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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的,我会经常去无名岛看你的。”李浔安慰着,忽然想起来,还有一个梦潇潇,“对了,有一件事,你离开之前,我觉得还是告诉你一声比较好。”
“什么事?”
“梦潇潇要来武道馆。”
“什么?”颜茗希一下子从李浔的怀里爬了出来,“她为什么来武道馆?大学联盟呢?”
“大学联盟也不安全,你以为大学联盟就没有变异人吗?现在鲁铭都忙的不行了,照顾不了梦潇潇,所以就要她来咱们这里了。”李浔道。
“那……好吧……”颜茗希再次回到了李浔的怀里。她抿了抿嘴唇,带着一些犹豫,说道,“我知道,梦潇潇是喜欢你的,你也喜欢梦潇潇,对不对?不要给我否认!你们古武世界好像是可以拥有很多个妻子的吧,如果你实在放不下她,就接受她吧。”
“我不会啊,虽然曾经喜欢她,可是,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李浔笑着拍了拍颜茗希的后背,“你还是想得太多,我这个人是很专一的。”
“你这个人是很专一的?”颜茗希抬起头,看着李浔。
“当然了,我这个人,一直都是很专一的……”李浔低下头,轻轻吻住了颜茗希的嘴唇。
在搞定了颜茗希之后,李浔又和李浩轩单独谈了谈。之所以找李浩轩单独谈话,是因为李浔知道,李浩轩毕竟是李家的人,正义联盟是不会为难他的。
“师父,既然我已经离开了李家,自然就不会再与李家有半点瓜葛。我不屑于我父亲的所作所为,更不屑正义联盟的虚假正义。我想,我应该可以和天风他们一起去无名岛。毕竟,小冰可也是一个变异人。我不想因为我连累了小冰。”李浩轩是这么说的。
不管李家怎么做,李浩轩确实是一个好人。
好人是可以活得很长远的。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之后,乘着夜色,一群人上路了。天家的势力都很完好的离开了A市,所以还是有很大的能力保存的,在天家的力量帮助下,众人毫无波澜的来到了码头,然后乘着船舶朝着无名岛驶去。在无名岛还有太多的工作要做,他们没有时间在这里停留。
又过了几天之后,梦潇潇一个人背着包裹来到了八极武道馆。
再次见面,难免有些尴尬,不过梦潇潇看起来倒是挺随意的。她参观了一下武道馆的前后院,笑着对李浔说道:“你这武道馆,我两年前来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没想到两年后再来,还是这样啊?”
“对啊,也没什么可以改变的。”李浔道。
“真的吗?时间总能够改变一些东西。比如你,也比如我咯。”梦潇潇忽然神秘的一笑。
“颜茗希走了?哦,她是变异人啊。”梦潇潇貌似无意地问道。
“是……和瞳一起走的。”李浔点点头。
“你说,接下来的世界,会怎么样?”
“我也不知道,只能看真正能够左右这个世界的人的想法了。”
“真是挺讨厌的,为什么我们不能左右这个世界呢?”
“我们能够左右我们自己,就够了。”
天很蓝,有淡白色的云飘过。电线杆上立着几只麻雀,叽叽喳喳叫了叫,可能被微风吹拂的有些醉了,于是滑下来,在低空飞回。
天很蓝,有淡白色的云飘过。电线杆上立着几只麻雀,叽叽喳喳叫了叫,可能被微风吹拂的有些醉了,于是滑下来,在低空飞回。
七夕快乐!
(本章完)
第259章 变异人的末日(中)()
当我敲下“夜的第七章”这五个字的时候,耳边正回响着杰伦的歌词“微笑回想正义只是安静的伸张……”。这是一首很好听的歌,讲着很多人不知道的故事,唱着多数人没听过的旋律。
周杰伦的歌有很多,我喜欢的总与人不同。
多年以前,当我开始喜欢杰伦的时候,我最喜欢《夜曲》,那首歌的词写的很好,高潮部分更是好听——直到现在我的手机铃声都是夜曲那美妙的前奏。
高二的时候我喜欢《以父之名》,觉得,假如一个人编曲能够做到这种程度,这一辈子就已经可以了。
我那时总是喜欢杰伦的快歌,学会这些快歌可以让我在某些时候炫耀一番。当时我想,如果跑去KTV唱诸如《夜曲》、《夜的第七章》这样的歌,一定会迷倒一众小女生,然后她们就会为我的才华折倒而投怀送抱。
不过我忘了,唱好别人的歌不算什么才华,小女生也不会对没钱的丑八怪感兴趣。
幸好我是帅哥,哈哈哈哈,哈。
尴尬一笑,免得尴尬。
现在我其实很喜欢《我不配》这首歌。因为我对于某个人,确实是配不上的。
人这一辈子,不可能总是喜欢一个东西。因为时间能够清洗掉你身上关于一件东西、一个人的印记,并轻而易举寻找到新的东西来代替。可能十岁的你喜欢美丽芭比,二十岁的你就会喜欢金刚芭比。每个人都在改变着自己的口味,包括喜欢的女孩。
我初中的时候,特别喜欢短头发的女孩。那时我固执的认为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一定是短发的!而且她也一定很喜欢穿红色的外套!
究其原因,当然是那时我喜欢的人就是那个样子的啊!
——要不然还能是什么原因?
高中的时候,我开始认为,长发飘飘长裙摆摆的女神范儿,才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孩应该有的样子。
而现在,在我心中,也许学姐才是最漂亮的。
所以我们宿舍的wifi名字才叫“我爱学姐431”啊!
其实大多数男生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很少会在一棵树上吊死。我有一个朋友,很厉害,大一刚开学,加了自己系所有女生的QQ,然后选出几个自己最喜欢看着最顺眼的女生,同时和五六个女生一起聊天。
聊了整整一周之后,他和其中一个女生成了。于是撇下剩下的几个,和那个女生双宿双飞。
一个月后,他分手了。又同时和七八个女生聊天,于是他现在又有对象了。
网上有一个段子,讲的是,如果你向一个女孩表白失败了,就去找十个表白,十个表白都失败了,就向一百个表白。如此循环下去,总会有一个瞎了眼的。
这是一个好办法,可惜我做不到。我既没有那种闲心去和一些我根本没兴趣的女人聊天,更加没有精力去将自己的时间浪费在我不喜欢的人的身上。就好像一桌人一起吃饭,你可能喜欢吃猪头肉,我可能喜欢吃青菜,他可能就喜欢吃鱼,如此类推,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凑在一块不是找别扭吗?两个人一起吃,虽然花的钱少了点儿,但也是一样的道理。我不能因为想要和你在一个桌吃饭,就强迫自己去吃猪头肉。那样实在是太容易腻了。
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这样。如果是为了在一起而在一起,那干脆当初就不要在一起。
我想找一个能与我聊天聊很久,从天黑聊到天明,从伤心聊到开心的人,没有困倦,没有厌弃,长长久久,一起到老的人。
那样就好了……
这很难找到。我当初刚进大学的时候,以为很简单。后来才知道,这是最难的。就像我当初以为的我的大学生活一样。我那时以为大学生活一定很不错,事实上确实有活儿很不错的,只是看你有没有幸遇到了。
真实的情况是,你选择什么样的生活,就有什么样的生活。你可以选择多多参加社团的活动,认识千奇百怪的人,让自己每天都看起来非常忙碌;你也可以除了上课,每天就猫在宿舍之中,打联盟,打农药,甚至是打飞机。
没有人约束你,意味着你必须约束你自己。我的大一,就在挺没有乐趣的宿舍中度过的。
所以大二的时候我想出去走走。
大一这一年,我参加了两个学生组织。一个是学生会,另一个是学院杂志。杂志暂且不提,我应该很庆幸加入了学生会。在学生会里,我认识了很多原本我根本接触不到的人,也经历了我可能再也不会经历的事情。
虽然学生会有许多令我觉得难以接受的规定(我自认为是一个喜欢自由的人,所以受不了太多的条条框框,可是这么多年,我也受过来了——这是最悲哀的),但我毕竟都走了过来。我很感谢学生会,我更感谢秘书处。感谢的也不是别的,就是感谢能让我进秘书处吧。
和你相处,真的很开心。
算了,说到这里就够了。有些事情只能说给我自己听。
——那么再说回这篇文章之所以叫“夜的第七章”的原因吧。
夜的第七章讲了一个名侦探的故事。在每一个名侦探的故事里,名侦探都能够代表正义将罪犯绳之以法。福尔摩斯如是,柯南同样如是。可是我忽然想到,假如罪犯被当成了名侦探,他用着他所谓的正义去寻找凶手的话,那正义,还叫做正义吗?
我们习惯性的以为,名侦探是最正确的,他们能够通过蛛丝马迹,将隐藏在黑暗之中的凶手揪出来,为死者伸张正义。可是万一,这个名侦探就是凶手,那又该是什么情况呢?名侦探努力寻找线索,然后将无辜者牵连下水,自诩正义,审判罪恶。
我想看了我的小说的人,应该就明白了我所说的是什么。没错,正义联盟正是那个明明是凶手却在假装伸张正义的名侦探。人们相信正义联盟,正像正义联盟相信他们所做出的一切都是为了正义一样。
很多史书之中都说,只有胜利者才有资格成为正义。很多小说里也这么说,而且看起来很多人也对这句话深信不疑。从古至今,人们见惯了只有胜利者才有资格说话的场面。这些胜利者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就把失败者抹黑成了邪恶。
李世民是这样子的,赵匡胤也是,朱元璋还是。有时候我就想,会不会轩辕大战蚩尤,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