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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浣熊!”孟良兴奋地跳了起来。
他忘了这是在车里,脑袋一下子撞到了车顶上。不过他的脑袋没事,车可就惨了,被他一下子撞出了一个大坑。
看得顾飞直呲裂牙,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兄弟,等找到了孟叔,你给我买新车呀!”
“买,一定买!”救回老爸有望,孟良简直是合不拢嘴了。
可是这时候,小浣熊直接泼了他一盆凉水,“我说宿主,你先别高兴得太早,按照惯例,想要激活这张闪卡,你必须完成一个任务。”
孟良当然知道这个规矩,急忙说道:“我说小浣熊,什么任务你赶紧说,我的时间有限。”
小浣熊轻叹一声,“宿主,这个任务可不简单,你需要去打燕涛一顿,打掉他两颗后槽牙,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这个任务真是奇怪了,孟良也听的直纳闷,“这个燕涛是谁?”
小浣熊慢条斯理的说道:“他是个人渣,是因为虐待自己的寡母被抓的,现在就关在花城看守所九号仓。”
第三十四章 特别任务()
孟良算是明白了,他救老爸是尽孝,而小浣熊给他的这个任务,是让他去惩罚不孝之人,还是有一环套一环的道理的。
打掉别人两颗后槽牙不难,可是难就难在燕涛人在看守所,他虽然有已经有了梁山五将的本事,但是想进入戒备森严的看守所,并没有那么容易。
看守所可不是谁想进就进的,他的耗子身法是高明,再加上滑溜无形暗杀式,也挺牛逼的,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漏了行藏,被执勤的看到,一枪撂倒,他可就冤枉透顶了。
俗话说,耗子会打洞,作为七十二地煞的地耗星,白日鼠白胜的打洞功夫应该很厉害,不如就打个洞钻进去吧。
这种事台太过惊世骇俗,所以孟良也没告诉顾飞,一个人悄悄打车去了看守所,四下里溜了一圈,没戏,周围全是水泥地面,莫说是耗子了,就是穿山甲也没辙呀。
孟良没法子了,和小浣熊商量了一下,看能不能把鼓上蚤时迁的闪卡激活一下,有他的轻身功夫,应该能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
可是被小浣熊拒绝了,它说并不知道时迁的闪卡在那里,就是知道也不行,因为他现在连金毛犬段景柱的闪卡都没有激活,是不能接受下一次任务的。
孟良想不出来办法,就溜达着去了燕涛家。
燕涛家只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屋里只有老太太在,还瘸着一条腿在喂鸡呢。
孟良就说自己是志愿者,坐下来和老太太聊了一会儿,才知道燕涛当时是毒瘾犯了,逼着老太太给钱,可是老太太真没钱呀,他一时兴起,一脚把老太太踢翻了。老太太年纪大了,骨头脆,摔了一跤不打紧,一条腿就骨折了。
孟良问老太太恨自己的儿子不,老太太说燕涛再怎么说,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一点儿也不恨,只恨那些贩毒的人。
孟良没吭声,也不知道自己接的这个任务,是对还是不对。
他拿出手机,给顾飞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开车把老太太接到医院看看。
出了燕涛家,孟良突然想起水笙来了,她可是刑警,只要她肯帮忙的话,自己想要进入看守所不就简单多了。
他就打了个电话,刚想约她出来谈谈呢,没想到水笙却比他先开口了,“孟良,真是对不起,你爸的事情,我们找到了一些线索,根据我们线人提供的情报,他的失踪与大飞牌社的老板顾飞有关,可是如今我们还没顾飞人在哪儿。”
孟良吃了一惊,水笙能找到顾飞这条线就不简单了,看来是用心了。
水生又说道:“要不,咱们见个面,详细淡淡?”
孟良正求之不得呢,自然满口答应,“既然美女警官开了口,这个面子我还是要给的。”
水笙被他逗乐了,“以前没觉得,没想到孟同学还挺幽默的,二十分钟之后,我们在梅兰酒吧见。”
“梅兰酒吧?”孟良愣了一下。
“看来孟同学的记性并不好呀,就是前些时日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水笙以为孟良忘了,就提醒了他一句。
孟良迟疑着该不该把梅兰酒吧歇业的消息告诉给水笙,他担心会不会节外生枝,但最后还是如实说了,“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吧,听说梅兰酒吧歇业了。”
正如孟良所料,水笙举一反三的能力很强,“是吗?这个钱刚莫非嫌钱咬手?这么好的生意竟然歇业了?莫非此事与你有关?”
孟良急忙把自己撇清了,“警官,你要搞清楚,人家可是钱半城,我有那么大的能量吗?”
水笙哼了一声,“不听你废话了,那咱们半个小时之后,就在夜幕酒吧见面吧。”
此时的天已经黑了,而巧合的是,夜幕酒吧此时距离孟良不过十几米远,酒吧看上去不大,但收拾得挺干净,还带着一种他最喜欢的古典风格。
孟良笑了笑,“恭敬不如从命!”
水笙今夜薄施粉黛,特意换了一条粉色长裙,施施然赴约来了。
在她的印象中,孟良根本就不是一个守时的人,可是当她走进夜幕咖啡厅那古色古香的大门时,一眼就看见了临窗而坐的孟良。
只见他斜靠在青竹椅上,一双臭脚丫子几乎翘到了天上,与周围那些温文儒雅的男人截然不同。
但这却正好对了水笙的脾气,她认为来酒吧就是解放自己的,如果还像白天一样约束,又何必花这种冤枉钱呢?
“孟同学,没想到你来的挺早。”水笙稍稍有些意外,在她看来,孟良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时间观念的人,可是今天竟然破天荒的提前到了。
“这不是凑巧了吗?”孟良心里暗笑,脸上却是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既然是美女警官相召,我敢不来早一点儿吗?”
两个人叫了一瓶红酒,一边喝一边聊。
孟良心里有事,有意无意都把话题往看守所那方面引,却绝口不提自己老爸失踪这件事。
还别说,他还真找对人了,作为刑警,水笙少不了与看守所打交道,人都挺熟的。
看酒下得差不多了,孟良才正色道:“水警官,今天我找你来,其实是有一事相求,请您务必答应。”
“咦?”水笙深感意外,自从他们两个认识以来,孟良好像从来没有这么正儿八经的求过她,不由笑道:“孟同学,别的不说,就冲你给我治过伤的份上,有什么话你就说吧,只要不触及我的底线,我一定会帮你的!”
“那我就先谢谢水警官了。”孟良笑了一下,却是用不容置疑的语气,一字一句地说:“我要进看守所!”
“你想进看守所当警察?你脑袋不会是让驴踢了吧?”水笙摇了摇头,又摆了摆手,“孟同学,你别忘了,你今年高二,再停一年多,就要参加高考了。当警察有什么好?工资不高,风险又大,就你这样的小身板,当警察毫无前途可言。”
当然,水笙还有一些话没有明说。因为看守所的警察在公安局是属于靠边站的了,一般没人主动去那地方的。
水笙见孟良只顾着喝酒,又说道:“你的身手不错,不如我找个熟人说说,破格让你进去让你到省警校去如何?”
孟良摇了摇头,又是一杯酒下肚,然后抬起了头,“我进看守所不是当警察,而是做嫌疑人!”
“你要当嫌疑人?”水笙摸了摸孟良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你没发烧呀,怎么犯迷糊了?难道是喝醉了?不可能吧,你这么大的个头,这一瓶还没喝完呢?”
孟良提高了嗓门:“我就是想当一夜嫌疑人,体验一下生活,不知水警官肯不肯帮这个忙呢?”
水笙急了:“孟同学,别犯傻了行吗?囚犯也不是你想当就能当的,还是算了吧!”
“水警官,除了看守所,我今晚哪也不去!你就看着办吧!”孟良对水笙用起了激将法,“你刚刚答应帮我的,没想到你堂堂的辣手女神探,水家的嫡女,竟然是个言而无信之人?”
水笙被他缠得有些无可奈何了,摊了摊双手,做了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孟同学,你如果不违法,没人敢抓你进看守所的,我也不敢。”
孟良有备而来,呵呵一笑道:“水警官,打警察应该算违法吧。”
水笙一愣,接着把俏脸往他跟前一伸,“当然算呀,你动手吧!”
孟良装模作样的一抬手,眼前却是一亮,只见水笙那一张瓜子脸上镶嵌着一双宝石般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的,如果不是自己见识过她暴走的一面,一定会认为她就是一个小清新。
孟良心里一动,在水笙小巧的鼻子上轻轻勾了一下,“水警官,这样应该算打警察了吧!”
“算,算才怪呢?”水笙并不笨,他深深望了孟良一眼,“我不知道你进看守所想干什么,但我相信你的人品,应该不会胡作非为的,但你既然铁了心,我也只好成全你了。”
孟良郑重地点了点头,“水警官,真的谢谢你!”
水笙银牙一咬,站起来抓起酒瓶摔到了地上,接着又摔碎了两个酒杯,然后从腰里拽出了手铐,不由分说把孟良拷了起来,“你这人喝了点酒就寻衅滋事,请跟我走一趟!”
在周围人的指指点点下,水笙带着孟良出了酒吧,也没去局里做笔录,而是直接送往花城市看守所。
这也是水笙为孟良着想,不想让他留下案底,影响今后的人生。
花城市看守所座落在郊区,距离夜幕酒吧大概十几里路,大冷的天,路上车辆不是很多,水笙车技又好,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
水家作为与钱家齐名的世家,影响力非比寻常,水笙又做了好几年刑警了,面子很大,与一个所长模样的人说了几句,事情就办妥了。
一切收拾停当之后,所长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