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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金梅几句话痛骂,就戳中了那个人的心,怒气攻心,也管你是不是女的,提起拳头就打,黎金梅当时就喊打人了,结果两人在追逐的过程中,那个人就推倒了黎金梅。
黎金梅往后仰,后脑勺就撞到了台阶上。
田月强带着哭腔说,“我也没想会弄成这个样子,现在那个被派出所带走了,我媳妇也送到了泪罗中心医院。”
“她现在是个情况?”爷爷问道。
“还不是很清楚,现在正在医院里面抢救。”
“那好,我们等下就过来,你电话记得保持通畅。”爷爷交代清楚了以后,火速穿好衣服,出了一趟门,不到几分钟时间内又回来了,看样子是从银行里面取钱了。
六姨家的电话也打过来了,他们说已经到了县城,并且叫好了车子,随时待命。
大姨夫家也来电话,也说自己到了县城,顺便问那边是什么情况。
方宁家里有三个手机,一时间全部被打爆了,电话铃声不间断的响起,小老舅家,天老舅家的电话都在第一时间内打过来,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方宁家已经基本上成为这个家族的主心骨,顶梁柱。
本来方宁和奶奶他们也要过去看金姨的情况怎么样的,可是六姨和大姨夫家,还有其他人来太多了,两辆面包车根本坐不下。
他们连夜赶往泪罗以后,方爸的电话打了过来,问方宁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情况?
问题是方宁现在也不知道情况啊
只能说金姨奶奶还在抢救中,现在还没消息,等爷爷回我电话了再告诉你。
爷爷一直折腾到晚上两点半才回来,一身疲惫。
奶奶上前问道,“我妹妹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我们去的时候,她刚抢救过来,现在病情已经平稳了,总算是保住了一条小命。”
听爷爷说完,奶奶心里悬着的大石头也落地了,至少这不是什么坏的结果,在医院里面治疗多花点钱总比死了要好,顶多是身体上受罪。
“那打人的那个家伙呢?”
“现在还关在派出所没出来,应该是先拘留十多天,到时候我们再过去看怎么赔偿。”
“不能这么轻易放过他,跑到我妹家里来打人,真当我妹妹没依靠?”
第一百九十四章 亲一个()
春季多雷雨天气,春雷布满天空,电闪雷鸣,一下雨就是连续几天的绵雨,这种天气自然也让人心情好不起来。
方宁躺在椅子上,像那些小区里摇着蒲扇乘凉的老头子一样,忙里偷闲。
当然方微的对他的理解是,“虚度光阴。”
“下雨天又不能出去。”方宁笑吟吟地。
“老哥,我咋看你咋那么欠揍?”
方宁丢个白眼,继续虚度光阴去了。
程曦在家里练毛笔字,行书遒劲自然,秀巧圆柔,然而笔锋一转,一路行云流水写下来,飘若浮云,矫若惊龙。
字帖放在桌案钱,程曦静静的看着,良久,才把毛笔放进洗砚池中洗干净。
换做是姐姐还在家里的时候,她会站在旁边等程曦写完,然后赞叹妹妹的书法写的漂亮,并引以为骄傲,哪怕其实她不懂书法。
对于这个妹妹,程莹总是各种回护。
这是程莹的性格特点,如果用后几年流行的词语来说,那就是妹控。
同样的,程曦对她这个姐姐虽说平时也是有些冷淡,但内心还是非常依赖的。
可是程莹挥挥手跳出这个落后的小县城,追寻她的梦想以后,在程曦的内心就像是少了点什么似得,空荡荡的,非常不舒服,也正是因为这样,方宁才能在能在最短时间内走近她的内心,亦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方宁取代了程莹在程曦中的地位。
程曦对方宁的改变是阶段性的,没有说是具体哪个点有突破性进展,一步步来总会看到花开,而程莹的离开,前往厦门大学读书,就是一种催化剂,加速了他们两个人走到一起的时间。
不知从几时起,程曦已经习惯了有方宁的存在,更习惯陪伴在他的左右。在晴天的时候走在光影斑驳的榕树下,她走在前面方宁就走在后面,又或者她走在左边,方宁就会走在右边,不管哪个时候,都能够最快最默契的同行。
时间过的久了,连班上的同学甚至,外班的同学看到他们两个形影不离都不觉得奇怪,甚至是习以为常,要是哪天只看到方宁或程曦之中的一个,有些人会打趣的说另外一个哪去了?后者会很淡定的微笑。
当然也有人很羡慕两人这种极好的状态,互相喜欢,却又彼此克制,就如同刚温好的青梅酒,总是有着温凉而初阳的味道。
苏小小就很羡慕程曦和方宁,她认为这或许就是世间上最好的爱情,相濡以沫,相互互斥走过彼此的青春,没有惊天动地生死与共的长相厮守,没有轰轰烈烈的梁祝故事,有的只是夕阳西下的细水长流,又或者叫静水流深。
这个精灵般的女孩不乏几次问过程曦,你们两人是怎么在一起的?
每当这个时候问起,程曦就会翘起柔唇,透彻到这一生中最明媚的时候,“他以前对我说过,男女间最好的状态不是彼此拥有,而是那段暧昧的光景。也许人和整个世界的关系也是这样的。拥有未必是最美好的。”
“拥有的未必是最美好的。”苏小小轻轻回味。
“那是不是越长大越难爱上一个人?”苏小小继续问道。
她这话,让程曦想到了自家的姐姐,她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明明没多少要求,可却始终难以找到那个让她全心全意去爱的人。
程曦现在也不是很懂,她还没透彻升华到思想家的地步,况且她也只是十五六岁的女孩,正值青春年华里最美好的时刻,一切都刚刚开始。
这话,方宁替程曦回答了,握住她的手,转过身来面对苏小小尖弧的脸庞,那让其他女孩失去光辉的眸子正一眼不眨的盯着自己。
方宁微微一笑,声音比往常有力,一改往日的慵懒模样,道:“不是越难爱上别人,而是越来越知道自己究竟爱什么人,也越来越能分别什么是爱,什么是喜欢。确实,就像我们男生而言,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爱她穿了件自己喜欢的白衬衫和牛仔裤,现在即使心动,也只是适合而止的欣赏。”
“在以后的日子,现实的差距和社会的残酷,让我们磨练成全副武装的小怪兽,直到刀枪不入,百毒不侵。”
苏小小沉悟半响,恍然大悟,昂着脸说,“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变成小怪兽,也可以变成奥特曼啊!”
方宁眨了眨眼睛,“那只是一个比喻。”
至于是奥特曼还是小怪兽的事情,苏小小已经没空去计较了。
因为她看到程可淑从对面走廊过去,那惊鸿一瞬,还是让她微微失神,只是在那短短几秒的会面中,方宁就可以预示着以前这位苏小小人生中最大的情敌,也将粉墨登场了!
程可淑。
程仙子是别人对她的称呼,事实上她有些排斥这个名字。
可是叫的人多了,她也懒得一个个去解释。
在高一年级中,程可淑以无与伦比的优势牢牢占据了年级以第一名的宝座,年级第二的李涛在总分上比她少了四十多分,这个女孩无疑是魏青那样的人物,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程仙子总是神秘的,她身披着无数的光环,那双清冽的眸子俯视着同龄的人。
其中也包括苏小小,方宁,程曦。
面对这个优秀到无以复加的女孩,苏小小也有过迷茫,毕竟以她再班上中等的成绩而言,和程仙子不知道还有多少的距离。
不过苏小小也很聪慧,她是一个精明的小魔女。
她知道避开自己短处吗,以自己的长处去和别人比较。
她的优势在于超高的颜值,这确实,论颜值,方宁还没见过如何一个女孩比她更美丽,她的五官就是造物主精雕细琢的,完美无瑕。
第二个优势在于体育上,多年的体育锻炼。让她拥有比常人更好的身体,姣好的身躯,腹部的马甲线以及发育良好的胸脯都是她的资本。
毕竟在这个时期,大多数女孩都从初中刚毕业,身体发育都不是那么完美,有很多女孩都是平胸,而程可淑虽然是仙子,可这胸脯发育的也没有苏小小那儿优秀。
当然,在没有因为相同利益而敌视的情况下,苏小小也不会去找程可淑的麻烦,只是在心里小小的比对一下,挽回了在成绩上的不足。
方宁和程曦不知道什么远去了,等到苏小小回过头来,他们已经走远。
方舟最近很烦恼。
到了高中这个阶段,男女的爱慕之心比初中时期要直接的多,初中那会,大家都是偷偷摸摸,特含蓄,而高中就不一样,荷尔蒙的悸动让男生们像是打了鸡血的野兽,嗷嗷着想要征服女孩。
男生有普通男生和优秀男生之分。
普通男生天天做着春秋大梦,或者晚上躲在被窝里意淫有一个女孩从天而降,然后对他一见钟情,而现实之中,面对那些优秀的女孩,却怂得不能再怂了怂包蛋。
优秀男生有些稀少,更何况大部分都是有主的,比如方宁,苏灿,柳文斌,刘磊等人。
刘磊是学校里公认的风云人物,人高长得帅,家里又有点钱,特别讲义气,不乏有些小迷妹喜欢他。
可是他也不知道是脑袋抽筋了,还怎么回事,看到方倩文在篮球场上飘逸的身影,居然有些动心了。
方舟平日里和刘磊关系也还算不错,一向以好哥们相称,可渐渐的,她发现刘磊这个好哥们看她的眼神不对,就像是那些喜欢她的男生一样,眼睛里冒着绿光,让方舟直打寒颤。
在某个没有阳光的午后,方舟把刘磊拖到综合楼背面的角落里,这里鲜有人问津,属于三不管地区,正适合月黑风高,杀人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