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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话,最多就是费烈握握她的手。她的手不好看,五根手指粗粗笨笨,一到冬天还长满了冻疮,生红斑,腐烂。手掌上的皮肤因为每一年气候的摧残,变得粗糙而丑陋,她多么希望自己能像良久那样,有一双十指纤纤的手。
事实上他们在冬天来临前就结束了,她有时站在阳台上不无侥幸地想,这样也好,这样的话,就不会让费烈发现自己有一双如此丑陋的手。
次年她开始生青春痘,她不无侥幸地想,这样也好,这些讨厌的痘痘就不必担心给费烈看到。还好,他们已经结束,不然怎么向费烈交待呢。她觉得自己忽然生了那么多莫明其妙的痘痘,是会连累费烈的,而现在不会了。
她一下子轻松了,不再惧怕自己丢脸时会因为费烈在场而难堪。她也没有哭,费烈并没有提分手,他只是,只是和良久在一起了。
朵拉觉得良久比自己漂亮,费烈本来就应该和良久在一起,而自己,不过是电影开场前的节目预告,像一个铺垫。她揪着衣角,低下头去。
她后来很早就嫁了,是相亲结的婚,年轻的朵拉,哭泣的朵拉,痴心不悔的朵拉。她的丈夫是千灯镇自来水厂的职工。
恋爱不会影响费烈的功课,他依然是千灯的骄傲,而良久,与他就像过目不忘的宝玉和一目十行的黛玉,良久的成绩也名列前茅,他们一起时,做的最多的是打俄罗斯方块,争着要破对方创下的记录,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双手放在桌子底下,快速地左右按动,他们之间的亲密很快众人皆知,但没有人来反对这两个优等生。
连朵拉都不,朵拉只是再也不能独自面对费烈了。
良久回想起与费烈的那一年,最先记起的是他的白衬衫,干净,朴素,却有一种清高的意味。他们十五岁,坐在良久房间的沙发上,一起看漫画,她故意看得极快,刷刷地翻过去,他笑着按住她的手,然后轻轻抚摸她光滑的肌肤,两人都觉出了异样,紧张地紧张地靠近。额头抵在一起,向往地向往地触碰着唇,那些细细干干的纹路逐渐柔软,来回地来回地依恋。
这是初吻,彼此都是。
她只得这么一个纯洁干净的吻。后来的后来,都是舌头的缠绵,潮湿,热烈,充满情欲。
半年后,费烈考上了省重点高中,在一个叫木渎的小镇,而良久升入县重点的千灯高中。他们经常通信,费烈每月回一次千灯,感情还是很温和地延续着。直到那一年春天,良久坐车去木渎看费烈。
坐的是小巴,六块钱的车费,一小时,她拿着费烈信封上的地址,一路问过去,进了那所大名鼎鼎的学校,漫不经心地在校园里走着,才要开口向别人打听费烈,就看到了答案。费烈在体育馆门前的空地上打羽毛球,和一个女孩。
女孩鹅蛋脸,眉目柔和。良久站在不远处看着费烈的背影,他潇洒回击,刹球,或者从容地从地上挑球。他们一边打球一边说话,女孩有时娇嗔,你打得太重,人家怎么接得到?打得太轻啦,害我走那么远捡球!费烈温柔地说,好,我会注意。
良久觉得自己是那么地多余,唐突,她不应该来到这里,做一个观众。正当她满腹惆怅,迟疑着是否要上前和费烈说话,他们已经打完球了,并肩离去。
良久喉间那声费烈酝酿了三十秒,然后寂灭了,因为费烈牵着那个女孩的手。良久怔怔看着他们越走越远,她去费烈的教室楼前看他在信上所说的紫藤花架,也去了图书馆门口的八角亭,费烈曾经写过,在亭子里听十二月的雨声哗哗哗,池子里的水涨满,快要溢出来,就像思念。
费烈说,他们要一同考北大,再不分离了。
良久依然与费烈通信,不咸不淡地交往。那一年,她的功课跌得很厉害,她知道自己不能再去北大了。
寒假,朵拉从邻镇的卫校回来了。良久和朵拉像小时候那样,在底楼花园里的秋千架上晃荡,朵拉胖了一些,手上生满了冻疮,就像一双烂熟的水果,她戴着露指的手套,抓住绳索,小心地晃着,而良久晃得又高又远,在空气里划出一道道风声来。
朵拉,你有没有与谁恋爱?
朵拉摇摇头。
良久笑着,卫校就像修道院。
朵拉想问良久,可不知道应该怎么问。无论怎么问,都会触碰到费烈这个名字。她忧郁地看着良久一次次掠过她的面前,良久终有一天会飞离这个平淡小镇,费烈也是,而她不会,她会在千灯镇过一辈子,命运就是这样,朵拉心想。
朵拉结婚时请了另一个女孩做伴娘,那时良久在A 城,费烈在北京。朵拉只邀请到了费烈的父母,良久的母亲。
朵拉若有所失,那个平淡一如所有日子的午后,新郎来接她,下楼时她看到花园里寂寞的秋千架,立即哭了出来。
有关于她的童年,少年,都一去不复返。有关于她与良久、费烈共同的回忆,从这一天开始正式落幕了,也许早就结束,一直是朵拉独自守护,而今,她也退出了。
她和费烈朦朦胧胧时,有一次坐在秋千架上看书,是一个温和的星期天,没有风,秋千轻轻晃了起来,她一回头,看到费烈的笑容,后来,他坐在另一架秋千上,此起伏落,他们擦肩而过。
他们再没有见面,已经忘记了哪一次是诀别。
斯憔所在的杂志社是A 城惟一一家正规的杂志社,A 城的许多企业都订阅这份杂志,杂志主要宣扬A 城的文化,介绍典故,或者刊登一些名人逸事。没有一则广告,是一份纯净的有政府支持的文化杂志,惟一的任务就是使A 城不至于成为文化沙漠。
杂志社在城南一条悠长的巷子深处,到了门口,眼前才豁然开朗,A 城老城区里很多景致都是如此,一个栽满了翠竹的庭院,四周都是红色回廊,墙上有着细致窗格。社长是A 城的名人,事实上名人并不过问杂志社的事务,聘用斯憔的是一个叫沈安的男人。沈安写得一手好书法,结婚已有六年了。
为了方便斯憔工作,沈安叫人帮她印了盒名片,微笑着放在她桌上,蓝白底,当中写着编辑傅斯憔五个字,底下是杂志社的名称和电话。
斯憔透过镂刻花纹的窗格,看着正和别人说话的沈安,阳光里,微风拂着竹叶,这个宁静的小城,给了她安稳。
杂志社要采访一个民间艺人,沈安和斯憔一同去桃花坞。斯憔以为会打车去,沈安却走向了车站。车上很挤,斯憔在人群推搡下被迫靠向沈安,沈安左手拉住车上的吊环,右手轻轻扶住了斯憔的肩,很有分寸地扶着,似乎完全出于绅士的风度。越往市中心,越挤得密不透风,竟已看不到车窗,就像密封的罐装食品。斯憔的头抵在沈安胸前,感觉到他下巴上青须的涩涩。
下了车,两人步行,街两边开着许多店铺,以食物为主,拉面,水果,卤菜,颇为热闹。沈安指指左边那条宽阔的路说,往那里走,就是A 城最著名的夜宵一条街。
斯憔笑笑,她怎么会不知。齐门北路,她的回忆。
她跟着沈安沿河而走,这是条死气沉沉绿意呆滞的小河,让人无端地心沉。所谓桃花坞,经过无数岁月的侵袭,空余这个盛大的名字了。是否,曾经三月里,开遍了桃花,落得水面一层层的粉意。
他们一同去采访一个老人,七十多岁了,以前从事木刻年画。精神已经不太好,缺了几颗牙,说起话来漏风。本来要采访他,结果却成了听他诉苦,他抱怨子女对他照顾不周,钱不够用,房子朝北,冬天极冷。
他寂寞太久,打开的话匣子里塞满了各式各样琐碎内容。斯憔想起了巷口拉二胡的老人,那双渴望交谈的眼睛。
关于艺术他们并无收获。斯憔有些惴惴,沈安说,不要紧,明天他去桃花坞的木刻年画社采访社长。
走出巷口时,沈安提议去吃碗拉面。那家小店虽然简陋,碗筷却极干净。斯憔一边吃一边看着拉面店里的师傅熟练地甩出丝丝缕缕的面条来。斯憔还是很喜欢吃牛肉拉面的,若干年前,她和另一个人,吃过这里的拉面,他总是放许多的辣酱。
他们回来时打了车,并排坐在后座,中间隔了很大一片空隙,斯憔摇下一半窗,眼睛朝着窗外,夜模模糊糊上来了。
那期杂志,沈安洋洋洒洒写了篇《木刻年画——民间工艺奇葩》,斯憔忽然觉得,那天下午他们桃花坞之行根本多余,而沈安早就知道。
斯憔隐隐明白了。
有一天她病了,打电话去杂志社请假,兀自沉沉地睡。黄昏时,有人来敲门。有人吗?是沈安的声音,斯憔不得不披上大衣去开门。
沈安带来了许多水果,还有蟹粉小笼,这是斯憔和良久的最爱。以前她们常常步行去十梓街的绿杨馄饨店,只为吃一客热气腾腾的小笼,汁水在半透明的皮里晃动着,软软的香,馅是纯精肉,微甜。良久时常吃得一手汁水,状态狼狈,斯憔拿她开玩笑,你不如来这里打工。
毕业后,斯憔有时路过十梓街,还是要买一客蟹粉小笼,沈安竟然留意了她的口味。
沈安坐在那里,有些局促不安,搓了搓手,问斯憔,有没有去看医生?
斯憔穿着白底蓝花的睡衣,裹了件大衣,坐在桌子的另一边,不是什么严重的病,只是胃不大好,已经吃过药了。
他们很尴尬地说着一些话,斯憔故意沉默,希望沈安速速明白,尽快离去。而沈安不这么以为,他甚至觉得斯憔与他一样,欲说还休,欲言又止,想说的太多,以至于一时无从说起。
他尽情体会着默契,体会着这种超越了语言本身静谧的氛围,他觉得沉默亦是一种语言,使暧昧愈发荡漾。
同样的状况,双方的感觉却迥异。
白炽灯下,斯憔瞥了一下沈安的侧面,他脸上有一些皱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