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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被家长逮住然后捉回去,后来爷爷摸着规律了,只要方宁人不见了,铁定猫在书店里看书,绝对一抓一个准。
他来到这里一是缅怀后世这份珍贵回忆的意思,二是同样的来这里找一个人。
按照方宁估计的时间点,这个时候余小乐早就在斜对面的饺子王早餐店吃完一蒸笼饺子,带了一瓶晚上从家里烧好凉冷的水和一袋子饼干来到书店,他有个癖好,只喝家里烧过的白开水,从不喝店铺的矿泉水,然后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抱着血红的升龙变慢慢的啃读,中午是不回去的,就吃那袋饼干,直到下午他爸从车管所下班打电话叫他回去做饭菜,才恋恋不舍的起身。
一整个暑假就是这样周而复始的泡在书店里面,立志啃完所有大神的网络小说,除非是周五必须回长寿镇陪奶奶说话,其他时间就没有变动。
龙门书店开业太早,碰上暑假,蹭书的人多,买书的人少,只有开学了,才有家长带着孩子来买学习用品和文具,而且书店还在装修中,楼上时不时传来钻孔滋滋的声音,噪音不断,书店内部略微显得有些凌乱,往里面走越过一排排书柜,最里面右边角落里有六七张桌子,而方宁想找的余小乐不出意外就应该在那角落里。
第七十章 去余小乐家做客()
方宁随手抽了一本猫腻的庆余年就走了过去,果然在人堆里就看到余小乐熟悉的身影。
后墙推拉窗敞开,射进光线,明晃晃的有些看不清脸部的轮廓,但这岿然不动,如同泰山般巨大的身体,方宁还是能够一眼就认出来。
别看余小乐生的这么魁梧,但却斯文无比,性格温顺,要不然后世的方宁也不会和他成为死党。他走近了,眼睛适应了逆光的光线,总算看清了余小乐的模样,稚嫩脸庞,白白净净,戴着眼镜,鼻子上有些黑头,还有些青春痘和暗疮,这些都是很多青春期男生常有的烦恼。
余小乐目不转睛地盯着血红的升龙道,啃得津津有味,直到方宁来到他对桌挡了光线,顿时昏暗下来,他才抬头,有些疑惑的说,“你那个位置不能坐,塑料坐凳有些垮,坐上去几分钟就会坏掉,如果倒霉被那些女店员们撞见了就说不清楚了,指不定还要赔钱。”
方宁乐了,点点头,没有坐下来,而是递出一本庆余年放在桌上,缓缓的说,“血红的书属于那种yy型的,想象力够丰富,剧情也较合理,作为网络小说看,个人感觉还是蛮不错的。顺便说下,如果说血红的书是正菜的话,西红柿和三少的书就是快餐,那么猫腻、方想的书就是饭后甜点了。吃饱了饭菜以后,来份甜点怎么样?”
正好方宁旁边一个女生看完了书起身走人了,他就顺势坐了下来,眸子望着他。
“猫腻的大名听过很多次了,文风细腻,情节引人入胜,在网上也是封神的作品,可以说是为数不多的精品。”余小乐一副对此深有研究的模样,也不顾和方宁初次认识,摇头晃脑低声说,“好东西要慢慢品尝才有味道,只是……我现在还在看血红大神的书,半途而弃有些可惜。”
方宁知道他的性格,也不和他争辩,拿起桌上的庆余年翻看起来,看的津津有味,很快就欲罢不能。
余小乐咧嘴微微一笑,也没有打扰他,低下头看书,两人相安无事的看了一上午,身边的人不断离开又坐下来,直到书店内女店员们商量着等下下班该吃红烧鱼还是青椒炒蛋好,方宁他们才反应过来十一点半了。正好他早上跑步消耗了许多能量,肚子也憋了下来,需要吃饭。
“咦?你没带饼干来当做午饭吗?”方宁这时才发现余小乐只带了一瓶矿泉水,顿时有些诧异。
“你好像很了解我的样子?可是我在这个书店几天了从来没看到过你啊?”余小乐惊讶完以后,挠挠头,“今天中午爸妈在家,所以可以回家吃饭。”
“哦哦。”方宁点头,解释道:“以前在新太阳书店看到过你几次。”
“是这样啊。那边那个书店离我家近一点,只不过不满意的地方是大多数网络小说不能拆开看。”余小乐了然,虽说他在长寿镇的小学里读书,但每逢周末和放假的时候都会跑到县里来,抓住短暂的时光来看书。
“看你样子和我差不多吧?你在哪个学校读书啊?”方宁和他交谈。
“之前我在长寿镇读小学,现在升高中了,学校的事情还没定下来,我爸妈说就在天岳中学和三阳中学里面选吧,不过我倒是喜欢天岳中学。”余小乐白白净净的脸庞露出干净的笑容,说话缓慢而条理清楚,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真是太巧了,我在乡下读小学,现在到县里准备进天岳中学读书,咱两这么对眼,不如一起读天岳吧。”方宁露出一口白牙,开始了拐带计划。
“到时候再看看吧。”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话题,被路过的一个女店员瞪了一眼,他们缩了缩脑袋,互相交换眼神,最后把阅读到哪章的小说夹个书签,这才放到书柜里面。
书店外面天空格外蓝,云影也仿佛洗白了。
方宁和余小乐二人枕着脑袋漫步到了一中门口。方宁指了指远处纵横深处的建筑群说道:“我家就住在那里,暑假有空可以来我家玩。”他顿了顿,笑着说,“我有个专门的书房,以后我会买好多好多的书放在家里,这样就不用到书店里了。”
“真羡慕你啊!可我觉得还是书店里有味多了,就像在家里用电脑打游戏远远不如网吧里那样带感。”
“各有各的喜好吧。”
这个时候余小乐的电话响了,他接了电话以后说了几句就挂断了,对方宁说,“我妈叫我回去吃午饭,现在这个点还早,估计你家也还没做饭,不如就到我们家吃吧?”
“行!”方宁后世去过不知道多少次,所以答应的很爽快,余小乐也恰恰喜欢方宁这种爽快的风格。
余小乐家在一中对面巷子里进去,走两个十字路口就到了车管所,他家就在车管所里面,余爸是车管所的小领导,上班基本上就是喝茶看报纸,余妈在建设银行上班,平时很忙,中午基本上不回来吃饭,都在银行里面解决,哪怕是下班也是五点左右,所以余小乐小时候就从长寿镇奶奶家长大,现在也面临着和方宁一样的问题,就是继续读初中,所以他又回到县城了。
“我家不是很大,装修一般哈,多见谅。”余小乐一边引路一边说道:“我妈比较随和,我爸就比较严厉,当然只是对我比较严厉而已。”
“知道了。”方宁笑了笑,在楼下超市买了点水果,然后熟门熟路的越过余小乐,爬楼梯到四楼停下。
“厉害了!”
方宁翻白眼,指着门顶白漆上面写了一个有点不显眼的余字。
余小乐:“……”
余妈果然如他说的那样热情无比,她妈烫着时髦的卷发,眼角有点眼角纹,笑容满面,把方宁迎进来,说,“这是乐乐的朋友吧?长得真俊俏啊,快进来,饭都上桌了,乐乐,你们快去洗手吧。”
方宁也揉出笑脸,把水果递给余妈,恭敬的说,“阿姨好,第一次上你家玩有些仓促,没准备什么好的礼物。”
“来就来,还什么厉害,都是乐乐的朋友,下次不要再见外了。”余妈说是这么说,还是接过了他的礼物。
余爸坐在饭厅里饭桌的主位置看报纸,抬头看了方宁一眼,点个头算是打招呼了。
余爸的风格果然和余小乐如出一辙,都是同样高大威武,白净,脸上蓄着胡须,穿了件黑色的短衫。从目前来看,余爸比余小乐还是要高一大截,但方宁非常明白,到初三那一年,余小乐疯狂的长个子,从一米七四左右猛增到一米八五米的身高,体重也从一百五十多斤增到将近两百多斤。
因为个子高大,所以两百多斤的体重看上去也没有那么胖,但不知道底细的人,远远的一望,还是觉得他蛮不好惹的。
第七十一章 先求己,再求人()
方宁从余小乐家出来,心情格外不错。这么快就和余小乐交上了朋友,比他想象中还要简单的说,或者说余小乐就是那种老好人的随和性格,只要是看的顺眼符合胃口的人,一般都会报以最大的善意。他还有另外两个死党,不过按照这个时间估算,钟广绮在他爸的合金门窗店里打下手,根本没时间出来玩,谭骁林还在哈尔滨过暑假,更是找不到人影,所以他完全不用着急。
开学以后,余小乐会把他们两个都带给自己认识的,不用操心太多。
其实他也有些兴奋,望着熟悉的人,因为知道后世发生的事情,就想忍不住告诉他以后的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在做什么样的事?将来又会有着怎么样的生活?是平凡还是出人头地?都在他的心中浮现。当然这种看透命运的方式多少有点像是剧透,就算真的告诉余小乐以后的命运,他也只会忍不住翻白眼把你当疯子看。
这个暑假还有很长的时间,他要好好的过,所谓的好好过当然不是指每天混日子,而是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每天和余小乐一样泡在书店里,日升而出日落而归,这样的日子当然很好,可每个人想法始终是不一样的。
方宁回到家里,爷爷刚好在客厅喝茶,而且客厅沙发上坐了两位客人。
田书记朝方宁点点头,“方宁回来了啊!”
“田叔叔好,你今天怎么有空来了啊?”方宁把鞋放到鞋柜里面,心里不免有些揣揣,他们一家再怎么样都是普通的老百姓,而田书记再怎么和蔼也是泽被一方官员,就好像非洲大草原上巡视领地的雄狮有一天闯进羚羊的家里做客一样,多多少少有些让人不安。
另一个客人是田叶,坐在靠近他爸边上的座位,双手放在膝盖上,有些拘谨,看到方宁,眼睛一亮,似乎有些开心。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