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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修仙狂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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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停!”随即首席裁判立时发令道,刚起步的乐乐立即停下,倒是那九条狗还在争先恐后狂奔呢,还是各条狗的主人拼命喝止才停下来,只这一个对比,已经是高下立见。

    “刚才有两条狗出现抢跑,所以比赛暂停,警告一次。”首席裁判宣布道:“比赛继续进行,如果再次出现抢跑事件,那么赛跑结束,抢跑者输。”

    “如果双方都在抢跑呢?”爱丽丝立即追问。

    “这个?那只好你吃亏一点了,如果那九条狗一起抢,你们的狗也抢,就是说十条狗一起抢的话,重来,如果不是,只好判你输了。”

    “哼!一点都不公平!”爱丽丝恨恨的道,可这事也没办法,之前没有先例啊,也不知该怎么判,哪里有比赛九只狗全是属于同一方的这种事。

    再次开始,还好,这次没有任何一条狗抢跑了,都是正常出发,然而既是比赛速度,世上又哪里有能和乐乐相比的狗,他自然是很快的就遥遥领先,然而爱丽丝和赌二丫都在暗暗担心,这十圈差不多接近万米,乐乐真能保持这样一直跑到底吗?

    虽然这时的乐乐,不像他在最紧张的战斗中狂奔的那么快,但也差不了多少了,这样下去,万一没到头他累趴下了,别说这一局比赛输了,后面项目可还多着呢。

    但不管他们怎么想,乐乐总是遥遥领先,一圈又一圈的不断加大差距,这时赛况是很特别的,人类体育比赛中的长跑,当评论员解说时,往往都有所谓第几集团之说,要是以这个说法来论,现在赛场上只有两个集团。

    一个就是独自领先的乐乐,一个就是另外九条狗,其实那九只狗都属于这世界上奔跑迅捷的名犬,互相间的差距也并不是非常大的。

    只有水寒悄悄注意着乐乐,却渐渐感觉出某些不同寻常之处,乐乐的身上有仙气流动!?

    (本章完)

第313章 仙魔法典(四)() 
是的,有仙气,尽管很弱,但还是有的,所以他才能有这种持久力,如果是银山市战斗时的那个乐乐,却绝不会有这个耐力的。

    水寒随即回忆起在那个密集着大群的小虫的烂泥山谷中的修行,是的,当时乐乐也在,只是自己忽略了。

    那一次,实际上是在以同心连环阵聚集了大批小虫,用这些虫吸收天地灵气,来一举突破筑基,然而要说“同心”,乐乐算不算呢?

    如果我和黄毅辰反目成仇,乐乐一样会来拼命攻击我的吧?水寒心中暗道,照理说这是绝对不符合同心连环阵中“同心”的标准的,然而……乐乐是忠诚无比的猛犬,他的世界是极简单的,他融入了黄毅辰的生活,两者几乎就是一体。

    所以那天的修行突破,其实不是六个人,而是七个人,不,不,乐乐不是人,是七个东西,不,我也不是东西,不,我是东西……不,都不是。好吧,简单的说,当时不是六个个体,而是七个个体摆阵升级的。

    然而乐乐没有成功升级,原因也简单,他只是条狗,无法理解水寒当时所教的修行功法,无法运功,无法驱动灵气,仙气来配合,所以他升不了级,但他毕竟还是受到影响了。

    这就是今天的乐乐如此能跑的原因,本来如果只是动物,在先天的代偿下,速度极快的,必定无法耐久,可今天的乐乐,已经不止是动物了,他也是……魔兽,妖兽,神兽,异兽,灵兽……不,不,不,好像都不是,要是更准确的说,他现在也是修仙者?准修仙者?

    赛场上的状况却一直很稳定,乐乐跑到第八圈一大半的时候,已经从背后追上了第二集团的最后一条狗,这是将要整整领先一圈了。

    越过惠比特,越过阿拉斯拉犬,越过拉不拉多,越过麦町,越过杜宾犬,这时乐乐的赛程已经接近第九圈,看来他在第九圈是要领先所有狗一整圈了,这绝对是已经胜利了的,其实所有观众早都看出来了,这条华夏狗在奔跑上,绝对是举世无双,全世界任何狗类都望尘莫及的,人们不知不觉间已经在议论纷纷了。

    “这条狗好厉害啊!真的太厉害了!”

    “是啊,我刚才还觉得这不是我们国家的狗,有点讨厌他呢,现在才觉得,太狭隘了啊。”

    “嗯,不错,刚才我还觉得这狗长的好难看呢,现在再看,觉得也挺帅啊!真漂亮!”

    “是啊,是啊,看这条狗的身体,好流畅,好华丽,好舒服的流线型啊,他奔跑时的样子太酷了,这一身紧结的肌肉好有力量感……”

    ……

    好吧,不知不觉间,已经开始有一些人觉得乐乐漂亮了,但要是说实在的,乐乐确实就是一条难看的丑狗,然而相由心生,君不见电影演员中某些硬派明星,其实丑的照片都够贴到门框上避邪的,然而就有数不清的少女为之倾倒,为之疯狂吗。

    但就在这时候,异变忽生,乐乐在越过那条边境牧羊犬时,那狗忽然转过头来,狠狠的直咬向乐乐,满口白森森的利齿,就如同两排刀剑一样,在灯光下闪烁着光芒。

    如果乐乐还是沼泽修行前的那个乐乐,这么狠毒的偷袭或许躲不掉,但现在的乐乐已经不止有速度了,反应和灵活都不同以往,轻轻一闪,便已躲过,边境牧羊犬咬空了,上下牙狠狠撞到一起,发出脆硬的铛铛响,显然狠狠的一口已用尽了全力。

    当真是咬人的狗不叫,这咬狗的狗也一样,事先全无丝毫先兆的,就这般狠毒,只可惜,他今天遇到的是乐乐,乐乐可不是一条凡狗就能伤害的。

    就像是已经约定好了的一样,前面的罗素梗犬也调头猛扑,直袭向乐乐。然而乐乐是好欺负的吗?事实上在水寒的同伙中,乐乐是最凶狠的,当然了,他杀人也没几个,论数量可不远如水寒,但论凶性,他可是谁也比不了的。

    第一口咬来时,那是突袭,本能的便闪了,再有谁敢欺上来,乐乐岂能饶的了他,罗素梗咬来时,乐乐头一晃,那狗的动作便被引的稍稍歪了一点。

    这一口也一样的是咬空了,罗素梗想要再有什么动作时,哪里还来的及,乐乐最擅长的封喉的一咬,已经直袭到它的喉咙上,一下子就把喉咙撕开,罗素梗流血倒地,虽然暂时还没死,但已经不值得浪费力气再咬它一口了。

    等等,这是怎么回事?水寒在旁注意着,乐乐的动作中有诱敌与虚招,这是武功招式,尽管使的还很笨拙,很粗浅,不过就像略学几天功夫的门外汉,但毕竟是有武学了,而他只是一条狗啊。

    这个时候,本来的赛跑已经发展成了一场大战,剩下的八条狗立时都围上来,开始疯狂攻击,要知道这些可都是猛犬,虽然速度和凶猛是两种不同属性,但这两种属性却有关联,通常不够凶的狗,又岂能跑的快呢。然而纵然有八条猛犬,又岂能敌的过强大的乐乐。

    最聪明最优秀的灵缇犬成了八条狗的头目,那么很好,乐乐立即判断出了,要先干掉它。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咬狗先咬头,这是最正确的选择。

    从杜宾犬和阿拉斯加犬之间闪过,猛的一口咬向了灵缇犬的肚子,乐乐一下子在这狗肚子上撕开了一条一柞多长的伤口,鲜血立时流出,甚至内脏都在滑落出来。

    这一口攻击不是立即致命,因为在周围几条狗的威胁下,没法一下子咬到喉咙,这又是乐乐的灵活之处,不能一下子致死,就先打伤,至少让他不能继续战斗。

    失去了灵缇犬的指挥,群狗阵势大乱,乐乐随即接连几口咬死了拉不拉多,麦町犬,威斯拉猎犬,还有最先袭击他的边境牧羊犬。

    面对这样恐怖的攻势,还在战斗中的三条狗都畏惧了,虽然狗通常比人胆量大,但害怕的时候,还是会逃的。

    (本章完)

第314章 群丑乱舞(一)() 
三条狗就想要夹着尾巴逃跑了,但乐乐速度既快,岂能让他们跑的掉,随即猛的一冲,直冲向这时离他最近的阿拉斯加犬,从这高大的狗身侧撕开了颈动脉,这也是死了。

    随即直追向逃跑中的杜宾犬,从后面一口咬伤了它的右后腿,让它速度慢下来,随后并不犹豫,又去追赶逃跑中的惠比特,这个时候众狗的主人也忽然开始大叫起来。

    当一条条狗被乐乐杀死时,因为战斗进程的太快,他们并没能作什么,但这个时候总是要作点什么的,他们大叫着叫水寒等人拉好自己的狗,叫他们自己的保镖出头,还要枪击乐乐。

    然而有水寒等人警戒,今晚在场的特工人等,也是站在水寒一边的,又岂能让他们如愿。

    惠比特犬被干掉之后,乐乐又转身去追那一瘸一瘸的逃命的杜宾犬,而这时还有另一条还活着的狗,就是之前被咬伤不能行动的灵缇犬,这时连观众都震惊了,乐乐是有思考的,他就是算好了要把所有九条狗全部干掉,一只都跑不掉。

    “好狠的狗唉!?”

    “是啊,太凶了!”

    “可是刚才怎么会突然打起来了,都没看清。”

    “不知道,反正我觉得不像是那条华夏狗先咬的。”

    ……

    众人议论之中,乐乐已经追上并杀死了杜宾犬,最后再干掉受伤的灵缇犬,至此为止,赛跑的九条狗全部杀死,一条也没剩,跑道内外,零零散散的分布着九具尸体,都是名犬。

    “我宣布,第二局比赛,因为意外提前结束,由华夏……”这时已经须发皆白的首席裁判问爱丽丝道:“亚鲁小姐,这条狗叫什么来着,对了,我是这场比赛的裁判杰瑞。斯科特(Jerry…scott),你们的狗到现在连名都未报,这和正常比赛真不一样。”

    “是他的狗。”爱丽丝指了指黄毅辰:“品种好像叫华夏细犬,名叫乐乐。”

    “乐……乐……”杰瑞哼着这个名字,随即对公众宣布道:“第二局,由华夏狗,乐乐,获得胜利,由于刚才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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