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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风波这才,拿着一袋子阿尔卑斯棒棒糖,挨个分了一圈,分到喜糖的人笑呵呵的说,“恭喜波波抱得美人归,更祝贺高考一马当先,春风得意马蹄疾。”
方宁也分到了两根阿尔卑斯棒棒糖,笑着对童风波说,“祝福你们!”
“谢谢你的祝福。”童风波嘿嘿的笑着。
当晚,下完晚自习,童风波就被一群男生给簇拥着走了,还能干嘛,当然是请他们吃东西,去当电灯泡,再顺便吃点狗粮。
这样的生活似乎要有趣很多。
方宁在五班等程曦出来,她收拾好作业,就跟着同学们出来了。
走廊灯光下,女孩清丽的模样清晰的呈现在方宁的面前,让人觉得很近,却仿佛在天边。
不过程曦并非在水一方的苏小小,也不是隔绝了一个时代的程仙子,而是一个真正有些有肉的人。
那些披覆着各种光环的女孩太优秀,不是方宁的菜,还是让苏灿去头疼吧。
程曦很自然的伸出手,方宁同样很有默契的紧握住她的手,两人和走廊上人群汹涌挤在一起,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偷偷摸摸的举动,这种偷偷的触感,反而让方宁有种刺激的感觉。
不过当他看到有一对情侣肆无忌惮的牵着手从年级组长李大炮面前经过时,他心里的刺激感顿时如潮水褪去。
李大炮颇具富态的脸沉得出水,一言不发,终于是按耐住自己,目送那对情侣离开。
因为他很明白,高三的学生已经处于文恬武嬉的状态,很无所谓了,什么早恋,什么学校处分都不当一回事。
方宁送程曦回女生宿舍的途中。
程曦看着地上的影子,忽然说道,“突然想起来,我们在一起已经快三年了。”
方宁一愣,思索道,“准确的说已经六年了。”
程曦道,“你把初中的也算进去了。”
方宁笑的很开心,“对啊,因为我已经喜欢很久了。”
程曦莞尔道,“原来你这么早就居心不良啊!”
方宁嘿嘿的笑了一声,“读书人的事,怎么可以说是居心不良,那叫金诚所至金石为开。”
“就你会贫。”程曦被逗笑了,想了想,又加了一句,“要是我不喜欢你怎么办?”
方宁停了下来,握住程曦的手也紧了紧,转过身来,紧紧的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
程曦微微皱眉,以为自己说话让他不高兴了,刚想说话就被方宁止住了。
方宁想到了今天发生的事情,又想起了以前的事情,只不过记忆过于久远,很多东西都有些模糊了。
但总有些东西一直在他脑海里熠熠发光,是永远也无法忘记的。
那年桃花岛,就是眼前这个涉溪而来的女孩,主动牵住了自己的手。
方宁目光前所未有的虔诚,让程曦心头一颤。
“要是你不喜欢,我那就太遗憾了……”
“我想过很多……”
“我想过克制,我想过理性,我也想过遗憾。”
“可想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
“可是我不想带着遗憾生活。”
“要是你不喜欢我,我就努力让你变得喜欢上我。”
程曦没有再问方宁其他的问题,而是上前将他抱着,哪怕旁边时不时有女生路过,投来探视和好奇的目光,也没有松开。
她轻轻地说,“正好我也喜欢你。只是,我这个人比较冷淡,怕你会太辛苦。”
“不觉辛苦,反而很幸福。”方宁也将她揽入怀中。
程曦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微微“嗯”声回应,感受他的体温,感受他的怀抱的力量。
女生宿舍外面,一群还没有进去的女孩探着脑袋张望。方宁站姿笔挺,程曦被他揽入怀中。
当年那个追风的少年,如今也有宽阔的肩膀和沉稳的神情。
第三百四十四章 身处幸福之中却不自觉()
每天早上的太阳升起,然后落下,直到月亮出来,又很快消失,然后又是太阳升起。
速度之快,像是时光在飞梭。
身边的同学仿佛被按下了快进键,他们起身又坐下,走出教室又走进来,时而凑在一起相互题目,时而伏在书海里默默刷着习题,不懂的就去请教老师。
每天的生活都很忙碌,像只陀螺一样旋转个不停,上课跟着老师的大纲梳理知识点,下课除了需要上厕所的以外,其他同学都在默写单词背诵课文。
剩下一小撮同学趴在桌上睡觉,不是不努力,实在是因为太累了,有时候写着写着就睡过去了。
毕竟,只有早上第二节课下课后,做早操时间是可以休息的,所以在高三最后的阶段,不管是哪个班的学生都会抓紧时间趴在桌上休息,恢复精力,用来备战接下来一整天的时间。
越是到最后关头,越觉得时间的宝贵,感觉每一分每一秒都被无意义的事情消耗,恨不得把一秒扳成两秒来用。
每日三餐吃得很匆忙,有些学生甚至连晚饭都省掉了,直接在教室里抱着面包一边啃一边刷试题,说实话,面包虽然有营养,口味却不怎么样,三四月份经常下雨,很多面包也充满了水汽,吃起来有股霉败的味道,要是放久了,面包还会变得很硬,需要拌着矿泉水才能咽下去。
哪怕是这样,选择在教室里啃面包的人依然不在少数,毕竟省掉了到食堂吃饭,去热水房打水,回宿舍排队洗澡的功夫,可以空出好多时间用来,多刷几套试题。
像文科三零九班的张文颖就是这样女孩。
很多人都认为张文颖是个难相处的人,看起来没什么性格,和谁都能说得上话。
如果光从第一印象来看,一定会觉得这个女孩很骄傲,这种骄傲源自于诗书家庭的傲气,源于自身的才情和成绩,源于相貌和那双很好看的眼睛,所以她班上的女生很少有人和她成为朋友,相反对她还有些集体排斥。
不是每个人都甘心成为绿叶衬着红花的。
她从来都不在意这些,就像一只仙鹤站在鸡群里面,很难把她们当做同类来看待。
张文颖有孤芳自赏的特性,却不自哀自怨,相反脚踏实地,努力学习,因为她明白,在学习为尊的高中时代,什么都是假的,只有自己的成绩才是真的,同样成绩也是反击别人最有利的拳头。
性子孤傲,可以避免了很多烦心事,但同样的也很难让人交到朋友,从初中到高中以来,真心交到的朋友,也只有寥寥数个。
以前张文颖还有一个王珂,可以说上知心话,可是后来,因为学习的压力,她也很少找张文颖聊天了,于是,也王珂也就和她渐行渐远,渐渐的被包小毅替代。
或许是朋友圈子很狭窄的原因,张文颖很珍惜包小毅这个朋友,明明知道他的心意,却只敢小心翼翼,不想将这份难得的友情变味。
可是包小毅不这么想啊。
你说,女孩子的心思,怎么那么难猜呢?
他每晚上躺在宿舍里辗转难眠,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和她的关系再进一步。
其实他不懂,张文颖就是害怕关系太近了,万一是一时新鲜感,等三分钟热情过去以后,包小毅不复之前的喜欢,两人到时候该如何相处?
揣着明白装糊涂是眼下最好的办法。
包小毅看到精神方面已经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只能改换攻略,各种零食吃的不带重样,反正除了天上的星星摘不到,其他的都想方设法去满足她。
那天,包小毅和小五子两人路过她的教室的时候,就看到张文颖一个人默默地在教室里背单词,啃着冷面包。
说不心疼,那是假的。
哪有女孩子这么不爱惜身体的?要是以后弄出胃病来,还不得后悔一生?包小毅暗戳戳的想着。
于是,包小毅隔三差五就给她买晚饭,要是遇到有事情来不及的话,也会叫小五子几个损友帮着送饭,饭菜的口味也是偏清淡,都是她喜欢吃的菜。
有时候,男生心思细腻起来,真的是很可怕的。
刚开始的时候,张文颖有些拒绝的意味,说道,“我吃面包就好了,没必要麻烦你专门去食堂打饭菜过来,怪不好意思的。”
但架不住包小毅的厚脸皮啊。
他挠了挠头,说道,“不麻烦,不麻烦,反正我也是打了饭菜到楼上去吃,打一个也是打,打两个也是打,顺道帮你带个饭菜上来,这样你也可以吃了饭菜安心的学习。”
他又拍了拍旁边吊儿郎当望风的小五子,说道,“你说是不是啊?”
站没个站形的小五子嬉皮笑脸地说,“啊哈,是啊,是的,一起上楼吃的,还带了好多榨菜呢,一周吃五个牌子的榨菜都不带重样的。”
包小毅锤了他一手肘,止住这个贫嘴的小五子,转头对张文颖说,“你别客气啊,你要是不吃,那我可丢了?”
“那你还是给我吧,别浪费了。”
“这才对嘛,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吃饱,怎么有力气读书呢?”
“嗯。”张文颖点头。
有了包小毅和小五子的这番话,张文颖也就默认了,说了句谢谢,就带着饭菜回教室吃饭。
接下里的日子里,只要是中午下课,或者晚上下课,包小毅要么在教室走廊外等待,等她出来再一起去食堂吃饭,还会带上电灯泡小五子,要么张文颖在教室背单词,包小毅和小五子两人就飞奔到食堂排队打完饭菜回张文颖那,然后到走廊上,一边聊天一边吃饭。
后来的那段时间,对于张文颖来说,应该算是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等她上了大学以后,室友们在睡不着的夜晚,说着各自的事情,只有张文颖闪烁着眼睛,却没有说什么。
她到那个时候才明白过来,原来高三最后的那个时期,她才是最幸福的人!
只是当时身处在幸福之中却不自觉而已。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