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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就凝固了。因为孟良已经出手了!
他一出手就是天火烧,花和尚鲁智深的必杀技,但是又与传统的天火烧不同,因为孟良是用神医安道全的无影点穴手施展出了天火烧,让人除了招架之外,避无可避。
陶津识得厉害,双臂交叉成十字锁,才勉强架住了孟良这一拳。
孟良根本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一张嘴咆哮了一声,防不胜防的疯狗咆哮弹!
陶津怎么也想不到孟良还会这么一招,应声就倒,本来一张俊脸也变成了猪头。
孟良轻轻叹了口气,“陶津,你如此不堪一击,实在是有损陶家的名声呀!”
“你欺人太甚!”陶津挣扎着爬起来,刚想出手攻击,可是孟良的滑溜无形暗杀式已经到了,他再一次摔到了地上。
陶津再起,再摔倒,这一次更惨,已经一头撞在了南墙上,匍匐在墙根再也不敢妄动了。
孟良上前了两步,“陶津,起来呀!你刚刚不是很威风吗?怎么突然之间蔫了?有种起来呀!”
“就不起来怎么了?老子说不起来就不起来!”陶津真的被打怕了,竟然耍起了无赖。他没有想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神出鬼没的高手,各种招数顺手拈来,让他根本无从招架。
孟良摇了摇头,“像你这种人,软骨头一个,根本不配做我的对手,赶紧滚吧,免得让我看着剌眼!”
陶津心里恨得要命,但是又不敢发作,连滚带爬地到了门口,眨眼间就不见了踪影。
就连孟良自己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软得要命的陶津,后来给他惹出了很多麻烦。
陶津已经走了,孟良还抱着李妍不放手。李妍呢,更是变本加厉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孟良心里一动,不由自主地吻向了她的樱唇。
没想到却被李妍躲开了,她看着孟良的眼睛,轻声问了句:“孟良,我和钱红,你到底喜欢谁?”
孟良吃了一惊,他没想到李妍竟然也知道了钱红的事情,看来肯定是鱼嘴或者张广漏的口风。
“傻丫头,你说呢?难道我的心思你还不明白吗?”孟良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丝毫的犹豫,怀里的这个姑娘,人才相貌无一不是上上之选,更难得的是心地善良,对他又这么好,他还有什么好挑剔的呢?
李妍声音更加轻了,“那么等一会儿,我们一起去看孟叔好吗?”
孟良这一次没法回答了,他老爸已经认定了钱红,如果他带李妍回家,不就是自寻烦恼吗?如果钱红也在的话,那就更尴尬了。
李妍冰雪聪明,见孟良这么一迟疑,就明白了,“小良,没关系的,我等得起!”
第四十三章 飞天蜈蚣()
“嗯!”孟良使劲点了点头,轻轻把孟良放了下来,“你放心,我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小丫头顿时一张脸红得像苹果似的,指着孟良说不出一句话来。
孟良低头一看,原来他刚才只顾着抱着美女装逼了,连裹在身上的浴巾掉了都不知道。
他也有些不好意思了,急忙抓起浴巾一挡,喝了声,“小妮子就知道笑,还不给我拿衣服去!”
“嗯,这就去!这就去!”李妍回过神来,咯咯笑着,一阵风似的跑了。
没过多大一会儿,她就回来了,说是孟良的衣服还没干,所以就在楼下拿了一套他们李氏制药的制服,先凑乎着穿吧。
对孟良来说,穿什么样的衣服并不重要,就接过来了,崭新的,做工很别致,胸前绣着李氏制药的字样。
孟良穿好衣服,一出门,李妍只觉得眼前一亮,他这身材,挺拔如同直冲天际的长枪,再加上双眸之间宛如经历百世轮回的沧桑感,竟然把一套普普通通的保安服穿出了阿玛尼的范儿。
男人喜欢穿制服的女人,还起了个名字叫什么诱惑,其实女人也有这个爱好,只不过轻重不同罢了,李妍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加快了,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后来还是孟良的手掌在她眼前晃了晃,她的魂才回来了。
本来李妍要开车送的,可是孟良只是从茶几上拿了一个钢镚,说了一句一块钱足矣,就告辞了,这里距离他家不过一站路,而李妍的车太惹眼,还是坐公交车比较好。
再说陶津灰头土脸地回到了住宅,把屋里的家具全部砸了个稀巴烂,才稍稍出了口恶气。
这时,一个叫陶壮的人幽灵般地出现在了他的身旁,“津少,为何生这么大的气?”
这个陶壮是陶家家主的贴身侍卫,因为家主很喜欢陶津这个儿子,担心他会出什么意外,所以就把他派到陶津身边了。
陶津虽然目中无人惯了,但是对陶壮还不敢那么无礼,连忙上前见礼,“壮叔,还不是兼并李氏制药那件事。”
“噢?”陶壮有些意外,“怎么,以津少你的实力,难道还拿不下李妍那个小丫头吗?”
陶津带着满脸的苦笑,“壮叔,那丫头好对付,只是他找了一个靠山,倒是棘手得很儿。”
“靠山?在花城,什么人敢帮着她与我们陶家做对?”陶壮冷笑一声,“难道是钱刚?”
“不是钱刚,钱刚没那么傻。”陶津恨声道:“那小子叫孟良,有个闪电学生的绰号,以我的身手,竟然连他三招都挡不住!”
“是那个敢与钱刚叫板的高中生吗?没想到如此厉害?”陶壮听说陶津在孟良手底下过不了三招,也是吃惊不小。
陶津以为陶壮要亲自出手替他讨回公道呢,一时间不禁笑逐颜开,“壮叔,你打算亲自出手收拾那小子吗?”
“不!”陶壮兜头泼了陶津一盆冷水,“我们目前最要紧的是兼并李氏制药,如果一个月之内,你无法完成任务,那么你大哥陶谦就会亲自来花城了,到那时你颜面尽失,只怕这辈子也别想染指家主之位了。”
“壮叔说的是,该怎么做我都听你的。”陶津使劲点了点头。
陶壮手捻着花白的胡须寻思了一阵,说道:“李长林是宁折不弯的性子,所以我们还得在李妍身上下手。我听说李妍很孝顺,那么我们不妨在李长林身上使点阴招,然后迫使李妍将李氏制药的股票低价抛售给我们。”
“阴招?什么阴招?下毒吗?”陶津知道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老人是一个施毒高手,所以才这么一问。
“不错!”陶壮手一伸,从他衣袖里蹿出一条金色蜈蚣来,虽然只有一扎来长,但是精神头很足,一副耀武扬威的样子。
看着陶津迷惑不解的样子,陶壮得意洋洋地说,“这就是传说中的飞天蜈蚣,你别看它个头小,可是已经一千多岁了,剧毒无比,能够伤人于无形,天底下除了神医安道全之外,无人能够医治。”
“神医安道全?”陶津哈哈大笑起来,“飞天蜈蚣能够活一千年,安道全可不能。”
“正是如此!”陶壮用爱恋和恭敬的目光望着在他手上缓缓爬行的金色蜈蚣,“只要我让它去咬李长林一口,那么李氏制药就唾手可得了。”
“妙计呀,姜果然是老的辣!”陶津急忙拍了一句马屁,因为他知道,自己能不能在陶家三子中脱颖而出,得到家主以及族里长老的认可,就全靠陶壮如何运筹帷幄了。
这时,只听“瞄!”的一声,一只猫从陶津的卧室走了出来,这是一只波斯猫,是陶津的宠物,专程从京城带过来的。
陶壮瞳孔一缩,指着那只猫吹了一声口哨。
陶津只觉得金光一闪,那只波斯猫就无声无息地倒下了。
他陡然一惊,“壮叔,你这是干什么?”
陶壮冷声说道:“不干什么,只是为了保守机密而已,这件事只能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陶津有些不理解,“壮叔,花花只是一只猫而已,他又不会泄密。”
“你懂什么?大丈夫欲成大事,就必须得心狠手辣。一只猫算什么,到必要时,就是你一母同胞的哥哥,该下狠手也得下狠手!”陶壮呵斥了陶津一句之后,可能是觉得自己的语气重了些,就上前一步,拍了拍陶津的肩膀,“津少,我这么做也是以防万一,因为我得到消息,那个孟良好像懂得狗语,万一再懂得猫语怎么办?”
“有这种事!”陶津惊讶万分,因为孟良带给他的震撼实在是太多了。
等陶壮出去后,陶津看了看他的宠物花花,它死得很安详,没有一丝一毫的痛苦,而且虽说是中毒死的,但是身上并没有中毒的迹象,这就是飞天蜈蚣的可怕之处了。
陶津亲手把花花埋在了院子里,当他用土盖上它的眼睛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喃喃自语起来,“花花,你不会白死的,等我成功兼并了李氏制药之后,我一定让孟良那小子给你陪葬!”
陶壮和陶津的阴谋已经展开,可是孟良和李妍还蒙在鼓里,第二天照常上课。
那天正在上第三节课的时候,孟良的手机突然响了。
多亏他调的是震动,要不非得闹出大笑话来不可。
孟良本来不想接的,可是手机一个劲儿颤抖着,顿时让他有了一种不好的感觉,悄悄地掏出来一看,竟然是李妍打来的。
要知道李妍就在隔壁班,如今也在上课,她打电话干什么,难道是出了什么大事不成?
孟良扭头看了看窗外,只见李妍正站在过道里,已经哭成了泪人。
他心一横,管不了那么多了,趁着老师在黑板上写字的时间,身形一晃,就溜出了教师。
看得后座的鱼嘴目瞪口呆,心里想,还是良哥牛逼,上课时间也不耽搁泡妞。
到了过道一问李妍,果然是出大事了,她爸爸李长林突然休克,如今正在花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呢。
李妍一边抹眼泪,一边说,她早上出门的时候爸爸还好好的,怎么说有病就有病了呢?
“李妍,坚强一些,我们先去医院看看再说,