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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可能要闹的,估计也就是苏糖那丫头。
不过也没事,带她出去逛一圈,各种买买买之后,应该就能镇压下来。
娟姨和王艳梅聊了半天后,终于才说起了正事。
原来这几天因为秦风的生意太好,而且摊子又换了地方,娟姨和秦风的“商业合作”,也就跟大四的男女情侣一样,处着处着,莫名其妙就分手了。
娟姨旁敲侧击了半天,秦风总算弄清了她的来意,然后笑着承诺道:“娟姨,你放心,怎么说你也是我半个救命恩人。等我开了店,我弄印点优惠卷给你。”
娟姨听了欢天喜地,直夸秦风做人不忘本。
等娟姨吃过宵夜回去,王艳梅对秦风道:“优惠卷送太多也不好吧,记账都记混了。”
“我们先做流水账吧,现在经营的内容还单一,只要记清进项和支出就可以。”秦风说道,“至于优惠卷,也算是促销活动嘛,有娟姨帮我们多招呼几个客人,也不是什么坏事。”
“你说没问题就行。”王艳梅笑道,“生意的事情,妈觉得还是你比较厉害,妈以后就专心给你打工,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
王艳梅来了之后,就没有再回去,晚上的货源,也就没了补充。
卖到1点出头,今天做出来的东西全都卖光,那些三更半夜从网吧里飘出来的孤魂野鬼,就只能黯然回去了。
收拾满地狼藉,秦风让秦建国和王艳梅先走,自己把桌椅板凳搬回鬼屋后,锁了门,却站在黑黢黢的屋子前,半天没走。
秦风默默地看了许久,他不得不承认,王安的建议,至少大方向上是对的。
这么大的房子,隔着一个个小间,确实太没格局了。
如果装修成一个开放的空间,再多安几盏高功率的灯,以十八中后巷眼下连路灯都没有的环境,他这家店晚上一开门营业,那样的光源,简直就是天然的特大号招牌。
“不过这样装的话,需要好大一笔钱啊……”秦风想起秦建国的话,不禁又有点动摇。
家里没钱了,几乎只剩他卡里这十万块。
而这间屋子,好歹是140平方的大房子,要装修一新的话,这笔钱估计得全都砸进去才够。
“要不是前些天被人捅了三刀,现在的存款还不到10万吧,而且刘瑞阳还帮我弄走了这里的废墟,又节省了一大笔的开支。”秦风心里暗暗嘀咕着,身边忽然多出个小影子。
“呜呜……”串串从鬼屋后门溜出来,凑到秦风身旁,用脑袋蹭了蹭秦风的裤腿。
秦风蹲下来,摸了摸串串的头,笑道:“我过几天要占了你的窝了,以后给我看门好不好?”
“哈哈哈哈……”串串吐着舌头散热。
秦风轻拍了它几下,这条救命恩狗,看样子是养熟了,半点都不反抗。
“明天带你去诊所打疫苗,你可别乱跑。”秦风笑了笑,站起身来慢慢往回走,一边轻声嘀咕道,“你要是跟过来,我明天就找王安那群同学去……”
串串半坐着一动不动,傻了半天,等秦风将将要走出巷子的时候,忽然大叫一声,它猛地站起来,脚步声啪踏啪踏地响起,飞奔到了秦风身旁。
一人一狗,一前一后走出巷子。
“串串,你介意晚上睡门外吗……”
“哈哈哈哈……”(未完待续。)xh211
第一百十八章 我不装逼()
养狗是件麻烦事,第二天中午过后,秦风就和苏糖一起,带着串串去宠物医院打了疫苗。
以串串的野性未驯,这打针的难度就不说了。反正结果就是秦风不得不为这货多买一个口套,因为医生说串串具有强烈的反人类倾向,并且建议秦风过些日子带它来做个阉割手术,以免到了春秋两季,这家伙发起情来到处咬人,到时候秦风免不了要破财。
向来以钞票为重的秦风,对医生的这个建议深以为然。
救命恩狗固然要为它养老,但是养老和传宗接代是两个概念。
阉了就阉了吧,身为一条公狗,没了生育的烦恼,串串还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吃东西和看门上,利人利己,多好。
“你作业都写完了吗?”出了宠物医院,秦风问牵着串串的苏糖道。
苏糖嘟嘟嘴,颇有些小生气道:“你们干嘛啊,都这么爱管我!”
“我可不是管你,你要是作业写完了,我晚上就带你出去走走。”秦风解释道。
苏糖闻言,立马没情绪了,不过还是奇怪地问道:“你晚上不用干活了?”
“嗯,今晚就只能交给爸妈了,要是回来早的话,还能去帮一下忙。”秦风慢慢地解释道,“我约了舅舅昨天推荐给我的他那几个大学同学,晚上要和他们吃顿饭,商量一下装修的事情。”
“你什么时候联系的?”苏糖有点奇怪自己居然不知道这件事。
“昨晚啊。”秦风道,“我昨晚给人家发了条短信,刚才出门他回了我,说晚上可以见面聊一下。”
“这样也可以啊……”苏糖轻声叹道。
秦风笑了笑,又问:“那你到底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苏糖却反问道:“你们晚上吃什么?”
“约在一个红酒吧里,应该是吃西餐,牛排之类的东西。”秦风道。
苏糖马上眼睛放光了,笑嘻嘻道:“我下午赶工,晚饭前保证完成任务!”
……
秦风回到家后先给串串洗了个澡,汪星人看在秦风喂饭的面子上。难得配合了一下。不过秦建国和王艳梅,都对秦风在家里养狗这件事有点意见,秦风没法子,只能答应他们。等店面装修完,就把串串送回去。
在家里干了一下午的活,到了傍晚时分,秦风就和苏糖出了门。
夏天到了,苏糖越穿越清凉。前凸后翘的身材,也终于露出了全貌。
秦风和她手牵手走在路上,心里说不出的感慨万千。
想当年他还年轻的时候,在学校里偶然见到苏糖一次,那个内心震撼的,甚至连再多看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然后等苏糖远远地消失在视线中,他心里又不由暗暗惋惜没多看一会儿,再然后……他就高二了,苏糖就失踪了……
但是现在——
“阿蜜。”秦风握着苏糖的手。力气又加重了一分。
“嗯?”苏糖转过头,奇怪地看看秦风。
秦风微笑着,盯着她的眼睛,语气很真诚地说:“你真漂亮。”
苏糖先是一愣,然后便主动挽住秦风的胳膊,一脸臭屁道:“这种废话还用你说?”
秦风哭笑不得。
这世上哪有什么女神,统统都是飞机男脑补出来的好不好……
……
和王安大学校友约好的那间红酒吧,位于市区闹市的一条小巷子里。
秦风和苏糖到的时候,刚好是红酒吧最热闹的时候。
进了店门,对这种场合有些认生的苏糖。紧紧跟在秦风身边,生怕走丢的样子。
秦风前世来过这个酒吧,但那时候,这间打着酒吧名号。实则却是一间西餐馆的小屋,已经搬去了东门巷——那条后来很小资的巷子——而且不得不承认,这间红酒吧和东门巷的风格,简直统一得堪称完美。
此时这家店的装修,和在东门巷时区别不大。
秦风先给王安的校友打了个电话,听他说人还没到。就先要了个四人座的位置。
领着苏糖上了楼,坐进貌似包厢却非包厢的半开放小间里,秦风只先给自己两个人点了餐,再要了瓶仅仅值80来块的便宜红酒,就进入了等人的节奏。
苏糖习惯了这里的气氛后,慢慢不再显得局促。她左右打量了一番屋子的布局,很是有些不解道:“这里和我想象的酒吧不一样啊……”
“这里不是酒吧,就是一个……装逼的地方。”秦风解释道。
“装逼?”苏糖皱了皱眉头,对这个词没什么好感,“什么意思啊?”
“装逼的意思就是……”秦风说着,微微一顿,他忽然觉得这个词不太好解释。他想了想,拿起摆在桌子中间的大醒酒杯,对苏糖道:“这么说吧,其实红酒这东西,一般人根本尝不出好坏,哪怕你喝了十年的红酒,也可能是个外行。不过到了这里,你就得装得好像很懂的样子,尤其在人多的时候,喝酒都得讲究步骤。”
苏糖好奇道:“什么步骤?”
“先看颜色,一边看,一边晃动酒杯,让红酒和空气充分接触,就像这样。”秦风拿起大醒酒杯里,给自己和苏糖的高脚杯里倒上一些,然后身体力行地晃动着杯子,向苏糖展示装逼的魅力,“你看这样,是不是就显得我高端多了?”
苏糖还没学会在任何时候都毒舌的人生必修技能,她很给秦风面子,傻傻地点了点头。
“所以装逼差不多就是这样吧,越缺什么东西,就越要装作有什么东西,越有什么东西,就越是要向别人展示自己有什么东西,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秦风放下酒杯,总结概括道。
苏糖恍然大悟:“那就是炫耀嘛!”
“对!就是炫耀!”秦风点了点头,又略作修正道,“不过更确切地说,应该是用一种闷|骚的行为方式来炫耀。”
“真无聊……”苏糖评价道。
“也不能说无聊吧……”秦风也有点感慨,“虽然说到底,大家都是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可人活在世上,有的时候也不能只活给自己看。人这一辈子,从小到老,那么多同学,那么多朋友,那么多同事,还有亲戚、邻居,敌人、仇人,乱七八糟加起来,你想想看,有多少人在看着你。人性啊,有的时候真的就是贱,见别人落难了,就幸灾乐祸,见别人发达了,就眼红妒忌,自己有出息了,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哪天掉坑里了,又恨别人笑话你……”
“你呢?”苏糖突然问道。
“我?”秦风盯着苏糖,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