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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中日交涉又开始进行。
冀察政务委员会先派天津市长兼第三十八师师长张自忠为交涉负责人。日方对张自忠为交涉负责人非常满意,因为日方认为,二十九军高级将领中,张属于“知日人士”,“与冀察军内其他要人不同,总会对日采取合作方式的。”
10月下午4时,日方代表松井太久郎特务机关长同张自忠代表张允荣进行了3个小时的谈判。之后,松井、张允荣又和日武官今井一起,不顾天黑雨大,满怀希望地来到张自忠的住宅,交涉撤兵问题。张自忠因患痢疾,卧病在床,面颜憔悴,身体消瘦,十分虚弱。张自忠听了日方提出的谈判条件,张的回答,出乎日本人的意料,他非但不肯答应惩处“肇事”负责人,对于撤退卢沟桥附近军队的问题,也只不过主张换换部队而已。松井二人无功而返,便将交涉的对象转向秦德纯和其他冀察要员。
11日晨5时,秦德纯亲自打电话对松井说:其他条件都可以让步,唯独对卢沟桥撤退中国军队的要求,绝对不能同意。由于冀察当局态度很强硬,谈判出现了僵局。
下午,今井武官与冀察政务委员齐燮光、张允荣等人再次进行交涉,日方答应可以从卢沟桥附近撤去日兵。张、齐二人基本同意了日方提出的条件。
正在这时,日本内阁决定派兵的消息已经传达给华北驻屯军。下午2时(7月11日)华北驻屯军司令部情报参谋专田盛寿给今井武夫武官打来特急电话,向他传达了东京内阁会议的决定:
“为了解决中国问题多年来的悬案,现在正是大好机会。所以,当地交涉已经没有进行的必要,如果已达成协定,也予以撕毁。”
华北驻屯军得到内阁决定通知后,马上召开了参谋会议,作了如下决定:
“以此项事件为转折,从根本上解决华北问题。
具体措施是:
一、暂时停止过去的和平谈判;
二、彻底实行《何梅协定》;
三、在此期间,逐步集结兵力,伺机对河北省的中国军队给以彻底打击和扫荡。”
华北驻屯军的方针已定,需要的是战争的准备时间。如若像专田参谋那样撕毁一切协议,露出马上发动战争的面孔,可能造成二十九军提前准备。
特务机关、武官都没有按照专田参谋的方法去做。当日(11日)晚8时,也就是专田通知今井武官,一切协定予以撕毁后6个小时,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仍然与中方代表秦德纯签订了《卢沟桥事件现地协定》史称“秦——松协定”。协定内容主要有三条:
一、道歉;
二、保安队维持治安(指卢沟桥附近);
三、取缔抗日团体。
从协定内容看,日方已经降低要求,而同时,日方不断向华北派兵。冷静观察,日方签定协定不过是争取时间,敷衍中方。
与日军态度相反,华北当局在协议签订后,以为和平已不成问题,为表示自己的友好和诚意,首先,在当天晚上,把几天来俘虏的200多名日军送回丰台。
7月11日宋哲元由山东乐陵赶到天津以后,日华北驻屯军参谋长桥本群,驻屯军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大佐,辅佐武官今井武夫少佐等即马上研究分析宋哲元的心理,认为:
一、宋认为卢沟桥事变又是局部冲突,只要我们再让一步,那就不难获得解决。
二、他还不知道南京中央业已决心抗战到底,不再对日方继续忍让。
桥木群等抓住此机会,马上派遣他们的鹰犬爪牙,亲日分子,如前江苏督军齐燮元,北洋政客潘毓桂等,向宋展开了包围攻势,要求宋哲元留在天津,与日方展开谈判。
潘毓桂甚至坦直承认:“我已经跟松井机关长商量好了解决办法,才来求见宋主任委员,向宋主任委员剖析利害,希望您能够采纳!”
此事变以后,日方最担心的问题就是中央军北上,如若中央军进入平津附近,两军战事就会再行升级。日本内阁所通过的派兵5个师团计划就须重新考虑,中日两国全面战争不再是步步升级,而是一步到位。也不再是海军大臣米内预言打到保定,和两个月使中国政府屈服的事。所以,驻屯军马上要稳住宋哲元,先行孤立二十九军,挑拨起二十九军与中央军的矛盾。稳住宋哲元的工作必须首先由亲日分子去做。然后,再集中兵力,施以致命的打击,一举攫夺河北、察哈尔两省和北平、天津两市。在未完成部署之时,日方须不断放出“现地解决,不扩大”的烟幕。
而10日至12日秦德纯、张自忠与日方松井等人所签协定,也恰是烟幕的一个重要部分。12日秦德纯赶往天津向宋哲元汇报战事与和谈情况。基于这三种因素:
一、日方努力达成协议;
二、汉奸下说词;
三、宋本人希望地方性解决。
宋判断可以“就地解决。”
所以,宋到天津后的第二天,即发表谈话:卢沟桥事变乃系局部冲突,希望能做一个合法合理的解决。
同时,谈话中又强调:“余向主和平,爱护人类,决不愿以人类作无益社会之牺牲。”
宋哲元在看到日本政府11日向华北派兵的声明以后,汉奸们对声明作了合理的解释,使宋哲元深信不疑,以为日方又在虚声恫吓,并不以为意。而对蛮横跋扈的昭和军阀采取了精诚所加,金石为开,仁人义士的态度。这举止也不能不属“内战内行,外战外行”。
就在宋将军发表谈话同日,即7月12日,日本军部又拟定了“对支那作战计划”,决定了“目前应向平津地区迅速派遣陆军兵力,以达膺惩二十九军之目的”。
另外,因原任华北驻屯军司令官田代皖一郎之病危,新任驻屯军司令官香月清司中将乘专机,在关东军战斗机的护送下降落在天津机场。这一新的任命也是11日五相会议通过,由天皇亲自任命的。
香月清司是日本士官学校第十四期生,后入日本陆军大学。日俄战争后,被派驻德国日本大使馆充任武官。他研究“步兵战术”在当时日本颇有名气。1928年,济南惨案中,香月提议,驻东北的一部分日军,急速调往山东,对北伐军横加阻挡,开了以武力对华进行干涉的先例。由于他在侵华战争中有功,从此官运亨通,不断得到提拔,甚至一度成为陆相候选人,香月清司来华前,任陆军教育总监本部部长。香月一直关注着华北局势,在任教育总监期间就曾到北平、天津地区进行过考察。
香月一到天津,驻屯军的少壮派军官就摩拳擦掌地向其汇报,只要日本陆军两三个师团的兵力,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扫荡二十九军,并且将其逐出华北。香月还进一步认为:倘若对卢沟桥事变采取消极的态度,就唯有增长中国的势力,徒然贻害于将来而已。香月力主予中国彻底打击,以确立华北亲日政权的基础。即:在华北建立汉奸傀儡组织。7月12日香月到天津,19日香月即向军部提出了“状况判断”。香月提出:“只要使用日军首次增援华北的兵力,便可以将二十九军一举击溃。不过,不妨利用谈判转移对方耳目”。香月开价七项和谈条件:
一、彻底镇压共产党活动;
二、罢黜排日之要人;
三、具有排日色彩之中央机关自冀察平津撤退;
四、排日团体,如:蓝衣社(实无此团体,可能指的是复兴社编者注)等,应自冀察平津撤退;
五、取缔排日言论、宣传机关,以及其他学生与民众之运动;
六、取缔军队与学校中之排日教育;
七、北平市之警备,由保安部人担任,中国军队,一律撤出城外。
7月13日,慷慨激愤的上海市各团体,电慰宋哲元及二十九军全体将士,宋哲元还曾回了一个通电,说:
“日军之宗旨在战斗,凡战官兵,慷慨赴义,公所当然……”
这一封复电由全国各报以大字标题刊登,使所有同胞读了莫不大为感奋,以为二十九军将士的抗战决心,应该是绝对不会成问题了。然而,在第二天,即7月14日晚上,香月清司派参谋专田,将日方七项和谈条件,向宋哲元当面提出,宋哲无细心看过之后,却又郑重其事地表示:“贵方的这七项要求,个人在原则上无异议,只是希望能够延缓实施。”
当下宋指派张自忠、陈觉生、齐燮元等与日方代表研究磋商。
然而,7月15日,日军部即完成“中国驻屯军之作战计划策定”,即等于日军部向在华北日军下达了作战命令。这一作战命令的头一条方针便说:“军事行动开始时,速以武力膺惩中国第二十九军。第一期,应先将北平郊外之敌,扫荡至永定河以西。”
当日,由于宋哲元原则上同意日方所开列七项条件,以为局部冲突可以和平解决,又发出了一封与13日通电矛盾的通电,令全体国人为之错愕,通电说:“遇此类小冲突,即劳海内外同胞相助,各方盛意虽甚殷感,捐款则概不敢受……”
华北局势剑拔弩张,战云弥漫,日方翻手为云复手为雨,形势忽而紧张又忽而松弛,遂使国人也坠五里雾中,对华北当局与日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