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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业-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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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于之前的“果蔬计划”,叶晓瑜觉得这个小生意更适合她,虽然她在前世没有卖过衣服,但她买过衣服啊,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亲身经历过的,总是比理论上的要来的强。

    在脑袋中形成了一个初步方案之后,叶晓瑜便打算开始着手实施。

    银盘那边地里的情况稳定,和越京那边联系也紧密,因为收益不错,路一守便把路家在泉秀村里的其他一些旱田和土地也拿出来种蔬菜,只留了水田和在外村那些土地。本来他是打算把在外村的那些地收回来种菜的,但外村路途有些远,管理不便,想到上回银盘那片地里发生的事,路一守便打消了收回的念头,还是把地租给外村的村民,自己坐在家里踏踏实实的收租金比较保险。

    因为这些天路一守一直在忙活地里的事,叶晓瑜也就不打算把自己想要做成衣的事情跟他讲,虽说是成衣,但还是自己女工方面的活儿,不算是大事,说不说都没有关系。

    叶晓瑜的终极目标是开一家成衣店,但就目前越京铺子的租金来看,就叶晓瑜存的那点钱,还不够在那儿买一个屋檐。而且成衣作为一种新的东西,肯定也要想试试市场的反响的。所以叶晓瑜决定还是写一封信先跟刘掌柜商量,如果他同意的话,自己先做几套成衣寄在他的店里面卖。这样既可以试试市场反应,又可以节省店面的钱,只是要给刘掌柜一些抽成罢了。

    说到写信……额……

    “晴朗,你回来的正好,赶紧过来帮我给刘掌柜写一封信。我念你写……”

    第二天晴朗从越京送货回来时,再次在大院里遇到叶晓瑜。

    大太阳下,叶晓瑜斜靠在大树下,好像特意在等着他一样。

    “我有在努力练字,但要一口气写一封信,还是有点难度。”

    怕晴朗误会,叶晓瑜又解释了一下。

    其实她也不知道晴朗能误会什么,可不解释的话,总感觉有些奇怪,好像是自己特意找借口要他帮忙似的。

    听清楚叶晓瑜的话后,晴朗没说什么,只是点了下头,默默跟着叶晓瑜回南苑。

    写信过程无聊之极,但叶晓瑜发现,晴朗这个人冷漠是冷漠了些,但只要是正经事求他帮忙的话,还是都会答应,虽然不知道他心里是不是很不情愿。

    可叶晓瑜自己也有些无奈,又不是她故意每次都要找晴朗帮忙,只是路家现在的情况实在是找不到其他可以帮把手的人。虽然如今的自己和路芊关系融洽,但那个人没心没肺的,而且嗓门还特大,自己什么事情如果找她商量的话,不用说先会被他奚落一通,更加郁闷的是就她那个大嗓门,这边刚跟她聊完,那边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了。刘瑜人是不错,但一来他对事情不了解,叶晓瑜和他也没有多熟;二来凭着他和路芊的关系,找他商量和直接找路芊商量好像几乎没有差别。而路一守夫妇,因为是隔了一层,虽然对自己不错,但总觉得不大一样。想来想去,好像也只有寡言少语的面瘫男了。既可以保守秘密又不会吐槽自己,而且还能提供有力的帮助,这简直是完美的合作伙伴。

    因为晴朗这种的性格,叶晓瑜承认,即使凌煜还在的话,自己还是会找晴朗帮忙。凌煜好是好,但叶晓瑜总觉得自己和他之间有一堵很厚的墙,无论怎么努力还是没有办法推翻。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有时候也会像路芊一样劝自己安安心心的找个人嫁了,不要那么操劳。

    当叶晓瑜在路家庄焦急的等待刘掌柜的回信时,却从越京那边传来了这样的消息。

    这个消息是里正刘尚忠带来的,而内容是关于莺儿。

    泉秀村虽是个村,却是在行政规划上属于越京;而与它只有一河之隔的青口镇,虽说是个镇,但却属于另外一个县的,不归越京管理。这也是泉秀村的大部分村民不愿意搬到青口镇的上原因之一,泉秀村可是越京的地儿,村里人在籍贯造册上全部是载明了“京都”字样,隶属于京城的户籍可比一个县城来的有分量的多。

    所以刘尚忠虽是泉秀村的里正,但却有正九品的官衔,比管理青口镇的州吏目还要高些。官位和待遇高也就意味着泉秀村村民如果犯了事,那可是要直接送到越京的知府那里的,虽然知府有下设司狱主簿,专门审判案件,可还是被送到了天子脚下,庄户人家最是在意名称,这样一来,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除非是死了人,否则一概都不报官。(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二章 黄氏兄弟() 
这次刘尚忠来路家庄,就是为了告诉路一守,莺儿那件事,衙门已经进行了公审,并做出了裁决,莺儿所犯为谋杀之罪,但鉴于其所害之人未死,又年岁未到,死罪可免,但活罪难逃,判她流放南蛮之地三千里,并劳役10年。

    叶晓瑜当时也在旁边,听到这样的消息,心中却是百感交集。

    十年?

    这样重的刑罚,对于一个受人指使的替罪羊来说,确实是过了些。这一切,原本都应该由罪魁祸首老五承受的,如今恶人逍遥法外,继续作恶,却由着另外的人替他承受十年的劳役。

    听刘尚忠说,莺儿在公堂之上并没有任何辩解,对于所有的罪行全部招供,这还真的有些出乎叶晓瑜的意料之外。凭着莺儿的性子,她绝对不是个顺眉善目的人,竟然连辩解都没有,这其中不得不让叶晓瑜有些怀疑。

    但公堂已经判了,这件事也就真的告了一段落,对付老五的事情,也只能慢慢的再从长计议了,都住在路家,叶晓瑜就不信老五不会露出马脚来。

    这次刘掌柜的回信来的异常的迟,在叶晓瑜开始设想在地里种点蘑菇的时候,送货的伙计才带来了回信。

    回复的内容很简短,只是简单的说明同意叶晓瑜的提议,叫她先做一些成衣放在他店里卖,销量好的话再商量下步的计划。

    做衣服需要布料,但叶晓瑜自己并没有布料,她打算直接从刘掌柜提供给她做手绢的布料中拿出几匹,先做个十几件寄在他的羽凌布坊中试卖,看看市场效果如何。如果卖的好的话,再筹划开店。

    其实说是开店,但越京的地价昂贵程度不会比叶晓瑜前世居住的大都市低,不用说最繁华的商业一条街了,就是较偏僻的北区,一个小小的店面也至少要2000两起价。不用说叶晓瑜了,就算是路一守。每年从南方来回行商。最多也就赚个几百两银钱,这都是算多的了。叶晓瑜现在手头上只有几百两银子,像这样的资金能力。想要在越京开一家店,几乎可以说是痴人说梦。

    所以她才不能单干,要拉上刘掌柜一起合作。

    刘掌柜有店面,而且是在越京最繁华的商业一条街。虽然不知道羽凌布坊的大东家是谁,但从前几次的生意来往中可以看出。刘掌柜是可以独当一面的,只要自己的想法得到他的认可,将成衣放在他店里卖,不仅可以借着羽凌布坊的业已形成的口碑。还可以拥有它以往的顾客流,大都市的人最爱赶风潮,上回绣着卡通人物的荷包、手绢、袜子已经证实了这一点。只要自己成衣的质量和款式合适,叶晓瑜敢对销量进行担保。

    用的是刘掌柜提供的布料。又寄在他的店里售卖,这十几件衣服叶晓瑜并不打算要刘掌柜付工钱。她要的是长远利益,与人合作,总要让他看到有利可图,特别是在自己只单单有一个想法的情况下。

    不过叶晓瑜那“三脚猫”的手艺,只能做做简单的手绢忽悠忽悠顾客,像衣服这样复杂的东西,她即使敢下手去做,做出来的也是四不像的。但刘妹儿就不一样了,她女工的手艺,可是得到村里的大伙儿一致认可的。

    庄户人家的妇人没什么特别的长处,就是在闲暇的时候爱攀比,比自家的男人、比家境、比衣着、比相貌、比手艺,在一群这样的人中间,刘妹儿的手艺还能得到认可,工夫可见一般。上回她给路芊做了一条裙子,不仅叶晓瑜觉得好看,就连是一贯挑剔、嫌弃的路芊,也都满意的闭上了嘴。还有她给叶晓瑜做的工装,也就是男装,无论是做工还是款式都十分不错。

    所以在得到刘掌柜的复信后,叶晓瑜就决定重新分工一下。自己包下手绢、荷包之类的小东西,让刘妹儿专心做衣服。至于衣服的款式,这次叶晓瑜并不想创新,打算这一两天带着刘妹儿去京城走一遭,让她照着越京街上行人的普通款式做就成。

    鉴于越京铺面租金那么昂贵,其实叶晓瑜有想过在一河之隔的青口镇先开一家,那儿地价和泉秀村差不了多少,一百多两银子就能买下街边的一栋带独立院落的房子了。

    可后来细细想了一下,发现这个想法不妥。

    青口镇虽说是个镇,其实那里的人思维想法和泉秀村差不多,要他们率先接受一种新事物,比登天还难。但如果别地已经形成风潮,要他们附庸潮流,又变得容易的多。叶晓瑜是要开店卖衣服的,在全社会都是普遍定做衣服的情况下,这也算是一种新型的模式。不是她看不起青口镇的老百姓,但因为上回已经有了卡通荷包的先例,她还是决定代价多花点与刘掌柜合作。既然这是一种新模式,那她叶晓瑜就要从全国最繁华的一个城市起家,不然,如果在青口镇开上一家,万一销量不错被别人效仿在京城开的话,那她就亏大了。毕竟这个时空是没有专利、版权保护制度的。而且还有一个关键因素,青口镇算是老五的大本营,他儿子本来就住在那里,最近他不仅在那儿买了房子,而且连女儿春玉也一起带了过去,到仇人的老巢里开店,叶晓瑜的胆子还没有肥到这种程度。

    因为时间很赶,叶晓瑜和刘妹儿商量了一下,决定第二天就带着她去京城看看。

    如今去京城可比叶晓瑜之前卖手绢时要方便的多,由于供应蔬菜的关系,晴朗和杨叔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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