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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节。那些急于查找问题的人会很容易地理解这一问题,在他们力图去测定凸凹镜中像的位置时,他们会以同样的方式看到古人在反射仪中所犯的错误有多大。我们还注意到,所有我们辨识距离的方法都是很不可靠的。因为当物体在四五英尺以外的地方时,眼睛的形状几乎不会有任何可感觉到的变化,即使物体稍微近一点,眼睛的形状变化也很小,不能从中获得精确的知识。如果看一个很远地方的物体,在连接两眼(或同一眼的两个位置)之间的线和两眼与物体间线所夹的角度也很难有什么变化。即使我们的“普通”感觉本身,似乎也不能收到远于大约一二百英尺外物体的概念,这可被观察月亮和太阳所证实。它们在我们所能看到的最远的物体之列,其直径对我们来说通常好像只有一两英尺尽管我们有根据知道它们是非常巨大的和非常遥远的。我们能很容易地想象塔和山,哪一个更大些,但是我们不能把月亮和太阳想象得有多么大,所以正确认识不常出现。由于我们不能想象远于一二百英尺以外的物体,结果应该是月亮和太阳的直径在我们看来不会超过一两英尺。
它们的位置也会使我们误入歧途。通常地,它们高挂在天空时,看起来比它们升起或降落时要小些。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注意到它们的距离远近,因为在它们和我们眼睛之间有各种各样的物体,通过仪器测量,天文学家们清楚地证实它们有时看起来比其它时候要大些,不是因为它们被看到时正在对向一个较大的角度,而是因为它们正在远去。这证明古老光学的公理认为物体外观的大小与视角成比例并不总是正确的。我们还想象因为白色的或发光的物体,和通常所有那些具有引起视觉的较大力量的物体,总是看起来比它们拥有较少这种力量时更近些和大些,原因是瞳孔收缩以避免运动的强光,这种运动与引起整个眼睛清晰地看近物的运动通过这种运动我们判断这一物体的远近是紧密相联的。如果没有其它运动,在某种程度上同时发生,上述运动几乎不会发生(同理,第三个手指如果不稍微弯曲一点,我们则不能完全地将前两个手指闭紧,好像这两个手指要与其它手指一起闭紧一样)。这些白色的或发光的物体看起来更大些的原因,不只在于我们依赖于距离远近而估计其大小,还在于它们在眼睛后面形成了较大的映像。
必须注意到,眼睛后面遍布着视觉神经纤维的末梢,它们虽然很小,也是有大小的,其每一个中,在某一部分可能受到另一个物体的影响,而在另一部分受到另一个物体的影响。但是在某一个给定时间里,它只能以一种单一方式被移动,因此当其最小部分被某些巨大物体影响,其它部分被不很大的物体影响时,其整体运动是按照最大物体所产生的映像,而不是其它物体。因此假定这些小纤维的末梢是1、2、3、(图略)如来自某颗星的光线在眼睛后面留下一个映像,并在1扩散;也会轻微地到达标着2的六个末梢,(假定没有其它光线到达,只有空中这颗星附近区域射来的微弱的光)。在这一情况下,如果星光足够亮的话,星的映像就会扩散到六个标着2的末梢所在区域,因此大家能够看到,外观相当小的星,由于极远的距离永远不会看起来再更大些,而且即使它们不是很圆,看起来却是圆的就好像一个方塔,从远处看是圆的,因为在眼中只能显现极小映像的物体是不能看出其形状的。最后,由物体的大小、形状、颜色或光等感觉中的图像来判断其距离,已经表明是很容易出现错觉,在我们来看这些图像经常是很小的与其实物差别很大,而且这些图像中的物体的轮廓很模糊,其颜色也更暗弱。
六、第一哲学沉思
又名《论上帝的存在和人的灵魂与肉体之间的实在区别》
【引言第一哲学术语为亚里士多德首创,作者沿用亚里士多德的用法,把关于哲学基本原理的学问也称为“第一哲学”。关于上帝和灵魂的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上帝的存在不仅可以从《圣经》中推论出来,也可以通过自然理性来证明,但只有通过自然理性证明才能使更多的人信服。对于上帝的知识不是来自别处而是来自我们自己,来自对我们心灵的本性的简单考虑。本文的目的是要证明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使那些不信教的人会毫不怀疑地相信上帝的存在。但是作者所指的上帝乃认识论的上帝,而不是《圣经》中的上帝;灵魂是一种认识主体,而不是上帝所拯救或惩罚的那种灵魂。文中的六个沉思详细地论述了作者的基本哲学主张,是研究笛卡尔哲学思想的重要论著之一。】
第一个沉思论可以引起怀疑的事物由于很久以来我就感觉到我自从幼年时期起就把一大堆错误的见解当做真实的接受了过来,而从那时以后我根据一些非常靠不住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东西都不能不是十分可疑、十分不可靠的,因此我认为,如果我想要在科学上建立起某种坚定可靠、经久不变的东西的话,我就非在我有生之日认真地把我历来信以为真的一切见解统统清除出去,再从根本上重新开始不可。可是这个工作的规模对我来说好像是太大了,因此我一直等待我达到一个十分成熟的年纪,成熟到我不能再希望在这以后还会有更合适于执行这项工作的时候为止,这就使 我拖延了如此之久,直到我认为如果再不把我的余生用来行动,光是考虑来考虑去的话,那我就铸成大错了。
而现在,由于我的精神已从一切干扰中解放了出来,我又在一种恬静的隐居生活中得到一个稳定的休息,所以我要认真地、自由地来对我的全部旧见解进行一次总的清算。可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没有必要去证明这些旧见解都是错误的,因为那样一来,我也许就永远达不到目的。不过,理性告诉我说,和我认为显然是错误的东西一样,对于那些不是完全确定无疑的东西也应该不要轻易相信,因此只要我在那些东西里找到哪怕是一点点可疑的东西就足以使我把它们全部都抛弃掉。这样一来,就不需要我把它们拿来一个个地检查了,因为那将会是一件没完没了的工作。可是,拆掉基础就必然引起大厦的其余部分随之而倒塌,所以我首先将从我的全部旧见解所根据的那些原则下手。
直到现在,凡是我当作最真实、最可靠而接受过来的东西,我都是从感官或通过感官得来的。不过,我有时觉得这些感官是骗人的;为了小心谨慎起见,对于一经骗过我们的东西就决不完全加以信任。
可是,虽然感官有时在不明显和离得很远的东西上骗过我们,但是也许有很多别的东西,虽然我们通过感官认识它们,却没有理由怀疑它们:比如我在这里,坐在炉火旁边,穿着内长袍,两只手上拿着这张纸,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我怎么能否认这两只手和这个身体是属于我的呢?除非也许是我和那些疯子相比,那些疯子的大脑让胆汁的黑气扰乱和遮蔽得那么厉害,以致他们尽管很穷却经常以为自己是国王;尽管是一丝不挂,却经常以为自己穿红戴金;或者他们幻想自己是盆子、罐子,或者他们的身子是玻璃的。但是,怎么啦,那是一些疯子,如果我也和他们相比,那么我的荒诞程度也将不会小于他们了。
虽然如此,我在这里必须考虑到我是人,因而我有睡觉和在梦里出现跟疯子们醒着的时候所做的一模一样、有时甚至出现更加荒唐的事情和习惯。有多少次我夜里梦见我在这个地方,穿着衣服,在炉火旁边,虽然我是一丝不挂地躺在我的被窝里!我现在确实以为我并不是用睡着的眼睛看这张纸,我摇晃着的这个脑袋也并没有发昏,我故意地、自觉地伸出这只手,我感觉到了这只手,而出现在梦里的情况好像并不这么清楚,也不这么明白。但是,仔细想想,我就想起我时常在睡梦中受过这样的一些假象的欺骗,想到这里,我就明显地看到没有什么确定不移的标记,也没有什么相当可靠的迹象使人能够从这上面清清楚楚地分辨出清醒和睡梦来。这不禁使我大吃一惊,吃惊到几乎能够让我相信我现在是在睡觉的程度。
那么让我们现在就假定我们是睡着了,假定所有这些个别情况,比如我们睁开眼睛,我们摇晃脑袋,我们伸手,等等,都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假象;让我们就设想我们的手以及整个身体也许都不是像我们看到的这样。尽管如此,至少必须承认出现在我们梦里的那些东西就像图书一样,它们只有摹仿某种真实的东西才能做成,因此,至少那些一般的东西,比如眼睛、脑袋、手,以及身体的其余部分并不是想象出来的东西,而是真的、存在的东西。因为,老实说,当画家们用最大的技巧,奇形怪状地画出人鱼和人羊的时候,他们也究竟不能给它们加上完全新奇的形状和性质,他们不过是把不同动物的肢体掺杂拼凑起来;或者就算他们的想象力达到了相当荒诞的程度,足以捏造出来什么新奇的东西,新奇到使我们连类似的东西都没有看见过,从而他们的作品给我们表现出一种纯粹出于虚构和绝对不真实的东西来。不过,至少构成这种东西的颜色总应该是真实的吧。同样道理,就算这些一般的东西,例如眼睛、脑袋、手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都是幻想出来的,可是总得承认有更简单、更一般的东西是真实的、存在的,由于这些东西的掺杂,不多不少正像某些真实的颜色掺杂起来一样,就形成了存在于我们思维中的东西的一切形象,不管这些东西是真的、实在的也罢,还是虚构的、奇形怪状的也罢。一般的物体性质和它的广延,以及具有广延性东西的形状、量或大小和数目都属于这一类东西;还有这些东西所处的地点、所占的时间,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