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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轻人难道有问题?”
多伦神父不知该说什么,瞪了一眼眼前这个一脸茫然的傻徒弟,再想想那个古灵精怪的小混蛋,不知怎么了,突然没了说话的兴致。
同样是人,怎么就差别这么大呢?
多伦神父叹了口气,用钥匙打开木门,走了进去。
见状,马尔斯连忙跟了进来,看着坐在椅子上喝茶的老师,追问道,
“老师,您倒是说呀,那个年轻人是不是真的有问题,如果有的话,我现在就把他抓过来。”
听到这话,多伦神父顿时怒了,一拍桌子,大骂道,
“抓!抓!抓!你就知道抓,都抓了五个了,你还要抓,办什么事都不会动动脑子,这里只是乡村小教堂,不是宗教裁判所,没有那么多牢房供你安置囚犯。
而且,你知道他是谁吗,他是约翰·康顿,这座庄园的第一继承者,你把他抓过来,我们还能在这地方待下去吗?”
一通毫不客气的怒吼骂得马尔斯得脸色通红,眼中愤愤然,僵着脖子呛声道,
“约翰·康顿,不就是那个喜欢窝在房间里玩艺术的富家大少爷,把他抓起来又怎么样,反正这个庄园也不可能是他的。”
“你……”
多伦神父彻底怒了,指着这个自己从小培养起来的继承者,半天都说不出话来,这个榆木疙瘩,就不会好好动动脑子。
马尔斯哼了一声,有些恼火地说道,“我说错了吗?相对于哥哥,弟弟布莱克明显更占优势,不但康顿先生喜欢他、庄园里的雇工支持他,连巡逻队也唯他马首是瞻,而且,老师你不是也这样认为吗?”
听到这句话,多伦神父突然怔住了,刹那间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庄园、继承者、兄弟、教堂……
那个小混蛋的真正目的是来寻求合作吗?
不!似乎还有别的东西。
多伦神父坐在椅子上,左手食指习惯性地轻敲着桌面,这是他沉思时的习惯动作。
见老师这个样子,马尔斯也不说话,静静地站在那里。
多了不知多久,直到晚霞从西边升起,多伦神父终于从深思中回过神来,疲惫地揉了揉眉心,说道,
“这件事情就先说到这里,
对了,我交给你的任务怎么样了?找到那些恶魔的踪迹没有?”
马尔斯面色凝重地摇摇头,说道,“他们撤得很快,也没有留下任何标志身份的信息,不过,我在北方森林的一处低地里找到了这个。”
马尔斯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团白布,打开白布,把里面包裹着四根毛发放在神父身前。
这些毛发颜色各不相同,不似寻常毛发那样柔顺光亮,反而根根粗实坚硬,就像松针一样,用手下压的话甚至会有轻微的刺痛感。
“狼尾毫!”
多伦神父惊呼,脸色变得极其难看,
“这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我也不知道它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不过,我想我们最好找到一些帮手。”
马尔斯沉着脸,神情多少有些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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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不平静的夜 上()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算计是件很糟心的事,如果可以,约翰一点都不想触碰,他只想做个有创造力的富家大少爷,没事儿画两幅画,造两把枪,赚一些钱,然后幸福平安地过完一生。
但世间没有如果,现实也不允许他这样做。
弟弟要杀他,母亲要害他,唯一的父亲也不站在他这一边。
两个兄弟争家产,但所有人都不看好你,你又能怎么做?
像唐太宗那样把所有的兄弟都干掉,还是像赵匡胤那样不知不觉中黄袍加身。
历史上的事情看着和现实风马牛不相及,但本质却惊人的相似。
太阳西沉,晚霞散落,夜色降临了。
今晚的月亮依旧明亮,就是不知道昨夜的女子还会出现在今晚的月色中吗?
不,她一定会出现的!
约翰嘴角微微上翘,眼中带着期待,喝了一口咖啡,继续坐在椅子上画画,不过他现在做得画和昨天不同,用的是铅笔,画的也不是美人,而是金属定装子弹的简易构件图。
除此之外,旁边的纸篓里甚至还有三幅左轮手枪的原稿图样。
当然,这些的设计构想和数据比例都是零号经过精密计算的,约翰所做的只不过把它们画在稿纸上而已。
在对这个世界的枪械进行了无数次吐槽之后,约翰终于决定自己动手,设计一款更为简洁、更先进并可以被当下的工业设施所接受的左轮手枪。
虽然这样做极有可能打乱历史的进程,让原本的一切都变得混乱起来。
可是,那关我毛事?
约翰撇撇嘴,得意地笑着。
……
咚!咚!咚!
敲门声响了三次后,黛比推门而入,手里的餐盘上放着一杯黑咖啡和一个黑布包裹,
“少爷,你要的东西我带来了。”
“嗯!我知道了,放在桌子上吧!”
约翰应了一声,专注地在草图上标注各种数据。
黛比放下包裹,把冒着热气的黑咖啡放在约翰右边的桌子上,又把屋内的垃圾清理一遍,便小心地退出了房屋。
时间缓缓流逝,不知不觉已经过了晚上八点,外面的世界已经彻底安静下来,只有几只扰人的夜莺还在咕咕地叫着。
约翰放下铅笔,走到窗户前,自语道,
“算算时间,你也该来了吧!”
等待的时光让人难以忍受,连天上的月亮也似乎感到约翰的不耐,悄悄地躲进乌云里,只剩下半边丑陋的弯角,让人看了不知不觉中心生厌恶。
什么时候自己开始变得触景生情。
约翰摇摇头,暗叹一声,或许是真的在乎吧?
咚!咚!咚!咚!
就在这时,一阵强劲而有力的敲门声打破了寂静的夜色。
约翰大喜,随即又变得紧张起来,挣扎了片刻后,还是把跨在腰间的左轮取下来放在抽屉里。
虽然这样做有些冒失,但既然选择了,那就必须做好某种觉悟。
约翰整理一下仪容,从桌子上黑色包裹里拿出三只玫瑰花,深吸一口气,打开屋门,微笑道,
“美丽的女士,这……不,什么鬼?”
门外的人并不是昨夜的天使,反而是一个穿着兽皮,满头乱发,浑身散发着腥臭的野男人。
约翰皱着眉头,不自觉地后退一步,拉开和他的距离,问道,
“你找谁?”
“约翰…康顿,我找约翰…康顿!”
男子迟钝地说道,发音顿卡又不清晰,好像很长时间没开口说话似得。
一个穿着古怪的陌生男子半夜来敲门,如果是在上辈子的华国,约翰可能会邀请他进来,然后送上一杯清水以表示最基本的待客之礼,但这里是19世纪的美国南部、一个法制还没确立的混乱时代,在这里,抢劫杀人从来都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儿。
约翰心中警惕,一边后退,一边试着用话语引开他的注意力。
“你找约翰·康顿,这么说,你认识他?”
男子摇摇头,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不知怎么了,在那双眼睛的注视下,约翰突然感觉身体有点僵,他慢慢地退到桌子前,右手放在背后紧握着放在抽屉里的左轮手枪,
“呵呵!你不认识约翰·康顿,那你怎么找到他?要知道,这片地方可不小,万一找错了怎么办?”约翰笑着说道,小心地打开左轮手枪的保险栓。
“不会,我记得他的信息:白人男性,很年轻,身高6英尺,偏瘦,棕色长发,眼睛为淡绿色,脑袋上还缠着绷带。”
男子不紧不慢地说着,说到最后一句时,他停了下来,抬起头,看着约翰的脑门,看着他的头发,看着他的眼睛,看着他的全部,
“原来你就是约翰·康顿!”
男子无声地笑了起来,冰冷而嗜血,就像找到了某种期待已久的猎物。
气氛顿时变得诡异起来,杀机弥漫,烛火也跟着摇曳不止。
约翰双眼眯成一条直线,冷冷地说道,
“你想杀我!”
“哪有那么容易!”
约翰怒吼,拿出左轮手枪,照着野人的脑袋连点扳机,
砰!砰!
两道白烟在黑夜里炸开,锥形的弹头画出一道笔直的涟漪,瞬间便冲进陌生人的身体里,
一颗陷入肩膀,一颗炸开胸膛。
噗!空气里扬起两处血花,野人抽搐几下,低头看了一眼胸前的血洞,慢慢倒在地上。
杀人了,自己居然杀人了。
约翰粗重地喘着气,眼神剧烈闪动着,握住左轮的双手更是不停地向外冒汗,
该死!
他一拳打在桌子上,脑袋一阵空白,只剩下两滩血和那个男人倒地的画面。
对于一个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年轻人来说,杀人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到几句话就可以概括的事情,他就像是负罪和折磨的混合体。
约翰靠在桌子上,捂着脑袋,终于体会了这种感觉,可渐渐地,他突然感到有些不对劲,两颗子弹分别打在肩膀和右胸腔,那里都不是致命的部位,按照人体生理学的观点来说,他是不可能这么快就倒下的。
不对,这家伙有问题。
约翰骤然抬起头,但眼前的一幕顿时让他说不出话来。
第十八章 不平静的夜 下()
那个野人动了,就那样倒立着、直挺挺地站了起来。
他的脸色有些茫然,好像诧异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倒在地上,直到看到肩膀和胸前的血洞时,才有些明白,用手指沾了一点血液,放在嘴边轻轻地舔了一下,
“狼血的味道,我居然受伤了!”
一种不可置信的情绪浮现在那张丑陋的面容上,他抬起头,好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