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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组成的。我国第一部字典东汉时的《说文解字》上说:“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黑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意思是说,晚上天黑了,互相看不清面孔,因此用口自己报名,让对方知道。《说文解字》是从字形上对“名”的分析,从而推测“名”的产生。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以几十万、几百万年计算的,而文字的产生才不过是几千年的事,在此之前的事,是没有文字记载的。东汉时写出的《说文解字》,能对“名”的产生提出这样的结论是非常难得的,但要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必须由考古学家、社会学家提出更可靠的论据。
3。社会面貌
现代考古学和社会人类学已经能够大致勾勒出史前人类的社会面貌,科学家的资料一是来自地下出土的文物,二是对原始民族的考察。事实证明,人类刚一出现,就有一定社会组织形式,是群居的,单个的原始人是很难面对严酷的自然和凶猛的食肉动物长期存活的。既然是有组织的社会,人们共同生活、共同劳动,没有语言作为交际工具,社会组织是无法实现的。使用语言,是人类出现的标志之一。使用语言的目的是为了交际,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区别一群人中的各个个体。大家围攻一只鹿,有人看到鹿向甲某的位置跑去,就高喊让甲某注意,如果甲没有名,他就不可能知道在喊谁,整个围猎就可能失败。大家一起抬一根木头,因人手不够,需要来人帮助,只要喊某人的名,他就可以过来帮忙,如果谁也没有名,听到喊声大家都得过来,那可不方便了。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具有人名是人类生存的重要条件,为了区别个体,以利共同劳动,共同生存,几乎是在人类社会出现的同时就产生了人名。
最早的人名是什么样子,我们不可能知道了,但通过一些处于原始社会的民族和文献资料,可以推测出,当时的人名是非常随意的,绝不可能像现代人这样追求典雅、讲究内涵,应该是与现在的外号差不多。
在人口很少、活动范围很小的蒙昧时代,人们之间的交际面是很窄的。这时候只要能把周围的人区别开也就足够了,但是随着人口的繁衍,生产工具的改善,这一群人经常要与别的人群发生接触,区别族群又成为必要的事了。单个人的名,完成不了这一任务,于是产生了整个氏族的族名。
在人类征服自然能力极低、对自然界认识甚少的时候,原始的宗族意识普遍统治着人类的精神生活。这个时候,几乎每个氏族都把某种动物、植物或其他自然物作为崇拜物,并认为自己就是起源于某种动物、植物或其他自然物,认为这种崇拜物是自己的保护者。这种被神话的物叫做图腾。氏族的名称,多来自于图腾。
人们把神化的自然物,刻成艺术品,制成头饰,编入舞蹈。图腾是一个氏族最易于区别其他氏族的特征。以熊为图腾的氏族,被称为熊;以狼为图腾的氏族,被称为狼。这“熊”、“狼”是氏族名,也是每个氏族成员共同拥有的名。美国社会学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中记载:美国得克萨斯州的印第安科曼赤人,分为狼、熊、麋、鹿、鼠等氏族。传说黄帝与蚩尤大战于涿鹿之野,黄帝驱使熊、罴、貔貅、虎等参加作战,这些野兽并不可能是真实的野兽,而是以动物为图腾的一些氏族。现存的姓氏中,有一些是以动物、植物或自然界的一些非生物名称为姓,如英美常见的姓氏“雷切尔”、“德博拉”即源于“母羊”、“蜜蜂”图腾;葡萄牙的“拉波孔”(狐狸)、“洛博”(狼)、“卡翁”(狗)“莱奥”(狮子)等姓氏,日本的“龟、熊、虎、猪、鹤”等姓氏,也都同古代的图腾有关。这种现象反映了姓氏与原始图腾密切相关。
由图腾演变而来的氏族名就是姓氏的雏形。据考证,现有的凤、柏、龙等姓就是源自图腾。但是,由图腾转化来的氏族名,还不能算真正的姓,虽然它具有了区别人群的作用。在人类婚姻关系达到一定的层次,人们对婚姻的认识达到一定的高度,真正的姓才产生了。
最早的人类处于蒙昧之中,生产力极低,与之相适应,最早的婚姻形式是血婚制。度过漫长的蒙昧时代,人类开始朦胧地意识到,血缘相近的配合,产生的后代体力、智力都很弱。
在人类认识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道理,有意识避免近亲性交时,区别血缘关系成为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时候,在历史需要区别血缘关系的时候,姓真正的产生了。有了姓,能否通婚就很清楚了。
对于“姓”,《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因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这个解释说的是,“姓”是个形声字,其中的“生”只是表示读音,意义是从“女”得来的,“姓”的本义可以理解为:源于同一女性始祖的族属的共同标志。
我国古老的姓,如姬、嬴、妫、姜、姚、姒、、等,都有“女”旁,这些古老的姓也告诉我们,人类曾经有过以女性为中心的社会。“姓”字,由“女”和“生”组成,意思是,由母亲而产生的。后来母系社会因为人类社会的进步,而退出历史大舞台,有一些带有女旁的古老的“姓”字,却一直留到现在。
当人类进入以男性为中心的父系社会时,孩子的姓也由母系转变为父系,这时候,生产力有了较快的发展,生产资料开始有了一些剩余,私有观念也随之产生,为了把剩余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后代,以男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婚姻产生了,姓也有了新的意义——确定财产继承权。
这个时候,未婚姑娘为了加以区别,一般在姓前冠以孟(伯)、仲、叔、季,用以表示老大、老二、老三、老幺这种排行。如古书所记孟姜、仲子、叔姬,意即姜家的大女儿,子家的二女儿,姬家的三姑娘。哭倒长城的孟姜女并不姓孟,而是姓姜,是姜家的大女儿。女子嫁出去以后,一般用丈夫的姓和娘家的并列称某某氏,如一位姬姓女子嫁给被孔子赞誉为“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卫国大夫孔圉做妻子后,就叫孔姬,若是李姓女子嫁给张姓男子,婚后只能称为“张李氏”或“李氏”,这种称呼方式在当今某些农村还能找到。
这是中国姓产生的过程,而在欧洲和其他地区,姓产生很晚,北欧一些国家直到19世纪才使用姓,许多国家、许多民族直到现在还没有使用姓,但他们采用联名制和其他方法替代了姓的作用,在其他章里我们再谈。
4。姓不等于氏
姓不等于氏现在人们经常使用“姓氏”这个词,于是许多人认为姓与氏就是一回事。其实,现在我们所说的“姓氏”是个偏义词,在这个词中,只有“姓”有实在意义,“氏”只起补足音节、组成双音词的作用,并没有实在意义。但是在历史上,氏曾经具有特殊的含义,古代姓与氏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要搞清楚它们的关系,我们得先说说姓。
姓代表氏族的血统,氏是古代贵族标志宗族系统的称号。姓源于母系社会,早期的姓出自氏族的图腾;氏成为姓的支系,是私有制社会的特种产物,从时间上,姓的产生远远早于氏。在私有制产生时,姓已经具有三种基本功能:第一,区别氏族;第二,区分婚姻;第三,认定财产继承权。进入奴隶制社会之后,姓又有了新的职能——标志等级。在原始公社时期,大家一切平等,使用姓名的权利也是平等的。到了奴隶社会,姓成了奴隶主的专利,因为只有奴隶主贵族才有财产和尊贵的地位需要有人继承,那些平民和由战俘或负债平民转化来的奴隶,既无财产又无地位可言,姓的权利也就被剥夺了。古书上的优孟、庖丁、弈秋、匠石,都没有姓,“优、庖、弈、匠”只是他们的职业。商和西周时代文献上的“百姓”,与现在说的“平民百姓”意义截然不同,那个时代的百姓是贵族的另一种称谓。《礼记·坊记》中有“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妾是可以像商品一样买到的,而且连姓也没有,假如这个“妾”是有姓的一问便知,就用不着占卜了。
一个贵族如果有几个儿子,继承财产与继承地位,就可能出现纷争,谁都想多得,而像爵位这些东西又不能劈成两半儿。为了调和这一矛盾,我国西周实行了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度,即在王公贵族的诸多儿子中,只有正妻所生的长子具有优先继承权,其他儿子挨着往下排,女子则没有继承权。嫡长子及其儿子称为大宗,其他儿子的家族称为小宗,小宗是大宗的下属。这样一来,王公贵族的后代像一棵大树一样,枝枝蔓蔓,分成许多支派,而这些分支地位并不是平等的。因区别大宗、小宗的贵贱等级的需要,才出现了“氏”。氏实际是姓的分支,但氏当时的主要作用并不是区别血缘,而是分明地位,这样氏与姓的作用又不完全相同了。周朝贵族中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因为,当时女人的主要任务就是结婚、生孩子,所以,姓比氏重要;男子称氏,而不常称姓,因为男子要继承爵位分割父亲的财产。姜尚是西周的开国元勋,姜尚姓姜,但以吕为氏,所以又称为吕尚。同姓之间不能通婚,同氏之间是可以结婚的。
从西周进入春秋,是我国姓氏的一次大变革。这段时间大的姓也不过妫、姒、子、姬、嬴、己、任、、祁、芈,曹、董、姜、偃、归、曼、熊、隗、漆、、允20多个。但春秋战国,一下子冒出了数不清的氏,大约有一千多个。这些氏大部分演变成为现存的姓。有的发展成为人口近亿的大姓,有的在历史过程中消失了,有的改来变去,成了别的姓。
氏的最重要来源,出于贵族的封地。
西周王朝建立之后,周王“封建诸侯,以屏藩周”,分封了七十多个诸侯国。其中姬姓的有卫、鲁、郑、晋、燕、吴、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