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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在局势变得更加恶劣之前,抽身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这个念头刚在心里闪过,随即就被神父毫不犹豫地扼杀了,他不能走,就是死也不能离开。
神父微微叹了口气,拿起桌子上那份招募通知递给马尔斯,说道,
“拿着它,去吧,以猎魔战士的身份待在约翰·康顿身边。”
“老师,我……”
圣殿骑士满脸不甘心,可刚刚开口就被严酷地制止了。
“记住,从现在开始我不再是你的老师,你也不再是圣殿骑士,要学会做普通人,以普通人的视角去观察那个狡诈的家伙,在我亲自叫你之前,不得回来。”
顿了顿,神父突然拍了拍马尔斯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道,
“放心吧,尽管去做吧!相信我,那个混小子只会相信你的新身份,而不会选择去揭穿。”
在一阵不太友善的推挤下,这个从小在教会里长大的圣殿骑士被神父赶出了家门。
就像被那些第一次离开家庭的游子一样,马尔斯首先感受到的就是一阵莫名的彷徨无助,两手空空,连把防身的武器都没有,
他想要回头,但看着那扇紧闭的木门,想了想,还是转身离开了。
第五十三章 蝼蚁的心态()
嘚!嘚!的马蹄声随着微风吹进了坐落在康顿庄园南方的就管内。
伴随着一阵长途旅行的尘土气息落下,一身武装的韩塞尔和格蕾特掀开酒馆的门帘。
刹那间,喧闹的气氛为之一静,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过来,有意无意地扫过挂在他们背上的铁家伙。
“一杯麦酒,一杯浓茶,两份烤面包。”
韩塞尔大声说道,他已经习惯了这些目光,挑了一个靠近角落的地方坐了下来。
老板马克用眼角的余光在两人身上扫了几遍,然后轻轻拍手,酒馆内的气氛再次活跃起来。
二十秒钟后,一个带着头巾的中年妇女走出来,把韩塞尔点的食物放在桌子上后,便匆忙离开了。
麦酒冒着雪白的泡沫,浓茶飘着浓郁的清香,烤面包带着金黄的色泽。
难怪这件酒馆外表不怎么样,生意却如此好。
一顿饱餐之后,韩塞尔长出一口气,正准备付账离开时,却被格蕾特拉了下来。
只见她指了指身后那一桌,做了一个禁声聆听的手势。
“你们知道吗,今天下午康顿庄园又出了一件大事?”
一个刻意压低的声音响了起来,顿了顿,继续说道,
“昨天晚上,有人看见布莱克·康顿突然狂性大发,变身成了巨狼,还把和他一起追逐逃跑黑奴的巡逻队和赏金猎人全杀了,尸体就摆在森林最北边的一个山坳里。”
“不会吧!
布莱克少爷我可亲眼见过,不像狼人呀!”
“你懂什么,他要不变身,谁能看出他是不是那些臭狗,
现在已经有住在康顿家园的死者家属出发前去认领尸体了,最迟到明天下午,他们就该回来了,
到那儿时候,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说到这里,低声讨论的声音消失了,话题重新回到了农场与棉花地。
格蕾特喝了一口浓茶,用力在桌子上敲了敲。
五秒之后,一脸大胡子的酒馆老板马克快步走上来,笑着问道,
“怎么样,两位吃的还满意吗?”
“满意到是很满意,可就是有一些问题想要了解一下。”
格蕾特从怀里掏出一枚25美分的硬币在手里颠了颠,说道,
“不知老板可有时间聊一聊。”
看到那枚跳跃在半空中时不时闪出自由女神头像的熟铁硬币,马克的呼吸陡然粗重不少,这一顿饭加起来还不到13美分,而她却多拿了一倍,
想到这里,那张粗糙的脸上顿时变得和蔼起来,对在厨房里忙碌的女人招呼一声后,便搬过来一个凳子,小心坐下来,陪笑道,
“不知两位想问什么?只要是方圆20英里以内的,不管是人还是牲畜,没有我马克不知道的。”
格蕾特把硬币放在桌子上,手指在周围画了一个圈,说道,
“关于约翰·康顿这个人,你了解多少。”
“小姐想问以前还是现在?”
“有差别吗?”
“有,还很大!”
提到这个名字,马克收起了脸上的笑容,神色严肃地说道,
“要是以前,大少爷顶多算一个有点学问的书呆子,除了画画,其余的一塌糊涂,但现在的话,他就是这个。”说着,马克伸出大拇指,指尖朝上,高高地向上翘。
“哦!”
韩塞尔有些好奇了,问道,“难不成他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
马克轻点点头,毛茸茸的大脸上露出少有的敬佩之色,
“大少爷亲手杀了一头巨狼,还把它的脑袋砍了下来挂在草场的大门上方。”
听到这话,韩塞尔和格蕾特这一对兄妹顿时怔住了,相互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惊疑,他自己就有能力干掉了巨狼,为什么还要招募猎魔战士,嫌手里的钱花不完吗?
一种不好的感觉从心里冒了出来,格蕾特从老板口中把最近几天发生在康顿庄园里的事全部了解了一遍。
五分钟后,这场对话结束了,马克心满意足地揣着25美分离开了,留下这对兄妹相对而坐。
“韩塞尔,我们还要去吗?”
一脸邋遢的猎魔人耸耸肩,无奈地说道,“都到门口,还能不去。”
“可我总感觉那个约翰·康顿不是好人。”
“怎么,你觉得这有可能是个陷阱。”
“嗯!”格蕾特点点头,漂亮的眉毛缓缓收在一起,面带厌恶地说道,
“那个所谓的大少爷看似勇敢、博爱,说到底还不是为了家产,招募猎魔战士的目的也是为了对付他那个狼人弟弟,
哼!借刀杀人,
为了家产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放过,富人的丑恶嘴脸真……”
“好了,格蕾特!”
没等她说完,韩塞尔的表情顿时拉了下来,语气严厉地呵斥道,
“记住自己的身份,我们是猎魔人,不是警察,不是检察官,也不是律师,更不是正义使者,
我们的工作只是干掉猎物、然后拿去报酬,
至于其他的,只要和黑然生物没关系的就不干我们的事,也轮不到我们管。”
说完,生气的兄长直接起身离开了酒馆。
……
不管在什么年代,世上都有要钱不要命的人。
一则招募信贴下去,没有找来猎魔人,反而把那些整日里无所事事的流氓、无赖招进了庄园里。
而且,也不知道大少爷是怎么想,不把那群好吃懒做的家伙赶走不说,还让那个浑身脏兮兮的小亨利从里面挑人。
哼!一群地痞里能有什么好东西。
望着那群坐在树荫下不断吆喝的闲汉,汉克脸色很是难看,北方山坳的尸体还没处理,大少爷却要让他主持这个所谓的招募会。
难道他不知道那些死在山坳里的巡逻兵都是康顿庄园的一员吗?
该死的,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老汉克不知道约翰·康顿心中的想法,但心眼颇多的亨利却隐隐觉察到了。
他想要借助这件事彻底打垮布莱克和康顿夫人,甚至把他们赶出庄园。
没经历过多少大事的亨利猜不透大少爷的计划,但他有种直觉,自己会在整个行动里扮演一个相当有分量的角色。
这让他很兴奋,甚至有些癫狂。
这是他从小到大第一次感受到权利的味道,不得不说这种感觉让人享受不已,
被平时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尽力恭维着,打了不敢还手,骂了不敢还口,即使踹上一脚,那人也会嘻嘻哈哈地笑着,再次爬过来。
这种感觉真是太爽了。
第五十四章 蝼蚁的智慧()
作为一个从小就失去母亲而父亲又是酒鬼的流浪儿,亨利从小就过得很苦,受尽别人白眼同时,也让他在不知不觉学会了察言观色的本领。
他知道哪些人可以祈求、哪些人可以胁迫、哪些人最好远远离开。
比如不远处石台上那个一直喝酒的棕发大汉,还有靠在树干上一动不动的农夫打扮的年轻人,
他们的长相不怎么凶恶,也没携带武器,但亨利还是从他们身上嗅到浓浓的危险气息。
这两位才是大少爷真正要找的人。
下午的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中天色已经开始暗了下来。
晚霞升起,暗红色的光束透过云层照耀下来,变成大片美丽的光束,一眼望去,仿佛从天堂洒下来的荣光
伴随着光与影相交,两位骑士出现在视野中。
男的一头精悍的短发,身穿一身怪异的紧身皮衣,个子不高,长相还算英俊,只不过一脸邋遢的样子还有眼睛下方的黑眼圈把整个人的格调拉低了不少。
至于那个女的,亨利只看了一眼,双腿就止不住地打起摆子,连忙低下头,不敢再去看,偶然一次机会,他从报纸上了解了这个女人的可怕。
格蕾特·斯蒂尔!
一个女巫猎人,漂亮的外表、充满活力的身体还有那让人畏惧的行事风格给她带来了无数称号。
例如火热的冷玫瑰、妖娆的猎魔人、栀子花香的孕育者,以及那个享誉地下世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蛋蛋毁灭者。
据说光在威尔逊城,因为冒犯她而差点被踢断命根子的男性就达到了两位数,其中不乏追求美丽的富家公子和寻找刺激的贵族老爷。
而且让人诡异的是,她如此行事,却从没人敢找她麻烦,即便那些有钱有势的贵族老爷也选择了隐忍,不敢有丝毫的报复之心。
随着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渐渐地,一句哲理开始在地下世界里流传开了:当你看见格蕾特时,拯救蛋蛋的最好方式就是别让她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