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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故乡的风和故乡的云,为我抹去创痕
我曾经豪情万丈,归来却空空的行囊
那故乡的风和故乡的云,为我抚平创伤”
每个人相对故乡,其实都是浪迹天涯的游子,似乎回不去的地方才叫做故乡,大家怀念思念的地方,却不见得就会立刻回去。
秦放歌在唱歌的时候,也是完全融入情感,不过他这会,想的和其他人认为的不太一样。在场中的观众里,也就了解他最多的林宝卿,听出他是在思念哪个故乡。他在边弹钢琴边唱歌的时候,表情并不丰富,基本也不会做各种陶醉或者闭目沉思状,只是通过音乐,通过歌声,来表达他内心深处的情感。
这也是他身边很多人都表示看不透他的地方,他虽带着笑容,但眼睛却异常深邃。仿佛他真有一个无比丰富和精彩的内心世界,是音乐世界,也是他的情感世界。只是这个精彩无比的世界,并不对外开放,只在他沉浸在音乐中的时候,才偶尔绽放光彩。
即便是阅人无数的左梦风吴如慧两夫妻,也都曾坦诚跟女儿左书琴讲,表示看不透他。左书琴的反应倒是很平静,因为这才是真正的天才来着!当然,用诸如妖孽怪物或者上帝神仙之类的词形容,也都是可以的。
流行歌曲的重复性也决定了,主歌副歌都会多次演唱,在秦放歌看来,这样灌水也是特别容易,要少灌水的话,观众们还都不乐意呢!
也正是这个理,毕竟是新歌,如果可以的话,秦放歌一晚上就重复唱都没什么问题来着,但其他人的话还是算了!
除了旋律外,这故乡的云,歌词写得也是极好的,主要也是因为特别能引起大家心底的共鸣,都漂泊异乡,也都曾经豪情万丈,也都渴望着有朝一日,能够衣锦还乡,可惜现实并不是理想那般美好,故乡路特别悠远漫长。
秦放歌在唱歌的时候,也不由自主的想起他在另外一个时空生活的种种,甚至还有费翔上春晚征服内地观众的情景,那时候的他正值颜值最巅峰期,当真是一炮而红,成为无数女人心中最美的情人形象,其中甚至不乏中年妇女。
这一曲结束后,秦放歌并没有留给大家鼓掌的空间,马上就进入了下一,而且两歌,似乎也能无缝链接起来。
原唱同样是文章的三百六十五里路,但命运似乎也都相同,在他这个原唱之前,这歌同样被其他人翻唱,上了春节联欢晚会,为内地广大人们所熟知。
在演唱这两歌曲的时候,秦放歌并没有用他一贯辉煌磅礴,浑厚大气,“充满着金子光泽的”的世界第一男高音来演绎这样的歌曲。而是换了风格,用他低沉迷人,似乎带着磁性和魔力,有些疲倦,又有些迷醉徘徊的男中音,勾画出一个异乡游子风餐露宿的形象,这种恰到好处的用经历和阅历来渲染作品的手法,大大拓宽了作品的形象宽度,从而呈现出一种极具立体感的画面,并将自我和作品浑然连为一体。
在秦放歌这样的世界歌唱家这里,这只是最基本的素养。他也不用像很多歌手那样撕心裂肺,更不用担心他会用力过猛,他似乎只是将内心的情感娓娓道来,还有些游离于情感之外的梦幻味道。
这样的风格和味道,在他演唱这三百六十五里路的时候,越体现得淋漓尽致。这歌曲的歌词也写得异常精彩,作为配器的二胡,也在几个天才美少女的手中,展现出无以伦比的感染力,那种身同感受的情感,也是她们演奏的情感。
“睡意朦胧的星辰
阻挡不了我行程
多年漂泊日夜餐风露宿
为了理想我宁愿忍受寂寞
饮尽那份孤独
抖落一滴滴尘土
踏上遥远的路途
满怀痴情追求我的梦想
三百六十五日年年的渡过过一日行一程
三百六十五里路呀越过春夏秋冬
三百六十五里路呀岂能让它虚度”
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不管是黄静还是从日本归国的加奈子,都有忍受孤独寂寞的经历。她们现在也是一样,燕京相对她们的故乡,也完全可以算是异乡来着,家人也都不在这里。她们在演奏的时候,也情不自禁的融入了她们自己的经历和感受,也因此显得越感人,在间奏的时候,没有秦放歌的歌声,二胡和钢琴的配合,依旧感人肺腑。
而秦放歌的歌声再度响起的时候,酒吧观众们的注意力也就被拉回到他的歌声上去,对普通人来说,经过专业训练的音乐人其实也差不多,最容易听到,也最有感触的,也都是声乐,也就是由歌手们唱出来的歌声。伴奏和背景音乐什么的,在很多时候,甚至都被忽略过去。耳朵没经过专业训练的话,往往也照顾不过那么多。
尤其秦放歌这家伙的歌声特别具有感染力,也非常容易让大家沉迷其中,而忘记其他。
“我那万丈的雄心从来没有消失过
即使时光渐尽依然执着
自从离乡背井已过了多少
三百六十五日
三百六十五里路呀越过春夏秋冬
三百六十五里路呀岂能让它虚度
三百六十五里路呀从故乡到异乡
三百六十五里路呀从少年到白头
有多少三百六十五里路呀越过春夏秋冬
三百六十五里路呀岂能让他虚度
三百六十五里长路饮尽那份孤独”
不管是故乡的云,还是这三百六十五里路,抒的情感,都是相似的,当然,也会有很多的不同点。如果是专业的乐评人,肯定能就此做出长篇大论,甚至写成论文都未尝可知。但普通听众的话,他们只需要感受其中的情感就好,哪怕只是触动他们心房的一句歌词,一段旋律,这就足以让内心情感丰富而又敏感细腻的观众,为之心醉心碎。
也完全不需要秦放歌飙高音,他的音乐,他的歌声,就足以打动在场的所有观众,眼泪打湿眼眶的不在少数,眼泪大滴大滴滑落的也不少。
其实别说他们了,舞台上和他一起演出的姑娘们,眼泪也都有抑制不住的感觉,即便这之前她们都有看过歌词和主旋律,编曲也是她们一手弄出来的。但写作纸面上,和亲自演奏出来,再有秦放歌这个催泪大师亲自演唱出来的感觉,完全天差地别。也亏得她们专业素质过硬,才没有在演奏的时候掉链子。
第1229章 曾经的你()
不过接下来她们的日子就好过多了,因为不需要她们再弹伴奏,可以好好欣赏他的演唱,也可能只是钢琴演奏,惊喜总是来源于未知。ΩΩe om她们也并没打算下台去,台上的效果无疑更好,她们甚至也是可以跟着秦放歌的歌唱,来两段即兴伴奏的,只要不要显得太过突兀,以她们的水平,都完全没问题。
潘琳娜也是如此,她玩架子鼓最需要掌握的就是音乐的节奏,这也是她最擅长的。流行音乐的节奏很简单,相对古典音乐严肃音乐来说,也确实如此。这样说吧,一般流行歌曲都会重复,几遍之间的节奏虽然可能会有些出入,但变化不会特别大。
因此,只要秦放歌在唱一遍之后,她的鼓点就完全可以跟上,黄静和加奈子几个二胡手也都是如此。
而在他唱完三百六十五里路之后的短暂歇息时间,秦放歌从钢琴前起身的时候,酒吧里的宁静也在瞬间被打破,近乎狂热的掌声和喝彩声简直震耳欲聋。左书琴和几个酒吧的保安早已守在了舞台前,这会可不能让观众们冲上台去,好在这会客人们虽然情绪激动,“我爱你”的口号也喊得震天响,但都没付诸行动投怀送抱什么的。
曾经秦放歌第一次在这里演唱的时候,就是席晚晴第一个上台献出拥抱的,不过这会,她也淡定得多了。身边的两个闺蜜也根本没上去的意思,依旧安静的坐在位置上,小口品着红酒。
陈瑜珊则是和其他女生换了靠舞台的位置,但她同样也没上台的想法。
秦放歌依旧还是装作不喜欢掌声和喝彩的样子,他从钢琴前站起来,也并不是为接受大家的掌声和瞩目的,而是去拿吉他。将进酒这里的吉他很多,电吉他民谣吉他甚至古典吉他都有,虽然都是吉他,但演奏起来的技术和风格还是大不一样的。秦放歌这会选择是民谣吉他,以他现在的吉他演奏水准,民谣吉他同样可以演奏出一个乐队的效果来。
当他抱起吉他的时候,左书琴和左梦风他们更是严阵以待,因为酒吧的客人们情绪越的激动甚至是躁动起来,虽然都是酒吧的老顾客,但这样的气氛使然,特别容易让人失去理智。
似乎吉他比钢琴会更加接地气,秦放歌抱着吉他都不坐了,似乎就打算这样站着弹。他在酒吧这样的小场景,完全不需要麦克风,行动也就特别自由。只是,他脸上的表情,似乎永远都是和很多“面瘫”演员一样的,始终如一的迷之微笑。
他也还是一贯风格,懒得废话,连帮左书琴这个小老板娘卖酒的客套话也都懒得讲了。他用吉他试音的时候,酒吧的狂热气氛也迅消停下来,进入另一个荒凉迷幻的世界。
他这段吉他前奏的风格和试音的时候一致,优美动人,但却又带着让人心碎心伤的沧桑悲凉,民谣吉他那质朴的音色,仿佛让这种沧桑味道越浓郁,而且不仅仅是现场的感觉,更是心境上的沧桑和孤寂。
这段前奏的时间也格外长,有一分多钟,秦放歌并没有炫技但却胜过炫技,光是营造这样如梦似幻,却又让人心醉神迷的音乐意境,就不是其他吉他演奏者能做到的。
别说酒吧的其他客人了,同在舞台上的潘琳娜和黄静几个,都差点被他这吉他前奏给秒杀。秦放歌弹吉他的时候其实并不多,也很少拿出来秀,但记忆力好的客人却都记得,当初他拿出燕京地下室和英文版的加州旅馆的时候,他的吉他演奏功底,就已经深深让人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