治得好他。
于是楚小神医以一种有些阴阳怪气的语气道:“得,其实吐血什么的,的确是吐着吐着就习惯了。要吐血,可以,出门左拐,慢走不送。”
说着,她从石凳上站起身来,拂袖就走:“蓝香,送客。”
蓝香立即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客客气气、恭恭敬敬的请九方长渊走:“九方少主,这边请。”
九方长渊眼疼的看着楚云裳头也不回的背影。
这是怎么了,他是真的来认错了,怎么反倒把她给惹得更生气了?
他坐着没动,想起白日里那个侍女跟自己出的主意,不由眼睛一亮,转头看向蓝香。
蓝香被他亮晶晶的眼神给看得心头一跳,小姑娘脸颊不自知的腾上一抹红晕。然后她小心翼翼的道:“九方少主,怎么了?”
怕被楚云裳听到,九方长渊压低了声音问道:“蓝香,你家小姐,平时都喜欢什么?”
“喜欢什么?”蓝香愣了,“什么喜欢什么?”
“就是吃的喝的,嗯,还有玩的之类。”
蓝香想了想:“好像没什么喜欢的,小姐挺博爱的,好吃的都喜欢。至于玩的,小姐天天都要照顾小少爷,哪里有空出去玩呀,就算要玩,那也肯定是陪小少爷去玩了。”
“那胭脂水粉,衣服首饰呢?你们女人不是都很喜欢打扮自己。”
说起这个,蓝香立即摇头笑道:“九方少主,您和我家小姐认识也有一段时间了,小姐她不出席宴会的时候,平常是连唇脂都不用的,根本就是素颜。至于衣服和首饰,那就更谈不上了,小姐的衣服都很普通,首饰也很少,妆奁盒里统共也就几根簪钗,多余的珠花那些,小姐根本是不用的。”
九方长渊听着,思索了一下,也是。
他印象中的裳儿,向来都是一袭白衣,素容清丽,简简单单一根银簪,就将三千青丝挽成简单却不失婉约的发髻,分明是极简单的妆扮,可偏生能让人看得视线都舍不得转移。
想到这里,九方长渊就纠结了。
那他该送些什么好?
听人说女人心海底针,他将她气成那个样子,要再不好好讨她欢心,以后别指望这个那个了,想把她连人带孩子的娶回家,那更是遥遥无期。
见九方长渊满脸忧虑,蓝香想起之前自己前晚睡觉前刚看完的一个小话本。
于是在楚云裳院子里,年纪最小的小丫鬟就神秘兮兮的道:“九方少主,您是不是喜欢我家小姐啊?”
那小话本里面的男主角,可不就是因为暗恋着女主角,成天绞尽脑汁的想办法,问这个人问那个人,就为了能在女主角的生辰宴上,送上最好最特别,能让女主角记住自己的礼物。
眼下,九方少主这样问她,可不就是跟小话本里那个男主角一样?
被一个小丫头给说中了心事,九方长渊也不恼,甚至是大大方方的承认:“对啊,我在追你家小姐来着。你有什么办法吗?”
蓝香立即将那小话本里男主角追女主角时用的手段倒豆子一样的倒出来。
“九方少主,我觉着吧,我家小姐都生了孩子的,所以平常的泡妞技术,对我家小姐肯定没用,因为小姐她已经不是黄花闺女了。”
九方长渊赞同的点头。
对,没生孩子的女人和生了孩子的女人,这差别绝对大。
于是蓝香就跟他继续分析:“所以啊,奴婢觉着,像什么写情诗唱情歌这种,对小姐肯定是没用的,说不定小姐还会放大白直接将人撵出去。送小礼物那种,小姐估计也没多大兴趣,她从小就不喜欢那些玩意儿。”
九方长渊虚心请教:“那我该送什么好?”
蓝香道:“送医书吧。”
“医书?”
“嗯。尤其是孤本,世间少有的,小姐喜欢这些。”蓝香颇有见解的道,“九方少主,俗话说得好,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一个人的胃。小姐她平常没什么爱好,也就看看书写写字,研究一下药方,然后拿去完虐花雉。其实奴婢跟在小姐身后也不少年了,小姐能一直坚持做下去的事情,就只有这个,所以,奴婢建议,想套牢小姐的心,就先掌握小姐的爱好。”
九方长渊听了,敏锐的抓住一个重点:“花雉很得你家小姐欢心?”
蓝香点头。
这是当然。
因为花雉那个妖孽,是跟小姐同出本源,但他不会救人,只会研究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什么痒痒粉啊、臭臭粉啊、挠挠粉啊,往往他新研究出来一个什么花样儿,拿去给小姐看,小姐不出半刻钟,就绝对能给出最正确也是最简单的破解方法。
如此,一来二去,花雉继续钻研,小姐也就继续破解,两人难得臭味相投,所以不过短短几天,花雉已然成为了小姐跟前的一大红人。
蓝香将这点给讲出来,九方长渊听着,心里头果然就有了个法子。
于是他意气风发的对蓝香道:“跟你家小姐说,后日去越王府,记得打扮隆重点,越王会带她去一个地方。”
说完就走了,只留下蓝香在院子里干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